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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標題 [新聞] 元配把小三告進北院敗訴 法官是「她」
時間 Fri Dec  2 23:19:32 2022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42423
元配把小三告進北院敗訴 法官是「她」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王妻發現丈夫外遇楊女,對楊女求償30萬元,負責審理本案的台北地院法官吳佳樺是大法官吳陳鐶的女兒,吳佳樺認為,大法官已宣告通姦罪違憲,不應該承認獨占配偶的「配偶權」,判王妻敗訴;可上訴。本件是吳佳樺於前年大法官宣告通姦違憲後,第三度判元配敗訴的案件。司法官學院47期結業的吳佳樺,其父吳陳鐶曾在大法官宣 ...

 

元配把小三告進北院敗訴 法官是「她」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2/12/02/phpQQ9C6N.jpg
北院法官吳佳樺認為,大法官已宣告通姦罪違憲,不應該承認獨占配偶的「配偶權」,判
王妻敗訴;可上訴。(法新社資料照)

2022/12/02 10:1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王妻發現丈夫外遇楊女,對楊女求償30萬元,負責審理本案的
台北地院法官吳佳樺是大法官吳陳鐶的女兒,吳佳樺認為,大法官已宣告通姦罪違憲,不
應該承認獨占配偶的「配偶權」,判王妻敗訴;可上訴。本件是吳佳樺於前年大法官宣告
通姦違憲後,第三度判元配敗訴的案件。


司法官學院47期結業的吳佳樺,其父吳陳鐶曾在大法官宣告通姦罪違憲的解釋文中,出具
不同意見書,指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婚生子女的正常成長及國家社會安定與發展,均是極
重要的公共利益,他認為通姦罪合憲。


王妻提告主張,丈夫王男與楊女於2017年11月至2019年11月止,多次發生親密行為,已侵
害配偶權,求償30萬元。楊女辯稱,王男當時隱瞞已婚身分,且經確認王男的身分證配偶
欄是空白,否認賠償責任。


吳佳樺認為,根據大法官宣告通姦罪違憲的解釋文,憲法不再強調保障婚姻與家庭制度,
轉為保障婚姻制度中獨立個體的性自主決定權;而配偶彼此是相互獨立自主的個體,不因
婚姻關係而得以支配他方意志或性自主決定權,自不應承認以「性與感情、精神、行為等
親密關係之獨占、使用權」作為核心的配偶權。


吳佳樺也指,無法肉體或精神出軌、無法對他人以口頭或行動表達愛意,都是在控制另一
伴的內在思想、個人人格、性親密關係的自主決定;況且,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幸
福,本身極為抽象也難以定義,每個人對幸福婚姻的圖像也不盡相同,法院若介入判斷私
人婚姻是否美滿幸福,無疑是讓法官以自身價值觀決定婚姻定義、婚姻是否破碎及配偶間
的相處模式


吳佳樺也認為,肉體上出軌的一方或許道德上值得非難,但配偶間缺乏溝通、生活中的冷
暴力,何嘗不是促成婚姻走上終點的原因;吳最終認定,大法官已宣告通姦罪違憲,因此
不應該承認獨占配偶的「配偶權」,判王妻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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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小乘大乘上座部佛教馬哈希尊者《具戒經講記》拆穿佛教大乘經典的騙局
上座部佛教明昆《南傳菩薩道》真釋迦牟尼佛的菩薩成佛之道  大乘菩薩成佛之道
妙法蓮華經 華嚴經 心經 金剛經 楞伽經  梵網經菩薩戒 圓覺經 楞嚴經 是 大乘假佛經
阿彌陀佛 藥師佛 是 大乘假佛  觀世音 文殊 普賢 維摩詰 龍樹 地藏王 是 大乘假菩薩
https://www.ptt.cc/bbs/IA/M.1588944610.A.D9C.html
上座部佛教目犍連子帝須那先偽經大乘十方諸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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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ldsk: 他爸干她屁事1F 12/02 23:46
eric870729: 對不起我是法盲 看不懂 所以現在這樣判 是大家結婚後都可以出去當USB就對了2F 12/03 00:12
redseye: 刑事無罪敗訴合理啊~民事絕對會是要賠錢的就是4F 12/03 00:22
GIGAADSL: 不能獨佔配偶權是無視一夫一妻制嗎?抽到這法官真衰
樓上這就是民事庭啊,求償30萬但敗訴5F 12/03 00:24
brella 
brella: 這真的是亂七八糟的判決7F 12/03 00:26
jerrylin: 現在到底有沒有配偶權@@8F 12/03 00:39
okderla: 這要看配偶權含蓋的範圍有多大了XD9F 12/03 00:51
saygogo: 他說了其實有道理,但是這個會徹底毀滅婚姻制度,社會沒有這個制度運作起來會變成什麼樣子10F 12/03 00:51
okderla: 不過大法官釋憲後所衍生的影響是通姦除罪 但民事上還是有賠償責任 這位法官的判決卻連民事都免責了12F 12/03 00:55
d147258: 民事也不罰是有點扯14F 12/03 01:39
tatacoco: 破壞婚姻制度,解決少子化問題,增加社福成本,0到18歲國家養。15F 12/03 01:52
lolen: 主要在第三段那邊吧,如果外遇的女生能證明男方在追求時對女方表示他單身未婚,而且還拿出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女方當然不會想到是男方出軌,當然如果知道男方有家庭還繼續當小三就另當別論17F 12/03 01:53
cloudkey: 台北地院110訴5492號
老公問題也很大21F 12/03 02:43
sd2567: 意思是你配偶出軌 去告你配偶
看完判決書 男方問題一堆23F 12/03 02:45
piggy51016: 還以為西施點是法官…25F 12/03 06:12
chanceiam: 看著覺得自己也快離婚了
本來就無罪,為啥還有民事?26F 12/03 06:29
bearKQG: 民事還是要賠償呀28F 12/03 06:50
nightops: 罪是刑事,不代表民事不管29F 12/03 07:05
typhoonghi: 記者 民事刑事 傻傻分不清楚30F 12/03 07:17
book2381: 結婚沒屁用?31F 12/03 07:31
ftvs: 犀利人妻:不被愛的才是小三32F 12/03 08:13
wps0315: 先告自己的老公吧。通姦除罪就是要避免女人為難女人33F 12/03 08:34
samonella: 這個是民事庭吧。現在竟然連民事庭都
可以沒事了,科科。34F 12/03 09:22
kkyajima: 老婆,我去隔壁%一下等等回來吃晚餐
老公, 吃完晚餐後你洗碗,我跟老王有約36F 12/03 09:28
sazabijiang: 古時候未婚閨女若是婚前性行為,會被浸豬籠的
現在道德淪喪,說自己處女反而會被投以質疑的眼光
一百年前男性泳裝也不可以露出乳頭,現在道德淪喪
男生露兩點都不用馬賽克
配偶只告小三不告元配,根本是仙人跳的變形版
每個時代的人都用自己的標準來批判別人的道德淪喪38F 12/03 09:31
kutkin: 經確認王男的身分證配偶欄是空白44F 12/03 09:50
ThomasWei919: 放心啦高院哪次還不是乖乖判賠錢
單純這個法官的心證而已,沒人能干擾他審判45F 12/03 09:54
imreader: 那民法應該直接以財產分離當作預設值
過時的民法法條,難道不應該修訂 ?
一方面強調夫妻雙方性自主,一方面又要夫妻雙方
財產共有作為結婚預設條件,這不是矛盾 ?47F 12/03 10:06
newdreams: 既然這樣那幹嘛還維持一夫一妻制呢?51F 12/03 10:09
sazabijiang: 並不是每個時代每個國家都一夫一妻制
即使到現在也有多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制
每個國家的人都覺得自己的價值觀最標準52F 12/03 10:11
cchaha3122: 看看黨的繁殖王、跟助理性交的還不懂55F 12/03 10:12
sazabijiang: 所以才有沙烏地阿拉伯那種禁止女人自己出門的價值觀在他們眼中,你們這些在外拋頭露面的女生很糟糕56F 12/03 10:12
kevmo: 因為是對小三提告吧,有錯的明明是老公,小三幹嘛賠58F 12/03 10:26
chris529tw: 這也是學界在討論的無錯離婚,雙方因愛結婚,當然也能因為不愛了離婚,不需要其他原因,限縮配偶的拘束。當然保守派會認為結婚和男女交往不一樣,要終止需要更嚴格才對59F 12/03 10:27
imreader: 民法那些婚姻違憲的地方修一修啦
這樣大家每個月都能換老公/老婆,最好是能線上申請
結婚/離婚
App 點一點就好了,便民63F 12/03 10:31
lingpxs: 老公太花 你應該去跟老公溝通 或是跟他離婚 而不是佔著他 放他出軌 然後再告第三者賺錢67F 12/03 10:54
matt7597: 無錯離婚沒問題 但重點應該是還在婚姻關係中配偶權益是否該受保障69F 12/03 10:57
kingroy: 他也能告他老公阿 兩個都告也沒問題71F 12/03 10:58
am711206: 目前全國法官中就這吳姓法官持獨特見解,配偶權官司碰到她,原配會敗訴,上訴又會被翻案,但已經讓人民清楚認識原來法官判案沒有所謂公平公正一致性,而是看被分給那位法官。72F 12/03 10:59
imreader: 說不一定法官更怕大眾這樣想,所以才引進國民法官制度大家一起來背鍋76F 12/03 11:03
yeeouo: 元配是要不要離婚阿78F 12/03 11:09
matt7597: 私以為此案法官借題發揮 解釋這麼多與本案無關理由 把通姦民事無罪化 想當領頭羊小心步伐太大扯到蛋79F 12/03 11:12
bndan: 把左派意識代入到組國家法律也就是組織秩序上是ㄧ種很奇怪的行爲 == 尤其是這國家社會還是右派建立的情況下81F 12/03 11:21
swgun: 又來鬧
推文是不是文盲 這就是告民事 遇到這法官每次都免賠 就用一套性解放論述架空法律規定 是覺得當事人請律師出庭都不用錢嗎83F 12/03 12:12
tibo96033: 某樓的「社會是右派建立的」ÁO哪來的神奇論點,台灣87F 12/03 12:27
Ariesboy: 這種就是元配不會告,有問題的是人她自己的先生,結果她去告一個她無法證明有過錯的小三,她如果告她自己的先生,那她會比較容易獲得金錢補償~88F 12/03 12:28
tibo96033: 的各種法律制度並不能用左派右派一刀切。而且這個案子就只是對於民法184條的權利要件有不同見解而已,在學說上也是有人支持這樣的法律見解91F 12/03 12:29
HunsKing: 以後遇到吳法官的案件各位小三小王可以先準備吃豬腳麵線慶祝了94F 12/03 14:19
Samurai: 不同見解呵呵,就是法匠玩文字遊戲而已講這麼好聽
每個法官判決差這麼多難怪人民不相信司法96F 12/03 14:28
hoshally: 有分刑事跟民事啦98F 12/03 15:04
kilof: 分案到那股就撤回啊 傻傻99F 12/03 15:07
keepwild: 這判決上訴一定被高院廢棄的啦100F 12/03 15:27
Kaderia: 法官是都娶很醜的不怕戴綠帽是嗎?101F 12/03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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