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otupset (wotupset)標題 [新聞] 吳敏誠案 庭上生死辯 最高法院首見時間 Wed Dec 26 11:12:45 2012
吳敏誠案 庭上生死辯 最高法院首見
男子吳敏誠19年前殺死女友入獄,3年前又當街槍殺擔任幼教老師的黃姓女友;他一審被
判無期徒刑、二審3度被判死刑,但到底該不該判死,最高法院24日首度開辯論庭。
被害人黃姓女子的妹妹在法庭上泣不成聲,請法官判吳敏誠死刑;她說,死刑不是報
復,是讓被告誠實面對自己犯行。被告律師尤伯祥對家屬致上最誠摯的同情,但表示吳敏
誠不會處理自己的感情,有危險性,然而「面對上帝的瑕疵品,我們就要毀掉他,這和納
粹有何不同?」
這是最高法院首場「生死辯」,也是被害人家屬第一次站上最高法院的法庭。全案定
明年1月10日下午宣判。
24日庭訊約3小時,法官提示3爭點分由檢辯說明,再由法官提問,雙方再結辯,從理
性思辯、感性喊話到傷痛陳述。被害人妹妹在檢辯結辯前作了約10分鐘陳述,傾吐案發至
今無法揮去的痛;旁聽席有人忍不住陪著流淚。
文字新聞 (中央廣播電台)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6805
備註:
昨天寶傑在講 好像沒看到有人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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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是不會自殺或犯罪的
http://i.eho.st/pjp60a3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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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48.192
→ luke2:我有112法律系的同學表示:你真的確定兇手是他嗎?
台灣的司法可信嗎?1F 12/26 11:13
→ w3160828:被上帝的瑕疵品砍死對廢死律師而言大概是神恩3F 12/26 11:14
→ luke2:證據真的夠嗎?有確定到要判死刑嗎?5F 12/26 11:14
噓 laechan:這種該不該判死還需要辯論,鬼島啊!6F 12/26 11:15
推 CP543:與其說是辯論人死不死不如說事辯論呆灣司法死不死7F 12/26 11:15
推 airlow:幹,別牽拖上帝,殺人的就是他自己,一人做事一人當8F 12/26 11:16
→ gnew:上帝經常把瑕疵品銷毀掉阿 不是嗎9F 12/26 11:17
→ airlow:而且那律師根本就腦殘,他的意思是猶太人都是瑕疵品?11F 12/26 11:17
推 genewing:當街殺人= 現行犯....有誤判的可能嗎?? 又不是電腦人12F 12/26 11:18
→ airlow:為了辯護一個殺人犯,把所有猶太人都說成是瑕疵品,夠腦殘13F 12/26 11:18
→ w3160828:現在是在爭一審判無期為啥二審以後都判死刑 對不起一審法15F 12/26 11:19
推 nagano933:兇手不是他 是那把槍啊!!槍:不是我 是子彈啊!!!16F 12/26 11:20
→ w3160828:官的尊嚴 然後檢察官說他是被王清峰逼得才提出無期17F 12/26 11:20
→ airlow:子彈:不是我,我是被強迫的18F 12/26 11:21
推 tschia:什麼白癡問題 當街開槍殺人你竟然問我兇手真的是他嗎
別忘了這是三年前的案件不是三十年前 當初他當街開槍的新19F 12/26 11:25
推 luke2:真的啊 我同學跟他同學真的這樣講啊21F 12/26 11:27
推 tschia:聞大家都有看過 現場親眼目睹包括被害人的學生家長有多少人你知道嗎 這種人士112法律系的難怪台灣司法不可信22F 12/26 11:28
→ luke2:你信不信真的有112法律系的學生這樣講
我他媽的整個傻眼啊 就放棄跟他們吵了24F 12/26 11:29
→ tschia:台灣要廢死就是怕你那法律系同學那種人未來成為司法人員26F 12/26 11:29
→ darkgoblin:法律的會支持廢死不意外 完全是懼怕誤判帶來的後果27F 12/26 11:30
→ luke2:他媽的這個案子會誤判 幹
直接廢掉刑法算了 反正都會誤判嘛28F 12/26 11:30
→ tschia:真的是傻眼 這種人有什麼法學素養都是無用30F 12/26 11:30
→ darkgoblin:與其在加強判決訓練下手 不如全面廢死來的輕鬆方便31F 12/26 11:30
→ luke2:乾脆說挪威的77kills殺人魔是無辜的32F 12/26 11:31
→ darkgoblin:自己的責任去除才是重點 至於帶來的後果 干我屁事33F 12/26 11:31
→ tschia:推闇地精 這些人就是偷懶 連google本案新聞都懶的法律系34F 12/26 11:31
噓 pastoral:上帝的瑕疵品? 少用宗教來強押 殺了兩個人 早該槍斃了35F 12/26 11:32
→ tschia:學生 總之就是先怪司法不可信就不用查了36F 12/26 11:32
→ luke2:司法不可信=>所有的案件都可能誤判=>不能判太重>.^
葉少爺酒駕是被栽贓的 其實是阿扁在開車 撞到人後瞬移走
吳敏誠出獄後又殺人 其實是阿扁易容後開槍的37F 12/26 11:33
推 tschia:唉 你應該跟他說 如果怕司法不可信請自己認真點做事40F 12/26 11:34
→ luke2:陳進興那些案件都是民進黨為了讓治安變差而設下的陰謀41F 12/2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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