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polog0 (狐狸)標題 [新聞] 女為撿發票闖快車道遭撞 駕駛判無罪時間 Tue Sep 11 20:16:17 2012
新北市一名江姓女子去年五月為了撿被風吹到分隔島的發票,貿然從路邊穿越車道,被邱
姓男子撞傷,當時檢方採納新北市政府車禍鑑定小組的鑑定結果,認定邱姓男子沒注意車
前狀況,起訴過失傷害罪嫌,但板橋地院卻痛批,鑑定小組的結論荒謬草率,是江姓女子
違規在先,判定邱姓男子無罪。
http://tw.news.yahoo.com/video/ebc-22839961/title-30558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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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4.214.22
→ jeff82:雖然OP,可這新聞太正義了4F 09/11 20:17
→ id0818:三寶走路都有問題5F 09/11 20:17
推 KyA:晚餐 決定就是你了!!!三寶飯 要跟團的快喊+1 雞鴨飯~~~6F 09/11 20:17
推 crocus:板橋地院...GJ10F 09/11 20:17
推 gsm60kimo:學弟:應注意未注意 學長:看我的聖光術12F 09/11 20:18
→ x90155:走路都有問題16F 09/11 20:18
→ kosuke:三寶不用駕駛移動工具 都能害到人18F 09/11 20:18
推 kid725:有時腦殘的不是法官 是腦殘檢察官19F 09/11 20:19
→ Xhocer:為什麼要撞車子?23F 09/11 20:20
推 kit279:法官正義!!!!!28F 09/11 20:23
推 ionle:不要什麼都扯三寶 這跟腦袋是否正常有關31F 09/11 20:25
推 HateSHE:馬路有三寶!!女人 老人 老女人32F 09/11 20:26
推 hardway:好感人的文章 法官大人英明34F 09/11 20:26
推 jehow:運氣不錯 遇見青天法官36F 09/11 20:26
推 zzxcasd:是記者痛批還是法官痛批39F 09/11 20:28
推 nitvx:推法官 一堆閒定小組每次都馬用應注意未注意來唬人40F 09/11 20:30
推 knml:檢察官用這條他就輕鬆很多,反正往上推給法官,他只是起訴42F 09/11 20:32
推 gsc0478:癌好沒有用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無敵法條....44F 09/11 20:35
→ innominate:檢察官這樣起訴都不用受到懲罰嗎?反正他爽就起訴45F 09/11 20:36
推 op111925:遇到突然衝到你面前的三寶是要怎麼注意啦? 廢物鑑定小組47F 09/11 20:47
→ pojohn:問題在於"突然衝到" 若不是突然衝到 而是有時間反應呢?48F 09/11 20:48
→ pojohn:開車騎車 本來就是眼觀四面 耳聽八方啊 ...
難道鄉民們綠燈一亮就衝出去嗎?我是先看看有沒有人闖紅燈?50F 09/11 20:52
→ poswem:不這樣做哪來的業績52F 09/11 20:53
→ pojohn:鄉民開車騎車經過巷口都不用假設一下可能有車衝出來嗎?
開車騎車本來就要 具備 "被害忘想症" 時時害怕 撞人和被撞53F 09/11 20:53
→ noei:很高興,因為有個信賴原則保護駕駛58F 09/11 21:23
推 cwind07:難得法官GJ 去他媽的應注意未注意59F 09/11 21:24
推 obdurate:某P,你又知道原駕駛沒有這樣作? 就是突然到怎樣都煞不住60F 09/11 21:28
推 auogs:這清流法官應該公佈姓名61F 09/11 21:29
推 airflow:依信賴保護原則 本來就「不應注意」何來應注意而未注意?62F 09/11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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