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indfantasy4 (風之幻境)標題 [新聞] 撿屍性侵 再扛回夜店丟時間 Thu Feb 7 04:48:46 2013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某私立大學生沈則言被控在去年底到忠孝東路Luxy夜
店內,見包廂內辣妹酒醉不醒,竟仿效「扛屍」手法,將被害人揹上計程車再載往旅館性
侵害得逞,事後再把被害人揹回夜店,被獲報前來找人的警方當場逮捕,台北地檢署昨依
強制性交罪將沈男起訴。
被害人友人向檢方說,當時發現被害人不見後,立即在夜店內找人,後來向業者調出監視
器畫面,看到有不詳男子揹著被害人走出店外。
警方到場觀看畫面時,正好沈男又揹著不省人事的被害人走回夜店,警方發現是影中人,
立即將沈男逮捕,雖然被害人清醒後完全不記得遭沈男揹出夜店及性侵過程,不過檢警比
對沈男檢體,發現和被害人所採集到體液相符,認定罪證確鑿。
沈男向檢方說,當時把對方揹到旅館,先吻被害人胸部,因無法勃起,才改用手指插入,
願意賠償對方30萬元,雙方成和解。
3.新聞連結:
http://ppt.cc/zPq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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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04.248
推 obov:三十萬耶才吸個奶而已1F 02/07 04:49
→ Verola:Luxy樓上就有專用的旅館 為什麼還要坐計程車8F 02/07 04:53
推 twentyone:一天三十萬 月入千萬
遇到這個還法院認證軟屌11F 02/07 04:55
推 drcula:偷弄進廁所搞不就行了???還跑去旅館???13F 02/07 04:57
→ shinwind:最好是屍體狀態進廁所很容易..16F 02/07 04:58
推 dragonsoul: ███████ 私立大學生 沈則言 ███████18F 02/07 04:59
→ savetheworld:樓上..XDDD
好不容易扛個屍體回家 還無法勃起 改以手指插入..20F 02/07 05:00
推 drcula:都能扛出夜店,扛上車,進旅館,然後出旅館再上車回夜店
結果弄不進廁所??22F 02/07 05:02
推 Madroach:這個人姓名都被公佈了 好可憐24F 02/07 05:05
推 hatedmail:都付得起30萬了 扛屍有比較爽嗎= =27F 02/07 05:07
推 tetsu2008:不小心GOOGLE了依下...FB的照片跟李宗端有些神似@@
請容許我稱呼他小李宗端29F 02/07 05:08
→ shintz:他名子都被打出來沒違反個資法嗎? 那堆亂倫的鬼父也順便公布出來阿32F 02/07 05:10
推 dos01:樓上 鬼父之類的 公佈被害人就等於公布受害者阿...34F 02/07 05:11
推 DaSmall:小李 你娘的飛刀射過來了 三十萬噴了XD36F 02/07 05:17
推 dragonsoul:dos01 請問被害人跟受害者的差異是...?38F 02/07 05:18
推 kenro:無法勃起就真的很...那種幹意比甚麼都要強39F 02/07 05:19
→ DaSmall:dos01 快反擊啊40F 02/07 05:20
→ dos01:阿 是加害人 打錯了 剛剛連噓讓我有點失智了
幹麻將 你們連噓看看就知道那有多累了41F 02/07 05:21
→ littlegreen:===========追擊者==============43F 02/07 05:23
→ Fiesta2010:真慘,到luxy還逃不了駝獸的職業病
名字改成蝜蝂還比較貼切46F 02/07 05:29
→ angellll:真白吃 找三個人一起去扛屍不就沒罪了
只要互推給對方 法官就會判無罪了XD48F 02/07 05:43
→ sese5566:一個人都被採到體液了你覺得三個人會這麼精明不留痕嗎
忠孝東路多得是監視器 夜店多得是證人 找其他人除非做功50F 02/07 05:45
→ sese5566:德不問理由只扛一段不問後續 不然是等著被判共同正犯嗎扛整路懶叫硬的要命 只扛不幹又不是傻了53F 02/07 05:48
推 doledo01:這樣女的賺到嗎 沒感覺又莫名30萬入袋55F 02/07 06:13
→ Atima:30萬可以喝好久的茶喝到吐 免錢的最貴57F 02/07 06:51
推 peggylu:我加了他fb……他確認了=_=58F 02/07 07:21
→ Leeng:法律認證的無法勃起59F 02/07 07:34
推 flac:有借有還61F 02/07 07:36
→ s66449:30萬...好貴啊63F 02/07 07:39
推 xampp:電視看太多 人家說撿屍就真的去撿屍喔64F 02/07 07:52
推 asd25:XDDDDDDDDDD67F 02/07 08:01
→ angelwu:應該是ptt上太久 可能還會跟法官嗆說是她喝醉活該啊68F 02/07 08:16
推 wwwsky:活該 賠死你69F 02/07 08:17
→ prestige1:女的也該檢討..這麼不自愛..一整個亂七八糟!!70F 02/07 08:21
推 iinanwan:可憐 好不容易撿到屍體了卻不能勃起狠幹一番72F 02/07 08:25
→ simga:有沒有女生故意喝醉來賺性侵費的八卦~74F 02/07 08:39
推 murray:李宗瑞表示: 你這樣子我要怎麼半75F 02/07 08:44
→ kobala:那屍體是多貴 可以付30萬 不會去找茶喝喔 還很主動哩77F 02/07 09:06
→ benza:去夜店到底徒什麼???79F 02/07 09:17
噓 youyu0914:女的是故意喝醉賺賠償金吧!所以才說還要再去~
水果報有寫被害人反應:我酒量很好,所以還要再去(夜店)81F 02/0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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