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000209898 (XXXXXXXXX)標題 [新聞] 時速60撞電線桿 酒駕亡命又一起時間 Sun Jun 2 09:51:00 2013
自由時報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新北市王姓男子昨凌晨喝得醉醺醺,呼氣酒精濃度高達
每公升1.1毫克,卻仍騎機車上路,結果以60公里車速,沒煞車下自撞電線桿,賠上一命
;警方無奈地說,酒駕害人害己,多少血淋淋的教訓,還是有人得不到教訓。
5月31日晚間,26歲王男與友人至新店安康地區一處小吃店把酒言歡,直到昨凌晨零時許
,王男與呂姓友人住在安康地區,酒後分別騎機車返家,2人行經安康路三段,騎在前方
的呂男突然聽見後方傳來「砰」聲巨響,回頭發現王男的機車幾乎全毀,而王則滿臉鮮血
倒在電線桿旁,趕緊向119求援。
路面沒煞車痕 昏睡出事
消防人員表示,他們到場時王男已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急救仍不治。經
診斷,王男致命傷為頭部重創顱內出血。
王男經抽血,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1毫克,據悉,肇事現場柏油路面未見煞車痕,
機車儀表板指針則停在時速60公里,警方研判王男因不勝酒力,騎到一半睡著,直接撞上
電線桿。
據了解,王男父母接獲通知趕往醫院,王母眼眶泛淚,王父則眉頭深鎖,無法接受惡耗。
而王男的友人呂男,則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
http://ppt.cc/2biL
PS:中華民國應該禁止男人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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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LOSER? LOSER沒女人時,怪女人。
找不到好工作時,怪老闆。
考不上公務員時,怨公務員既得利益。
沒有錢時,怪自己爸媽,怪自己不是幸運的精蟲。
這些LOSER,有個特徵。
就是絕對不會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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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92.74
推 wa88:倒楣的電線桿~1F 06/02 09:51
推 clione33:昨天有位女生撞到警察,還問警察幹麻站在路中央.3F 06/02 09:52
推 Ddylan:馬的衰尾電線杆,幹你媽的酒駕的都去死一死!!4F 06/02 09:52
推 cacud:下次別再犯了7F 06/02 09:53
推 haushau:這種仁的爸媽都不會管一下的嗎 兒子整天那麼晚回家不擔心?8F 06/02 09:54
→ jaceda:死好,屍體就隨便丟到哪個焚化爐燒一燒吧9F 06/02 09:54
推 luming:電線杆沒事吧10F 06/02 09:54
推 argentine:酒駕請自己去撞電線杆或者掉到河裡 不要撞到其他人11F 06/02 09:54
推 cospara:推 cacud:下次別再犯了13F 06/02 09:54
推 nihaoa:1.1毫克還騎車,簡直神人。15F 06/02 09:55
→ soramoe:爽拉 死好 我好興奮喔 電線桿拯救了其他人的性命16F 06/02 09:55
推 bbb5566:水啦 自滅的好 沒傷到無辜17F 06/02 09:55
→ F7:真是太好了21F 06/02 09:57
推 bluesky2:讚 另外向家屬求償電線杆的費用22F 06/02 09:58
→ BBCF: 有沒有電線杆和護欄常常造事的八卦?23F 06/02 09:58
→ bathape:家屬無法接這個事實...醫院一定要給一個膠帶..27F 06/02 09:59
推 tcancer:電火條需要成立酒駕受害者協會爭取權益28F 06/02 10:00
推 larailing:又酒駕酒駕酒駕酒駕酒駕酒駕酒駕酒駕酒駕29F 06/02 10:00
推 lolic:推 cacud:下次別再犯了32F 06/02 10:00
推 hw1:這新聞怎麼沒附"自殺不能解決問題"的標語33F 06/02 10:01
推 g09130931:護國神桿~~至少別撞死人 自撞死了少一個害人的人了!!34F 06/02 10:01
→ Aprildie:死就算了還要讓父母難過 生前是個王八蛋死後也是35F 06/02 10:01
→ bbb5566:連結錯了吧 根本連不過去37F 06/02 10:03
→ piece1:好電線杆不國賠嗎?42F 06/02 10:05
推 saidon:cacud:下次別再犯了 XDDDDDDDDDDDDD47F 06/02 10:08
※ 編輯: a000209898 來自: 114.39.192.74 (06/02 10:10)
推 winiS:沒波及無辜 溫馨51F 06/02 10:10
推 Safin:.......................................................52F 06/02 10:10
→ slimu0001:非常溫馨,死好
醫院:我不止給你一個膠帶,我還給你一箱53F 06/02 10:10
推 namcoz:溫馨 沒有波及到其他人55F 06/02 10:11
噓 haushau:還好只有26歲 所以還在騎機車 如果開車的話不知道誰又要71F 06/02 10:19
推 wfjyhaquc:喝酒又開車的,真的不是人!自已想死還托電線桿下水75F 06/02 10:24
噓 egg781:撞電線桿不踩煞車敢不敢!!76F 06/02 10:24
推 mobilx:政府太不應該了,怎麼可以在酒駕的人前面插電線杆? 國賠!78F 06/02 10:25
推 lenta:電線杆表示:保留法律追訴權y83F 06/02 10:28
推 vistas:輓聯給電線杆:中流砥柱 功在電力85F 06/02 10:32
推 melinux:可憐的電線桿,讓你受驚了!86F 06/02 10:34
推 trtc:電線桿沒事吧?88F 06/02 10:35
推 taimu:該頒給電桿 護國勳章89F 06/02 10:37
推 starts:推 cacud:下次別再犯了 太考背了93F 06/02 10:45
推 soft540:家屬記得要賠償電線桿喔~94F 06/02 10:46
→ romanmin:這才是「自然法律」,老天有眼~~102F 06/0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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