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XXXXGAY (我老公是張孝全!)標題 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時間 Mon Nov 4 10:22:42 2013
※ 引述《RedCarRet (天長地久)》之銘言:
: 一名網友上周被台大批踢踢論壇的網友控告公然侮辱,一問之下竟發現同時有卅多名
: 網友也挨告,逼得版主在論壇上公告,提醒網友「不要被網路訟棍釣魚!」並舉例,
新聞有提到我耶 XDDDD
: 有網友只回說「你是奧客!」或「你算哪根蔥?」就被告涉嫌公然侮辱。
網路訟棍標準作業流程:
1.先註冊幾十個PTT帳號。
2.先開出分身一號去某個版發引戰文。
3.標題內容可以是......
『少年拍的奇幻漂流超難看,一個印度人和老虎在打架而已』
『士林夜市的某家牛排超級難吃,女工讀生沒奶又沒氣質』
『馬英九才是王道,阿扁除了貪汙什麼都不會』
(以上全部都是舉例,如有雷同一定是巧合!)
4.接著開出分身2.3.4.5號出來,在推文內謾罵分身1號,藉此炒熱氣氛。
5.鄉民路過看到那個多人在罵,就順手推一下文罵兩句。
『這部電影智商要夠高才看得懂』
『你好奧客唷』
『白癡馬迷』
(沒錯,你推這種程度的推文就會被告了)
6.大約2~8個月後,鄉民就會收到警察局的筆錄通知書。
長這個樣子:
http://ppt.cc/aACC
(我上個月去信義分局做筆錄順便打卡當紀念)
7.網路訟棍在哪家警察局報案,不管你住在台灣的哪裡都得跑去那家警局作筆錄。
8.接著網路訟棍會寄信跟你提和解,和解金通常在1~2萬左右。
(據說有殺價的空間 XD )
9.如果你不肯和解,沒多久就會收到傳票。
長這個樣子:
http://ppt.cc/v497
(這是我上週收到的,當八卦版主十個月被告三次)
10.網路訟棍靠這種無差別攻擊,看看能不能告到.....
『路途遙遠的』『上班沒辦法請假的』『怕事怕麻煩的』『學生族群的家長願意和解』
這幾種類型很容易就願意跟他和解。
11.最後,置底公告和本篇新聞的推文內都有不少網路訟棍出沒,請各位千萬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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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萬深情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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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92.42
推 season002:7.原告都不去作筆錄了,被告也可以不去 XD2F 11/04 10:24
推 WeasoN:五樓訟棍媽應告5F 11/04 10:24
→ season002:8.我收過很多次站內信說要告的,不過和解的倒是一封都沒6F 11/04 10:24
→ WeasoN:住金門跟其他離島的訟棍潮爽的7F 11/04 10:25
→ season002:看來和解信也是看人發,4X看起來就很有錢9F 11/04 10:25
推 ssnlee:小芬的起手式是:阿扁才是王道,馬英九什麼都不會。10F 11/04 10:25
→ ev331:其實這都是我一開始看什麼都砲 狂妄的要死的砲法 以前智障12F 11/04 10:26
推 IkariD:某個版有包括八卦嗎?13F 11/04 10:26
哼哼哼!!!
crassus7217你最好在推文內推『XXXXGAY是八卦版最帥的版主』
不然八個月後等著收我的傳票(叉腰)
→ ev331:好像沒這麼多15F 11/04 10:26
推 realmd:我對第7點有疑問? 如果告你的住澎湖,難道要飛過去 ?17F 11/04 10:27
→ kgb1019:那他告失敗會怎樣 被告的人可以提出賠償嗎?18F 11/04 10:27
→ XXXXGAY:當然有包括八卦版呀.......19F 11/04 10:27
→ awawboy:我的經驗是直接收到傳票 然後訟棍不敢出庭22F 11/04 10:28
推 WeasoN:看看嘉義雞肉飯 不爽可以不要去吃啊24F 11/04 10:28
推 antonny:推啊~~ 打卡那張照真銷魂 四叉貓是清流25F 11/04 10:28
→ awawboy:檢察官跟我說 沒我的事了 (後來聽說檢察官強制拘提訟棍)26F 11/04 10:29
→ season002:我倒是不覺得他"不敢",而是本來就告來玩的,他根本沒必29F 11/04 10:29
→ kgb1019:那你的車票錢自己吞嗎 還是可以叫他出30F 11/04 10:29
→ cityport:不過4X是因為自己有推文被告還是...33F 11/04 10:29
→ awawboy:我變成 對方撤案?.故不起訴.....34F 11/04 10:29
→ awawboy:我倒是出庭了三次 對方一次都沒出庭
我說的事實很明確 因為那天桶二沒有那個成交價38F 11/04 10:30
→ awawboy:他說他買一千張.....@@41F 11/04 10:31
→ season002:不過如果開到三次庭這麼多,他出庭的話,你可能就糟了會唷 雷瑟琳啊43F 11/04 10:32
→ awawboy:如果是被告 你不出庭 若對方提供事實足夠 你可能直接被判46F 11/04 10:33
推 johnny3:建議站方可以封他們帳號47F 11/04 10:33
→ awawboy:沒阿 我去的第一次就是等於做筆錄 因為警方沒找我48F 11/04 10:33
→ awawboy:而對方只有斷章取義挑我某句 提告50F 11/04 10:34
→ lanucelot:我很好奇訟棍開地圖砲都不怕遇到壞人嗎? 流氓之類的52F 11/04 10:34
推 Karter:我可以去莒光島的警察局報案嗎?53F 11/04 10:34
推 Kreen:專業,會遇到告人結果被打的嗎?54F 11/04 10:34
→ awawboy:我跟檢察官說 他說他桶二當天進貨一千張 但當天全國無此筆55F 11/04 10:34
推 vi000246:所以只要去警局說要告就好 其他的都射後不理?56F 11/04 10:34
→ awawboy:檢察官他會去調......SO 結果當然是那天沒那筆57F 11/04 10:35
噓 zxcvbbb:不必po你的照片好嗎?59F 11/04 10:35
→ bugmens:所以原告都可以不出庭,在家等收和解金61F 11/04 10:35
推 soramoe:對方斷章取義 被告又沒去 這樣要看法官英不英明了?62F 11/04 10:35
推 danceking:好文推推~ 沒被鄉民告過,別說你上過PTT(挺)63F 11/04 10:36
→ awawboy:檢察官說 若當天確有這筆交易 我就死定了....xd64F 11/04 10:36
推 ECZEMA:7. 這點前面有人說 不一定65F 11/04 10:36
→ smalltwo:其實..警察去做筆錄很正常.但是要不要起訴還得看檢察官67F 11/04 10:37
※ 編輯: XXXXGAY 來自: 61.64.92.42 (11/04 10:38)
→ smalltwo:和更之前書記官召開的詢問~~~
有人堅持提告的話警察就得發個通知要你來說明69F 11/04 10:37
推 fcueeman:『XXXXGAY是八卦版最帥的版主』 無庸置疑!!!!!!!71F 11/04 10:37
→ SuperUp:連奧客都會中獎呦!那說澳洲來的可以嗎?72F 11/04 10:37
→ power7:是檢察事務官的詢問 書記官只負責打字74F 11/04 10:37
噓 rocfrank:我愛4X貓的屁股 翹翹地 好迷人唷!!!76F 11/04 10:38
推 jokem:優文78F 11/04 10:38
推 vvus:原來職業釣客這麼馬英九79F 11/04 10:39
推 milkyway168:到後面其實可以移到當地審理喔~不用每次都跑報案地!!80F 11/04 10:39
推 ECZEMA:我有疑問欸 那像不受台灣法院管轄的26 不就可以罵爽爽81F 11/04 10:39
→ newfolder:反過來講 你也可以罵26罵爽爽啊...82F 11/04 10:40
→ rocfrank:提醒大家一點 要罵的爽 請找標題為[新聞]或4X貓的發文83F 11/04 10:40
推 st90513:4X帥死了 <-會被告嗎?84F 11/04 10:40
→ rocfrank:他不缺錢 不混無聊到跑去當訟棍的85F 11/04 10:41
推 awawboy:若是IP是海外26或是滯洋台人(查無身分)那也拿他沒辦法86F 11/04 10:41
→ q3810:自己是私心希望有幾個討人厭的ID可以被這訟棍好好警示懲罰ww87F 11/04 10:41
→ awawboy:滯洋台人若能由IP找到身分 一樣可以被告的88F 11/04 10:41
推 gericc:不知道排骨酥湯那個算不算..89F 11/04 10:42
推 akway:就像假車禍一樣 小心踢到鐵板阿 遇到大尾就知道了90F 11/04 10:42
推 rickcoo:Hanzawa: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加倍奉還!!!91F 11/04 10:42
→ rocfrank:還有 希望板主看到某些訟棍發文 請用 m 示警 好嗎?92F 11/04 10:43
→ rocfrank:馬英九如果提告 八卦板一半的板友都要在北檢前網聚了94F 11/04 10:44
推 vvus:少在那馬英九了97F 11/04 10:45
→ danceking:有能力一次買1000張桶二的 會請不起律師嗎?囧98F 11/04 10:45
推 DALUGI:專業心得文XDDDD99F 11/04 10:46
推 F5:這部文章智商要夠高才看得懂100F 11/04 10:46
推 tokyoto:針對第二點 利用分身引戰 若這狀況愈來愈多的話 是否要考102F 11/04 10:47
推 stevo8968:吃飽撐著開分身釣魚 真的魯到不能再魯了104F 11/04 10:47
→ tokyoto:慮開啟推文顯示IP?以增加他利用多帳號反串的難度105F 11/04 10:47
→ xrays:我很好奇 如果不和解 真的也要賠錢嗎106F 11/04 10:48
推 Dirk0001:聽說網路訟棍的父母被車撞死,小孩跳樓自殺 呵呵呵107F 11/04 10:48
推 VVizZ:這樣在金門起訴的應該最好賺109F 11/04 10:48
→ xrays:如果有時間 跟送棍鬥到底 也不會輸吧110F 11/04 10:49
推 srmember:推! 可以考慮開放推文的IP顯示111F 11/04 10:50
推 vickyshan:馬英九要告的話,全台警察系統會癱瘓吧,光是作幾萬人的112F 11/04 10:50
→ DASHOCK:那些人應該要列不受歡迎用戶 比廣告王還惡劣113F 11/04 10:50
推 paquin1019:提醒一下,警政署單一窗口,就近派出所就必須幫你做筆錄114F 11/04 10:50
→ vickyshan:筆錄就不知道要做幾個月了XDXD酒駕強盜吸毒案都不用辦了115F 11/04 10:50
推 n790321:搞到人人都不敢推文 也真是無言 法律整個被濫用116F 11/04 10:51
推 TDKnight:還有分身來炒熱氣氛喔XD 專業118F 11/04 10:51
→ musie:個人資料不要留真的,用vpn上網..就算警察想找也很難找120F 11/04 10:51
→ vickyshan:筆錄真的可以在就近派出所做嗎?辜狗好像沒辦法?121F 11/04 10:51
推 andan:好文推一個!122F 11/04 10:51
→ vvus:少在那馬英九了123F 11/04 10:51
推 papawalk:馬告平民幹嘛,他是自願成為公眾人物,他根本看不上鄉民126F 11/04 10:53
推 success0409:我有正事要忙 就像我講的 對方如果爽告的話 這一系127F 11/04 10:53
→ papawalk:公眾人物要告的至少是媒體這種有影響力的 XDDDD128F 11/04 10:54
→ ghost008:這釣竿也蠻厲害的 都釣不斷 警詢筆錄可以就近做132F 11/04 10:56
→ ghost008:不過出庭就要在訴訟地的地方法院134F 11/04 10:56
推 vickyshan:如果筆錄也可以就近作,那其實是訟棍吃虧耶,做完筆錄申請轉轄,開庭就換對方來了@@136F 11/04 10:57
推 vi000246:不知道被告的十幾人能不能集資請律師打官司141F 11/04 10:59
申請移轉管轄的時機 - Yahoo!奇摩知識+
因網拍糾紛買家去警局報案今天收到通知書 (妨害名譽)我住中部但要去做筆錄的地方在台北 我有先跟負責的警員聯絡過了他建議還是要先去做筆錄 因我是全職媽嗎小孩未滿兩歲實在不適合帶著小孩長途奔波作筆錄也不方便帶小孩去跑法院 因此我想請問什麼時候提出移轉管轄是最好的? 我以不要跑到北部為原則(作筆錄是一定要到台北去了,但警察送出筆錄之後,法院未寄出傳票之前 我可以提出轉移到中部的要求嗎?)如果不行,那什麼時候最適合?讓我跟小孩可以減少奔波? ...
→ vvus:可以罵他馬英九 但不能罵他白痴150F 11/04 11:01
推 aresa:好恐怖152F 11/04 11:01
→ vvus:請大家使用 馬英九 代替所有不好的形容詞155F 11/04 11:01
→ vickyshan:無論如何,要記得開庭都可以不用跑到對方所在地了!156F 11/04 11:02
→ vickyshan:罵馬英九的也有被告阿,不過那個案子不知道是不是炒新聞158F 11/04 11:03
噓 riseball:紅明顯 那最後你有給錢嗎?159F 11/04 11:03
推 youGG:聽路人說當網路訟棍的會全家死光 好可怕XDDDDDDD161F 11/04 11:04
推 matthew531:以後罵人要罵馬英九 因為如果告成功的話...163F 11/04 11:04
推 vvus:同樣是罵馬英九也是有技巧的 像上面有人想釣魚164F 11/04 11:05
→ vvus:某某:其實馬英九還是很●●的 這時別去反駁馬英九是不是●167F 11/04 11:06
推 YCC:感謝!169F 11/04 11:06
→ vvus:釣客快來告我170F 11/04 11:06
→ vvus:職業釣客 你這馬英九172F 11/04 11:07
→ vvus:為什麼你這麼馬英九 說啊174F 11/04 11:07
推 acexyz:板主好帥~176F 11/04 11:08
推 BRANFORD:success0409那篇自刪好可惜 觀念很正確 可以讓狀況外的趨吉避凶178F 11/04 11:09
推 ian41360:現在罵四插貓最安全XDDDDDDD180F 11/04 11:10
推 ou123:感謝版主提醒182F 11/04 11:11
→ season002:應不應該去作筆錄,要看你說了甚麼決定184F 11/04 11:11
噓 success0409:就說我不想被告了齁......... 有被魯過啦 我感覺很煩185F 11/04 11:12
推 laal:crassus7217:你是PO裸照被告恐怖連結吧 XSSSSSSSSSSSSSSSSSS186F 11/04 11:12
推 piece1:板主跟我一樣心胸寬大..但我不是GAY188F 11/04 11:13
推 meowyih:XXXXGAY是八卦版最帥的版主 (疑? 為什麼是我要說?)192F 11/04 11:16
噓 wwe2646162:紅明顯 請問那些小釣手都常都會回什麼讓人忍不住回嗆阿193F 11/04 11:17
推 daki85421:法院 的地址 我之前天天經過呢(〞︶〝*) 真令人懷念194F 11/04 11:17
推 fyrund:弑差貓 挖愛哩195F 11/04 11:19
推 KingKingCold:之前有人跟我聯絡,他說他現在什麼都沒有了,老婆跑了又失業,存款只剩幾千塊,他跟我說如果有人要告我196F 11/04 11:20
噓 alcloth:紅的明顯 可是我上次是在大安分局做筆錄
警察是跟我說PTT主機在台大 台大屬於大安分局的管轄198F 11/04 11:21
→ alcloth:所以由他們受理耶! 是真的被告去哪報案就在哪嗎?
警察怎麼跟你講的不大一樣?202F 11/04 11:22
→ KingKingCold:名字地址任何資料,他就準備....科科
所以敬告喜歡玩這種遊戲的人,你們小心不要惹到一無204F 11/04 11:22
→ alcloth:而且我發現 只要你註冊資料亂填 警察應該就查不到你206F 11/04 11:23
推 season002:啊你IP就不在台灣,太爽了,你之前被告就是這樣檔掉啦207F 11/04 11:23
→ alcloth:當初警察找到我 也只是看我在PTT註冊的資料209F 11/04 11:23
推 sapii:感謝四叉貓的分享唷~揪咪~210F 11/04 11:24
→ alcloth:我看他們手上的資料頂多只能追查到 學校IP 不能知道是誰用手機也無法追查到你的門號! 所以去的時候他會再三確認212F 11/04 11:25
推 vickyshan:應該是註冊資料和發文的ip吧,如果註冊資料找不到,就會214F 11/04 11:26
推 MarcLin:公然侮辱的追訴期是六個月,不可能八個月後才收到通知215F 11/04 11:26
→ alcloth:你到底是不是這個帳號的使用者 這時找人頂替也行216F 11/04 11:26
→ vickyshan:發文給提供上網的電信公司,叫他們提供你的資料217F 11/04 11:27
→ season002:絕對可能,可能原告拖太久,可能警察拖太久218F 11/04 11:27
→ vickyshan:我爸之前在論壇跟人拉賽也被告,但是衰小的是我也收到219F 11/04 11:27
推 mrfreud:哪裡不可能....你真的懂告訴期嗎220F 11/04 11:27
→ vickyshan:傳票,因為網路是用我的名字申請的= =221F 11/04 11:28
推 success0409:...... 六個月底線去告 加上檢座處理時間 過六個月正常啊.........222F 11/04 11:28
推 Karter:幾萬塊就可以請人砍雙手了 訟棍都不怕遇到壞人喔 科科226F 11/04 11:29
推 ct78645:我不敢罵嗜插貓了…227F 11/04 11:29
推 alcloth:要罵人用學校IP就好 他無法追查到內部的虛擬IP
前提你的註冊資料要亂填 而且可以通過審核229F 11/04 11:29
推 vickyshan:宿舍ip也可以逆推耶,因為有分配,但不知道警察知不知道231F 11/04 11:31
推 alcloth:宿舍出去的都是同一條 他查不到 我當初也是在宿舍發文
只是他會查歷史紀錄 看你這個IP還在哪登入過233F 11/04 11:32
→ vickyshan:無敵的應該是註冊資料亂填,然後在國外上網的XD235F 11/04 11:32
→ alcloth:我有用手機上PTT的習慣 所以兩相對照 加上第一次被告太嫩236F 11/04 11:33
→ vickyshan:是喔?可我看學校ip發文的文章,有些版友會在底下推,237F 11/04 11:33
→ alcloth:就承認我是本人 其實回想起來 當初硬說不是 他也沒輒238F 11/04 11:33
→ vickyshan:140.120.XX.QQ XX.QQ是幾舍或什麼系館的厚?239F 11/04 11:34
推 elfrose:第6點內有恐怖連結,慎入..241F 11/04 11:34
→ vickyshan:好像是可以逆推回去的,到時候同寢都GG XDXD242F 11/04 11:34
→ alcloth:那是那一整棟樓出來都是那個IP 內部用虛擬的他那邊沒資料244F 11/04 11:34
推 lee988325:訟棍都是狗娘養的垃圾阿 好手好腳不工作專玩下三濫手段245F 11/04 11:35
推 sutra:出來闖都是要還的...246F 11/04 11:36
→ vickyshan:這我就不清楚了不過還是小心點好,搞到同寢都有是的話,會被室友公幹的XDXD247F 11/04 11:36
→ sutra:有人記得之前棒球版版主告人事件嗎?後續怎樣都無人再提了250F 11/04 11:38
推 lau6m2002:推 所以以後要一起反串就沒事了XDD252F 11/04 11:42
推 KeyFSN:\XXXXGAY/ \XXXXGAY/ \XXXXGAY/ \XXXXGAY/253F 11/04 11:47
推 alcloth:他都是看你ptt註冊的資料 想辦法先連絡到你254F 11/04 11:48
推 renya:罵四叉貓可以用身體來和解嗎?256F 11/04 11:57
推 adm123:正解!!!257F 11/04 11:57
推 youGG:逛街聽到路人說幾萬塊可以請人剁大拇指不用拿去和解好可怕258F 11/04 11:59
推 widec:筆錄可以不用去啦,直接收傳票去開偵察庭就好(你不擔心的話我上次被告,也懶得去作筆錄,直接去偵查庭,就不起訴了259F 11/04 12:07
推 kanec:看4X長知識(诶?)263F 11/04 12:16
→ wirefu:牛皮紙袋上好像是寫~~拓也哥~~
原來拓也哥本名叫劉宇 很有意境的名字 很好阿264F 11/04 12:17
推 lovelyu:這種故意的行為 可以反告他誣告嗎267F 11/04 12:26
推 euphoria01:恩 這種故意引站的標題 以後看到一律不點了268F 11/04 12:33
推 abucat:謝謝提供自身經驗272F 11/04 13:02
推 anglee:我笑了, 帥氣274F 11/04 13:04
推 PTMY:都到警局還這麼冷靜的自拍 給推 哈哈我越來越愛你了(?)276F 11/04 13:13
推 CartmanEric:如果願意堅持的話, 訟棍必需跑到你家縣市的法院
作筆錄是跑到訟棍家的警局,但上法院後痛苦的是他
堅持一點,讓訟棍跑全台灣的法院279F 11/04 13:33
推 no5566:好賤
4X貓辛苦了283F 11/04 13:49
推 mocca000:XXXXGAY是八卦版最帥的版主287F 11/04 14:00
推 Asucks:秉公而論,四叉貓板主當的確實很不錯,值得給個讚!288F 11/04 14:12
→ gsuper:之前朋友被開1w , 殺到3000
條件是不可告訴其他一起被告的人289F 11/04 14:16
噓 Derp:假假~~292F 11/04 14:17
推 holysea:這沒有什麼好害的,這種有行情在的,開到兩萬本來就是給你殺價用的,正常只要在某個範圍就會和解了294F 11/04 14:51
→ toray:還有就是找中正大學學生到築夢道歉296F 11/04 14:55
推 yapug:感謝298F 11/04 15:54
推 aramaram:專業經驗給推 !!!!!!!!!!!!!!!!!!!!!!!!!!!!!!!!!300F 11/04 16:36
推 Goog1e:別被推文騙了,發公文到學校查IP所有人常常有,一點也不難尤其如果是宿舍、實驗室 那IP根本就固定的 輕而易舉303F 11/04 16:58
推 kana0228:白癡馬迷>>>>>可以解釋成白癡馬‧迷吧?? 這樣告不成吧306F 11/04 17:09
推 dodolu:用學校的無線網路查得到嗎?308F 11/04 19:05
推 Vac:網路實名制很重要,雖然表面上剝奪自由,實則不然309F 11/04 19:13
推 adon0313:好險TTB不告人 不然應該是收入最高的 = =310F 11/04 20:02
推 ETTom:好奇這樣能不能告對方 詐騙 之類的312F 11/04 21:23
推 comtak:被告過+1,不過對方沒告成,簡易庭的法官?還叫對方成熟點之類314F 11/04 21:46
推 samde:推~315F 11/04 22:49
推 x19005:4X我愛你318F 11/05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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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11-04 10:22 XXXX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