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OutOfTears (Cantabile)標題 [新聞] 看車禍看到撞路燈 求償獲賠139萬元時間 Tue Feb 18 11:44:3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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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車禍看到撞路燈 求償獲賠139萬元
【聯合報╱記者劉時均/台北報導】
2014.02.17 02:39 am
桃園縣陳姓女子騎機車撞路燈受傷,指控龜山鄉公所違規將路燈設在路肩,要求國賠。法
院一審認為,肇事主因是陳女轉頭看路邊的車禍,判她敗訴;但最高法院認為鄉公所在路
肩設置路燈,應負三成責任,賠償陳女約139萬元確定。
陳姓女子指出,她2010年4月22日上午騎機車經過龜山鄉的憲兵訓練中心後門,因鄉公所
違規將路燈設在路肩,又沒有設置反光標示,她來不及閃避撞上,造成顱內出血、終身喪
失工作能力等。她要求鄉公所賠償醫療、精神損害等360萬元。
鄉公所主張,路燈的設置沒有缺失,當時陳女騎機車分心,轉頭看剛發生的另一件車禍,
才會騎到路面邊線,沒有注意車前狀況而撞到路燈自摔,與路燈的設置地點沒有關係。
一審法院採信鄉公所的說法,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調查,依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路燈應設在路肩外側不易受撞的位置,以免妨礙視線及道路的正常使用,然而本案的路
燈設在路肩,設置確有不當。此外,陳女違反交通規則行駛路肩,應自負七成過失責任。
3.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490237.shtml#ixzz2tdqoY7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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