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erievv
作者 terievv (terievv)
標題 標題 [新聞] 行人違規穿越分隔島被撞死 駕駛無罪
時間 2014年08月12日 Tue. AM 12:38:1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ranter (呼....)
標題 [新聞] 行人違規穿越分隔島被撞死 駕駛無罪
時間 Mon Aug 11 17:52:20 2014
1.媒體來源:
記者:饒磐安 /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黃姓男子開車不慎撞死過馬路的李姓婦人,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法官查出黃並無超
速等違規行為,因當時天色暗昏且李婦突然違規穿越分隔島,黃反應不及才撞上,基
於規矩駕車的信賴保護原則,判黃無罪。
法院調查,去年三月十七日晚間六時卅分,黃男開車經過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往三峽
方向,因煞車不及,撞上自左側橫過馬路的李姓婦人;李婦全身多處受傷,送醫急救,因
創傷性休克引發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檢方認為,黃開車應注意車前狀況及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
施,卻疏未注意而肇事,依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
審理中,黃辯稱,該路段沒有路燈,當時光線昏暗,他以大約四十至五十公里的時速
開車,沒有超速,沒有想到會有人突然從分隔島走到車道;而當時他的右側有車,他
無法閃避,李婦在他車前約四到五公尺,緊急煞車不及仍撞上,他自認不應負肇事責
任。
法官勘驗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李婦車禍前站在對向馬路邊,一名婦人走向李婦,似
乎勸導她不要靠近馬路及車輛;李婦沿路邊步行一小段後,趁馬路上車流出現空隙之
際,違規穿越馬路,並且從分隔島走到黃的車道。
法官指出,交通事件的「信賴原則」,即駕駛人駕車時遵守交通規則,因他人未遵守
交通規則而發生車禍,可免除刑責。如高速公路禁止行人上路,駕駛人若依規定行車
而撞死違規上高速公路的行人,基於信賴原則應予免責。
法官認為,依行車煞車距離摩擦係數,車速四十、五十公里的可應變煞車距離,分別
需要八點四及十三公尺;黃查無超速等違規行為,煞車不及撞倒前方約四、五公尺的
李婦,應判無罪。
3.新聞連結:
http://ppt.cc/0~Dd
4.備註:
信賴保護原則 GJ 防止三寶危害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118.4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7750744.A.C8B.html
→ L2N: 應該另外設立三寶條款3F 08/11 17:53
→ LFD: 一定要向死者家屬索賠修車費啊4F 08/11 17:53
推 b0d: 每天吃三寶飯 一定高血壓8F 08/11 17:53
推 arrenwu: 爽!!!!!!!!!!!!!!!10F 08/11 17:53
推 seashel: 水!! 還好沒有什麼應注意未注意13F 08/11 17:54
推 jay111101: 未看先猜家屬怒罵恐龍法官,然後抬棺上法院抗議16F 08/11 17:54
推 milk0513: 好險 違規亂過馬路差點就要賠上另一個人的人生了17F 08/11 17:54
推 www2967: 這法官 正義 三寶永遠以為吃無敵星星20F 08/11 17:54
推 lordscd: 不是隨處有監視器可保命 還是裝個行車紀錄器比較安全25F 08/11 17:54
→ jameshcm: 強制險賠啊....然後全民買單26F 08/11 17:54
→ xpu: 無敵星星XD27F 08/11 17:54
推 joinlin: 老天終於開眼了 溫馨28F 08/11 17:54
→ showind: 什麼爛判決 應該要陪駕駛$$才對29F 08/11 17:54
→ milk0513: 大家注意推文不要太激動喔 被引戰水桶就好笑了雖然真的31F 08/11 17:54
→ jay111101: 免除刑責算不錯了拉~~~不然家屬通常會嫌錢不夠以刑逼民39F 08/11 17:55
推 akway: 難得有英明的法官 給推Y43F 08/11 17:55
推 dyu11: 這位法官萬歲!!45F 08/11 17:55
→ kenro: GJ 老天有眼46F 08/11 17:55
推 jasonyeh: 三寶真的很可怕,愛轉彎就轉彎、愛過馬路就過馬路47F 08/11 17:55
→ seashel: 刑法無罪 民法不知道要不要賠50F 08/11 17:56
→ Keiichi: 撞壞人家車子 又害人家好好的車變兇車 不用賠嗎53F 08/11 17:56
推 lbowlbow: 好法官啊~~突然從前方四公尺跳出來絕對反應不及的55F 08/11 17:56
→ joinlin: 有些人失業在家 故意放任老人家出外 好趁機撈一筆58F 08/11 17:57
推 smalldra: 刑法無罪 不知道民法怎麼判59F 08/11 17:57
推 M1006: 幹 撞車賠車64F 08/11 17:58
推 gadoma: 你劃錯重點,重點是不能閃躲,而不是信賴原則。只要被認定66F 08/11 17:58
→ HONDASHE: 水啦 有些三寶用路態度真的就是想庇蔭子孫的67F 08/11 17:59
推 t0kyohot: 下次沒走斑馬線的人 就給他撞上去 爽68F 08/11 17:59
→ andytaso: 沒想到鬼島法官也有良心人啊 不過家屬一定會再上訴要錢69F 08/11 18:00
→ gadoma: 「能注意」,實務上就無法援引信賴原則,車禍想免責關鍵都70F 08/11 18:00
→ joinlin: 我到現在還沒看過哪一個三寶從巷子拐出來有往後看一下的71F 08/11 18:00
→ chrstine: 刑事無罪不表示民事就不用賠錢好不好73F 08/11 18:00
→ gadoma: 是不能注意。過失=應注意、能注意,但未注意,關鍵是能注75F 08/11 18:01
推 kiergh: 青天大老爺!!!78F 08/11 18:02
→ cd2401: 善良和正直都回來啦~~~~~~~~~~~~~~~~~~~~~~~~~~~~~~~79F 08/11 18:03
推 clst: 正義!!81F 08/11 18:03
→ cd2401: 黃婦遺產應該賠償修車費才對89F 08/11 18:06
推 linfon00: 雖然是慘事 但責任真的要分清楚92F 08/11 18:08
推 ttlun: 這是鬼島的法官嗎 難得94F 08/11 18:08
→ andytaso: 刑法就算無責 民法我看也賠慘了95F 08/11 18:08
推 l5566: 爽啦! 公平正義回來了! 三寶系赫啦! 幹99F 08/11 18:10
推 joinlin: 開車真的不要太衝 上次遇到闖紅燈 好險我動作慢逃過一劫101F 08/11 18:12
推 kramer: 所以說開車的三寶真的....咦?102F 08/11 18:12
→ joinlin: 那天看到一台警車倒車入庫好幾次 我往前一看 女警 -_-Y103F 08/11 18:13
→ guntz: 三寶,怪誰!105F 08/11 18:13
噓 grooving: 那以後看到違規的行人就可以直接把他撞死囉?108F 08/11 18:15
推 knml: 違規行人要撞可以,只是你要賠錢…111F 08/11 18:17
推 kyo2001: 這樣以後有例可循了114F 08/11 18:18
噓 wtf426: 還是不懂這種情況下民法要駕駛賠錢的道理 車壞不用賠?116F 08/11 18:21
推 hihijames: 家屬提告檢察官本來就要幫原告阿... 噓檢查官的是?
況且檢察官不調查 誰知道真相是怎樣 裝豆腐歐...117F 08/11 18:21
推 k23: 本日最溫馨121F 08/11 18:23
→ id: 耶,不過這也是看法官,不是每個法官都這樣判的122F 08/11 18:23
推 fox1103: 沒應注意而未注意喔?124F 08/11 18:24
推 mudee: 推125F 08/11 18:24
推 ldstar: 這個真讚127F 08/11 18:27
推 BIGNOSER: 推!!!!!!!!!台灣趕快脫離死者為大的部落思想吧!!!!!!!!!128F 08/11 18:31
噓 Saza: 應注意未注意有夠智障129F 08/11 18:32
推 cywec: 爽131F 08/11 18:34
→ supertalker: grooving大還是看一下內文吧,調查結果你要是來的及133F 08/11 18:35
推 ioms: 閱讀能力... 如果遠遠看到你還去撞當然有責137F 08/11 18:37
推 sorrywow: ====================戰勝三寶的男人138F 08/11 18:37
→ YamagiN: 這只有刑事無罪吧 民事還有得搞140F 08/11 18:38
推 REDAY: 溫馨142F 08/11 18:42
→ after1: 應該判婦人的丈夫付連帶賠償責任. 賠償汽車修理費145F 08/11 18:48
推 taebo: 推146F 08/11 18:50
推 WYZccc: 推 亂過馬路真的不可取148F 08/11 18:52
推 Slime5566: 如果是沒有行車記錄器的話,判無罪還蠻少見的....158F 08/11 19:06
※ sportlotte:轉錄至看板 San-Ying 08/11 19:07
推 chx64: 這刑事吧 民事再慢慢打164F 08/11 19:30
噓 vInzMing: 以台灣風俗民情 一定有賠了事165F 08/11 19:32
推 furryelk: 我還以為會跑出 應注意而未注意之類的東東 竟然沒有167F 08/11 19:35
→ B4after: 我家分隔島很乖的~171F 08/11 19:44
推 hdw: 應注意而未注意真的超白癡,發明這句話的人也可以得諾貝爾獎172F 08/11 19:51
推 opszy: 推法官174F 08/11 19:52
推 freakclaw: 但如果有看到而故意撞下去就有事了.175F 08/11 19:53
推 Azucat: NICE178F 08/11 20:06
推 cakin: 正直與善良回來了180F 08/11 20:08
推 drainn: 不起訴才正確183F 08/11 20:14
推 bala73: 消夜三寶186F 08/11 20:27
推 yoher: 還好有監視器 三寶再邱嘛187F 08/11 20:31
→ zxvbnm: 正直與善良回來了189F 08/11 20:36
推 mizu147: 信賴保護原則,讚讚190F 08/11 20:41
推 cospara: 鬼島還是有英明的法官呀!!194F 08/11 21:04
推 jason613: 可以立法 限制3寶出門嗎...196F 08/11 21:11
推 f124: 民事也免責嗎?203F 08/11 22:05
推 woula: 正直與善良回來了正直與善良回來了正直與善良回來了205F 08/11 22:08
推 GPX2000: 這才是正義!!!206F 08/11 22:20
推 GGSHICK: 馬路遇三寶,血壓衝到爆,法管讚啦~210F 08/11 22:42
推 Aerogel: 這案例在白天或是車主有按喇叭...判決可能就會有比例原則213F 08/11 23:19
推 hd0485: 檢察官很多都馬濫訴,也不看現場,一律說疏於注意
如果檢察官跟法官一樣,看過監視器影像,還會都起訴嗎?反正都把駕駛當作舒馬克,路上各種狀況都可應變,否則就是有過失予以起訴,部分檢察官才是浪費司法資源的存在214F 08/11 23:19
推 catem: 推218F 08/11 23:36
推 teddy98: 過路人請自重
想製造假車禍的也請自重 撞死也不用負責的219F 08/11 23:42
推 iso90024: 現在都有強制險理論上如果刑事無過失應該都判保險上限221F 08/11 23:4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yborg (幹你媽的五樓梗)
標題 Re: [新聞] 行人違規穿越分隔島被撞死 駕駛無罪
時間 Mon Aug 11 22:04:11 2014
這件刑事上判無罪
可是民事上仍可能要賠償家屬?
那以後我老了全身都病
是不是可以去路上假裝過馬路給人撞
好替我兒子女兒掙到一些錢?
什麼爛法律?
--
女人沒魅力才覺得男人花心,男人沒實力才覺得女人現實。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168.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7765853.A.632.html
→ powerair: 可以呀 以前花蓮真的就有老人等在分隔島中央等進口車來3F 08/11 22:08
噓 heisego: 你如果這樣搞 對方一毛錢都不用賠 不懂就不要亂罵7F 08/11 22:43
--
※ 作者: terievv 時間: 2014-08-12 00: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