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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rievv (terievv)
標題  標題  [新聞]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時間 2015-05-14 Thu. 16:47:4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hen1i6c04 (輕踏水無痕)
標題 [新聞]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時間 Thu May 14 15:36:05 2015


蘋果日報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http://goo.gl/b1CHzS

高雄一間土雞城的朱姓老闆,4年前接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須償還男子吳春宏等2人30
萬元,朱男自認為沒有欠債,以為是詐騙集團的騙局不予理會,沒想到真的是法院核發的
支付命令,朱男上午現身氣憤說:「法院的人竟然是跟詐騙集團成員一起來查封我的店,
你叫我怎麼辦?」但這從天而降的債務,又是怎麼來的?

原來是詐騙集團利用法院核發支付命令的審查寬鬆的漏洞,先用在3張面額各10萬元的本
票上,冒簽朱男姓名,再以朱男欠債不還為由,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由於法院審核
支付命令僅書面審查,審核通過後,雖會以書面通知債務人,而債務人可在收到支付命令
20天內聲明異議,若有提聲明異議,則原本的支付命令就失效力,但如果未在期限內聲明
異議,則支付命令就發生確定判決的效力,聲請人就可以拿著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
行。

朱男就是因為在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後,沒有在期限內聲明異議,才會讓男子吳春宏
拿著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致朱男賴以維生的土雞城被查封法拍,朱男還氣到
心臟病發作差點喪命。

雖然朱男事後控告吳男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等罪,經筆跡鑑定,也確認本票上的簽名確非
朱男所簽,但因也無法確認偽造簽名者就是吳男,因此吳男獲不起訴,朱男原以為可以拿
筆跡鑑定結果要回自己的土雞城,無奈,支付命令須透過再審制度救濟,而法律又規定朱
男必須找出偽簽者才能撤銷原判決。朱男根本無計可施,欲哭無淚,只能眼睜睜看自己苦
心經營的店被法拍。

而法院審理支付命令有多寬鬆?律師劉哲宏指出,此案的支付命令聲請人吳春宏在全國各
地法院聲請超過100件,光高雄地院就佔了80件,核准率約八成。更諷刺的是,朱男的土
雞城被法院查封當天,吳男還大喇喇的與法院司法事務官、執達員等前往查封。

朱男今天上午在民間司改會多位律師陪同下,前往高雄地院陳情,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施柏
宏收下陳情書說,針對類似案例,會建議司法院儘速修改相關法律規定,並要求司法事務
官加強審核支付命令核發流程。(郭芷余/高雄報導)


備註:
太扯了吧,都確定沒有欠債了法拍後的錢是要給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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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m5566: 還滿屌的1F 05/14 15:36
Hamao: 形式裁定2F 05/14 15:37
iXXXXGAY5566:  法律真的是北七到有春3F 05/14 15:37
L0v35: 這樣以後叫別人幫簽一下 整個大安區都我的欸4F 05/14 15:37
yafx4200p: 國賠 告死政府5F 05/14 15:37
zipizza: 全國的詐騙集團可以趕快賺錢囉6F 05/14 15:37
beek: 高雄不意外7F 05/14 15:37
leo0821: 鬼島司法  幹8F 05/14 15:38
omage: ma19:一切合法,謝謝指教>>>看看這句話有多蠢9F 05/14 15:38
fallmoon: 支付命令這種爛法律到底什麼時候要拿掉。10F 05/14 15:38
samuelcdf: 幸福花媽市, 真是太幸福了11F 05/14 15:38
notea: 這招用很久了12F 05/14 15:38
MacOSX10: 寄一堆支付命令給立委會怎樣?13F 05/14 15:38
beek: 609縣市 台灣法律管不到14F 05/14 15:38
zxcxxx: 已經上報好幾起類似案件了... 還是沒解15F 05/14 15:38
fbiciamib123: 廢了那以後欠錢都不用還要不到16F 05/14 15:38
Linnsen: 所以要懂法律阿 20天內有反應你就沒事 還能告人偽造17F 05/14 15:38
hsiyafel: 合法的詐騙集團,全台聲請超過100件........18F 05/14 15:39
f051372: 那我要13睡過的那間19F 05/14 15:39
tom80114: 一人一信去法院聲請車輪黨支付命令20F 05/14 15:39
samuelcdf: 畜類正路不走, 撇步最多. 一棒下去當場讓你以後都撇步21F 05/14 15:39
Linnsen: 可以參考老爸叫我離開科技業1文 七期很多地都被騙走的22F 05/14 15:39
makimakimaki: 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你們不懂嗎23F 05/14 15:39
s87623: 誰叫他不去申明異議24F 05/14 15:39
xxxg00w0: 這支付命令判例是有什麼病?既然都確認偽造文書,這筆債務根本違反公序 自始無效 還要強制執行是腦袋洞多大?25F 05/14 15:40
jay111101: 我遇到酒駕臨檢也以為詐騙集團,可以不理嗎?27F 05/14 15:40
scarbywind:  聲請發支付命令, 500元 然後對方聲明異議就GG28F 05/14 15:40
beek: 609縣市,騙子跟官員一路29F 05/14 15:40
cicici: 整個台灣都是我家?30F 05/14 15:40
Chopstick2: 有沒有專業的來解釋?怎麼看起來像法院不管欠條真偽?31F 05/14 15:40
fallheart: 就依法行政啊32F 05/14 15:40
BlueGlad: 一切合法 呵呵33F 05/14 15:40
sagarain: 法律人 不意外34F 05/14 15:40
xxxg00w0: 公務人員便宜行事致生損害 可以要求國賠嗎?35F 05/14 15:41
G41271: 一切合法,自己不讀好台灣規則,好意思拿台灣身份證36F 05/14 15:41
Klosr: 真扯37F 05/14 15:41
jupei: 自己找偽簽者是白痴嗎…38F 05/14 15:41
dichotomyptt: 連簽名鑒定都不是本人還可以判支付XD39F 05/14 15:41
Pony5566: 真他媽爛法 故意找那些長期出門出國的寄支付命令 賺翻了40F 05/14 15:41
cychine: 黨工又在帶風向 真可憐41F 05/14 15:41
Linnsen: 法院寄來的東西要當一回事電話還能說詐騙法律不是開玩笑42F 05/14 15:42
f051372: 推文各種合法不合理都不懂了43F 05/14 15:42
holybless: 大水庫理論44F 05/14 15:42
xunter123: 學到一招了 鬍鬚張下一個GET45F 05/14 15:42
jorden: 法律蟑螂!46F 05/14 15:42
jay111101: 遇到什麼都以為是詐騙集團,你乾脆去深山隱居算了47F 05/14 15:42
s87623: 公務員沒違法申請什麼國賠?48F 05/14 15:42
alwaysstrong: 法律只保障懂法的人……49F 05/14 15:42
music120: 白海豚都會轉彎 就我們的法律明知道不對了還轉不過去XD50F 05/14 15:42
lovetweet: 所以我可以照這模式搞勝文哥嗎?51F 05/14 15:43
DiAbLoE: 這什麼智障恐龍司法52F 05/14 15:43
h73o1012: 這還叫法律?根本仗著國家機關玩死別人53F 05/14 15:43
keyneslan: 吃什麼飯用的 真是擾民54F 05/14 15:43
xxxg00w0: 自己找偽簽者 那要檢警執法人員沖殺洨?領稅金收工放飯55F 05/14 15:43
music120: 你搞不過勝文哥 他整天閒閒法院又是他們家開的56F 05/14 15:43
jay111101: 說好賺的怎麼不去試一下?耍低能也該有個極限57F 05/14 15:43
xxxg00w0: ?58F 05/14 15:43
skyringcha: 一類組的亂源無誤59F 05/14 15:44
jay111101: 身在法治國家又不想懂法,乾脆滾去北韓60F 05/14 15:44
after1: 這麼老套的手法  還有人被騙阿61F 05/14 15:44
Klosr: 詐騙集團開始玩法律了 吃定死老百姓不懂 弄100個中10個就好62F 05/14 15:44
k47100014: 爛法律...63F 05/14 15:44
Darius: 大家快來狂寄支付命令當大富翁吧~~~~~~64F 05/14 15:44
glacialfire: 信不信 要是有人偽造馬芙丸簽本票 這個法院一定能65F 05/14 15:45
Linnsen: 法律是有錢人玩得 走法院就搞死肥宅 敢玩勝文?66F 05/14 15:45
after1: 不過這官司還能打.67F 05/14 15:45
LoveFood: 應該說科技這麼進步了,還把寄信當唯一通知真沒跟上時代68F 05/14 15:45
glacialfire: 查到 只會欺負老百姓而已69F 05/14 15:45
ChinkFilmsZZ: 一堆在哭的 沒這個人家欠你錢你怎討 ㄏ 說說看阿70F 05/14 15:45
Klosr: 去百貨門口問100路人 看有多少人懂71F 05/14 15:45
sanhowu: 幹三小?72F 05/14 15:46
Hamao: 目前的狀況就是收到不管真假  一定要馬上向法院異議73F 05/14 15:46
gomi: 重點在於  已經證明是詐騙了74F 05/14 15:46
magamanzero: 有這個也討不到 重點是懂不懂 不是討不討得到75F 05/14 15:46
GJ21: 這不是很久了嗎.....之前也有類似的新聞阿 鄉民真健忘...76F 05/14 15:46
gmoz: 這三小77F 05/14 15:47
theword:   而且吳春宏還不起訴   超爽der ~~~~~78F 05/14 15:47
glacialfire: 沒有不能討阿 只是審查機制? 而且都確認偽造了79F 05/14 15:47
s87623: 支付命令被聲明異議,申請支付命令的人會有責任80F 05/14 15:47
Yijhen0525: 真是這樣我也想騙個一億來花81F 05/14 15:47
gmoz: 吳男不能抓去測謊嗎82F 05/14 15:47
Toge: 太好了,我知道怎麼對付旺旺跟遠雄惹83F 05/14 15:47
kps1247: 有新招了84F 05/14 15:47
glacialfire: 還要等人找到簽名者才可以判回 沒有就強制法拍?85F 05/14 15:47
reaturn: 支付命令超屌的,說你欠錢不用查證的86F 05/14 15:47
resudi: 這種爛法律趕快修一修吧.87F 05/14 15:47
pierreqq: 法院誰開的??88F 05/14 15:47
linzero: 看有沒詐騙集團去詐立委他家,看會不會快速修法89F 05/14 15:48
capsspac: 黃國昌以前就說過支付命令制度有問題90F 05/14 15:48
euphoria01: 太扯了 就不知道是誰要怎麼找偽簽91F 05/14 15:48
s87623: 是先審核過了,才發現是偽造吧92F 05/14 15:48
Yijhen0525: 鄉民集體去申請支付命令,向財團要錢93F 05/14 15:48
calvin301301: 歡迎來到鬼島94F 05/14 15:48
chyou2003: 這麼嚴重的法律漏洞竟然還沒修,這種詐騙好幾年了吧95F 05/14 15:48
winiS: 找幾個遊民搞大法官才有效果96F 05/14 15:49
s87623: 他審核時應該不會管真假97F 05/14 15:49
Linnsen: 詐騙集團都比青椒宅聰明 這招不知賺幾台GTR98F 05/14 15:49
gomi: 發現是偽造的以後 為何不能推翻之前審核?99F 05/14 15:49
euphoria01: 說不管 要是寄到戶籍地沒人住 錯過時效不就很淒慘100F 05/14 15:49
theword: 隨便弄個支付命令就能把陌生人搞得家破人亡101F 05/14 15:49
mecca: 這招有聽過102F 05/14 15:49
zzro: 謝謝台灣的立法院 感恩 讚嘆 689103F 05/14 15:50
jason79718: 可以不用廢啊,但是漏洞要補,不然被玩死都不知道104F 05/14 15:50
edward13: 之前新聞就好幾起了 到底要不要修法?105F 05/14 15:50
s87623: 可以推翻吧,只是要走司法程序106F 05/14 15:50
O10lOl01O: 鬼島的法律就是個笑話107F 05/14 15:50
bbbruce: 還   挺   屌    的108F 05/14 15:51
Linnsen: 法院能改通訊地址阿 長期不在可以請鄰居幫忙注意信件109F 05/14 15:51
yehmd: 惡法,每次都有萬年法師說被詐的活該…110F 05/14 15:51
a20351: 類似事件前陣子蠻多的,早該修的法到現在繼續擺爛,真的扯111F 05/14 15:51
euphoria01: 而且我覺得很奇怪 就確定不是本人簽的 那本票當然無效112F 05/14 15:52
gadoma: 聲明異議超簡單,一張白紙寫上姓名跟案號,然後寫三個字「我異議」也可以,連這樣你都不作,法院怎麼知道聲請人提出的文件有問題...113F 05/14 15:52
euphoria01: 吧 這樣還能繼續法拍喔...?無法理解其中邏輯116F 05/14 15:52
darknote: 2011年就有這惡法就有上新聞了 2015還是沒變 偉哉KMT117F 05/14 15:52
Yijhen0525: 我也想去申請一張跟遠雄集團要錢118F 05/14 15:52
Athanasius: 讀法律的人 哈哈119F 05/14 15:52
Linnsen: 這招就是吃定一般民眾不理以為是詐騙 古早時代都馬嚇壞看到法院的東西要很謹慎處理120F 05/14 15:52
ohiyo104: 太瞎了吧122F 05/14 15:53
WINWIND1029: 我也遇過類似的,結合裝潢詐騙……馬的這些畜生!123F 05/14 15:53
nixon: 誰確定沒有欠債了124F 05/14 15:53
euphoria01: 20天欸 要是你剛好不在 或不住戶籍地 沒人告訴你125F 05/14 15:53
ccucwc: 這什麼鳥法律啊?126F 05/14 15:53
raft75462: 一堆人又再檢討受害者了  真是鬼島無誤127F 05/14 15:53
euphoria01: 是能聲明異議個雕128F 05/14 15:54
fgkor123: 找小戶數有管理員的寄,管理員簽收,出國一個月就吃屎拉129F 05/14 15:54
lX: 支付命令有問題吧  以前很多人被騙 立委不知在幹麻  不改130F 05/14 15:54
cargod7321: 問一下 如果現居地跟戶籍地不同 導致未接獲通知視為過131F 05/14 15:55
apple0660: 幹超瞎XDDDDDDDDD  這超誇張的XDDDDDD132F 05/14 15:55
cargod7321: 期 而被強制執行 這樣不是很鳥133F 05/14 15:55
fgkor123: 要簽收才算,不過他不管誰簽收的...134F 05/14 15:55
melike671: 以前就出現過利用支付命令在詐騙的新聞,說要修法結果135F 05/14 15:55
Klosr: 而且偽造簽名文書的詐騙集團沒事?136F 05/14 15:56
Hamao: 支付命令的聲請 法院目前只會就形式裁定  不會實際查明真137F 05/14 15:56
melike671: 也是不了了之138F 05/14 15:56
Hamao: 偽債權139F 05/14 15:56
fox999: 阿收到法院文書還不管? 怪我囉140F 05/14 15:56
fasise: 之前不是說要修法  是要多久才能修這鳥洞...141F 05/14 15:56
Linnsen: 重點應該是以簽收 管理員也該有點SENSE吧 法院的信..142F 05/14 15:56
WilliamWill: 一定要讓立委上當才會修法嗎?XD143F 05/14 15:56
marauder08: 法律不保障權利的睡眠者 支付命令本來就有特殊的功能144F 05/14 15:56
euphoria01: 而且法院不會去查你交來的是真是假才是問題? 衰小到145F 05/14 15:56
wxtab019: 以前不是也有過假的法院文書嗎146F 05/14 15:57
marauder08: 與背景因素147F 05/14 15:57
euphoria01: 別人用一句行政瑕疵帶過...148F 05/14 15:57
wxtab019: 一般人也分不出來送來的是真是假149F 05/14 15:57
gll: 支付命令超寬鬆搭配再審要件超嚴格 真的是.....150F 05/14 15:57
fox999: 不然我借錢給別人 還要怕別人脫產不還債 這東西對債權人多151F 05/14 15:57
marauder08: 你只要在20天之內 去聲明異議就好 什麼都不做誰能幫你152F 05/14 15:57
davidbright: ....智障法律?153F 05/14 15:57
fox999: 方便呀154F 05/14 15:58
liusim: 我老母也被拐過 台中還要跑去台南法院超煩人155F 05/14 15:58
fgkor123: 覽教音速,是時就是被拿來詐騙156F 05/14 15:58
Linnsen: 重點是要當一回事 查證後當然可能是詐騙157F 05/14 15:58
s87623: 如果每個支付命令都要審真偽,法院都不用開庭了,整天都審不完。158F 05/14 15:58
euphoria01: 莫名其妙 卻要別人花錢打民事官司救濟?可以叫法院賠160F 05/14 15:58
urreed: 這根本人渣法律啊161F 05/14 15:58
cress0128: 鬼島又將引發一波創業潮162F 05/14 15:58
liusim: 不過還好有google跟問警察 當下有立刻處理 = =163F 05/14 15:58
fgkor123: 中華電信,可以把申請帳號當做號碼這也很低能164F 05/14 15:59
euphoria01: 這些損失嘛? 當別人很閒整天上法院自證清白165F 05/14 15:59
wxtab019: 如果有人兩三天就送一次 讓你兩三天跑一次法院辦異議?166F 05/14 15:59
marauder08: 想請問批評的人 有去了解支付命令跟一般實質審查的差別嗎?167F 05/14 15:59
wotupset: 這法條超智障的勒 O口O169F 05/14 16:00
ef9527: 有利可圖,怎麼能讓人修法給修掉呢?170F 05/14 16:00
chyou2003: 前面沒異議是一回事,後面都已經證明欠錢證明是偽照的171F 05/14 16:00
liusim: 只知道隨便一個人用你名字簽本票就能煩死你……172F 05/14 16:00
marauder08: 有多少債權人碰到惡劣的債務人 就是用支付命令逼出面173F 05/14 16:00
chyou2003: 拍賣還沒辦法庭停止?賣掉後錢給誰?還是給詐諞人?174F 05/14 16:00
cms6384: 支付命令這真的是對詐騙集團的一大利器175F 05/14 16:01
Linnsen: 有餘力當然能在搞他偽造阿 可是跑法院耗時又耗錢176F 05/14 16:01
urreed: 人渣法律讓法官成了人渣的幫凶 歡迎來到鬼島177F 05/14 16:01
Yijhen0525: 本意跟濫用是兩回事,這是濫用178F 05/14 16:01
jay111101: 一堆人搞不懂送達就妄想很好賺,重點是收到了又不理,179F 05/14 16:01
ef9527: 對了,真的不想還錢方法也不少,支付命令可能也只是張紙。180F 05/14 16:01
jay111101: 怕詐騙打個電話問一下有這麼難?181F 05/14 16:01
taotzu: 有沒有送達才是重點啦182F 05/14 16:02
fox999: 我比較好奇哪條法律規定要去找出真正的偽造票據的183F 05/14 16:02
magamanzero: 真的詐騙 打了電話搞不好就...184F 05/14 16:02
fox999: 妓者造法嗎185F 05/14 16:02
chyou2003: 這案子本票簽名確定是偽造,也就是苦主沒欠吳男錢,那拍186F 05/14 16:02
wind0710: 怎沒人用這招用在連家,幾百億就到手了187F 05/14 16:02
fgkor123: 安安 乾脆配合這招,來電號碼是高雄地方法院唷^.<188F 05/14 16:03
chyou2003: 賣後的錢法院要交給誰?還是吳男?充國庫?189F 05/14 16:03
ef9527: 詐騙就是99個失敗只要1個成功就是賺的生意。190F 05/14 16:03
a58805082: 87鄉民,收到不理才是重點吧,一點法律常識都沒zzzzzzz191F 05/14 16:04
s87623: 好啦大家不要氣憤,2016我來參選立委,再來修法,打給貢猴母猴?192F 05/14 16:04
Linnsen: 這招以前沒啥用 後來詐騙盛行 一堆人不理 ...194F 05/14 16:04
jay111101: 一堆白痴鄉民在那邊帶風向195F 05/14 16:04
vhs159: 垃圾國民黨196F 05/14 16:04
aaagang: 太誇張了= =197F 05/14 16:04
chyou2003: 大家都知道前面要注意,線在問題是連證明是詐騙都沒辦198F 05/14 16:04
eliteark: 窮魯快去買空白本票申請全區 很快你就能矇到一間房子囉199F 05/14 16:04
DarkerDuck: 這問題有一段時間了,到現在還沒改,立院效率真高啊200F 05/14 16:05
chyou2003: 法阻止自己的財產被法拍201F 05/14 16:05
liusim: 老人家都會以為是詐騙啦 我家老母收到 老爸也說不用理他202F 05/14 16:05
Linnsen: 中華電信寄給肥宅說你欠2萬 肥宅會不理麻..馬上打去問吧203F 05/14 16:05
cargod7321: 既然好手好腳不工作只想撈偏門 那以後詐騙集團抓到直接剁掉手腳好了 反正也用不到不是?204F 05/14 16:05
liusim: 真的還好有google206F 05/14 16:05
magamanzero: 詐騙集團利用法院名義甚至用假電話號碼 也不是沒有207F 05/14 16:05
EO45566: 紅色那段超智障 遇到真的會氣死208F 05/14 16:06
liusim: 咦 也不對 因為真的是詐騙= =209F 05/14 16:06
magamanzero: 該怪的是詐騙罪太輕210F 05/14 16:06
youbi: 一開始法院核發就有問題了!還憑什麼終身職 退休俸!垃圾211F 05/14 16:06
zzxx80135: 根本bug啊!!212F 05/14 16:06
westwet: 垃圾黨工好厲害吼,完全搞不清楚狀況在檢討被害人213F 05/14 16:07
jimmy5680: WTF214F 05/14 16:07
chyou2003: 你自己前端疏忽,所以為了維護自己財產要多跑幾次法院215F 05/14 16:07
hoody: 支付命令已有確定力 再審也被法院駁回 吳男還真可以拿到錢216F 05/14 16:07
fgkor123: 假電話號碼就是電信網路中申請的名稱跟電話號碼一樣...217F 05/14 16:07
Cityfrighten: ............218F 05/14 16:07
liusim: 要主動去說「債務關係不成立」這種詐騙真的超級雞巴219F 05/14 16:08
NowQmmmmmmmm: 工作幹嘛?還不狂寄支付命令當大富翁!220F 05/14 16:08
fgkor123: 其實很明顯,申請那電話就是拿來騙錢,中華電信也知道221F 05/14 16:08
dtdon1699: 好瞎...222F 05/14 16:08
chyou2003: 就認了,但現在是都已證明對方是詐騙還要被法拍223F 05/14 16:08
JOJOCK: 合法不合理 合法不合理 合法不合理 嘖嘖224F 05/14 16:08
youbi: 如果連文書事件都無法辯真偽,法院的判決還談什麼公信力?225F 05/14 16:09
ewolf: 因為借據借條只有單方面會去法院申請支付啊,法院要查證也226F 05/14 16:09
liusim: 幸運投到債權複雜的 或老年人之類的 說不定還傻傻還錢227F 05/14 16:09
Rucca: 沒有去看詐欺獵人...228F 05/14 16:09
ewolf: 只能發函去問吧229F 05/14 16:09
answer1115: 這就是蛆蛆最愛的一切合法230F 05/14 16:09
s76083kahala: 今天就來簽一千張本票申請支付命令好了wwww231F 05/14 16:09
liusim: 台灣真鬼島Q.Q232F 05/14 16:09
s76083kahala: 比買樂透還好賺233F 05/14 16:09
Linnsen: 不然台中哪那麼多好車 大都做黑的 買個資 騙老人234F 05/14 16:10
s76083kahala: 專門寄給那種獨居老人或是很忙的工作狂人235F 05/14 16:10
stja: 很早就有人警告過了 也真的有人這麼幹了236F 05/14 16:10
youbi: 台灣的法官到底憑什麼是終身職?會考試 話虎爛,實際審判無能力!237F 05/14 16:10
iam0718: 台灣法律本如此239F 05/14 16:10
sy4826951: 法院是誰開的,不就知道了嗎240F 05/14 16:11
sisn: 這才叫名符其實的知法玩法,羨慕的鄉民學著點啊。241F 05/14 16:11
Linnsen: 沒啥資產的肥宅不用擔心242F 05/14 16:11
k14134: 幹 太扯 吳男根本垃圾 法律專門便宜人渣243F 05/14 16:11
sisn: 反正不管怎麼修法,蠹蟲還是找得到地方蛀,學法有益無害嘖嘖244F 05/14 16:12
fgkor123: 主要是再審太鳥,就跟假電話號碼,不是鎖申請人。鎖個別245F 05/14 16:12
cppwu: 法務部長忙著護航長官,對彌補法律漏洞提案修法,沒空246F 05/14 16:12
waijr: 惡法亦法 一切都合法..... 靠 立法和法院審裡都大有問題247F 05/14 16:12
fgkor123: 電話號碼。根本沒屁用=_=248F 05/14 16:12
answer1115: 蛆蛆最會賴給法官 立院哪黨多數都當沒看見249F 05/14 16:12
aimgel: 鬼島立委不修法啊 怪自己選出來的立委吧250F 05/14 16:12
erik777: 這條法律的執行根本有問題吧251F 05/14 16:12
freemail: 垃圾252F 05/14 16:12
Klosr: goggle 支付命令 詐騙  一堆 還有可憐老婦人被這樣騙5千萬253F 05/14 16:12
xshaddockx: 這不是很早就有的詐騙,只要跟法院回覆沒欠錢254F 05/14 16:13
Linnsen: 還好有網路跟媒體台中也跑到阿共那去騙不少 羅X穎就是255F 05/14 16:13
xshaddockx: 法院就不會鳥這個了256F 05/14 16:13
c7683fh6: 20天聲明異議的期間真的有點短 誰沒事會有空詐騙集團257F 05/14 16:13
krajicek: 就跟你講台灣人很聰明的,這種簡化訴訟程序的美意都會被258F 05/14 16:14
chyou2003: 所以,法拍後的錢到底要給誰?法院?吳男?259F 05/14 16:14
dluog: 這招老梗了 可是支付命令根本是惡法 應該修改或廢除260F 05/14 16:14
krajicek: 詐騙集團拿來用,這是那些法學大家始料未及的吧XD261F 05/14 16:14
windangellin: 幾年前看過案例,超扯!現在還有喔??!法院在幹262F 05/14 16:15
Linnsen: 對討債的人來說20天覺得長了 討不到才找法院 本意264F 05/14 16:15
lili300: 要是大樓管理員想用這方法騙錢超容易的吧266F 05/14 16:15
fox999: 一堆人在那喊惡法  哪天變成債權人看會不會一樣267F 05/14 16:15
hoody: 簡化訴訟程序應該要規定個上限 不然太可怕了268F 05/14 16:15
chyou2003: 有bug就要修,雖然大家都要注意法律,但一條法律弄到269F 05/14 16:15
magamanzero: 繼承惡法就是個例子了 還有很多要改的270F 05/14 16:15
Strasburg: 很久以前在一堆網路轉寄郵件裡看過 原來是真的271F 05/14 16:15
rofellosx: 只需認偽造文書就能得到土雞城272F 05/14 16:15
p910520670: 想到之前某些人的言論 犯法一定是錯的 實在快笑死273F 05/14 16:16
gunbf109: 上面那個網址婦人更慘,5000萬的支付命令。274F 05/14 16:16
senior: 把執行力拿掉支付命令就廢了阿 不過不應該給既判力275F 05/14 16:16
darknote: KMT:立院/司法 都我獨大啊 想修法?省省吧276F 05/14 16:16
blakespring: 司法秀下限277F 05/14 16:16
chyou2003: 一不小心就讓你傾家蕩產,連挽救機會都沒,就是有問題278F 05/14 16:16
ABA0525: 台灣真的被法律人害死279F 05/14 16:16
magamanzero: 只是中國ECFA好像比較重要?280F 05/14 16:16
rada118: 再不修法,法院就成了共犯結構281F 05/14 16:17
versace: 還不快修法…282F 05/14 16:17
winiS: 不知道有沒有問題,所以就許可了。這啥鬼邏輯?
我可以主張黨產都是我的嗎?反正也不能證明不是283F 05/14 16:17
nckukath: 找個法官試試看,看他們怎麼解決的285F 05/14 16:17
Rucca: 這好像本身法律邏輯沒問題?要不然怎麼日本也有類似的事情286F 05/14 16:18
fox999: 哪裡連挽救機會都沒呀 科科287F 05/14 16:18
broodkey: 廢物政府288F 05/14 16:18
ld29: 看一次噓一次 支付命令垃圾法律289F 05/14 16:18
Lucroy: 扯翻了290F 05/14 16:18
Ludy760421: 支付命令用最多的是銀行跟電信公司,所以要叫立委修法291F 05/14 16:19
Jerryegg: 要怎麼確定他有已讀292F 05/14 16:19
astranagant: 還蠻屌的~293F 05/14 16:19
Ludy760421: 等於斷自己財源294F 05/14 16:19
ym010273: 幹,廢物司法,聯合詐騙集團還要被害者找出簽名者295F 05/14 16:19
peace1way: 支付命令這幾年惡意使用的情況很多,應該要修法了296F 05/14 16:20
wateryou: 真爽 那我要來查封帝寶了297F 05/14 16:20
roy2142: 看來推文有詐騙集團,說要修法就跳腳298F 05/14 16:20
ym010273: 千錯萬錯絕對不會是偉大的法院299F 05/14 16:20
astranagant: 全民查封運動300F 05/14 16:20
fox999: 都已經至少給了兩次救濟機會 你不提 怪我囉301F 05/14 16:20
wsx26997785: ====== 偉大的中華民國法律 臺灣人吞下去 ==========302F 05/14 16:21
magamanzero: 當你借錢給人時 本來就要有考慮風險了303F 05/14 16:21
krajicek: 我覺得要修改成支付命令必須當事人親自簽收而且解釋清楚304F 05/14 16:21
magamanzero: 法律可以保障你 一定拿得回錢?305F 05/14 16:21
Zeroyeu: 這些法官是吃屎長大的嗎????306F 05/14 16:21
krajicek: 雙掛號沒用,而且也不是每一個人都看過法院公文書307F 05/14 16:21
peace1way: 推文說要查封帝寶的,實際上你真的可以搞出這事情來。308F 05/14 16:22
fox999: 廢話 不然民法跟強執拿來幹嘛的309F 05/14 16:22
krajicek: 很多人是真的會以為是假的就置之不理,這反而變成漏洞310F 05/14 16:22
peace1way: 只是人家私下怎麼搞你就沒辦法預期了,但是如果你以這311F 05/14 16:22
magamanzero: 那為什麼國稅局還一堆錢追不回來?312F 05/14 16:22
peace1way: 新聞的手法去搞的話,有很大的機會是會成功的313F 05/14 16:23
c7683fh6: 支持修法+1 目前支付命令的使用真的出現很大的問題314F 05/14 16:23
fox999: 法律本來就保障債權人 在債務人有資力時實現債權呀
因為國稅局討債的對象"無資力"呀315F 05/14 16:23
fgkor123: 脫產惹,真要欠錢。白吃才等你317F 05/14 16:24
rockheart: 立=委還在睡318F 05/14 16:24
magamanzero: 那就對拉 本來就是有條件的319F 05/14 16:24
duolon:   申請國家賠償320F 05/14 16:25
Linnsen: 法律就是降 不懂法只能靠律師 不然自己權益你都不知道321F 05/14 16:25
fgkor123: 話說沒人統計過假電話ID和支付命令詐騙比率嘛?322F 05/14 16:25
wsx26997785: =====作為台灣人 不管你職業是啥 法律系一定必修====323F 05/14 16:25
fox999: 假設這個土雞城老闆就欠債不還 用這種方式討債 不就剛好324F 05/14 16:26
ufo15526368: 陳菊不負責 民進黨立委不修法 深綠的我很難過325F 05/14 16:26
chanollili: 所以台灣必須徹底翻一次全部檢視該修法的修法326F 05/14 16:26
drigo: 這不關法官的事,這是「司法事務官」弄出來的,很多人可能327F 05/14 16:26
Linnsen: 只能任人XX 有$$找好律師 傷害大都能減到最低328F 05/14 16:26
fgkor123: XX嘛,你現在就確定他沒欠。還在扯329F 05/14 16:26
sca133: 9.2表示 達成一中歷史共業比較重要 被騙?怪我囉?330F 05/14 16:27
peggyhao: 雞掰法律蟑螂幹331F 05/14 16:27
Linnsen: 請到菜鳥兩光的 搞不好GOOGLE都比較威..332F 05/14 16:27
drigo: 不知道司法事務官是幾年前為了讓法官減少民事的案件負擔,333F 05/14 16:27
magamanzero: 真的有心欠 早就無資力了不是?334F 05/14 16:27
wsx26997785: ====政府官員陪吳男還大喇喇查封XD 鬼島法律讚!=====335F 05/14 16:28
fox999: 要討論這制度 請去比較用支付命令討還來的跟被詐欺的比例336F 05/14 16:28
drigo: 所以某些民事案件就交給司事官審理,司事官幾年前好像招了337F 05/14 16:28
wsx26997785: 還要自己找偽簽者才能撤銷!!  中華民國法律太棒拉~~~338F 05/14 16:29
magamanzero: 這個條件對於有心欠的人不管用阿339F 05/14 16:29
drigo: 兩、三年就沒再招考了。340F 05/14 16:29
fox999: 真的有心欠 早就無資力了不是?===>誰說的?341F 05/14 16:29
opmikoto: 我覺得..這個規則要修342F 05/14 16:29
fgkor123: 哈哈,那要不要看無欠債訴願成功的比率?343F 05/14 16:29
magamanzero: 所以要統計囉(茶344F 05/14 16:29
ebod221: 這不是老招了嗎345F 05/14 16:30
chyou2003: 這case老闆已經證明他沒欠錢,還是無法阻止法拍346F 05/14 16:30
firejur: Push347F 05/14 16:30
babogoo02: 高調..太扯了!有沒有救啊?348F 05/14 16:30
reprobate: 還有一堆人在檢討受害者 真他X的鬼島349F 05/14 16:30
STi2011: 扯.....我要害你 這樣搞就好了?350F 05/14 16:31
magamanzero: 統計一下 故意欠債不還 會脫產的比例?351F 05/14 16:31
KOKOLALAMA: 合法不合理,請大家合法詐騙。352F 05/14 16:32
fox999: 這本來就是法益衡量問題 銀行債權人的法益當然比賤民高呀353F 05/14 16:32
k28829982: 噓一堆人在檢討受害者  真鬼島無誤354F 05/14 16:32
route22: 該修法囉355F 05/14 16:32
STi2011: 那我要帝寶兩間好了356F 05/14 16:32
williamsc: 支付命令提異議就無效 我覺得問題在怎樣送達命令才不會357F 05/14 16:32
adonisey: 有夠扯358F 05/14 16:32
urreed: 持偽造文書詐財還獲不起訴 真它ma了不起359F 05/14 16:32
williamsc: 被當成詐騙集團而被無視360F 05/14 16:32
revive25: 支付命令真的是詐騙利器 沒有常識的人被騙身家很正常361F 05/14 16:32
bear123: 法律不知道在幹嘛?爛透了362F 05/14 16:33
fox999: 把法院文書(是真的)當成詐騙集團才好像363F 05/14 16:33
magamanzero: 的確是法益問題 看民眾囉364F 05/14 16:33
ni60705: 荒謬,還有這跟高雄有什麼關係?365F 05/14 16:33
nomorepipe: 法律是保護壞人的366F 05/14 16:34
fgkor123: 這你要問郵局和中華電信阿,我一開始就講了367F 05/14 16:34
wsx26997785: =====夭壽喔 吳男100件申請 八成核准 代表人數?=====368F 05/14 16:34
cash9632: 鬼島…………369F 05/14 16:34
dennis2030: 都已經老招了,都還不修法防止,立委們都在幹嘛370F 05/14 16:34
fgkor123: 兩個廢物公務機關擺明詐騙的申請還是通過371F 05/14 16:34
birdy590: 這是古老法令的問題 之前就已經有檢討聲音了~372F 05/14 16:34
ufo15526368: 光高雄地院就佔了80件,核准率約八成    三小?373F 05/14 16:34
fox999: 問收件者吧  沒人收過法院文書嗎? 除了蓋章還要簽名著名374F 05/14 16:35
peace1way: 我覺得這擺明是可以惡意使用有漏洞的法,還有推文的人375F 05/14 16:35
fox999: 跟收件人的關係咧376F 05/14 16:35
jardon: 司法機關干地方政府屁事 加油好嗎377F 05/14 16:35
yuchuan0521: 有夠扯378F 05/14 16:35
magamanzero: 我還真的沒收過 四插貓應該收過XDD379F 05/14 16:35
peace1way: 猛護航才好笑。好像法有疏漏要修是會要了他的命一樣。380F 05/14 16:35
fox999: 有人是文盲嗎?  重點法院在收到申請支付命令時根本不知道債權真偽(存在與否)  因為根本不會去實質審查381F 05/14 16:35
fgkor123: 你到底懂不懂阿?寄存和他人都可以代收...383F 05/14 16:36
snake29136: 老梗,有上過法律緒論之類的課都會提到384F 05/14 16:36
peace1way: 一定要被害人吞,好像法完全沒有問題一樣……385F 05/14 16:36
fox999: 郵局跟中華電信什麼時候要去幫你審查支付命令了?386F 05/14 16:36
ko007x: 日本 中國 德國都有支付命令 鄉民腦裝屎罵台灣法律387F 05/14 16:37
wsx26997785: 哇靠!! 超爽的!!! 立委快來一起看~~~*388F 05/14 16:37
fgkor123: 另外電信公司和郵局也不防堵詐騙方式389F 05/14 16:37
ko007x: 日本 中國 德國都有支付命令 鄉民腦裝屎罵台灣法律
日本 中國 德國都有支付命令 鄉民腦裝屎罵台灣法律390F 05/14 16:37
nt2013: 拍,馬英九還在睡392F 05/14 16:37
chyou2003: 我覺得最需要檢討的是已證明是詐騙,還是沒辦法阻止法拍393F 05/14 16:37
fgkor123: 送信和電話都可以偽裝,這才是很多人不鳥他的原因394F 05/14 16:37
fox999: 因為郵局寄送的是"真的"法院文書啊  他要審個屁..395F 05/14 16:37
masterliy: 還不修法嗎立委都在幹嘛?396F 05/14 16:37
fox999: 至於阻止法拍那就是要再審撤銷原來的確定裁定 兩個層次的397F 05/14 16:38
fgkor123: 送一份假的還有申請法院電話的ID,郵局和電信公司都不管398F 05/14 16:38
fox999: 問題 後者就是舉證責任 難道法院還要判無法舉證的人勝訴??399F 05/14 16:39
fgkor123: 你多收幾次就會以為是假的...400F 05/14 16:39
Moratti: 太可憐了 根本整個國家挖坑給百姓跳401F 05/14 16:39
birdy590: 不是支付命令本身 但是事前審核和事後救濟程序顯然有洞402F 05/14 16:40
wsx26997785: ====== 立委:92共識、服貿必過、兩岸一家親 =======403F 05/14 16:40
llrabel: 以前就聽說過,扯到一個爆炸404F 05/14 16:40
kingrichman:  支付命令真是爛法405F 05/14 16:40
magamanzero: 其實只要把他當一回事就好 問題是有被騙的機率...
然後騙你的人被抓到 過不了多久又出來騙你(茶406F 05/14 16:41
fox999: 我才覺得怪的地方是 幹嘛要受害人去找出真的偽造人
民事案件中 對於偽造文件的舉證責任根本不是那樣408F 05/14 16:42
chyou2003: 扯前面跟後面救濟是兩回事...對當事人而言就是同一回事410F 05/14 16:43
nicktop2001: 後發先至,玩遊戲王都知道,法律比遊戲規則還沒用411F 05/14 16:43
fox999: 在一些偽造印鑑的案件裡面 反而是偽造的人要去證明印鑑是印鑑是真的412F 05/14 16:43
fgkor123: 因為偽造人要賠老闆損失...414F 05/14 16:43
chyou2003: 至少確定是偽造後法拍暫停,讓他把救濟手段跑完415F 05/14 16:44
matrox323: 關花媽屁事416F 05/14 16:44
appoo: 立法院快修掉這條智障法條好嗎?417F 05/14 16:45
iam0718: 立法院的人比法條更智障 要怎麼修..418F 05/14 16:46
darknote: 說學日本德國的 為啥不學日本德國的救濟管道?419F 05/14 16:46
v52186: 最令我驚訝是留言鄉民們的知識低落,早該廢古文改學民法420F 05/14 16:4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標題 Re: [新聞]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時間 Thu May 14 15:58:13 2015


: 雖然朱男事後控告吳男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等罪,經筆跡鑑定,也確認本票上的簽名確非
: 朱男所簽,但因也無法確認偽造簽名者就是吳男,因此吳男獲不起訴,朱男原以為可以拿
: 筆跡鑑定結果要回自己的土雞城,無奈,支付命令須透過再審制度救濟,而法律又規定朱
: 男必須找出偽簽者才能撤銷原判決。朱男根本無計可施,欲哭無淚,只能眼睜睜看自己苦
: 心經營的店被法拍。

這題我看不太懂,

無法確認偽造簽名者就是吳男?


那吳男是如何取得這張本票的?

難道是有人偽造一張以朱男為發票人,吳男為受款人的本票,

然後丟在地上再被吳男撿到嗎?


如果是前面有人背書轉讓給善意的吳男,那應該也能追到偽造的源頭啊。

在怎麼樣都不應該是朱男自己去找出是偽造的,誰來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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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ijames: 你不用探討為何沒有邏輯 別忘了 法律是文組訂的1F 05/14 15:59
jupei: 法律真的讓人無言2F 05/14 15:59
sagarain: 法律是講證據的 ㄏㄏ3F 05/14 15:59
nixon: 善意第三人結束4F 05/14 16:00
hihijames: 就算找到簽名的人 要怎麼證明是他簽的? 文組邏輯op5F 05/14 16:00
fox999: 這舉證責任分配的問題 是再審的法官見解怪怪der6F 05/14 16:00
hjgx: 應該是自認債務,欲撤銷自認必須舉證7F 05/14 16:00
colaer: 鬼島法律豈能讓你這樣懷疑8F 05/14 16:01
moebius3: 只能怪文組了  順便怪水母馬9F 05/14 16:01
linzero: 有過一起肇事事件,車上有兩人,但無法確認當時誰誰駕,結果兩人都無罪
                                              駕駛10F 05/14 16:01
realmeat: 本票去書局買就有了... 這件案就偽造文書 弄假成真13F 05/14 16:02
wolver: 法律比的是嘴砲  嘴贏對面律師  就好了14F 05/14 16:03
jorden: 鬼島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你忘記了嗎?15F 05/14 16:03
fox999: 某l別亂舉啦  刑法上本來就罪疑唯輕16F 05/14 16:03
seopen: 方向盤或排檔桿驗指紋查不出來嗎?17F 05/14 16:05
sandiato: 拿刑法來斬民法,把這條鹹魚吞下去吧18F 05/14 16:06
wolver: 駕駛那件喔   有很多方法  只是豬頭太多19F 05/14 16:06
wind0710: 怎沒人把這招用在連家,幾百億就到手了20F 05/14 16:07
winger: 驗指紋太厚功,實務上不可行吧?躺在地上的那個有黨證則另21F 05/14 16:08
wolver: 因為連家有一卡車律師  老百姓又不會養律師22F 05/14 16:08
winger: 論之23F 05/14 16:09
okgod: 他撿到沒有侵佔遺失物的罪嗎?24F 05/14 16:12
davidbright: 以後法律系真的不能只念法律...有時候那腦很難理解25F 05/14 16:15
Leo4891: 法院也真奇怪  不去找吳男那張本票何來  反而要求苦主去找?  大海撈針喔26F 05/14 16:17
senior: 不能證明他簽的部份說的是刑事不起訴 你有什麼問題?28F 05/14 16:18
chyou2003: 連家有氧律師團,怎麼可能漏掉異議
你真的這樣做,說不定馬上被找出來做成削波塊29F 05/14 16:22
Zeroyeu: 我覺得法官在這邊無形中證明自己是吃屎長大的....31F 05/14 16:24
senior: 我覺得樓上想太多了32F 05/14 16:26
   您來解釋一下,為什麼他已經拿到筆跡鑑定了,卻還要自己去找出是誰偽造的?
chang30125: 一樓正解33F 05/14 16:28
euphoria01: 刑事只是說吳男證據不足 不能說他偽造 問題那本票是假的沒錯 那為什麼民事部分還可以繼續執行?
還說要朱自己找偽造者才能停止?34F 05/14 16:30
Zeroyeu: 法官判決一個偽造的東西可以執行,這樣侵奪民產還頗輕鬆~37F 05/14 16:33
fox999: 要朱找的那段根本是記者腦補吧38F 05/14 16:34
   若是這樣,那提再審沒問題啊。
※ 編輯: nantou049 (114.46.59.232), 05/14/2015 16:41:1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oe750 (潛到溺水)
標題 Re: [新聞]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時間 Thu May 14 16:03:42 2015


想問個問題

關於支付命令是雙掛號寄到家

如果沒人收 我記得不是會存在郵局

如果不去領

這樣20天後,支付命令會成立嗎?


※ 引述《nantou049 (大螃蟹)》之銘言:
: : 雖然朱男事後控告吳男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等罪,經筆跡鑑定,也確認本票上的簽名
確非
: : 朱男所簽,但因也無法確認偽造簽名者就是吳男,因此吳男獲不起訴,朱男原以為可
以拿
: : 筆跡鑑定結果要回自己的土雞城,無奈,支付命令須透過再審制度救濟,而法律又規
定朱
: : 男必須找出偽簽者才能撤銷原判決。朱男根本無計可施,欲哭無淚,只能眼睜睜看自
己苦
: : 心經營的店被法拍。
: 這題我看不太懂,
: 無法確認偽造簽名者就是吳男?
: 那吳男是如何取得這張本票的?
: 難道是有人偽造一張以朱男為發票人,吳男為受款人的本票,
: 然後丟在地上再被吳男撿到嗎?
: 如果是前面有人背書轉讓給善意的吳男,那應該也能追到偽造的源頭啊。
: 在怎麼樣都不應該是朱男自己去找出是偽造的,誰來解釋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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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derweb: 不行1F 05/14 16:04
darknote: 視為未合法送達2F 05/14 16:05
hjgx: 寄存警察局就合法3F 05/14 16:06
我忽然想到,法院的文書不會寄存郵局,會寄存在警察局
那麼,如果不去警察局領,20天後就成立了嗎???
※ 編輯: joe750 (36.231.60.202), 05/14/2015 16:07:54
Hamao: 會變寄存送達4F 05/14 16:07
wolver: 我記的這爛法還沒修  還是要去異議一下
詐欺獵人都演那麼久了5F 05/14 16:07
NTOB: 那出國30天不就GG了7F 05/14 16:08
一定有朋友在臉書說我要留學、打工遊學 之類貼文
如果遇到壞人........趁機弄支付命令
那不就GG了?
※ 編輯: joe750 (36.231.60.202), 05/14/2015 16:10:45
Marty: 依法判決 依法行政 哈哈哈哈哈哈 合法不合理又一件8F 05/14 16:10
olin7745: 你的例子是GG的,所以說有甚麼行程低調就好9F 05/14 16:13
roy2142: 出國蜜月一個月,管理員收件,回國發現甜蜜小窩被法拍,欣慰10F 05/14 16:22
senior: 合法不合理怪自己啊 立委誰選的 怪到執行者幹嘛12F 05/14 16:24
peace1way: 還是會成立的,所以支付命令的惡意使用真的該修法防範13F 05/14 16:25
senior: 不爽又不要求把它做掉 支付命令新聞議題又不是第一次出現14F 05/14 16:25
ebod221: 如果是寄存送達而你又沒去領就成立了15F 05/1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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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xs (別讓婉君不開心)
標題 Re: [新聞]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時間 Thu May 14 16:13:39 2015


這讓魯宅我想到一招,看魯宅們要不要群起詐騙


先調查某家家人是否要準備出國,算準時間學這條新聞偽造本票送法院

法院送支付命令的時候,請個肥宅帶著假身分證在那家人門口站崗

郵差來的時候就裝作在門口抽菸,用身分證領完掛號閃人

接下來等二十天後就有土雞城惹~


咕咕咕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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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orysoap: 也要你背景夠硬不然小心人家找顏董找你泡茶1F 05/14 16:15
nantou049: 要先背一條偽造有價證券 宅宅們敢嗎?2F 05/14 16:15
mowkow0611: 你說的這招 的確有人用過囉3F 05/14 16:15
ingrans: 不是每一台監視器都有國防布4F 05/14 16:15
yonbun: 結果對方用50萬買你一條5F 05/14 16:15
sagarain: 領掛號要身分證?6F 05/14 16:15
jameshcm: 不用身分證,你站門口手拿印章他就幫你蓋了7F 05/14 16:16
pinea0615: 刑法29條有沒有?如果真有人聽你建議?8F 05/14 16:16

拿出來諷刺這種奇妙法案咩

hjgx: 郵差以出庭作證就GG了。不要派人,反而會成功。9F 05/14 16:16

我也很好奇前面一堆偽造程序,為何後面結果就能成立

aimgel: 也有人把老婆騙出國 然後提離婚啊10F 05/14 16:16
iam0718: 鄰居就遇到了 兒子到日本隔天詐騙就打來 一定是自己人搞11F 05/14 16:17
※ 編輯: Goxs (36.231.127.52), 05/14/2015 16:20:57
NOKIA3210: 郵差只想趕快蓋章閃人,沒在看身分證件12F 05/14 16:18
KAMESANMA: 這招有人用過,假租屋正當弄走房東13F 05/14 16:19
godpiger5566: 有喔 有看過類似手法14F 05/14 16:20
EAFV: 法律人表示依法行政15F 05/14 16:21
scarbywind: 因為生效效力就是判決定讞
定讞判決要救濟只有再審根非常上訴16F 05/14 16:22
glacialfire: 真笨 當然是等寄到家裡信箱再從信箱幹走啊 別學阿
其實齁 找住大樓有管理員的代收 不知道行不行
不知道大樓保全能不能代收掛號信18F 05/14 16:28
peggyhao: 這樣真的很可怕耶 我現在租屋處房東的戶籍還在這裡...21F 05/14 16:30
kingrichman:  這招以前上過新聞 租屋把屋主早弄走22F 05/14 16:4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0v35 (是零不是歐)
標題 Re: [新聞]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時間 Thu May 14 16:15:37 2015


如果支付命令的來源是偽造的

可是支付命令最終還是成立

那簽收支付命令的通知的證明 如果也是偽造的

也會成立嗎?

有沒有房子很好騙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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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ntillako: 吱付命令=w=1F 05/14 16:16
efun77000: 最主要是法拍出去了 沒辦法救2F 05/14 16:16
waijr: 不可能用這種招式去騙背景硬的人 被打一頓後沉到台中港吧欺負一些普通人而以3F 05/14 16:17
rofellosx: 就當查到是偽造時  抵押品以法拍5F 05/14 16:17
hjgx: 問題2:不會6F 05/14 16:17
chyou2003: 這案例是查到偽造了,還是沒辦法阻止法拍7F 05/14 16:21
ivorysoap: 郷民好天真都完全不擔心被騙的人找你拼命...8F 05/14 16:21
flare5566: 法院沒那麼聰明啦 人家塞張廢紙來也幫忙背書9F 05/14 16:21
s87623: 好不好騙你可以試試看,我保證你法院跑不完10F 05/14 16:22
walhalla: 不過說起來本票真是個莫名奇妙的東西11F 05/14 16:24
scarbywind: 就給黑道開洞用的12F 05/14 16:24
TllDA: 不要質疑文組人的邏輯好嗎? 他們根本沒學過13F 05/14 16:28
valorhu: 連癈紙都不用,跟法院說他欠你錢就好w14F 05/14 16:2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lackmmm (~~RAY~~)
標題 Re: [新聞]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時間 Thu May 14 16:29:27 2015


※ 引述《chen1i6c04 (輕踏水無痕)》之銘言:
: 蘋果日報
: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 http://goo.gl/b1CHzS
: 高雄一間土雞城的朱姓老闆,4年前接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須償還男子吳春宏等2人30
: 萬元,朱男自認為沒有欠債,以為是詐騙集團的騙局不予理會,沒想到真的是法院核發的
: 支付命令,朱男上午現身氣憤說:「法院的人竟然是跟詐騙集團成員一起來查封我的店,
: 你叫我怎麼辦?」但這從天而降的債務,又是怎麼來的?
: 原來是詐騙集團利用法院核發支付命令的審查寬鬆的漏洞,先用在3張面額各10萬元的本
: 票上,冒簽朱男姓名,再以朱男欠債不還為由,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由於法院審核
: 支付命令僅書面審查,審核通過後,雖會以書面通知債務人,而債務人可在收到支付命令
: 20天內聲明異議,若有提聲明異議,則原本的支付命令就失效力,但如果未在期限內聲明
: 異議,則支付命令就發生確定判決的效力,聲請人就可以拿著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
: 行。
: 朱男就是因為在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後,沒有在期限內聲明異議,才會讓男子吳春宏
: 拿著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致朱男賴以維生的土雞城被查封法拍,朱男還氣到
: 心臟病發作差點喪命。
: 雖然朱男事後控告吳男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等罪,經筆跡鑑定,也確認本票上的簽名確非
: 朱男所簽,但因也無法確認偽造簽名者就是吳男,因此吳男獲不起訴,朱男原以為可以拿
: 筆跡鑑定結果要回自己的土雞城,無奈,支付命令須透過再審制度救濟,而法律又規定朱
: 男必須找出偽簽者才能撤銷原判決。朱男根本無計可施,欲哭無淚,只能眼睜睜看自己苦
: 心經營的店被法拍。
: 而法院審理支付命令有多寬鬆?律師劉哲宏指出,此案的支付命令聲請人吳春宏在全國各
: 地法院聲請超過100件,光高雄地院就佔了80件,核准率約八成。更諷刺的是,朱男的土
: 雞城被法院查封當天,吳男還大喇喇的與法院司法事務官、執達員等前往查封。
: 朱男今天上午在民間司改會多位律師陪同下,前往高雄地院陳情,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施柏
: 宏收下陳情書說,針對類似案例,會建議司法院儘速修改相關法律規定,並要求司法事務
: 官加強審核支付命令核發流程。(郭芷余/高雄報導)
: 備註:
: 太扯了吧,都確定沒有欠債了法拍後的錢是要給誰啊

魯蛇我無聊去問谷歌大神
有關吳男的八卦
結果查到了這個
https://goo.gl/27VRfZ

不知道有無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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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iato: 開門!外送慶記!1F 05/14 16:30
fantasywing: 台中不意外?2F 05/14 16:31
a126sam01: 好像有八卦XD3F 05/14 16:31
kisaku1980: 原來是慶記的老闆4F 05/14 16:31
gll: 同一人嗎? 慶記老闆在台中怎麼支付命令不在台中聲請就好5F 05/14 16:33
blackmmm: 釣遠一點的吧 好兔不吃窩邊草阿6F 05/14 16:35
wsx26997785: 哇靠 好可怕阿7F 05/14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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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tle2002 (大叔)
標題 Re: [新聞]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時間 Thu May 14 16:31:58 2015


民事案件 多如牛毛 能簡化當然就簡化
不然會吃掉一堆司法資源

支付命令 只是在確認是否有債務關係的第一部

例如甲欠乙錢不還 甲也知道也有借條 甲就是不還!
這樣乙可以去提告 要甲來還 但是透過起訴
開庭到執行 花費時間 人力物力也大 所以改用支付命令
只要甲承認有欠錢 就會強制執行 減少資源浪費~

乙認為甲欠乙錢 甲否認
乙去用支付命令 法院會發文確認甲是否欠錢
甲只要否認 就要回歸法庭審理
甲不回應 有兩種 一種是沒收到 這種不算數
沒收到不會有法律效果
一種是有收到然後不處理 這種就會有事
你知道還不處理 不是身上有屎就是做賊心虛~只能認了

當然要完整保護債務人權利 相對也有可能損及債權人權利
這天枰兩端就這樣 (欠錢者跟借錢者沒有誰比較可憐)



※ 引述《chen1i6c04 (輕踏水無痕)》之銘言:
: 蘋果日報
: 「支付命令」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
: http://goo.gl/b1CHzS
: 高雄一間土雞城的朱姓老闆,4年前接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須償還男子吳春宏等2人30
: 萬元,朱男自認為沒有欠債,以為是詐騙集團的騙局不予理會,沒想到真的是法院核發的
: 支付命令,朱男上午現身氣憤說:「法院的人竟然是跟詐騙集團成員一起來查封我的店,
: 你叫我怎麼辦?」但這從天而降的債務,又是怎麼來的?
: 原來是詐騙集團利用法院核發支付命令的審查寬鬆的漏洞,先用在3張面額各10萬元的本
: 票上,冒簽朱男姓名,再以朱男欠債不還為由,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由於法院審核
: 支付命令僅書面審查,審核通過後,雖會以書面通知債務人,而債務人可在收到支付命令
: 20天內聲明異議,若有提聲明異議,則原本的支付命令就失效力,但如果未在期限內聲明
: 異議,則支付命令就發生確定判決的效力,聲請人就可以拿著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
: 行。
: 朱男就是因為在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後,沒有在期限內聲明異議,才會讓男子吳春宏
: 拿著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致朱男賴以維生的土雞城被查封法拍,朱男還氣到
: 心臟病發作差點喪命。
: 雖然朱男事後控告吳男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等罪,經筆跡鑑定,也確認本票上的簽名確非
: 朱男所簽,但因也無法確認偽造簽名者就是吳男,因此吳男獲不起訴,朱男原以為可以拿
: 筆跡鑑定結果要回自己的土雞城,無奈,支付命令須透過再審制度救濟,而法律又規定朱
: 男必須找出偽簽者才能撤銷原判決。朱男根本無計可施,欲哭無淚,只能眼睜睜看自己苦
: 心經營的店被法拍。
: 而法院審理支付命令有多寬鬆?律師劉哲宏指出,此案的支付命令聲請人吳春宏在全國各
: 地法院聲請超過100件,光高雄地院就佔了80件,核准率約八成。更諷刺的是,朱男的土
: 雞城被法院查封當天,吳男還大喇喇的與法院司法事務官、執達員等前往查封。
: 朱男今天上午在民間司改會多位律師陪同下,前往高雄地院陳情,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施柏
: 宏收下陳情書說,針對類似案例,會建議司法院儘速修改相關法律規定,並要求司法事務
: 官加強審核支付命令核發流程。(郭芷余/高雄報導)
: 備註:
: 太扯了吧,都確定沒有欠債了法拍後的錢是要給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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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garain: 詐騙那麼多1F 05/14 16:32
james732: 所以關鍵是已讀不回囉...代價好貴啊2F 05/14 16:33
leptoneta: 你要怎麼證明有沒有收到?3F 05/14 16:33
ivorysoap: 改成可以在查封時再申請異議不就破解了4F 05/14 16:33
glacialfire: 沒錯 但是當已經證實是偽造的時候呢? 不先暫緩而是強制的理由是啥?5F 05/14 16:34
gomi: 這沒問題  但問題在於已經證實債務不成立  但還是強制執行7F 05/14 16:34
ivorysoap: 這法律的漏洞在於債務人不知道要申請異議8F 05/14 16:34
Linnsen: 簽收阿 不然郵差下大雨還辛苦拿印泥幹嘛9F 05/14 16:34
STi2011: 證實是假的 卻還是得被拍賣阿 你說有多慘....10F 05/14 16:34
scarbywind: 那為什麼不是要當事人的同意書而是只要不回應就當作同意?11F 05/14 16:34
krajicek: 你說那麼多沒有用,不是每個人都看到法院公文書13F 05/14 16:35
Linnsen: 裡面寫很清楚 不懂可以打去問阿...老人比較危險就是14F 05/14 16:35
ps124125288: 謝謝分享,只是臺灣很多壞人喜歡用支付命令害人..唉15F 05/14 16:35
ivorysoap: 如果被查封還能不申請異議那就證明自己有欠債不是嗎16F 05/14 16:35
ufo15526368: 高雄不意外 核准率高達八成17F 05/14 16:35
krajicek: 就是因為詐騙集團太多了,所以一般人收到陌生的信件直覺18F 05/14 16:35
fbiciamib123: 欠錢不用還 鬼島果然棒19F 05/14 16:35
Linnsen: 地方法院幾乎都有民眾服務中心20F 05/14 16:35
NOKIA3210: 當初立法沒想到有漏洞,但現在不修是立委怠惰21F 05/14 16:35
krajicek: 都會認為是詐騙,這才是問題根源22F 05/14 16:36
ufo15526368: 詐騙集團直接鎖定高雄23F 05/14 16:36
ivorysoap: 信會寄丟也可能被偷走或是隨手當廣告信扔掉24F 05/14 16:36
wxtab019: 法院公文都有假的了 普通一看也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25F 05/14 16:36
sagarain: 就是因為覺得是假的就不理他了 後面甚麼法律救濟都沒用26F 05/14 16:36
scarbywind: 這種效力的文書不需要兩造同意就可以生效才奇怪吧27F 05/14 16:37
krajicek: 要解決的方法就是以後這類信件要親自簽收會是一律到警局28F 05/14 16:37
wotupset: 如果這招那麼好用 那怎麼還有黑道討債 = =29F 05/14 16:37
krajicek: 或是一律到警局去領取,然後警察跟民眾解釋這是什麼30F 05/14 16:37
ivorysoap: 可是也有問題那就是真欠錢但裝死不簽收怎麼辦?31F 05/14 16:38
scarbywind: 解決的方法是直接把聲明異議的過程改掉,改成須當事人到法院親自同意,都不同意就走法院壓..32F 05/14 16:38
ivorysoap: 所以改成可以再強制執行時再提異議就解決了34F 05/14 16:38
Linnsen: 很多欠錢都脫產了吧 傻傻給你扣 只好找黑道35F 05/14 16:38
title2002: 查封時再聲明議異 這樣前置作業都浪費了阿36F 05/14 16:38
nixon: 有送達機制啊, 怎麼會不知道37F 05/14 16:38
scarbywind: 真欠錢想賴聲明異議還不是一樣38F 05/14 16:38
s87623: 當初江醫師對頂新也是用支付命令39F 05/14 16:39
scarbywind: 留置送達也是送達.40F 05/14 16:39
title2002: 送達 有送達的方式!放心啦~41F 05/14 16:39
ivorysoap: 至少被法院打槍後下回就沒得賴了直接強制執行42F 05/14 16:39
chyou2003: 我覺得最需要檢討的是已證明是詐騙,還是沒辦法阻止法拍43F 05/14 16:39
s87623: 推這篇44F 05/14 16:40
tv5566: 現在詐騙那麼多 一班人收到都嘛看都不看  這不合理的法45F 05/14 16:40
chyou2003: 前面因為疏失還是怎樣沒回應而被強制執行,還有挽救餘地這樣...46F 05/14 16:40
BenShiuan: 為什麼不回答就是當你默認= =48F 05/14 16:41
s87623: 法拍所帶來的不利益不正是因為當初不聲明異議的後果49F 05/14 16:41
Linnsen: 所以要加強法治教育阿 看到支付命令要當一回事50F 05/14 16:41
snbftmb: 這問題就出在認定收到這件事上,搞不清楚就不要出來秀程度了51F 05/14 16:41
s87623: 變成之後用錢補償你53F 05/14 16:42
Linnsen: 對帝寶那些人沒用啦 都有律師團了 有看皮諾丘吧..54F 05/14 16:42
leptoneta: 還是沒回答問題啊 收到的認定是?
前面那麼多篇教你鑽漏洞的方法都沒看?55F 05/14 16:42
wsx26997785: 人人都律師喔 有些底層人哪知道這麼多57F 05/14 16:44
leptoneta: 而且民法明明是以恢復原狀為優先補償 怎會是用錢補償?58F 05/14 16:44
wsx26997785: ======原來沒提出異議就是默認 就能強制查封!?======59F 05/14 16:45
iam0718: 年輕人就算了 50歲以上的人 一聽到法院還不少像看到鬼的60F 05/14 16:45
eiriyuki: 哪有以回復原狀為優先 債權人有選擇權好嗎61F 05/14 16:45
s87623: 因為你不聲明異議,浪費司法資源,所以用錢補償你62F 05/14 16:45
reaturn: 不過被濫用就要考慮到把這個洞封起來63F 05/14 16:46
kingrichman:  應該要修法在查封時也能提出異議64F 05/14 16:47
s87623: 人家告你,你不出庭應訴,造成不利益結果當然歸你啊。65F 05/14 16:47
scarbywind: 你怎麼不說司法審查不嚴造成人民受無端的損害66F 05/14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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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terievv 時間: 2015-05-14 16: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