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ent1109 (曬紅像蝦子)標題 [新聞] 日民法「離婚女半年內禁再婚」被判違憲時間 Thu Dec 17 10:22:53 2015
1.媒體來源:
中時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217001453-260108
日民法「離婚女半年內禁再婚」被判違憲 - 中時電子報
日本最高法院16日判定,日本《民法》第733條「女性離婚未滿6個月不得再婚」的規定違憲。此規定自明治時代延續至今已上百年,被詬病為歧視女性的條文,首次被判違憲,日本國會也將被迫修法。 日本岡山縣的1名30多歲女性遭前夫家暴而於2008年3月離婚,礙於民法規定,她等了6個月才與現任丈夫再婚。她認為民法的規定乃違反《憲法》所保障的男女平等,限制女性結婚的自由,使她遭受精神上的痛苦,故於2011年向法院提訴,要求國家賠… ...
2.完整新聞標題:
日民法「離婚女半年內禁再婚」被判違憲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國時報【黃菁菁╱東京16日電】
日本最高法院16日判定,日本《民法》第733條「女性離婚未滿6個月不得再婚」的規定違
憲。此規定自明治時代延續至今已上百年,被詬病為歧視女性的條文,首次被判違憲,日
本國會也將被迫修法。
日本岡山縣的1名30多歲女性遭前夫家暴而於2008年3月離婚,礙於民法規定,她等了6個
月才與現任丈夫再婚。她認為民法的規定乃違反《憲法》所保障的男女平等,限制女性結
婚的自由,使她遭受精神上的痛苦,故於2011年向法院提訴,要求國家賠償。
最高法院大法官寺田逸郎16日判定,《民法》中有關女性離婚後6個月內不能再婚的規定
當中,超過100天的部分違憲,但撤回國賠的請求。
日本《民法》單方面禁止女性在離婚後6個月再婚,主要是為了避免離婚後引起子女歸屬
的糾紛。寺田指出,現代科技有助於辨別親子關係。
日本法務大臣岩城光英16日對此判決表示,將盡速向國會提出縮短女性禁止再婚期間的《
民法》修正案,同時已通知全國地方政府,今後女性只要離婚超過100天即可受理結婚登
記。
日本最高法院16日還有另一宗有關女權的訴訟案,住在東京的5對夫妻認為《民法》不承
認「夫妻別姓」,強迫女性婚後改從夫性的規定,乃違反保障婚姻自由等的《憲法》,故
提訴並要求國賠。經初審、2審敗訴後,最高法院16日判定,不承認夫妻別姓的規定並不
違憲。寺田指出,夫妻同姓的制度在日本社會已定調,全家人同姓也有其合理性,故並不
違憲。但判決中也提及,應在國會上討論、判斷此制度。
大法庭上15名法官中僅有的3位女法官,以及2位男法官都主張不承認夫妻別姓的規定違憲
,理由女性改姓對自我認同會有喪失感,難以維持社會的信用與評價,婚後對女性不利的
事增加。
原告團團長80歲的塚本協子在判決後哭訴:「真的很傷心。名字對我而言,無論如何都是
不可讓步的」。
現在還有這種法律啊?
應該要早就違憲的啊
日本真是大男人主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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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YL009: 你會被噓 先上盾2F 12/17 10:24
→ deann …
推 deann: 到現在才違憲喔 不過台灣以前也有類似的法律3F 12/17 10:24
※ 編輯: kent1109 (103.242.58.224), 12/17/2015 10:25:18
推 SentoS: 仇女版的存在有違憲嗎5F 12/17 10:27
推 shinshong: 最後一段,很多人說既然這麼厭惡的話為什麼要結婚?6F 12/17 10:27
推 vuvuvuyu: 強制冠夫姓沒有宣告違憲滿意外的8F 12/17 10:29
推 xiemark: 日本不是冠夫姓,而是改成夫姓。10F 12/17 10:29
→ vuvuvuyu: 喔對,是改成夫姓,感謝指正12F 12/17 10:30
→ eterbless: 從夫姓是社會習俗 他們民法實際沒有強制要這樣13F 12/17 10:30
噓 ams9: 女性離婚未滿10年不得再婚還差不多 日本法官滾下台啦15F 12/17 10:31
推 gnidnic: 只是社會習俗嗎?不過新聞寫針對民法聲請釋憲?19F 12/17 10:34
推 bj45566: 台灣民法原本也有,比日本修得早多了
日本這點以先進國來說實在很扯… @@20F 12/17 10:35
→ eterbless: 要從妻姓也是可以阿 不過通常只有入贅會這樣22F 12/17 10:36
推 LoveFood: 這法原意也不是歧視,是怕媽媽這期間如生小孩不知誰的?搞到醫生判定誰是爸爸,畢竟也不是啥好看的事25F 12/17 10:37
推 vuvuvuyu: 台灣以前限制好像是因為怕小孩爸爸是誰可能混淆,但現在科技進步很好驗就廢了27F 12/17 10:38
推 gnidnic: 上網查了一下,規定好像是夫妻要"同一姓氏",至於從哪方沒強制規定,不過這真的蠻落後的就是,好像也有在草擬要修。29F 12/17 10:39
推 id: 有啥扯的,美國人結婚也冠夫姓啊,怎沒人說扯31F 12/17 10:40
→ DIVIS: 所以美國女權比台灣落後沒錯阿32F 12/17 10:42
推 gnidnic: 要不要冠隨你啊,在臺灣你要冠也沒人攔你吧,重點是"強迫"33F 12/17 10:43
→ gnidnic: 規定別人要改or冠姓氏。35F 12/17 10:43
噓 fourseason: 冠夫姓或改夫姓真的很落後 美國女權確實比台灣低36F 12/17 10:44
→ Atwo: 為什麼只有女性39F 12/17 10:45
→ gnidnic: 就算美國也是隨你要不要冠的吧40F 12/17 10:45
→ THANN: 之前看日本太太好吃驚說義大利是三年內42F 12/17 10:46
推 Kenqr: 入贅的話就是丈夫要改從妻姓了43F 12/17 10:46
噓 fourseason: 之前英國女王老公還靠背為何沒冠他姓氏 被酸了好久44F 12/17 10:48
推 dekirin: 台灣當然也有 因為是抄來的 只是修比較快45F 12/17 10:49
→ garrodx: 限制男性結果不也一樣嗎~46F 12/17 10:50
→ Lovetech: 某樓推文讓我好奇 你媽跟你爸想必不同姓 那你媽不就台..47F 12/17 10:51
→ gameguy: 大日本帝國一級棒,女人去旁邊洗睡睡,困了
女人太囂張就是先扁再講,大日本帝國就是這樣搞的50F 12/17 10:57
推 onelove: 美國也可以不改 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改52F 12/17 11:01
推 cumlog123: 林北沒生在日本真可惜 要被台女公主踩在腳底下53F 12/17 11:03
推 be5566: 其實一家一姓 兩人成為一家沒什麼不好的54F 12/17 11:04
→ eiw123: 台灣女權 亞洲第一 世界第四56F 12/17 11:04
→ f124: 日本比較好57F 12/17 11:06
噓 JCC: 日本沒有強制改夫姓 改妻姓也可以58F 12/17 11:08
推 vuvuvuyu: 重點在強制,而不是改誰的姓59F 12/17 11:09
推 Zeroyeu: 日本這樣看來還真的頗落後60F 12/17 11:15
→ namie520: 以前沒有DNA檢驗 很多國家都有類似的法律 但幾乎都已經修改掉了 沒想到日本竟然現在才改~ 還堅持一家必須同姓真得是頗落後~~61F 12/17 11:18
推 maple9911: 改姓與否到底跟落不落後有沙小關係
別台灣看世界好嗎?ㄎㄎ64F 12/17 11:23
推 gnidnic: 台灣看世界嗎?現在世界潮流是啥說一下吧?
光會科科說不出個什麼說服別人,蠻可憐的喔
我查到的資料,大多數國家都採當事人意思自主決定或夫妻別姓,採強制同姓改姓的國家少數,這樣是哪邊看世界?
結婚改不改姓讓人民自己決定,你們夫妻商量好就ok,國家不動用公權力去強迫限制人民,這樣不算進步嗎?還是你要學鼻子那套,臺灣人太自由了就是欠人管,才叫進步呢?66F 12/17 11:28
推 tim6319: 日本只規定夫婦同姓,因此可以同夫或同婦,法律上而言本來就沒有違反男女平等阿73F 12/17 11:41
噓 k47100014: DNA檢驗有跟沒有一樣 你若問你老婆要驗DNA 後果請自負75F 12/17 11:42
推 zaknafein: 結果改夫姓的部分還是保留了 真是落後...77F 12/17 11:43
推 leoyeh: 台女不是哈日哈的要死?現在知道在鬼島過得多爽了ㄅ...78F 12/17 11:47
推 funfzehn15: 看一堆人看到日本女權低就在那數落台女超好笑,你們這麼熱愛父權真的快加入is不要等79F 12/17 11:56
→ e1q3z9c7: 婚姻本來就是很荒謬的東西 兩個虛情假意的禽獸在做戲81F 12/17 11:56
推 sing4520: 日本本來就是女權低落的國家啊 一堆人還哈的要死83F 12/17 12:38
噓 audrey94: 紅的明顯,日本要求夫妻同姓,跟丈夫或妻子都可以
這個與女權低落無關,夫妻自己人喬好就好84F 12/17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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