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標題 [新聞] 金庸怒了! 控告中國作家侵權求償2300萬時間 Tue Oct 25 06:47:29 2016
金庸怒了! 控告中國作家侵權求償2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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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怒了! 控告中國作家侵權求償2300萬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武俠小說泰斗怒了!香港知名作家金庸指控中國作家江南侵權,其作品《此間的少年》借用金庸作品的人物名稱,金庸一狀告上法院求償500萬人民幣(約2300萬台幣)。綜合媒體報導,江南是中國奇幻文學作家,其第一部作品《此間的少年》以校園為背景,但書中人物跟金庸筆下的人物同名,包括喬峰、郭靖、令狐沖等。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武俠小說泰斗怒了!香港知名作家金庸指控中國作家江南侵權,
其作品《此間的少年》借用金庸作品的人物名稱,金庸一狀告上法院求償500萬人民幣(
約2300萬台幣)。
綜合媒體報導,江南是中國奇幻文學作家,其第一部作品《此間的少年》以校園為背景,
但書中人物跟金庸筆下的人物同名,包括喬峰、郭靖、令狐沖等。
對此,金庸怒告《此間的少年》及相關出版公司侵權,已在11日向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遞
狀,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複製、發行該小說,封存銷毀庫存,公開道歉及賠償500萬
人民幣。
江南日前接受訪問時,並不否認借用金庸作品的人物名稱,他說,當時覺得這是校園小說
,不是武俠小說,律師也說沒問題才出版。對被控告侵權,江南表示,「摸不著頭腦」。
靠北
這吉得贏就真的有鬼了
各式各樣的二創同人文不就G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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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cy4750: 摸不著頭腦 這是啥1F 10/25 06:48
→ aljinn: 摸不著頭腦在紅樓夢和老殘遊記都有(教育部字典說的)3F 10/25 06:49
→ pirrysal: 這種抄襲是看得起你的國家金庸會輸吧!5F 10/25 06:49
→ andy02: 印象中是載滿多創作中看過很多這種類似的 這樣不行嗎?6F 10/25 06:49
→ aljinn: 可能我年紀大?"摸不著頭腦"以前很常見 所以別想太多…8F 10/25 06:49
推 andy02: 也看過公視現代劇用笑傲江湖的人當名子12F 10/25 06:52
推 ice76824: 作者不告是你撿到,這家很不尊重金庸,已經警告多次
才決定要告的13F 10/25 06:52
推 sdg235: 二創是要原作者同意才能二創,不是不能告,是不告而已15F 10/25 06:52
噓 gts123: 最好會輸啦~作者本人都說是同人小說還拿去賣影視版權18F 10/25 06:56
→ gts123: 這麼高調被告剛好而已啦~20F 10/25 06:56
推 icome: 原文 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23F 10/25 06:58
推 wwf1310: 當然告的贏阿…不過中國…很難說24F 10/25 06:59
推 antonis: 在中國,結果大概會變成金鏞才是抄襲的人...25F 10/25 06:59
推 jaykill: 中國人會說 抄襲是幫你做宣傳 你應該要感謝他26F 10/25 07:00
噓 jun1981: 笑屬人 在中國談侵權27F 10/25 07:03
推 leonhsu: Autodesk adobe分別表示:29F 10/25 07:06
→ maze777: 二次創作怎麼不能告 當然可以告阿 只是人家不告而以32F 10/25 07:11
推 Bokolo: 金庸掰,亂告快輸吧35F 10/25 07:13
推 CW4: 同人誌不是嗎...36F 10/25 07:13
噓 sionxp: 人都可以同名同姓了37F 10/25 07:13
推 Bokolo: 這樣就變成了先行者可以告後者,名字都不能用太扯42F 10/25 07:19
推 woo5566: 台灣的黑糖群俠傳跟各種金鏞小說的垃圾手遊,也告一告吧45F 10/25 07:24
噓 gn00063172: 啥叫名字都不能用太扯,用了那麼多還沒被告才扯吧
又不是說用個阿牛之類而已48F 10/25 07:26
→ Mazda6680: 正常國家來說..當然會贏!中國這麼不正常很難講50F 10/25 07:26
→ dlevel: 黃蓉表示:......51F 10/25 07:28
推 yeh0416: 同人是寫好玩的又不是拿來盈利,這個就該吉52F 10/25 07:29
推 gn7722: 令狐沖、郭靖、楊過、喬峰這些名字的知名度辨識度太高
亂用本來就會觸法好嗎53F 10/25 07:30
噓 lsjwew1: 金庸應該告不贏,名字應該不算有著作權,若勉強說是商標,也應該先註冊登記才受法律保障。55F 10/25 07:31
推 wasijohn: 誰他媽說法律准許二創啊?是作者准許才算好嗎?
雖然我覺得金庸會輸58F 10/25 07:37
→ aljinn: "阿不思"能不能吉?60F 10/25 07:41
→ Nfox: 作者有公開禁止二創 同人是會迴避的 不知道也有人會提醒61F 10/25 07:42
推 ogami: 當初換個同音字就好了 笨62F 10/25 07:43
推 linfon00: 應該告不贏 看他在那告的就知道了63F 10/25 07:43
推 pony666: 中共畜生本來就沒腦 當然摸不到64F 10/25 07:44
推 bhis: 據我看中國的小說有這類的,很多都是名字武功劇情甚至人物65F 10/25 07:44
推 gobidesert: 這本很久了 是因為賣劇本去拍戲金庸才火大吉他66F 10/25 07:44
→ bhis: 性格照搬來充字數,報導只說抄名字?這本那麼特殊喔67F 10/25 07:44
推 ienari: 告不贏啦 apple都告輸了68F 10/25 07:49
推 cms6384: 中國憤青:居然求償金跟台灣人口一樣 金庸一定是台獨份子71F 10/25 07:56
推 ptta: 紅了,免費廣告74F 10/25 07:57
→ linfon00: 等你決定拍戲了 停不下來了 再來逼你和解75F 10/25 07:58
※ kekeyo:轉錄至看板 CFantasy 10/25 08:02
推 killerken: 怎麼可能告不贏……啊 中國 當我沒說76F 10/25 08:03
→ deadogy: 在支那賤畜的地盤告支那賤畜, 原告變被告,想想蘋果77F 10/25 08:04
推 aa22456222: 摸不著頭腦.... 頭腦都沒了難怪被告....80F 10/25 08:13
→ wxtab019: 二創同人本來有很多只是看作者要不要告而已吧83F 10/25 08:17
推 kent0398: 不能用名字扯在哪 ?這就金庸創作的啊又不是歷史人物85F 10/25 08:19
推 GivemeApen: 當然吉不贏啊 在支那連Jordan都吉不贏喬丹體育了88F 10/25 08:26
推 horse2819: 用一兩個名字就算了 這部感覺用很多啊90F 10/25 08:31
→ secret1414: 中國人會逼金庸道歉 好求不求 求2300萬
一定挺台獨的93F 10/25 08:40
推 vivihk215: 沒有智慧財產權概念的文化,還妄想他們低頭96F 10/25 08:44
噓 Pkobe: 你出個高捷少女r18本啊,包你被告97F 10/25 08:45
推 ruby02162000: 摸不著頭腦不是俗諺嗎?丈二金剛,摸不著腦袋,還蠻常見的啊......98F 10/25 08:45
推 HK97: 跟26談智慧財產權是不是搞錯了什麼100F 10/25 08:51
噓 riseball: 二創要告本來就可以告 不懂下什麼註解104F 10/25 08:58
噓 mouz: 金庸就是中國人 中國人為什麼要吉中國人呢 有錢大家賺嘛105F 10/25 08:59
推 tsming: 那他小說裡用到真實歷史人物名字要怎麼算?106F 10/25 08:59
推 wtfconk: 應該是應對態度有問題,不然連改編亂七八糟的店小二楊過都沒看到金庸大動作生氣惹...107F 10/25 09:00
推 Cishang: 這傢伙就白目活該 金傭都特地警告那一個人了 他還繼續打算拍電影連續劇的樣子 標準的無恥中國人110F 10/25 09:05
→ kscoco: 二創不會由出版社發行,多是自己個人印製,屬於同好性質112F 10/25 09:09
推 solsol: 告人民事本來就很簡單 隨便能告啊 詐騙集團照樣告啊告了能不能贏是另一回事而已115F 10/25 09:14
推 honlan: 說個笑話 中國談著作權117F 10/25 09:17
→ yycbr: 江南是不是寫褻瀆的那個?118F 10/25 09:18
推 Whisley: 叫阿牛搞不好也能告, 張無忌曾經化名曾阿牛119F 10/25 09:31
推 Spatial: 還摸不著頭腦ㄎㄎ,是沒有頭腦吧120F 10/25 09:36
推 aaaassss11: 「竊書不能算偷……竊書!……狙悀H的事,能算偷麼
?」121F 10/25 09:38
→ jerrylin: 早就被用到濫了 應該是缺錢吧123F 10/25 09:40
推 beryll: 沒有__可摸124F 10/25 09:45
推 comoy: 沒事兒沒事兒125F 10/25 09:50
推 miro79914: 二創本來就可以告,誰叫你不先經過原作同意127F 10/25 09:58
→ ev331: 同人用到很有代表性的 常看到會傻眼就是了128F 10/25 09:59
推 NVCat: 同人二創是粉絲做興趣的才被默許 你商業出版的書…129F 10/25 10:07
推 ajan007: 在中國當然可以告贏,變成金庸抄襲此間的少年130F 10/25 10:16
噓 tw88: 死沒水準 沒文化的五毛支那人 根本仁131F 10/25 10:17
推 sdyy: 正常國家告的贏 中國就難說了132F 10/25 10:24
→ gsuper: 要告也是告 "仙劍神曲" 吧 直接照抄改名而已133F 10/25 10:29
推 mytoychiu: 在其他國家會贏。不過在中國會不會贏 要看金庸跟中共高層的關係好不好134F 10/25 10:39
→ qaz12453: 江南表示,「摸不著頭腦」 o_o136F 10/25 10:40
推 vikingman: 江南...慘了,要被kmt暗殺了137F 10/25 10:42
推 aromaQ626: 在中國不會贏 因為金庸在中國才是山寨138F 10/25 10:45
推 me1117: 同人本來就灰色地帶,沒告都是原作好心或懶得理。金庸的主角名不是商標法,應該是智慧財產權才對143F 10/25 11:11
推 ariadne: 台灣二創要是沒賣錢(沒常業)通常沒事 有賣錢沒分原創就…149F 10/25 11:19
噓 cwind07: 同人可以啊,別弄公開販售的商業行為就沒事,你要賺就要付版權費
拿人出名的東西來賺錢當然沒那麼便宜的事152F 10/25 11:26
推 hw1: 黃蓉無慘155F 10/25 11:30
推 Geralt: 同人沒營利就算了 拿出來賺錢當然會被告156F 10/25 11:45
→ linzero: 同人也是有在營利賣錢的,不過有的可能沒賺到錢
有的同人分類方法是指非商業登記團體發行的作品,也就是不是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而是幾個有興趣的人集資出的157F 10/25 11:48
推 ila9970: 同人可以當作商業作品喔,我也是醉了160F 10/25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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