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losel ()標題 Re: [新聞] 色檢愛買春 傳播妹:和他超過30次時間 Fri Feb 24 17:37:46 2017
※ 引述《DogCanFly (小狗會飛)》之銘言:
: 認真問
: 花錢交女友和買春,到底在法律上的界線是什麼?
: 如果有女生跟我說可以跟我交往上床,但是每次上床我都要買個包包送她
: 到底我算是在交女友,還是在買春?
窮人、平民嫖妓叫買春、社會評論是噁心;
妓女遮遮掩掩唯恐壞了名聲,被稱為性工作者。
富商、名流嫖妓叫包養、社會評論是風流;
妓女高調談論唯恐他人不知,被稱為社交名媛。
大guy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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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tfman: 這篇超過五個推你 我包五樓一輩子1F 02/24 17:38
推 yiersan: 普通人嫖妓叫做結婚 社會評論是正常2F 02/24 17:38
推 t20031210: 就高級妓女啊 好像賣的比較高就不是賣了11F 02/24 17:41
推 waijr: 這是事實阿 一樣都是被幹收錢阿12F 02/24 17:43
推 al0313: 真der就4醬啊15F 02/24 17:45
推 wotupset: 挖 你是擅長買春的朋友呢 豪逆害17F 02/24 17:46
推 macrose: 招待所:高級 半套店:低俗18F 02/24 17:47
推 lovetina: 嗯~~就是這樣!! (點頭如搗蒜!!25F 02/24 17:55
推 heyroy: 是位擅長分析的捧友呢!26F 02/24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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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gogogo
台灣 02-25 11:23
給高調,這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