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yoyoflag (無能總比低能好)標題 [新聞] 男打LoL嫌隊友表現差 刻意私訊羞辱人卻時間 Sun Feb 19 18:24:42 2017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男打LoL嫌隊友表現差 刻意私訊羞辱人卻挨告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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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桃園的吳男去年玩線上遊戲「英雄聯盟 (LoL)」時,因不爽其他玩家表現差,竟辱罵
鍾姓、林姓玩家「雜種」、「妓女」等語挨告,吳男雖辯稱,他為避免觸犯公然侮辱罪,
刻意用私訊罵人,懷疑兩名玩家變造對話紀錄栽贓他。但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雖無法證明
提告玩家的對話截圖真偽,但兩玩家與吳男素昧平生,沒理由偽造證據冒險誣陷,還都巧
合地針對吳男提告,因此依2個公然侮辱罪判吳男拘役70天,得易科罰金7萬元定讞。
去年2月,吳男不滿鍾姓女玩家遊戲表現差,因此分別在遊戲中、遊戲結束後,在遊戲聊
天室辱罵對方「拍謝,你連雜種都不如」、「乖,承認自己雜種就好」、「你繼續拍我就
繼續罵囉,雜種兒」、「是不,小雜種」、「這個垃圾玩的爛不承認,被隊友噴嗆法院ㄟ
」、「不知怎麼玩的的,可能現實本人是殘廢之類的」等語。
同年8月,吳男又在遊戲結束後,在聊天室辱罵林姓玩家「你不是該補位,而是該補腦」
、「問問你媽牠在哪個妓院生下你的好嗎?哈!」鍾女及林男不甘受辱,分別控告吳男涉
嫌公然侮辱罪。
吳男到案後自稱,自己是《英雄聯盟》(LoL)重度玩家,參與的遊戲場次估計已達數千場
,特殊的遊戲風格過去曾被許多玩家抱怨過也曾遭嘲諷辱罵,他坦稱自己遊戲風格蠻橫,
也會在一對一的視訊視窗上辱罵人,但多年來的經驗讓他知道,在超過2 人以上公開場合
辱罵人會構成公然侮辱罪,因此「我根本不會以如此拙劣方式,隨機辱罵兩人,而陷自己
於不利」,他懷疑兩名提告玩家是將一對一聊天內容,修圖變造成公開對話,想要栽贓誣
陷他。
但法官根據林男提出的對話截圖,認為兩人在遊戲進行中,有針對戰略互有回應,遊戲結
束後又互有爭執,顯見該截圖是延續遊戲進行中的話題,加上林男妻子作證目睹吳男口出
惡言,因此認為吳男說法不可採信。
法官另向遊戲公司確認對話紀錄是否遭造假,遊戲代理商Garena函覆指,鍾女超過期限才
調閱資料,廠商沒有存檔無法提供,且廠商除保存公開對話外,其餘私訊、結算後聊天室
對話一概不儲存,而林男提出的對話,無法確定是否經過變造。
法官認為,雖然無法確定鍾女及林男提出的對話紀錄,和遊戲公司資料有無出入,但三人
都是在網路遊戲中隨機成為隊友,根本素昧平生,鍾女和林男沒動機冒著觸犯誣告罪、偽
證罪的風險誣陷吳男,還恰巧都選擇吳男提告,且網路遊戲本來就有輸有贏,吳男僅因結
果不如己意,就口出惡言辱罵2名玩家,犯後態度不佳,矢口否認犯案,因此判吳男2個公
然侮辱罪,應執行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7萬元定讞。(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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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219/1059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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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有些扯耶
應該屬於證據不足的情況
法官去推算 原告沒有冒險的動機
就判被告有罪
甚至最後還加入道德元素 當判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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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110.172
※ 文章代碼(AID): #1OgN9jjf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7499885.A.B69.html
→ lolic: 愛嘴活該XDDDDDDDDDD1F 02/19 18:25
→ gaym19: 愛嘴活該啦 嘴成這樣還不會修飾活該被吉5F 02/19 18:26
推 syldsk: 他就自認愛罵了啊6F 02/19 18:26
→ UC93: 我還以為是動哥 嚇一跳XD9F 02/19 18:27
推 SPAEK: 夠積極告 不小心$就入袋了11F 02/19 18:27
所以說是加入道德元素來判.......
推 aggressorX: 靠北 無法證明圖對話真偽 你法官腦補就可以告喔14F 02/19 18:27
推 meto: 愛嘴要敢當阿16F 02/19 18:27
→ aggressorX: 那我隨便改改ID抓一個人來告就過關嗎 反正素昧平生22F 02/19 18:28
推 funkD: 不是張男喔24F 02/19 18:29
推 kameng: 證明不了那些對話的真偽還可以吉成? 甚麼法律?25F 02/19 18:29
推 Zuleta: 私信要怎麼公然侮辱啦 那一堆站內信去罵的不就告死了27F 02/19 18:29
推 SPAEK: 應該是證據是公開 但辯解他罵人都是私訊 證據是偽造的 大概28F 02/19 18:29
→ lpllpllpl: 他都承認自己有罵人 但不是公共場合 公開言論29F 02/19 18:30
推 QBey: 我猜是罵太多 自己也不敢咬死否認35F 02/19 18:30
→ lpllpllpl: 又被遊戲截圖 如果他一開始不承認自己會罵人搞不好就37F 02/19 18:31
推 ybz612: 概念4連結45F 02/19 18:31
推 darkdixen: 罵太爽回到遊戲大廳繼續罵 然後就七萬惹47F 02/19 18:31
推 F1239810: 哈……嘴賤啊,讓我想到那位嗆館長的。50F 02/19 18:31
推 kilof: 這種法官不就最合鄉民口味54F 02/19 18:32
→ SEEDA: 智障大陸遊戲還有人玩阿56F 02/19 18:32
推 MEVIUS: 還以為是桃園張姓男子58F 02/19 18:32
推 bravo: 屁孩59F 02/19 18:32
推 ltjfw2012: 私訊個屁 一看就知道被告了才鬼扯私訊 屁孩死好60F 02/19 18:32
→ lpllpllpl: 玩LOL會閒到 不是在大廳直接罵 再私訊罵人 這可能性?61F 02/19 18:32
→ BDG: 還剛好被兩個人告xd62F 02/19 18:32
噓 combo9527: 他被告是因為在聊天室嘴人吧 仔細看完全文再來說好嗎zz66F 02/19 18:33
推 xx3877: 這判決很荒謬69F 02/19 18:34
推 rr78: 航航的律師團很強大吧70F 02/19 18:34
推 andy8292: 這種法官……重力可可要小心惹71F 02/19 18:34
※ ZyNXyZ:轉錄至看板 LoL 02/19 18:35
噓 mimi8598: 前提證據不足還可以判 ,法官真扯72F 02/19 18:35
→ tctv2002: 有些訟棍會跑去玩熱門遊戲 然後擺爛75F 02/19 18:35
推 lianpig5566: 八卦板真的很棒 一看到告人的是女生又開始檢討被害人76F 02/19 18:35
→ hsiehhsing: 就是平常沒看動哥台啊 學噴學一半 怎麼跟張家兄弟比79F 02/19 18:37
→ zence: 浪費司法資源83F 02/19 18:39
推 pigofwind: 都被截圖在聊天室罵人了,最好你隨便一句自己只會私訊罵人 證據是變造的就想躲過84F 02/19 18:39
→ kaodio: 『林男提出的對話,無法確定是否經過變造』 根本廠廠86F 02/19 18:39
推 willie0171: 別當私訊就不算,螢幕大家看的到,如何證明只有當事人看到!88F 02/19 18:41
推 snownow: 主要是截圖似乎有跟先前聊天搭上吧,又沒有明顯修圖痕跡90F 02/19 18:41
推 NT500: 雖然罪疑為輕…但還是很爽~92F 02/19 18:42
推 bee12: 這種人就是要告94F 02/19 18:43
推 disa26118: 哈哈~以後9.2在推文罵就準備噴錢98F 02/19 18:45
推 LeoYuri: 不是吧,不是私訊罵人嗎?有構成公然嗎?100F 02/19 18:46
噓 zeng50: 法官腦補就能判案101F 02/19 18:47
噓 lianginptt: 無罪推定原則去哪了,被噴一臉就算誣告也要試試的心情也不難想像啊102F 02/19 18:47
推 alexch: 關鍵點是有妻子作證,妻子看到就是公然侮辱的條件104F 02/19 18:49
但這樣的話 我也可以 只要被罵 就開給其他人看阿
→ alexch: 被告如果證明自己無公然侮辱的犯意,那或許就不會成罪106F 02/19 18:49
→ BDG: 民事 一個賠2萬 另一個3萬107F 02/19 18:50
→ lpllpllpl: 是被告要證明圖是假的 還是原告要證明?108F 02/19 18:50
→ Ruid: 罵人不對,但法官在無法證明是否造假圖片還能定罪??113F 02/19 18:52
推 alexch: 看有沒有專業律師解惑一下,不過我猜除非證據很明顯不具效116F 02/19 18:54
→ alexch: 力或是有瑕疵,不然看起來正常的圖片,被告要主張證據是變118F 02/19 18:55
→ alexch: 造過的,那被告要自己去積極證明吧?且跟遊戲公司查證,遊120F 02/19 18:56
推 iWatch2: 自由心證主義 廠廠121F 02/19 18:56
→ alexch: 戲公司也無法證明那是變造過的,或許是這樣吧?122F 02/19 18:57
※ 編輯: yoyoflag (61.70.110.172), 02/19/2017 19:00:29
推 Joejohnz: 所以私訊人身攻擊是合法的喔?ˊ~ˋ這社會好難懂126F 02/19 18:58
法律是這樣寫沒錯啊
之前有人打電話罵立委三字經 被告
也是不起訴啊 因為只有兩人看見
公然侮辱要成立 一定要三人以上(含三人)可見
三人中可包含罵人與被罵雙方
推 AtSeed: 這什麼智障判決?127F 02/19 19:00
※ 編輯: yoyoflag (61.70.110.172), 02/19/2017 19:03:10
推 cul287: ㄏㄏ 糞game128F 02/19 19:01
噓 Satoman: 標準恐龍判例,還一堆人跟著高潮www129F 02/19 19:01
推 kid725: 私訊觸犯公然侮辱? 不是記者亂報就是智障法官亂判132F 02/19 19:04
推 alexch: 公然侮辱這法應該廢掉才對,全世界根本沒幾個國家有這種法有毀謗,但是罵髒話會被判刑的這種法律不多見133F 02/19 19:04
推 GGishot: 證據無法確定真偽都能算證據喔138F 02/19 19:09
→ Anikk: 台灣法官很棒~~結論就是沒證據都能判!!! 由法官心證139F 02/19 19:10
推 akay08: 哈哈賤嘴垃圾活該140F 02/19 19:10
→ yrvtu8xs: 不是聽說三年以下徒刑警方不會幫你查ip?你要知道罵你的人住哪才能告他?142F 02/19 19:10
噓 ROTFL: 私訊是一對一要怎麼公然侮辱?144F 02/19 19:12
推 skyexers: 阿就ㄏㄧㄠˊ掰到法官硬要定他罪的概念啊 系賀ㄏㄏ145F 02/19 19:16
推 IAEFFECT: 證據都有了是被告「認為」是偽造並且無證據證明是偽造圖吧,怎一堆人反過來講146F 02/19 19:22
推 IsRock: 讚 虧七萬148F 02/19 19:24
推 ewhurst: 偽造證據不是有罪嗎?結果偽造證據的反而沒事?149F 02/19 19:24
推 ReedN: 沒收鍵盤當證物150F 02/19 19:24
→ ewhurst: 懂了,似乎是遊戲過程?151F 02/19 19:25
推 TomChu: 也判太重 比酒駕還猛152F 02/19 19:26
推 nildog: 有罵人是確定的,只是有沒有符合公然的要件?對方提出的截圖是符合公然的,而被告主張那是變造的,但沒法證明,所以被判有罪啊~153F 02/19 19:26
推 bightv19018: 這其實就是法官看你不爽,硬解釋法條就是要搞你的最佳例子157F 02/19 19:27
→ YALEMY: 哈哈UCCU159F 02/19 19:27
噓 shan1126: 一堆人看不懂中文?是結算聊天室不是私訊162F 02/19 19:29
推 tinytod: 敢罵人就不要怕被告阿 還故意扯用私訊罵 結果你看看你164F 02/19 19:30
推 washltz: 這種垃圾真的活該165F 02/19 19:31
推 nildog: 要主張對方提出的證據是變造的,當然要負舉證責任,卻沒166F 02/19 19:31
→ tinytod: 但多年來的經驗讓他知道<== 什麼經驗?? 亂罵被告的經驗?167F 02/19 19:31
→ nildog: 法證明要怪誰?
一堆人看到黑影就開槍,還真是恐龍鄉民168F 02/19 19:31
推 chu630: 不錯啊~法官靈活點是好事w170F 02/19 19:36
→ LM10: 明明判決書寫很清楚 … 記者斷章取義 原Po還選擇相信記者 … 結算聊天室確實是公開情狀,受害人有截圖!被告如果拿不出證據證明截圖是變造偽造,這樣的證據本來就應該採用!171F 02/19 19:37
你搞錯了吧? 當無法從遊戲公司調到資料 且被告質疑證據有變造時
是原告要證明證據為真才對
怎麼變成被告要證明證據是變造?
這個情況 應該是法院要找影像專家
去鑑定截圖有沒有變造過才對
如果是一個人玩得太厲害
很多人因為忌妒 而變造證據去告那人 怎麼辦?
推 Eastkaikai: 明明是個讓人放鬆的遊戲 一堆人以為是賭身家 玩那麼174F 02/19 19:38
※ 編輯: yoyoflag (61.70.110.172), 02/19/2017 19:42:19
推 cms6384: 他是先公然辱罵 後來才私訊 私訊可能告不了175F 02/19 19:39
→ bightv19018: 主觀上被告認為當時只有他和原告兩人不構成公開要素,法官解讀在聊天室算構成客觀上公開要件,無論上面的人數是否僅兩人在場??176F 02/19 19:40
噓 sincere77: 又有人要看新聞罵法官了www 去找判決書原文很難嗎?180F 02/19 19:41
推 gaddafi: 被告3好+1好 但法官腦補定罪 比頂新黑心油案判無罪還扯181F 02/19 19:42
推 MELOEX: 樓上 法官判斷案件是發生在公開與私人兩個戰場182F 02/19 19:42
推 nildog: 三人都是在網路遊戲中隨機成為隊友...184F 02/19 19:42
推 Palaclin: 截圖是聊天室 而被告認為是私訊偽造成聊天室吧187F 02/19 19:47
推 ccucwc: 死好啦!打遊戲打到罵人真無聊188F 02/19 19:47
推 jacktypetlan: 哪有人在被告要負責舉證的...
那檢察官起訴你 他的證據你要負責證明是假的?
八卦真的是一堆理盲 看到覺得奇怪的判例 直接說法匠真的素質有夠差189F 02/19 19:48
推 nildog: 「兩玩家與吳男素昧平生,沒理由偽造證據冒險誣陷,還都巧合地針對吳男提告」所以被告一次罵兩人,兩人提出的截圖又相同,要相約去偽造證據的可能是?193F 02/19 19:50
→ nildog: 這不是檢察官起訴,是當事人自訴...197F 02/19 19:51
→ jacktypetlan: 而且是兩個人提出都有罵人的截圖 不是同一張
我是在回那些要被告自己證明截圖事偽造的- -198F 02/19 19:51
→ LM10: 以原Po之意,即便遊戲公司提供證據,受害人還要舉證自己沒有用不正方法令遊戲公司提出不實證據囉?舉證本來就有極限,200F 02/19 19:52
影響遊戲公司 難度較高
PS改圖 難度較低
不可相提並論
推 lokiishere: 沒有明顯偽造的痕跡 為什麼原告還需要證明他是真的?202F 02/19 19:52
法院沒有找影像專家鑑定啊
其實改圖很容易啊 要改到只有鑑定家看得出來 也沒多難唷
→ LM10: 截圖推定事實為真,被告要推翻推定本來就要負這個舉證責任好嗎?204F 02/19 19:52
沒有影像專業者鑑定 何能推定事實為真?
※ 編輯: yoyoflag (61.70.110.172), 02/19/2017 19:56:52
→ jacktypetlan: 遊戲公司客觀第三人說沒辦法證明 為什麼是推定為真?因為這個推定是法官自己認為的?207F 02/19 19:54
→ LM10: 時光機發明以前,過去的所有事實都是用證據推定的 …210F 02/19 19:56
所以證據的真偽很重要啊
以我的PS技術 加上PTT這種黑白版面
我也有辦法把你這則推文 改成三字經 然後等文章被吃掉再告你阿XD (舉例)
推 linyap: 活該 再嘴啊212F 02/19 19:57
※ 編輯: yoyoflag (61.70.110.172), 02/19/2017 20:00:46
推 nildog: 就算找鑑定,被告還是會主張是假的~那之後呢?再依被告主215F 02/19 20:00
之後當然沒用啦 法院認證的各種專家 證據證明力自然大於被告的主張
→ nildog: 張去證明嗎?那就沒完沒了...216F 02/19 20:00
推 lokiishere: 要也是被告自己去找專家吧 法官就認為不足以證明是偽造了217F 02/19 20:01
※ 編輯: yoyoflag (61.70.110.172), 02/19/2017 20:03:31
→ nildog: 而且這案件是同時兩個不相識的人,一起去告,又有截圖佐證~若最後判無罪,我看又會被說恐龍法官了220F 02/19 20:03
推 mftd: 檢察官起訴,被告小烈被判有罪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仍被判有罪。小烈 今晚打球 你當球222F 02/19 20:04
→ LM10: 唉 … 那不如原Po或有意見的大大提出應該要舉證哪些項目吧!225F 02/19 20:05
不是講過很多次了? 很簡單的道理阿
1.遊戲公司提供對話電磁紀錄→法院的電信專家證明電磁紀錄為真
2.若1不可行 則由法院的影像鑑定專家 鑑定截圖未變造
→ LM10: 小弟肯定能告訴你五個以上應該舉證的地方沒舉證 … 麻煩先舉226F 02/19 20:06
→ LM10: 證影像鑑定專家跟遊戲官方提供的資料是絕對真實的吧228F 02/19 20:06
法院認證的專家 所鑑定的結果 其證據證明力就較高
你硬要把(有鑑定)跟(未鑑定)放在同樣標準看 我也無話可說了 哈
※ 編輯: yoyoflag (61.70.110.172), 02/19/2017 20:12:36
→ nildog: 而且這種案件,法官說不定有請原告當證人簽具結,這也有證據力229F 02/19 20:06
→ liulaopi: 就愛嘴啊 原Po也嘴過厚~232F 02/19 20:12
你沒被告過毀謗厚
※ 編輯: yoyoflag (61.70.110.172), 02/19/2017 20:13:38
推 qize1428: https://www.ptt.cc/bbs/LoL/M.1487505147.A.223.html懶人包貼給你,我回在LOL板了233F 02/19 20:15
→ LM10: 只能說鑑定不是原Po所想的那樣 … 沒有絕對的真實 永遠有可236F 02/19 20:20
不要跳針 你只要思考 1%的真實跟2%的真實 哪一項比較高?
→ clement80161: 法院哪來的影像鑑定專家啦 要也是被告自己去找
被告可以找專家對證據提出質疑237F 02/19 20:22
有喔 法院各種專家都有
之前有人玩遊戲 開外掛被鎖 跑去告
法院也是這類科系畢業的人 去鑑定遊戲公司提出的電磁紀錄證據
專家是官司雙方可以請 但法院自己也有請
如果法院自己沒有 不是很奇怪?
推 seal998: 不錯啊,七萬,哈哈哈,不是很會玩嗎239F 02/19 20:22
推 AlexKarev: 我同學也是玩lol罵到上法院...241F 02/19 20:23
※ 編輯: yoyoflag (61.70.110.172), 02/19/2017 20:27:23
→ LM10: 想像且更具證據力的方法 … 我真心希望每個人都能拿出跟大大相當的決心去質疑,更多砥礪思考必會減少看新聞稿就下結論的鄉民 …242F 02/19 20:24
→ LM10: 對了 ~ 影像鑑定結果可能會是:無明顯變造跡象 這句話和 無法完全排除變造可能 我個人覺得根本是一樣意思 …246F 02/19 20:27
噓 xetherz3: 幹 台灣居然會有有腦的法官248F 02/19 20:29
→ LM10: 沒有人是全知全能的 … 作為人我肯定也如各位一樣 … 感到莫可奈何249F 02/19 20:29
推 symjay: 無罪推定251F 02/19 20:29
→ LM10: 1%和2% 如果不是0%就不可能無限的耗費資源去調查 也永遠不會讓所有人滿意!254F 02/19 20:32
→ Aweiya: 毀謗是什麼啦哈哈哈 是誹謗啦256F 02/19 20:34
推 ksksks: 本人都承認了是想護航什麼...257F 02/19 20:38
推 airrooco: 調被告的所有公開聊天室發言,就可以確定心證合不合理259F 02/19 20:44
推 airrooco: 再不然截圖的對話中有沒有別人的對話也勉強可用。261F 02/19 20:46
推 flux: 還以為是拉風的男人262F 02/19 20:47
噓 williebom: 推文一堆人閱讀能力有問題,是被告說他都私訊罵人,說告他的人變造證據,法官說的是被告沒辦法證明證據是變造的而且有人證然後剛好告他的兩個人不認識對方所以沒有一起變造證據來告他的可能性,好嗎?263F 02/19 20:48
→ airrooco: 不過如果放大到一像素一像素去改,就不容易就圖面判真偽268F 02/19 20:48
推 yukai0919: 隊友虐我千百遍,我待隊友如初戀,尊重友善包容269F 02/19 20:52
→ airrooco: williebom,但人證是原告老婆...270F 02/19 20:52
推 killerken: 證據有問題用講的就算喔?活該敗訴啦271F 02/19 20:53
推 yadohime: 白0,他還在聊天室裡嘴人,內文不看的喔 ~280F 02/19 21:09
推 wholewing: 為甚麼會有人護航呢?因為那些人自己就是同一類垃圾嘴啊XDDDDD281F 02/19 21:09
推 kengoptt: 再怎麼好的朋友,嘴也是有限度,更何況是陌生人?283F 02/19 21:11
→ yadohime: 原告截圖舉證,被告質疑變造但拿不出證明,當然被告敗訴284F 02/19 21:12
推 Henry: 愛嘴活該285F 02/19 21:14
推 GODLP: 爽288F 02/19 21:25
推 qbaow: 原告提出照片證據,是被告要證明照片為變造才能無罪好嗎?294F 02/19 21:47
推 cbr0627: 活該,死白目教訓一下剛好而已295F 02/19 21:54
推 d8731400: 應該不是私訊吧 只是被告胡扯說被變造過而已 真的不認識的人何必要這麼大費周章296F 02/19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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