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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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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910
(b9910)
標題
[爆卦] 北院:已洩的秘密不是秘密
時間
Tue Mar 28 16:08:39 2017
北院記者會直播
1. 洩密案判決理由
黃世銘洩密在前,馬英九再要求審閱該檔案,就不構成教唆洩密,
因為已洩露之秘密不是秘密.
補:
http://i.imgur.com/X2PGw4k.jpg
2. 毀謗案判決理由
馬英九批柯建銘屬(1)善意合理評論(2)涉及公益(3)基於政治關係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56.201
※ 文章代碼(AID): #1OsXe9mJ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688521.A.C13.html
推
s930406
: 樓下小秘密
1F 03/28 16:09
→
sd09090
: 己死的人不是人
2F 03/28 16:09
→
sysop5566
: 機密就是機密 誰洩都是犯罪
3F 03/28 16:09
推
kmtlikeslave
: 已洩的精液不是精液
4F 03/28 16:09
推
wheat1130
: XD
5F 03/28 16:09
推
dean1990
: 樓下早洩
6F 03/28 16:09
推
gogoegg
: 第二點還好 第一點真的是很低能
7F 03/28 16:09
推
SupCat
: 又在唬爛了
8F 03/28 16:09
推
chocoball
: 樓下崩潰
9F 03/28 16:09
→
linceass
: 笑了 台灣法律人
10F 03/28 16:09
→
Fugax
: 北院:喔喔喔,洩了。
11F 03/28 16:09
→
sd09090
: 己臭的老二不是老二
12F 03/28 16:09
→
nakayamayyt
: 這見解跟北檢引用那篇判決不同哩
13F 03/28 16:09
推
fuhaho
: 重新定義
14F 03/28 16:09
推
tigertanktwo
: 法院KMT開的,法官KMT養的
15F 03/28 16:09
→
wheat1130
: 還滿有道理der
16F 03/28 16:10
→
kmtlikeslave
: 來個法律系師爺翻譯一下1.
17F 03/28 16:10
推
danorken
: 法律人出來教大家多讀書
18F 03/28 16:10
推
PeterHenson
: 所以柯告錯條 是這樣嗎
19F 03/28 16:10
→
wwf0322
: 已射的精不算精
20F 03/28 16:10
推
bruce1119
: 綠吱傾巢而出
21F 03/28 16:10
推
darkcake
: 以拉的屎不是屎
22F 03/28 16:10
推
sos80236sos
: 那散佈裸照 不是裸照?
23F 03/28 16:10
→
yeeroyuy
: 有貪沒有污
24F 03/28 16:10
→
sd09090
: 已偷的黨產不是黨產
25F 03/28 16:10
→
momo1244
: 幹 射出的精液就不是精液嗎?
26F 03/28 16:10
→
sysop5566
: 已洩露之秘密 又不是全國都知道
27F 03/28 16:10
推
moonlind
: 已經出軌的不是出軌
28F 03/28 16:10
→
g9911731
: 外部射精,不是強姦的道理ㄧ樣。
29F 03/28 16:10
→
j31404
: 公理何在?公道何在?
30F 03/28 16:10
→
BJkiN
: 繼續投狗黨這種低能理由就不會消失。
31F 03/28 16:11
推
qaz0314
: XD
32F 03/28 16:11
→
QueenofSM
: 這3小啦
33F 03/28 16:11
推
yabition0411
: ....幹 那你還判黃世銘有罪? 智障法官
34F 03/28 16:11
推
wowqweasd
: 射出的精液就不是精液
35F 03/28 16:11
→
gogoegg
: 除非是媒體公布過 全國都曉得的 不然還是秘密
36F 03/28 16:11
推
pizzafan
: 重點 : 誰來把它上國際新聞? 這會被其它民主國家笑吧?
37F 03/28 16:11
推
MASAMIFANS
: 虎爛成這樣
38F 03/28 16:11
推
narutodante
: 幹XDDDDD
39F 03/28 16:11
→
wheat1130
: 不給錢就不算嫖囉!
40F 03/28 16:11
推
Maiar
: 呵呵
41F 03/28 16:11
→
sd09090
: 己捐的勞軍捐不是捐
42F 03/28 16:11
→
UniversalGod
…
推
UniversalGod
: 吃屎喔
43F 03/28 16:11
噓
coollfd
: 蔡英狗開的法院真弱
44F 03/28 16:11
→
TRUNKSX
: 第一點是啥小 是秘密本身不是秘密 還是洩密所以不秘密
45F 03/28 16:11
→
moonlind
: 那 賣盜版的不就無罪了? 又不是我第一個盜的
46F 03/28 16:11
推
GKKR
: 已死的人不是人
47F 03/28 16:11
推
x0003
: 已死的牛不是生命,素食者可吃
48F 03/28 16:12
推
JackaLMeI
: 不管你洩不洩 總之我是洩惹
49F 03/28 16:12
推
a21802
: 這不就是薛丁格的貓嗎
50F 03/28 16:12
推
fantasy0937
: 趕快處理關說的垃圾好不好 台灣政治天天在關說
51F 03/28 16:12
推
x1217xx
: 已洩的精液不是精液
52F 03/28 16:12
推
capazek
: 笑了,這種判決理由都生的出來
53F 03/28 16:12
推
reaturn
: 偷別人的錢,因為偷完了,所以是我的錢
54F 03/28 16:12
推
MeShuKuMo56
: 黑色就白色 差不多R
55F 03/28 16:12
推
dirubest
: 例如: 我說四叉貓是Gay. 這樣?
56F 03/28 16:12
推
aimgel
: 洩密的範圍?對象? 全部都一樣?
57F 03/28 16:12
推
F12
: 公開的秘密?
58F 03/28 16:12
→
stvn2567
: 總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
59F 03/28 16:12
推
Leoreo
: 全能高級法律人勿嘴 洩洩
60F 03/28 16:12
推
yatola
: 我看了什麼?難怪我法學成績超差 還可以這樣玩喔?
61F 03/28 16:12
→
No39Utopia
: 讀法律多垃圾
62F 03/28 16:12
推
Lin17Show
: 是個擅長狡辯的朋友呢
63F 03/28 16:12
噓
wolver
: 臺灣真的一堆低能法官
64F 03/28 16:12
推
more5566
: 已拉出來的屎不是屎
65F 03/28 16:12
推
storyo11413
: 以後找替死鬼就可以任意公開秘密了 法官好樣的
66F 03/28 16:12
→
UniversalGod
: 說個笑話。台灣司法
67F 03/28 16:12
推
kronioel
: 小秘密被別人知道了 就不能水桶了
68F 03/28 16:12
推
Kevin1103
: 已洩的精液不是精液!司法果然遇到馬狗都會轉彎
69F 03/28 16:13
噓
deshocker
: 那偷窺被發現就不算偷窺?
70F 03/28 16:13
→
waijr
: 這不太對吧....我今天聽到馬總統和我講的國家機密 我可以隨
71F 03/28 16:13
推
cul287
: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72F 03/28 16:13
推
sinon0123
: 已洩的精液不是精液
73F 03/28 16:13
→
moonlind
: 買到贓物的....可以放心把贓物收起來 因為不是贓物
74F 03/28 16:13
→
sunnywing
: 已經有小三 再找小四也不算外遇
75F 03/28 16:13
噓
j31404
: 公理何在?公道何在?
76F 03/28 16:13
→
preisner
: 已洩的精液不是精液, 所以先射了再插進去, 不算性行為
77F 03/28 16:13
→
kmtlikeslave
: 那洨秘密呢?
78F 03/28 16:13
推
egg781
: 已經用過的穴~不能算穴 幹~是這樣逆?
79F 03/28 16:13
推
toddy5401
: 真厲害 應該把法官名子公布出來 讓大家好好學習一下
80F 03/28 16:13
推
Yuwuen
: =====================大水庫再現啦=====================
81F 03/28 16:13
→
linceass
: 在這邊酸的酸民 你們有去看判決書嗎? 多讀點書好不好
82F 03/28 16:13
推
STi2011
: 這三小?
83F 03/28 16:13
→
waijr
: 便轉述他人不算洩密嗎?
84F 03/28 16:13
→
cul287
: 重新定義洩密 改寫我國司法史
85F 03/28 16:13
推
darren1214
: 選出來的總統不是總統
86F 03/28 16:13
推
darkcake
: 偷完你的錢就變我的錢 本來就是我的錢 所以不算偷?這樣?
87F 03/28 16:13
推
cash0221
: 已貪的黑錢不是黑錢
88F 03/28 16:13
→
silentence
: 已經射進司法真操的不是精液
89F 03/28 16:13
推
sd09090
: 這組地方法院的法官在挑戰起訴另案的檢察官
90F 03/28 16:14
推
modulation
: 強詞奪理 爛耶
91F 03/28 16:14
噓
iSad5566
: 文組法律系快出來護航啊 法匠:你們都法盲 你們多讀書啦!
92F 03/28 16:14
推
Lucifer7139
: 淦!這邏輯令人嘆為觀止。
93F 03/28 16:14
噓
combo9527
: ?? 這樣洗過的錢算不算黑錢
94F 03/28 16:14
→
silentence
: 笑死人了 國民黨講宇昌案隨便胡謅也是善意批評耶
95F 03/28 16:14
→
flushwing
: ???????????????????
96F 03/28 16:14
推
cheetahspeed
: 已經洗過的錢不是黑錢 讚讚
97F 03/28 16:14
推
A80211ab
: 秘密能洩幾次?
98F 03/28 16:15
→
HsiaoMei5566
: 都已經泄露出去 大家都知道 不算秘密啊
99F 03/28 16:15
→
silentence
: 果然能拯救司法改革火力的還是司法人阿
100F 03/28 16:15
→
eva19452002
: 繼大水庫理論及宋代公使錢又一最新力作
101F 03/28 16:15
推
Whitening
: 哈哈!!繼續鬼扯沒關係
102F 03/28 16:15
噓
j31404
: 公理何在?公道何在?
103F 03/28 16:15
→
sd09090
: 1.不是機密 2.柯王有關說
104F 03/28 16:15
噓
kyowinner
: 靠杯 跟我說法院不是KMT開的
105F 03/28 16:15
噓
more5566
: 文組邏輯這麼爛喔
106F 03/28 16:15
→
mow1982
: 覺青哭了,關不到老馬啦!
107F 03/28 16:15
推
sshwann
: 好難懂呃 是要先抓一個砲灰叫他先洩密的意思嗎?
108F 03/28 16:15
推
pray
: 那已摸的咪咪是不是咪咪
109F 03/28 16:15
噓
noabstersion
: 知法玩法 好棒棒
110F 03/28 16:15
推
moonlind
: 異議 我不知道
111F 03/28 16:15
→
omage
: 就是黃世銘要出來坦的意思
112F 03/28 16:15
推
SuperUp
: 還是不要多讀書好惹 我怕腦袋壞掉
113F 03/28 16:15
→
monit1003
: 機密
114F 03/28 16:16
推
F12
: 只要秘密給第三者知道就不是秘密囉?
115F 03/28 16:16
→
eva19452002
: 跟玩完了不給錢就不算嫖有異曲同工之妙
116F 03/28 16:16
推
flarecutter
: 幹 果然哈佛法律博士 知法玩法
117F 03/28 16:16
推
ifulita
: 判決書是放上網了嗎?是要怎麼看?
118F 03/28 16:16
噓
MrBushido
: 哈哈台灣法官哈哈 等等又有法匠要說你們這些法盲懂啥了
119F 03/28 16:16
→
F12
: 那以後秘密只要有三人在場就可以啦
120F 03/28 16:16
噓
dennisto
: 哈哈想辦法讓他洩了就對啦
121F 03/28 16:16
推
lovensr
: 噗~~哈哈哈哈哈
122F 03/28 16:16
推
cychine
: XDDDDDDDDDD
123F 03/28 16:16
→
beyoursky
: 爽~我們~贏了~!!\^ ^/
124F 03/28 16:16
推
Harrypei
: 麵非麵
125F 03/28 16:16
推
buddar
: 此例一開,所有文件都公開也沒洩密罪
126F 03/28 16:16
推
cul287
: 正直跟善良都回來了 ^^
127F 03/28 16:17
推
uligo
: 第一點真的是馬的詭辯。玩弄文字
128F 03/28 16:17
推
yoshro
: 幹,用這理由????
129F 03/28 16:17
推
kenji1230
: WWWWW幹你娘 DPP你要不要動手了阿 摳連的台灣
130F 03/28 16:17
推
jyekid
: 以後要洩漏國家機密 先叫余文洩漏給其他人知道唷
131F 03/28 16:17
推
aadm
: 正直跟善良都回來了!
132F 03/28 16:17
推
mario21025
: 文組不要怪別人看不起 看看自己甚麼樣子
133F 03/28 16:17
推
ariadne
: 已經外遇 再外遇其他的就不算外遇 真是好見解
134F 03/28 16:17
推
kmtlikeslave
: 所以到底這句話是怎解? 有了余文只會洩一次就對了
135F 03/28 16:17
推
night957
: 厲害厲害!那已強姦的女人也可以不算強姦?台灣的法官
136F 03/28 16:17
推
fivetobacco
: 換法官啊 傻了國民黨不都教過了
137F 03/28 16:17
推
waijr
: 俗話說的好 法律百百條 要用自己橋 法匠應該能練到怎麼講都
138F 03/28 16:17
推
LeeMatt
: 偷摸被抓就不算偷摸只能算身體接觸
139F 03/28 16:17
→
night957
: 讓人嘆為觀止
140F 03/28 16:17
推
dctmax
: 鍵盤法官要出動啦
141F 03/28 16:17
噓
nautasechs
: 法律人快出來喔
142F 03/28 16:17
→
kmtlikeslave
: 法律也懂聖人模式?
143F 03/28 16:17
推
wwvvkai
: 已被強暴的女性 再強暴就不算強暴 的意思嗎
144F 03/28 16:17
→
waijr
: 有道理
145F 03/28 16:17
→
buddar
: 已殺的人已死就不是殺人,幹你娘
146F 03/28 16:17
推
silentence
: 笑死人 以後先讓人放風聲 自己在洩密就沒洩密囉?
147F 03/28 16:17
→
dennisto
: 強姦 姦下去就對啦
148F 03/28 16:17
推
Tchachavsky
: RRRRRRRRRRRRRR我好興奮阿
149F 03/28 16:17
推
wheat1130
: 所以只抓第一個洩密的概念 第二個第三個無罪
150F 03/28 16:17
推
MeShuKuMo56
: 馬自己都說只有黃和羅 知道而已 真是神打臉
151F 03/28 16:17
→
polyasia
: 司法已死看來不是傳聞
152F 03/28 16:18
→
kmtlikeslave
: 幹,等下,這根本是趙志敬洩密的說詞啊!!
153F 03/28 16:18
→
vencil
: 已洩露之秘密不是秘密 <- 這三小
154F 03/28 16:18
推
fuhaho
: 共諜都不用抓啦 洩了就不是秘密啦 大家可以回家了
155F 03/28 16:18
推
minron
: 法官全力替馬解套
156F 03/28 16:18
推
DaiRiT
: 捧國文這科目的邏輯差不多是這等級
157F 03/28 16:18
推
earny
: 殺掉已殺的人 ,的確不是殺人呀,是毀損遺體
158F 03/28 16:18
噓
more5566
: 文組邏輯真猛
159F 03/28 16:18
噓
g9911731
: 有被上過的女人,再被強姦不算強姦
160F 03/28 16:18
→
silentence
: 三人以上算團體阿 當然公開訊息囉 ㄏㄏ
161F 03/28 16:18
→
more5566
: 有事燒紙
162F 03/28 16:19
推
Walmart
: 爽 看到有一群猴子崩潰就是爽
163F 03/28 16:19
→
kmtlikeslave
: 已經被第二個人聽過,第三個人再聽就不叫洩密喔?
164F 03/28 16:19
推
bimmers0
: 姦屍無罪的意思
165F 03/28 16:19
→
silentence
: 唉呦 共諜也不用抓了啦 十三億人都知道了
166F 03/28 16:19
推
route22
: 笑死 這是我們的司法
167F 03/28 16:19
推
skhten
: 共三小啦
168F 03/28 16:19
→
sunnywing
: 黃世銘真衰 早知道再找另外一個人叫他先講
169F 03/28 16:19
→
lulocke
: 應該是 黃洩密 O 馬洩密 O 馬教唆洩密 X 這樣判才對
170F 03/28 16:19
→
giveme520
: 已掉落之錢財不是錢財
171F 03/28 16:19
→
earny
: 已洩露的秘密,是公開的秘密
172F 03/28 16:19
推
Sousake
: 哈哈哈哈 這樣喔
173F 03/28 16:19
→
bimmers0
: 北院有沒有大學畢業???
174F 03/28 16:19
→
route22
: 這樣這世界上還會有內線交易嗎?
175F 03/28 16:19
→
j31404
: 公理何在?公道何在?
176F 03/28 16:19
→
lulocke
: 結果故意判 黃洩密 O 馬教唆洩密 X
177F 03/28 16:20
→
mynewid
: 有點道理
178F 03/28 16:20
推
cheetahspeed
: 以後輪姦第二人之後都無罪喔 大家記得排隊
179F 03/28 16:20
推
UniversalGod
: 說個笑話。台灣司法
180F 03/28 16:20
推
buddar
: 難怪會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181F 03/28 16:20
→
polyasia
: 這些法官小學有畢業?
182F 03/28 16:20
推
dnek
: 馬英九又為了台灣法學的進步做出了偉大的貢獻
183F 03/28 16:20
推
darkcake
: 法律人:你們都沒讀書當然不懂! 先去讀書辣!
184F 03/28 16:20
噓
Plot3D
: 低能
185F 03/28 16:20
噓
m50205811
: 幹 已洩密不叫秘密? 我的老天啊
186F 03/28 16:20
→
Sousake
: 跟林益世的判決有得比 台灣的滯台支那法官真的很棒
187F 03/28 16:21
→
earny
: 輪姦,你是第二人,也就是「輪」啊
188F 03/28 16:21
推
dostey
: 北七:已姦的女人不是女人
189F 03/28 16:21
推
armedlove
: 三小???
190F 03/28 16:21
推
e1q3z9c7
: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91F 03/28 16:21
→
mow1982
: 馬>>>>>>>>>>>>>>>扁。好爽啊。
192F 03/28 16:21
推
soria
: 蛤?
193F 03/28 16:21
推
sprucewind
: 1真是有夠牽強的
194F 03/28 16:21
推
seyasens
: 哈哈哈,法院認證,吱吱黨工別浪費體力了
195F 03/28 16:21
推
CM15
: 余文的錯,不是馬英九的錯
196F 03/28 16:21
→
earny
: 已公開的密碼就不是密碼了
197F 03/28 16:21
推
silentence
: 一句話 驚呆所有人
198F 03/28 16:22
→
oxiz
: 要不要貼去給各國人民笑笑 這是我們的法官 黑的都可以說成白
199F 03/28 16:22
推
bigpowerplay
: 法務部長是誰派的,法院誰開的
200F 03/28 16:22
推
soria
: XDDDD
201F 03/28 16:22
→
lulocke
: 大水庫秘密
202F 03/28 16:22
推
cheetahspeed
: 強姦被強姦過的女人就不算強姦啦 法官講的你去跟牠
203F 03/28 16:22
→
nepenthes7
: 我玩完她不給錢就不算嫖囉
204F 03/28 16:22
推
Whitening
: 意思是如果A先強暴了B,C再強暴就不算強暴
205F 03/28 16:22
推
MeShuKuMo56
: 之前張顯耀共諜案好像也差不多 這樣
206F 03/28 16:22
推
soria
: 好棒的法官喔!
207F 03/28 16:22
→
oxiz
: 所以我深信 法院是kmt開的
208F 03/28 16:22
推
coolda
: 不簡單啊 這邏輯
209F 03/28 16:22
→
dostey
: 已搶的公款不是公款
210F 03/28 16:22
推
leo32145
: 射過精的老二無法再射
211F 03/28 16:23
噓
g4zoco196
: 已死的豬不是豬 只是食物快逼穆斯林吃
212F 03/28 16:23
推
soria
: 蛤 那還抓個屁共諜?
213F 03/28 16:23
→
earny
: 這棟樓舉的例子都怪怪的
214F 03/28 16:23
※ 編輯: b9910 (111.243.56.201), 03/28/2017 16:24:02
推
ackes
: 笑死
215F 03/28 16:23
推
daright
: 這件事只有三個人知道 所以不是秘密 呵
216F 03/28 16:23
→
oxiz
: 已洩露的祕密不是祕密 所以祕密一詞作何解釋?
217F 03/28 16:23
→
lulocke
: 所以我去搶搶銀行的罪犯的錢 我不算犯罪 因為搶銀行的不
218F 03/28 16:23
→
MeShuKuMo56
: 法官有姓名嗎?能公佈一下
219F 03/28 16:24
推
sinplusling
: 奇怪了 第一條每個字我都看的懂 怎麼合起來的邏輯我
220F 03/28 16:24
→
drigo
: 北院的判決打臉之前那些上政論節目的太陽花律師,信誓旦旦
221F 03/28 16:24
→
lulocke
: 是我嘛
222F 03/28 16:24
推
kogorou
: 柯法院認證
223F 03/28 16:24
→
sinplusling
: 就不懂了
224F 03/28 16:24
噓
jerry5475
: 以後不用抓間諜了 先找一個替死鬼 然後機密都大方賣
225F 03/28 16:24
→
bowbear
: 這時候法官又不講犯意了
226F 03/28 16:24
推
darkcake
: 師爺你給解釋解釋 什麼是他媽的秘密
227F 03/28 16:24
※
e1q3z9c7
:轉錄至看板 joke
03/28 16:24
→
wison4451
: 洩惹 啊斯
228F 03/28 16:24
推
bimmers0
: 「善意」兩個字,就知道北院在袒護馬英九
229F 03/28 16:24
推
cychine
: 吱吱崩潰
230F 03/28 16:24
→
drigo
: 說黃世銘已定罪,馬英九也逃不了
231F 03/28 16:24
推
imhideji
: 太神了~~~
232F 03/28 16:24
推
sshwann
: 前面開過了 不能連續開兩張罰單的概念??
233F 03/28 16:24
→
earny
: 你跟我說秘密,我要你說的更清楚!就這樣
234F 03/28 16:24
→
bimmers0
: 踐踏司法
235F 03/28 16:25
推
plusonezero
: 已經花掉的錢不是錢
236F 03/28 16:25
→
freemay
: 這邏輯一百分
237F 03/28 16:25
推
aghgna
: 這邏輯
238F 03/28 16:25
推
kmtlikeslave
: 趙志敬哈哈一笑,大聲道:「不錯,我立誓不向第五人
239F 03/28 16:25
推
lt921205
: 他媽的還不司法改革?
240F 03/28 16:25
→
kmtlikeslave
: 說,可是眼前有第六人、第七人。百人千人,就不是
241F 03/28 16:25
推
silentence
: 以後要洩密簡單多了 先讓一堆人知道 之後自己再講
242F 03/28 16:25
→
kmtlikeslave
: 第五人了,我自然說得。」
243F 03/28 16:25
→
silentence
: 就沒秘密可蟹囉
244F 03/28 16:25
推
lau6m2002
: 低能法官
245F 03/28 16:25
推
lmc66
: 已洩
246F 03/28 16:25
推
blaketitle
: 我玩完了她 不給錢那就不算賣囉
247F 03/28 16:26
推
rappig
: 太神啦
248F 03/28 16:26
推
dostey
: 太好了!以後所有公務員都可以洩密給中國了,已洩不是秘密
249F 03/28 16:26
推
UniversalGod
: 說個笑話。台灣司法
250F 03/28 16:26
→
holybless
: 這殺小呀 不是市長也是市長的一種
251F 03/28 16:26
推
kobelan
: 難怪司法要改革...
252F 03/28 16:26
推
HomuCat
: 照這邏輯 天下沒有洩密這詞的意義了
253F 03/28 16:26
推
nepenthes7
: 難怪輪姦虐殺少女不用死刑
254F 03/28 16:26
噓
MasonT
: 法官變成辯護律師了
255F 03/28 16:26
推
Szss
: 強姦後算作愛
256F 03/28 16:26
推
darknote
: 已洩不是秘密????????????這是三小理由 幹
257F 03/28 16:26
推
pierreqq
: 你先洩 我再洩就不算洩了 洩洩
258F 03/28 16:26
→
twpost
: 馬的 殺人無罪,被他殺的 一定不是人
259F 03/28 16:27
推
robinsonXD
: 那以後教唆殺人也不是殺人罪了~~因為不是我殺的
260F 03/28 16:27
推
uligo
: 所以以後拿到機密文件我可以貼網上了 反正已經洩密
261F 03/28 16:27
推
walttsao
: 崩崩吱吱
262F 03/28 16:27
→
louic
: 已桶過的雞,就不是桶仔雞
263F 03/28 16:27
推
mirage2000
: 照這種說法 很多內線交易都不算內線了
264F 03/28 16:27
推
earny
: 教唆殺人跟殺人罪本來就不同了
265F 03/28 16:27
噓
allenc38
: 他媽怎麼完全執政了還搞不定這幫畜生?
266F 03/28 16:27
噓
HowWhy99
: 原來可以轉彎的
267F 03/28 16:27
推
oxiz
: 請這位法官解釋一下 什麼叫祕密? 這下換我中文不好了!
268F 03/28 16:27
推
soria
: 你們先去告訴一堆人就不算洩漏機密囉
269F 03/28 16:27
推
PTT88
: 搢鴢雃h人舉例覺得根本自以為正義zzzzzzzzz
270F 03/28 16:27
推
ssccot
: 恩恩 原來如此
271F 03/28 16:27
→
polyasia
: 內線交易的例子真實用 超讚
272F 03/28 16:27
→
mow1982
: 覺青崩潰。胡言亂語。精神分裂。
273F 03/28 16:28
推
awesomeSS66
: 幹你娘 我說出口的髒話就不是髒話了 幹你娘法官
274F 03/28 16:28
推
slimak
: 扁偵組不意外
275F 03/28 16:28
→
m50205811
: 所以已走光的裙底不符合合理隱私期待 之後偷拍都無罪?
276F 03/28 16:28
推
hibemi776
: 所以有人發了流出片,老子轉貼也沒事,反正不是秘密了啊
277F 03/28 16:28
→
nepenthes7
: 那阿扁已經收的錢也不是錢阿 9.2靠杯甚麼
278F 03/28 16:28
推
u70098
: 真是神邏輯 令人大開眼界 ㄏㄏ
279F 03/28 16:28
推
qwerty110
: 理組邏輯? 女生被A跟B強暴還是強暴阿 秘密被第一個人
洩密就不是秘密啦 科科
280F 03/28 16:28
推
woo5566
: 至少不是宋朝的法律了
282F 03/28 16:28
→
HowWhy99
: 那內線交易 是罰個屁
283F 03/28 16:28
推
bomda
: XDDD果然遇到KMT法官就變智障XD
284F 03/28 16:28
→
oxiz
: 那以後的罪犯都可以用這句話來打臉法官了
285F 03/28 16:28
推
lonelyshit
: 扯
286F 03/28 16:28
→
uligo
: 趙建銘表示:我被白關了 國賠!
287F 03/28 16:28
→
HowWhy99
: 因為大家都知道了 所以不算內線交易
288F 03/28 16:29
→
hibemi776
: 內線交易,你如果只跟1個人說還是有罪的,要跟大家說喔XD
289F 03/28 16:29
→
jayfeng
: 顏色正確
290F 03/28 16:29
推
pierreqq
: 本來只想洩一點點的 誰知道你強迫我洩那麼多
291F 03/28 16:29
推
benny70104
: 已搶到的錢,不是對方的概念?
292F 03/28 16:29
推
cycycle
: 司法界到底收多少錢....這樣也行.....
293F 03/28 16:29
噓
generally
: 法院奇聞
294F 03/28 16:29
推
vul32k6xjp6
: 原來 筆記
295F 03/28 16:29
推
akay08
: 真是滯臺支那走狗,有黨證真好
296F 03/28 16:30
→
upeo
: 已經射出了的精液不是精液
297F 03/28 16:30
推
GonVolcano
: 公開名字吧
298F 03/28 16:30
→
preisner
: 重點就是, 黃先主動講給馬的, 不是馬去"教唆"黃"洩密"
299F 03/28 16:30
→
mountainboy
: 洩密在先,自然沒有叫唆在後的道理
300F 03/28 16:30
推
derekg8
: 綠吱崩潰
301F 03/28 16:30
推
eliteark
: 找已經被幹過的小姐就不算招妓了 讚喔
302F 03/28 16:30
推
green0953
: 哇
303F 03/28 16:30
推
capirex
: 洩了
304F 03/28 16:30
→
lulocke
: 殺人犯捅第一刀就殺死對方了 後面一百刀是毀損屍體罪 不
305F 03/28 16:30
推
nepenthes7
: 哈哈 還真主動
306F 03/28 16:30
推
g8330330
: 舉輪流強姦的例子不對,女人有其自主意願
307F 03/28 16:30
推
ian90911
: 黑人問號
308F 03/28 16:30
推
hayasui
: xD
309F 03/28 16:30
推
UniversalGod
: 噁心。說個笑話。台灣司法
310F 03/28 16:30
推
TohnoMinagi
: 覺青超崩潰,都完全執政了,法院還是國民黨開的
311F 03/28 16:30
→
lulocke
: 能判手段兇殘嘍
312F 03/28 16:30
推
silentence
: 你又不知道人在第幾刀死掉 廠廠
313F 03/28 16:31
推
GrowUp
: 有讀法律的解釋一下好嗎…什麼叫做已洩的秘密不是秘密
314F 03/28 16:31
推
r9411408
: 笑死 哈哈
315F 03/28 16:31
推
ym951305
: 幹崩潰潮摟 原來射出的精液不是精液
316F 03/28 16:31
推
GG88
: 襪
317F 03/28 16:31
推
goodmaxwell
: 法律遇到馬無效,大水庫後又一神奇理由
318F 03/28 16:31
推
king22649
: 幹你娘 這在公三小阿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319F 03/28 16:31
→
preisner
: 另一起北檢起訴的是 馬去講給別人聽的, 和此案不同
320F 03/28 16:31
推
cheetahspeed
: 你怎麼確定女人有自主意識?白痴文組
321F 03/28 16:31
推
mow1982
: 覺青崩潰。胡言亂語。精神分裂。
322F 03/28 16:31
→
AustinRivers
: 又幫馬英九脫罪了
323F 03/28 16:31
推
king22649
: 這真的 太屌了
324F 03/28 16:31
推
d8711013
: 3小
325F 03/28 16:32
推
green0953
: 特別費在帳戶裡面 就不是公款
326F 03/28 16:32
→
CS5566
: 什麼鬼?
327F 03/28 16:32
噓
avrw
: 翻譯:已洩的洨不是洨
328F 03/28 16:32
推
ly1752
: 幹笑了
329F 03/28 16:32
推
kanezero
: 已崩潰的吱吱不是吱吱
330F 03/28 16:32
推
cth0204
: 法條可以這樣解釋 我也服了
331F 03/28 16:32
推
nepenthes7
: 哈哈 馬狗徒子徒孫很多
332F 03/28 16:32
推
DaiRiT
: 他說已洩的秘密不是秘密 不就自打嘴巴承認他洩密了…
333F 03/28 16:32
→
AustinRivers
: 以後內線交易 背信都能採用歐
334F 03/28 16:32
→
mow1982
: 覺青崩潰。胡言亂語。精神分裂。有病要去看醫生。
335F 03/28 16:32
→
DaiRiT
: 沒洩密哪來變成不是秘密
336F 03/28 16:33
推
upeo
: 插過的處女不是處女 咦?
337F 03/28 16:33
推
pierreqq
: 黄:我不能再洩更多了 馬:我還要!!
338F 03/28 16:33
→
laechan
: 叫B先偷A的錢,然後我再偷B的錢,錢被偷過一次了就不算偷竊
339F 03/28 16:33
→
shamanlin
: 黃主動洩密,並非馬教唆洩密
上面一堆錯誤例子,現在是文組集體崩潰嗎
340F 03/28 16:33
推
oxiz
: 所以何謂洩?何謂祕密? 這位法官是誰啦?怎麼考上的?
342F 03/28 16:34
推
c8c812345678
: 師爺給我翻譯 什麼叫做精洗
343F 03/28 16:34
推
zxcv4321
: XD
344F 03/28 16:34
推
lyu0001
: 反正法官隨便判也沒事 要法官幹嘛 改成陪審制算了
345F 03/28 16:34
推
cheetahspeed
: 外省人不意外
346F 03/28 16:34
推
DaiRiT
: 並非教唆 那跟已洩的秘密不是秘密有何關聯?
347F 03/28 16:34
推
nepenthes7
: 沒教唆就洩啦 阿扁沒教唆就拿到錢了阿 9.2怎靠北了
348F 03/28 16:34
推
pttmylove
: 鬼扯...............................................
349F 03/28 16:35
推
lbowlbow
: 要上狂新聞了嗎?
350F 03/28 16:35
推
benny70104
: 殺死的人不是人,只是屍體
351F 03/28 16:35
推
xifaka
: 笑死 那我無意間知道國家機密我也能到處洩密
352F 03/28 16:35
推
AustinRivers
: 以後軍人賣台會更方便
353F 03/28 16:35
噓
w9
: 上邊一堆蠢貨只看標題,看不懂主詞,真的愚民秀下限
354F 03/28 16:35
推
earny
: 如果改成陪審制,以這棟樓的情況,呵呵
355F 03/28 16:36
推
lianhua
: 挖靠 這都行XDDD
356F 03/28 16:36
推
whhw
: 維基解密QQ
357F 03/28 16:36
→
w9
: 面
358F 03/28 16:36
推
BigBananaBoy
: ......
359F 03/28 16:36
推
thereisno
: 幹XDDDDDDDDDDDDDD
360F 03/28 16:36
推
DaiRiT
: 今天他是不是秘密 跟有無教唆無關 拿已洩的秘密不是秘密
361F 03/28 16:36
→
preisner
: 柯告的是馬教唆黃洩密,不是馬洩密給他人,一堆人沒搞懂
362F 03/28 16:36
推
schopan
: 被強姦過就算妓女
363F 03/28 16:36
→
DaiRiT
: 來當理由是…?
364F 03/28 16:36
→
waynedd
: 看這個判決..簡單說黃世銘就是高級余文啦..
365F 03/28 16:36
→
earny
: 明明是「教唆洩密」無罪,並不是「洩密」無罪
366F 03/28 16:36
→
Irenicus
: 幹這邏輯實在太神了
367F 03/28 16:36
推
shi0520
: 說個笑話 司法不用改革
368F 03/28 16:36
→
w9
: 就說啦,上面一堆人看不懂,聽不懂,也不會思考,很慘的
369F 03/28 16:37
推
MeShuKuMo56
: 尼克森也是自己知道的 沒洩密大guy4這樣
370F 03/28 16:37
噓
paul2chiu
: 文組邏輯 垃圾台灣法官 操 真他媽廢到笑
371F 03/28 16:37
→
DaiRiT
: 有無教唆 跟 是不是秘密 的關係是?邏輯咧
372F 03/28 16:37
→
keane9112
: 所以已吃過的商品不算商品 可以不用付錢了?
373F 03/28 16:37
→
waynedd
: 所以馬聽過第一次之後.再請黃報告監聽報告給林羅..因為對
374F 03/28 16:37
推
modulation
: 已87的法匠的不是87法匠
375F 03/28 16:37
推
qwerty110
: 難怪一堆人文盲 連判決內文跟告什麼都沒看
376F 03/28 16:37
推
smellrat
: 今天如果A跟B說 台灣飛彈的密碼 B在放到網路上公開
377F 03/28 16:37
推
lovepork
: 作弊的人沒事 抓作弊的人反而被告? 這法官還算有良心
378F 03/28 16:37
推
Koibito
: 法官:笑你們一群只會鍵盤生氣的不敢啦(挖鼻孔)
379F 03/28 16:37
→
DaiRiT
: 如果是洩密無罪拿來當理由還比較符合
380F 03/28 16:37
推
cheetahspeed
: 說個笑話 法律系談邏輯
381F 03/28 16:37
→
laechan
: 放心啦高院一定會打臉的
382F 03/28 16:37
推
moonchaser
: 幹,真是太誇張了,我強姦處女就不是強姦處女,因為她
383F 03/28 16:37
推
smellrat
: 依照此原則 B無罪
384F 03/28 16:37
噓
moonchaser
: 被我強姦後就不是處女,幹殺小邏輯
385F 03/28 16:38
→
waynedd
: 馬黃之間來說已經不是秘密..所以就沒有教唆洩密問題.黃就
386F 03/28 16:38
→
lulocke
: 希拉蕊:已刪掉的email不是email
387F 03/28 16:38
推
otld
: 北院還真他馬的有臉說這句話阿
388F 03/28 16:38
→
preisner
: 法官是說黃已經先和馬說了,馬再叫他去找資料,不算教唆
389F 03/28 16:38
推
goodboy98
: 已中出的精液不算性侵
390F 03/28 16:38
噓
w9
: 你先殺人,人死以後我才叫你去殺,這樣不夠成教唆殺人很難理解
391F 03/28 16:38
推
pierreqq
: 法官連打電話請黄來喝茶都能忽略了 當然是無教唆
392F 03/28 16:38
→
nepenthes7
: 只有馬黃知道的事情就不是秘密阿 呵呵
393F 03/28 16:39
→
waynedd
: 自己擔起來洩密罪..
394F 03/28 16:39
推
brandley
: 已知的隱私不是隱私~~誰還有冠C和宗瑞哥的片借我複習
395F 03/28 16:39
推
ChangetheWay
: 重新定義,大家可以抓種子下載夜市開賣盜版光碟了
396F 03/28 16:39
→
w9
: 連例子都不會舉,就想帶風向,處女你妹蠢死
397F 03/28 16:39
→
lbowlbow
: 馬英九沒指示的話黃是今天心情好決定來監聽一下嗎?
398F 03/28 16:39
推
lianhua
: 問題是你還是有教唆阿
399F 03/28 16:39
推
winnie30891
: ???
400F 03/28 16:39
噓
skyringcha
: 那第一次不就洩密了嗎?你只會審第二次?
401F 03/28 16:39
→
pierreqq
: 第一次叫強 第二次就叫舒服的意思
402F 03/28 16:39
噓
DiWhite
: 一堆智障舉智障例子 EX:強姦處女
403F 03/28 16:39
推
qwerty110
: 樓上一堆例子邏輯比洩漏的秘密不是秘密還慘 悲哀
404F 03/28 16:40
推
jaeomes
: 哈哈哈 遇到馬囧都會重新定義呢 你以為你蘋果啊
405F 03/28 16:40
→
preisner
: 馬去洩密給其他人,是另一個案子啊, 還是一堆人沒搞懂
406F 03/28 16:40
推
MeShuKuMo56
: w9問題本案的你和別人都是馬本人
407F 03/28 16:40
→
w9
: 第一次是誰洩秘?你他媽搞不搞的清楚狀況?
408F 03/28 16:40
噓
songla1989
: 文組真夠費的
409F 03/28 16:40
→
waynedd
: 舉殺人的例子才有問題.人命是不可逆..殺了就無法再殺..但
410F 03/28 16:40
→
simoncage
: 好像有個人要剁懶教?????
411F 03/28 16:40
推
qwerty110
: 法律上只有強姦罪沒有強姦處女罪啦
412F 03/28 16:40
→
mow1982
: 覺青崩潰。胡言亂語。精神分裂。有病要去看醫生。
413F 03/28 16:40
推
LJL452
: 同理外遇超過一次就無罪
414F 03/28 16:40
→
w9
: MeShuKuMo56 你到底=在不在狀況內啊
415F 03/28 16:40
推
glory5566
: 句讀之學
416F 03/28 16:40
→
avaricious
: 這啥邏輯,笑了
417F 03/28 16:40
推
DIDIMIN
: 不給錢就不算嫖,不報案就沒治安問題
418F 03/28 16:41
→
waynedd
: 秘密不是知道就不是秘密.對於他人依然是秘密..不然黃也不
419F 03/28 16:41
推
earny
: 馬的確沒有叫黃監聽呀,黃是別的案子導致的
420F 03/28 16:41
推
givar
: 北院哈哈哈
421F 03/28 16:41
推
smellrat
: 應該是 我早就想殺A,你殺了邀功,我在叫你多補幾刀
422F 03/28 16:41
推
yangees
: 人死後當然是鬼啊
423F 03/28 16:41
噓
dufflin
: 教唆 幫助 間接正犯 選一個吧 淦咧
424F 03/28 16:41
推
schopan
: 所以只要A洩密的時間點在先 B另行洩密給敵國一樣無罪瞜
425F 03/28 16:41
→
waynedd
: 是自己去監聽.聽到別人跟他報告監聽內容..也不算秘密囉??
426F 03/28 16:41
推
smellrat
: 無罪~~~北院萬歲~~~
427F 03/28 16:41
→
MIOAAZO
: 這標題不太好 容易讓人誤解
428F 03/28 16:41
噓
vbbv99601054
: 大家崩潰錯點了,判決說已洩漏的部分並非秘密並沒錯
429F 03/28 16:41
→
lianhua
: 說人家亂舉例子 結果自己例子也沒舉得多好
430F 03/28 16:41
推
nepenthes7
: 反正牠都能用宋朝公使錢這招無罪了 幹嘛審
431F 03/28 16:41
→
vbbv99601054
: ,重點在於黃第一次報告的行為,是否馬所教唆
432F 03/28 16:41
推
nicejelly
: 已煎的牛排不是牛排?
433F 03/28 16:42
→
w9
: @waynedd 我笑了,洩秘很罕見地,與殺人同屬不可逆
434F 03/28 16:42
推
lordaelon
: 我覺得沒錯啊...教唆洩密是要她去講秘密,人家早就洩密
435F 03/28 16:42
噓
william7885
: 是不構成教唆好嗎?
436F 03/28 16:42
→
stonesmart95
: 這律師 走後門的吧 這幹話也講的出來
437F 03/28 16:42
推
MeShuKuMo56
: 就想推給黃 又轉得沒理由
438F 03/28 16:42
推
schopan
: 所以洩密的行為在法律上等於解密摟
439F 03/28 16:42
推
cheetahspeed
: 國民黨支持者就是讚
440F 03/28 16:42
→
earny
: 這棟樓...都不看被告的是「教唆洩密」,不是洩密嗎?
441F 03/28 16:43
推
DaiRiT
: 不構成教唆拿已洩的秘密不是秘密根本兩馬事
442F 03/28 16:43
推
Tawara
: 已經被偷的東西又被偷 就不算偷
443F 03/28 16:43
→
w9
: 麻煩你,麻煩你仔細看內文,「已對同一人洩漏之秘密,對該人即
444F 03/28 16:43
→
waynedd
: 洩密很罕見??之前好像有總統女婿被辦內線交易耶..
445F 03/28 16:43
→
DaiRiT
: 所以實情是 馬教唆黃去洩不是秘密的秘密?
446F 03/28 16:43
推
cul287
: 發現要殺的人已經死了 不算殺人
447F 03/28 16:43
推
kmtlikeslave
: 洩惹兒
448F 03/28 16:43
→
w9
: 不為秘密」,這不他媽跟殺人一樣不可逆嗎,還有問題嗎?
449F 03/28 16:44
噓
swxx
: 哈哈哈
450F 03/28 16:44
推
kw003266
: 之前打賭的可以兌現啦 早就說無罪啦 馬囧不沾鍋個性怎麼
可能沒想到這手
451F 03/28 16:44
推
jasonpop
: 重新定義秘密
453F 03/28 16:44
→
vbbv99601054
: 從機密法益的保護角度,除非有擴大秘密洩漏範圍,不
然不構成洩密,還蠻有道理的啊
454F 03/28 16:44
噓
rickyhoney
: 轉型正義,顆顆
456F 03/28 16:44
→
w9
: @waynedd 是眼睛差、邏輯差、還是語言能力差?
457F 03/28 16:44
推
jasonchangki
: 軍中的秘密也不是秘密啊,大家都知道
458F 03/28 16:44
→
waynedd
: 所以我問妳黃是自己監聽的嗎?他聽到部屬的報告已經不是秘
459F 03/28 16:44
推
qaz0314
: 是不是以後的總統都可以這樣玩?太扯了
460F 03/28 16:44
→
DaiRiT
: 所以馬教唆黃去洩已洩過的秘密實際上非秘密
461F 03/28 16:44
推
fly1021
: 所以如果我傳播的裸照就不算裸照,不能算妨害風化?
462F 03/28 16:45
推
fxntdsxdr
: 此例一開以後總統都能違法亂紀了 偉哉法官
463F 03/28 16:45
→
waynedd
: 密.為什麼報告給馬就是洩密??能解釋解釋一下嗎??
464F 03/28 16:45
→
nepenthes7
: 所以蔡可以用這招了阿 KMT 呵呵
465F 03/28 16:45
推
gary2011
: 果然跟之前預料的一樣 大內褲 大水庫理論幫助解套
466F 03/28 16:45
→
DaiRiT
: 所以沒有洩密之嫌 因為洩出去的不是秘密
467F 03/28 16:45
→
horse2819
: 賣國的也解套惹 機密洩漏過就不是機密
468F 03/28 16:45
推
shamanlin
: 既然黃世銘是主動洩密,馬自然就不會是教唆洩密
469F 03/28 16:46
推
mow1982
: 老馬多出來走動,證明總統也可以卸任無事的。
470F 03/28 16:46
→
w9
: 解釋什麼? 你先解釋我殺人的例子不可逆有啥問題,我再解釋
471F 03/28 16:46
推
yabition0411
: 以後股市內線交易拿這個判例就能解套了
472F 03/28 16:46
→
nepenthes7
: 只有你們兩個知道還是機密啦 少扯了XD
473F 03/28 16:46
→
waynedd
: 所以李宗瑞的偷拍片已經公開過.隨便傳都不會犯罪囉??
474F 03/28 16:46
→
DaiRiT
: 排列組合一下 有無教唆 與 秘密非秘密 就知道了
475F 03/28 16:46
噓
cocabell
: 玩法律的最愛搞這種文字遊戲
476F 03/28 16:46
→
yabition0411
: 背信罪什麼的要重新定義
477F 03/28 16:46
推
tfoasy
: 看一下內文吧 這邊處理的是有沒有教唆洩密的問題
478F 03/28 16:46
→
waynedd
: 對於林羅兩人這個還是秘密.馬請黃跟這兩個人報告不是教唆
479F 03/28 16:47
推
lianhua
: 就文字遊戲啊 對兩位當事人不是秘密就沒關係
480F 03/28 16:47
推
sps10513
: 以後有機密,跟旁邊的人說一下,就不是機密了,可公開了
481F 03/28 16:47
→
waynedd
: 洩密.就只因為馬聽過就不算秘密??
482F 03/28 16:47
噓
pppeeeppp
: 跟大水庫一樣,後補捐的錢>貪污的錢,就代表沒貪污
483F 03/28 16:47
推
iam0718
: 法律本來就是文字遊戲 這樣蠻正常的 看你玩不玩得過而已
484F 03/28 16:47
→
w9
: 一堆人不看內文也不思考,然後在別篇推文譏「鄉民很好帶風向」
485F 03/28 16:47
推
cheetahspeed
: 法院趕快把偷拍光碟全部上傳啊 反正被看過就不是秘
486F 03/28 16:47
→
DaiRiT
: 1.教唆黃洩密 2.教唆黃洩已洩的非秘密 3.沒教唆黃洩密 4.
487F 03/28 16:47
→
steel
: 那輪姦的是第一個有罪,之後再上都算無罪?
488F 03/28 16:47
推
kmtlikeslave
: 那要看教唆的部分是什麼,你進一步索取不該得知的
489F 03/28 16:48
→
DaiRiT
: 沒教唆黃洩已洩的非秘密
490F 03/28 16:48
噓
yjn
: 洩漏給公眾後可能不是秘密,但如果只是洩露給一兩個人呢?
491F 03/28 16:48
→
kmtlikeslave
: 細節當然是教唆洩密,除非你洩密第一時間就是整份
報告呈上去,就看黃世銘要不要坦而已
492F 03/28 16:48
推
BingLing
: 台灣就是被這些法律系的搞爛
494F 03/28 16:48
→
nepenthes7
: 你怎麼知道女的不願意?
495F 03/28 16:48
推
UniversalGod
: 說個笑話。台灣司法
496F 03/28 16:48
推
gekkojam
: 這就是我們台灣的法官 何時有陪審團制度呢
497F 03/28 16:48
推
daviddwlee84
: 原來當法官只要會嘴砲就行了啊 那還不快找我
498F 03/28 16:48
→
DaiRiT
: 然後對照理由 已洩的秘密不是秘密 哈哈 邏輯
499F 03/28 16:48
推
smellrat
: 不用解釋啦WW罵人蠢貨的之後收到傳票可以解釋WWW
500F 03/28 16:48
推
earny
: 馬請黃跟林羅二人的教唆洩密,跟今天的教唆洩密是2件不同的
501F 03/28 16:49
噓
toyog
: 靠腰賣國後沒有國家後就不算賣國了
502F 03/28 16:49
推
mow1982
: 覺青崩潰,有病要去看醫生。%%%%
503F 03/28 16:49
推
rainbow321
: 屌…挑戰人民智商
504F 03/28 16:49
推
s81048112
: 大水庫理論2.0
505F 03/28 16:49
推
kmtlikeslave
: 又來了,都是很賤的官員自己主動把監聽到的細節給你
拿去開記者會,馬都沒有進一步索取哦~
506F 03/28 16:50
推
tingvictor
: 台灣的法官真的很棒
508F 03/28 16:50
推
shrines
: XDDDD
509F 03/28 16:50
噓
w9
: 哈哈,smellrat麻煩你快去告,這樣告的成我實況自含zzzzzz
510F 03/28 16:50
推
MeShuKuMo56
: 既然是非秘密為什麼黃不直招開記者會公佈
反而要直接告訴馬再公佈
判決太自由心證了
511F 03/28 16:50
推
soria
: 其實是黃自己要告訴馬的,然後馬把耳朵摀住說我不聽我不聽X
D
514F 03/28 16:51
→
ao5566
: 年度流行語預備軍出現啦!
516F 03/28 16:51
→
w9
: 愛把收傳票掛在嘴巴上的,通常都是法盲出來班門弄斧
517F 03/28 16:51
推
horseinwine
: 北院護主 什麼鬼話都說的出口
518F 03/28 16:51
→
w9
: 快告我求你
519F 03/28 16:51
推
kmtlikeslave
: 馬:我都沒有跟他要監聽報告,是他自己要給我的,這
法官信哦?
520F 03/28 16:51
推
godsong5566
: 哦哦同理以後可侵犯別人隱私了肥宅好開薰
522F 03/28 16:52
推
parkerlived
: 當人民87, 好個說辭, 江西你娘卡好
523F 03/28 16:52
推
mdkn35
: 哇靠~~~ 那殺人殺兩次 已死的人也可以非他殺囉?
524F 03/28 16:52
推
parkerlived
: 當人民87, 好個說辭, 江西你娘卡好
525F 03/28 16:52
→
waynedd
: W9妳的解釋咧??
526F 03/28 16:52
推
soria
: 馬:我就說我不聽了 是他應要告訴我的XD
527F 03/28 16:52
推
LikeaG6
: 已爆過的料不是料 鄉民跪吧
528F 03/28 16:53
→
kmtlikeslave
: 原來馬也是受害人,我誤會他了,都是可惡的黃世銘
529F 03/28 16:53
推
tw2000
: 9.2何時才會死光
http://i.imgur.com/GS0hohf.jpg
530F 03/28 16:53
→
w9
: 解釋啥?你看得懂第三條嗎?
531F 03/28 16:53
推
stu25936
: XDDDDDDDDDDDD
532F 03/28 16:53
推
smellrat
: 又不是罵我,我吉啥@@提醒一下,乾麻先崩潰 WWWW
533F 03/28 16:53
→
Refauth
: 太屌啦!
534F 03/28 16:53
→
smellrat
: XDDDD
535F 03/28 16:53
推
soria
: 對 都是黃的錯 誰叫他主動當大嘴巴
536F 03/28 16:53
噓
sdamel
: 以殖民來說,有日本政府殖民在先,大家習慣了,所以後來的
KMT來台統治不算殖民
537F 03/28 16:53
推
ul6na
: 重新定義
539F 03/28 16:54
→
waynedd
: 快來解釋為什麼黃也是聽部屬報告監聽內容.這樣就是洩密??
540F 03/28 16:54
推
mudee
: 所以大家說金小刀跟馬的關係 也都不會有事了 不是秘密了
541F 03/28 16:54
→
waynedd
: 聽過的祕密就不算秘密了耶..不是嗎??
542F 03/28 16:54
推
susanna026
: 告訴大家 說一次謊 說第二次就不是謊?又要開大水庫
543F 03/28 16:54
→
w9
: 這還不算崩潰啦乖,看看上面那些人,我這算tea time惹
544F 03/28 16:54
→
susanna026
: 嗎?
545F 03/28 16:54
推
capitalofz
: 沒錯啊 酸什麼
546F 03/28 16:55
推
soria
: 因為黃告訴馬了就算洩密 但馬告訴大家不算洩密
547F 03/28 16:55
推
e1q3z9c7
: 難怪白手套那麼好用 洗過的錢就乾淨了^^
548F 03/28 16:55
推
shakesper
: 金玉良言 點醒夢中人!
549F 03/28 16:55
→
e86117934
: 已經殺的人不是人。
550F 03/28 16:55
推
cheetahspeed
: tea time 讚讚
551F 03/28 16:55
推
horseinwine
: 圍毆時第一個打人的有罪 其他都無罪
552F 03/28 16:55
→
akiue
: 辦馬經驗豐富,呵呵
553F 03/28 16:55
→
waynedd
: 黃這隻余文也太高級了吧..XDDD
554F 03/28 16:55
推
UniversalGod
: 說個笑話。台灣司法
555F 03/28 16:55
推
koyuri
: XDDDDDDDDDDDDDD 可是人民不知道啊,這樣不算秘密?
556F 03/28 16:55
推
mineco504
: 間接就不算 以後找一個當替死鬼傳就好啦
557F 03/28 16:56
→
b29973383
: 這是教唆洩密又不是洩密
558F 03/28 16:56
推
w9
: 不用分兩段打WWW+XDDD,沒人這樣講的辣,很想強調自己有餘裕吼
559F 03/28 16:56
推
mudee
: 繼大水庫理論後 又一力作 話都法院講就好了 還需要念什
麼法律啊 真的好扯
560F 03/28 16:56
推
SeTeVen
: 臺灣法律94狂
562F 03/28 16:56
推
fransice7
: 說個笑話:台灣司法
563F 03/28 16:57
推
yellowboy
: 哇 我信了
564F 03/28 16:57
推
bryan99999
: 眼前的黑不是黑
565F 03/28 16:57
推
soria
: 對啊 都是黃自己要講的 馬可沒逼他說喔!
566F 03/28 16:57
推
huyahome
: 已知道會貪污的人 貪污就不算貪污
567F 03/28 16:58
→
waynedd
: W9妳的解釋咧??又不說了唷??
568F 03/28 16:58
推
kinnsan
: 這個有點厲害XD
569F 03/28 16:58
→
waynedd
: 快來解釋為什麼黃也是聽部屬報告監聽內容.這樣就是洩密??
570F 03/28 16:59
推
xxxzxcvb
: 黃是自願洩密的 謝謝 那黃怎麼被判有罪 又不是他監聽的
571F 03/28 16:59
推
potatobb
: 文組邏輯科科
572F 03/28 16:59
推
SeTeVen
: 說個笑話,臺灣檢察官
573F 03/28 16:59
噓
chienk
: 幹 扯
574F 03/28 16:59
推
DaiRiT
: 黃自己要講 拿他不是秘密當理由XDD
575F 03/28 16:59
推
strike5566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576F 03/28 16:59
→
DaiRiT
: 是太緊張不小心思路沒整理好嗎
577F 03/28 17:00
推
yellowboy
: 這禮拜狂新聞get
578F 03/28 17:00
→
waynedd
: 黃哪有自願..黃是聽到部屬說的才去跟馬講的.很被動的耶XD
579F 03/28 17:00
→
nepenthes7
: 判這種判決跟我說你念很多書 呵呵
580F 03/28 17:00
推
piolet
: 第一個知道有事 第二個就沒事了 從新定義秘密
581F 03/28 17:01
推
revive25
: 台灣法律就是潮 第一個犯罪有罪 第二個就無罪惹
582F 03/28 17:01
推
fishfish1314
: 供三小
583F 03/28 17:02
噓
k7881683
: 謝謝法官 台灣好棒
584F 03/28 17:03
推
FireNdsl
: 已看過的奶頭不是奶頭
585F 03/28 17:03
推
jorden
: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586F 03/28 17:03
噓
ymcee
: 臺灣法官真的令人傻眼
587F 03/28 17:04
噓
fation
: 這個判例影響深遠,哈哈哈,以後共諜可以這樣引用了
588F 03/28 17:04
推
kohanchen
: 已散發的A片 下載的人可以再任意散發嘍 真是德政
589F 03/28 17:04
推
asxc530530
: 樓下早洩
590F 03/28 17:04
噓
foone
: 一堆法律無知的臺灣民眾
591F 03/28 17:04
→
jorden
: 嫖妓不給錢就不算嫖
592F 03/28 17:04
推
markkk
: 哈哈哈哈哈
593F 03/28 17:04
→
buddar
: 一堆超越正常人理解的判決,這種法官都可以沒事
594F 03/28 17:04
噓
tsungg
: 換一個法官判到有罪不會?
595F 03/28 17:05
推
kuso2005
: 吱吱是不是聽不懂人話也看不懂中文?
596F 03/28 17:06
噓
figgy
: 總之馬英九解套了,還是有黨證好…北檢那件可以撤回起訴了
597F 03/28 17:07
推
rabbit0531
: 哈哈哈哈哈哈
598F 03/28 17:07
推
abc7213143
: 打過的砲不是打砲
599F 03/28 17:07
推
UniversalGod
: 說個笑話。台灣司法
600F 03/28 17:07
推
wtfconk
: 已被破解的盜版不是盜版,感謝幫助未來盜版商脫罪
601F 03/28 17:08
推
sl11pman
: 我忽然間懂了,已A的特別費不算特別費?
602F 03/28 17:08
推
NewPassat
: 那已經流出的私密照也不算私密照囉?
603F 03/28 17:09
→
maxed
: DPP再不認真進行司法改革 就等著被KMT惡整 全部進去漏尿吧!
604F 03/28 17:09
→
sl11pman
: 已辦的綠卡不算綠卡
605F 03/28 17:09
推
naushtogo
: 已經丟掉的垃圾不是垃圾
606F 03/28 17:09
→
sl11pman
: 已吃下肚的魚翅不是魚翅,是馬屎
607F 03/28 17:10
推
mudee
: 北院邏輯跟周星馳電影差不多 玩完不給錢就不算嫖 也不是
姦的概念
608F 03/28 17:10
→
sl11pman
: 已露出的馬腩佛不是腩佛
610F 03/28 17:10
推
greedypeople
: 連大水庫都判得出來 台灣的法官水準就這樣
611F 03/28 17:11
推
lingahong
: 那當初下載宗瑞哥的BT警察要抓 又不是第一個散布的
612F 03/28 17:11
推
logitech2004
: 吱吱崩潰
613F 03/28 17:11
噓
james13112
: 重新定義秘密 全宇宙都驚呆了 所以台灣不存在內線交易
614F 03/28 17:11
推
z7925
: 這好笑wwwwwwww
615F 03/28 17:12
推
harddriver
: 已犯過的錯…就不叫犯錯
616F 03/28 17:12
→
lingahong
: 已經被第一個散布出去就不是秘密啦 一堆論壇還禁止PO
617F 03/28 17:12
噓
HsiaoMei5566
: 吱吱一堆不知道事情來龍去脈 風向真好帶
618F 03/28 17:12
推
Moratti
: 強姦非處女不是強姦
619F 03/28 17:12
→
banbanmeow
: ㄏㄏㄏ
620F 03/28 17:12
推
sl11pman
: 已抓過耙子的不是抓耙子
621F 03/28 17:13
推
TommyWu1991
: 三小阿幹你娘
622F 03/28 17:13
→
Sousake
: 滯台支那豬真的高興到要抽蓄倒地惹
623F 03/28 17:13
推
gotohikaru
: 早說了第一步就是司法改革 不然你做再多最後一關都GG
624F 03/28 17:13
推
mamamia0419
: 我挖鼻屎還要彈...咦?樓下說一下挖出來後怎麼叫?
625F 03/28 17:14
推
kmtlikeslave
: 已經洩的秘密不是秘密只有建立在黃世銘兩次報告都
講一樣內容的情況下,啊一樣內容你講兩次幹嘛?
626F 03/28 17:14
→
sl11pman
: 已經無能的人不能再無能了
628F 03/28 17:14
→
tctv2002
: 那內線交易幹嘛抓
629F 03/28 17:15
噓
redspiritz
: 那抓三小內線交易?
630F 03/28 17:16
→
tctv2002
: 以後可以抓盜版 跟內線交易 已洩漏出去的秘密不是秘密
631F 03/28 17:16
推
protect6090
: 國民黨人渣和支那狗娘賊一家全死於非命死無葬身之地
632F 03/28 17:16
推
parkerlived
: 已經當選的總統 不是總統囉?
633F 03/28 17:16
推
schumi7401
: 強制性交妓女不是強姦
634F 03/28 17:17
→
tctv2002
: 恭喜北檢幫盜版商跟內線交易 解套
635F 03/28 17:17
推
g581637
: 已貪的黑錢不是黑錢
636F 03/28 17:17
噓
querencia
: 黃世銘:幹!
637F 03/28 17:17
→
DarkyIsCat
: 被發現的偷窺不是偷窺
638F 03/28 17:17
→
tctv2002
: 以被強姦的人不算強姦
639F 03/28 17:17
推
wesley933
: 垃圾不分
640F 03/28 17:18
→
nepenthes7
: 講兩次給其他不知情人士聽也不算洩密喔 洩洩
641F 03/28 17:18
→
parkerlived
: ● 北儉 : 已經入我口袋的黑錢 不是黑錢 ●
642F 03/28 17:18
推
DaiRiT
: 講兩次給同一人聽?在說書哦
643F 03/28 17:18
→
tctv2002
: 法官是誰啊 優先汰除
644F 03/28 17:18
噓
mamamia0419
: 趙建銘說自己沒犯罪是真的,以上市的就不算內線了
645F 03/28 17:19
推
wow999
: 幹XD
646F 03/28 17:19
推
etymology
: 9487
647F 03/28 17:19
噓
coolorphen
: 不愧是kmt養出來的,你能奈我何
648F 03/28 17:20
噓
gallantterry
: 為何第一名進台大法律,出來變低能
649F 03/28 17:20
推
LikeaG6
: 其實不想說 這篇真的是八卦板下限最底的一篇
650F 03/28 17:20
推
susanna026
: 覺得 難怪台灣會這麼怪?
651F 03/28 17:20
推
nask
: 法院認證善意合理關說
652F 03/28 17:20
推
yellowboy
: 被殺的人不是人 台灣法律不意外
653F 03/28 17:20
→
coolorphen
: 這樣子以後就可以開啟股市大內線時代啦
654F 03/28 17:20
推
artjio
: 真的是這樣說而已嗎
655F 03/28 17:20
推
DaiRiT
: 所以黃被動還是主動要報給江聽 ?
656F 03/28 17:20
推
TobyH4cker
: 已流出的裸照不是裸照
657F 03/28 17:21
推
kirbya
: 已殘的腦不是腦
658F 03/28 17:21
推
mamamia0419
: 揪團偷窺誰報名?被發現就不算偷窺沒事情
659F 03/28 17:22
推
shauhon
: 哈 kmt 真的很不意外
660F 03/28 17:22
推
ch13
: 這三小XDDDDD
661F 03/28 17:22
推
pillliq
: 已經露出來的胸部就不是胸部 不算妨礙風化
662F 03/28 17:22
推
s891510
: 因為F-22的性能已經不是秘密了 所以美國可以賣給其他國家
663F 03/28 17:22
→
badwater
: 一群法盲連例子都不會舉,不要丟臉了好嗎
664F 03/28 17:23
推
linkfree0921
: 9.2ㄍㄠˉㄔㄠ
665F 03/28 17:23
推
guenhwyvar
: 這樣說來違法分享的資源,只要無法證實為第一手就無罪
666F 03/28 17:23
→
nugundam
: 太棒了,這種理論都能通,話說學法的人哩,平常不是很會
667F 03/28 17:23
推
s891510
: 反正都不是秘密了嗎 難怪一堆法官被瞧不起
668F 03/28 17:23
→
guenhwyvar
: 吧
669F 03/28 17:23
推
NoMadCats
: 眼前的黑不是黑
670F 03/28 17:24
推
cms6384
: 共三小
671F 03/28 17:24
→
chenyw
: 可是洩漏的對象仍不知情 還是洩密啊
672F 03/28 17:24
推
zxc2027
: 快笑死XDDDDD
673F 03/28 17:25
推
PanzerVOR
: 法官智商再度引人驚訝
674F 03/28 17:25
→
badwater
: 明明是說黃已經洩漏過一次的那部份
675F 03/28 17:25
噓
jerry5475
: 北檢可以收起來了 法院:以洩的秘密 不是秘密
676F 03/28 17:25
→
badwater
: 到底有沒有人看得懂中文字啊
677F 03/28 17:25
推
gg889g8
: 87分
678F 03/28 17:26
噓
scratch01
: 哦
679F 03/28 17:26
→
badwater
: 圖片裡有解釋,一堆法盲連中文字都不會看
680F 03/28 17:26
噓
sturmpionier
: 嘆為觀止
681F 03/28 17:26
推
TobyH4cker
: 已頒的奧斯卡不是奧斯卡
682F 03/28 17:26
推
susanna026
: 覺得 大水庫用不完的 恐龍依然是恐龍 難怪讓人看不起
683F 03/28 17:26
推
protect6090
: 國民黨人渣和支那狗娘賊一家全死於非命死無葬身之地
684F 03/28 17:27
推
Aussielover
: 難道是商標法的耗盡原則?
685F 03/28 17:27
→
badwater
: 這邊不只法盲了,還文盲,連字都不會看
686F 03/28 17:27
→
Aussielover
: 了不起XD
687F 03/28 17:27
推
PlayPtt
: 已對總統洩漏之秘密,對總統即不為秘密,惟其仍應依法保密
688F 03/28 17:28
推
DaiRiT
: 馬自己聽的確實不是洩密 但是江、羅聽到不是洩密?
689F 03/28 17:28
推
zero12395
: 已中出的精液不是精液,所以我強姦你導致你懷孕的話,
那小孩不是我的。 是這樣嗎?
690F 03/28 17:28
→
badwater
: 判決摘要明明有解釋這是某一部份的無罪理由
692F 03/28 17:28
推
crazyhoho
: 這種無所不用其極的護主態度 你要我尊重司法?
693F 03/28 17:29
推
DaiRiT
: 馬教黃報告給自己聽 順便找江在旁陪讀?
694F 03/28 17:29
推
shyshyan
: 找一個替死鬼當第一手就好了 超爽
695F 03/28 17:29
噓
inokuma
: 老人院
696F 03/28 17:29
→
kinomon
: 已洩的精液不是精液
697F 03/28 17:29
→
nugundam
: 更棒了,好歹下面都有人回了,結果還在嗆人文盲耶XD
698F 03/28 17:29
→
badwater
: 一堆人看不懂字
699F 03/28 17:29
推
mathbug
:
http://0rz.tw/2RbqI
700F 03/28 17:29
→
yuinghoooo
: 啊 出來了
701F 03/28 17:30
→
crazyhoho
: 學校課本上寫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真他媽豪洨
702F 03/28 17:30
噓
damm
: 咁!交給死法匠
703F 03/28 17:30
→
kmtlikeslave
: 一次秘密聽不夠你有聽第二次嗎?
704F 03/28 17:30
推
sharepart
: 綠蛆要抓狂了
705F 03/28 17:31
推
lin900117
: 翻譯:
你先散布偷拍女生性愛影片
我看完之後我也散布
706F 03/28 17:31
推
joejohn
: 好會說喔..
709F 03/28 17:31
→
lin900117
: 而你有罪我無罪
因為已經散布的秘密不是秘密。
710F 03/28 17:31
推
xiefengan
: 工三小
712F 03/28 17:32
推
rave760422
: 北院不意外
713F 03/28 17:32
推
DaiRiT
: 我看到有幾隻邏輯盲
714F 03/28 17:32
推
e1q3z9c7
: 再次證實法匠為社會亂源
715F 03/28 17:32
噓
wolid
: 已得知被戴綠帽子的秘密不是秘密。
(跟街坊鄰居講,大家互相傳,叫謠言?)
716F 03/28 17:33
噓
kipi91718
: 這種法官 還能混下去
718F 03/28 17:33
推
kmtlikeslave
: 馬如果要求黃世銘去講第二次,當然不會是要聽第一
次聽過的部分,而是監聽的細節,聽過的部份還要人特
地去講第二次是想用老人痴呆脫罪喔?
719F 03/28 17:33
推
DaGarn
: 童師父:已出的拳頭不是暴力 了不起。負責
722F 03/28 17:33
推
lin900117
: 中文真是博大精深
723F 03/28 17:34
→
badwater
: 蘋果有貼判決理由,非文盲者可以去參看,文盲就不必了
724F 03/28 17:34
推
KEYSOLIDER
: 偵察不公開表示
725F 03/28 17:34
→
DaGarn
: 幹!照這邏輯,宗瑞哥怎麼判這麼重
726F 03/28 17:34
推
DaiRiT
: 邏輯盲 哀
727F 03/28 17:34
→
lin900117
: 除了法盲,邏輯盲還會說什麼
728F 03/28 17:35
→
rede
: 這麼厲害的法官怎不把名字寫出來啊~真是太會寫了!!!!
729F 03/28 17:36
推
Argyris
: 有恐龍法官也不是秘密惹
730F 03/28 17:36
→
nitvx
: 台灣司法笑死人
731F 03/28 17:36
→
badwater
: 一堆法盲大概看了判決內容以後就知道臉有多腫了
732F 03/28 17:37
→
call5566me
: 重新定義洩密XDDDDDDDDDDDDDDDDDD
733F 03/28 17:37
推
DaiRiT
: 邏輯盲捧邏輯盲寫的內容 非邏輯盲會不會捧我就不知道了
734F 03/28 17:38
→
badwater
: 這是講第二次找黃去的部份,又不是第一次
735F 03/28 17:38
→
rede
: 法官真是重新解釋什麼叫秘密啊~~~哈哈哈~~
736F 03/28 17:38
推
lolicone
: 死人不是人所以殺人無罪
737F 03/28 17:38
推
LikeaG6
: 這篇本來就一堆水腫浮屍了 XDDD
738F 03/28 17:38
推
DaiRiT
: 所以第二次跟第一次講一不一樣的內容?
739F 03/28 17:38
→
badwater
: 判決摘要能不能再清楚看一下啊?
740F 03/28 17:38
推
DaiRiT
: 台灣能不能開設邏輯課程
741F 03/28 17:39
推
ncueBenson
: 那洩密是啥用途
742F 03/28 17:39
→
badwater
: 判決摘要是說黃第二次去講的部份,他第一次已經洩漏過了
743F 03/28 17:39
推
Orcakaka
: 神判決 司法還給馬一個公義了
744F 03/28 17:39
推
ppeng
: 有唸過刑法就知道是這樣了,一堆人還在幻想馬會有罪XD
745F 03/28 17:40
→
badwater
: 一堆文盲到底是國小有沒有畢業?
746F 03/28 17:40
推
HBK66
: 民進黨踏出轉型正義的第一步就是還馬先生一個清白..
747F 03/28 17:40
推
sharepart
: 柯賤民、喬王違法關說都沒事,總統與調查局長反而被告
748F 03/28 17:40
推
rebai
: 已經被偷的錢就不是你的錢好棒
749F 03/28 17:40
→
sharepart
: ,才是天下奇譚,柯賤民真是寡廉鮮恥,還有臉告人,真
是爛人一隻
750F 03/28 17:40
推
ppeng
: 北檢為了起訴馬還硬給馬扣上有保密義務
752F 03/28 17:41
→
badwater
: 黃第一次洩密,馬叫黃再去講一次,講一樣的部份就不算
洩密
753F 03/28 17:41
推
ppeng
: 被偷的錢再被偷你得看竊盜罪保護的是使用權還是所有權
755F 03/28 17:42
推
j900414
: 殺人者,無罪。因死者不是人,本於無罪推定原則,論處無
756F 03/28 17:42
→
badwater
: 其他的部份則是用其他的理由判斷
757F 03/28 17:42
→
j900414
: 罪。
758F 03/28 17:42
噓
WWIII
: 法律系可以廢了 花錢養垃圾
759F 03/28 17:42
推
ppeng
: 這些都是刑法界討論到爛的東西
760F 03/28 17:42
→
badwater
: 不會舉例的法盲還是別亂舉例了,拜託
761F 03/28 17:43
推
qqqqq520
: 球員兼裁判的概念
762F 03/28 17:43
推
kmtlikeslave
: 那講不一樣的部分算不算洩密阿? 非文盲解釋一下
763F 03/28 17:43
→
badwater
: 舉那什麼死者不是人,所以殺人無罪的爛例子
764F 03/28 17:44
推
ppeng
: 但媒體不會跟你說 因為媒體只要收視率,所以你看媒體會以
為馬有罪
765F 03/28 17:44
噓
demonik
: 法律系水準
767F 03/28 17:44
推
chiguang
: 已吸的毒不是毒
768F 03/28 17:44
→
badwater
: 講不一樣的部份就是其他的理由啊,去看摘要
769F 03/28 17:44
→
kmtlikeslave
: 電話報告跟當面呈監聽報告,內容會一樣?你當大家
都跟你一樣好騙喔?
770F 03/28 17:44
→
demonik
: 可能這就是法律人吧
772F 03/28 17:45
推
ppeng
: 殺“死人”叫毀損屍體罪,客體不同當然不是殺人罪
773F 03/28 17:45
推
DaiRiT
: 幹麻講一樣的內容講兩次?
774F 03/28 17:45
推
dowbane
: 已拉的屎不是屎
775F 03/28 17:46
推
ppeng
: 反正一堆人愛被媒體帶風向,恐龍法官就是這麼來的 哈
776F 03/28 17:46
→
badwater
: 法盲爛舉的例子真的會被人看破手腳
777F 03/28 17:46
推
kimi123467
: 文組已預狂新聞第一名,部長解套了
778F 03/28 17:47
→
badwater
: 講一樣的內容的無罪是用這理由
779F 03/28 17:47
推
kmtlikeslave
: 問題就只有在馬有沒有明知違反司法獨立,還要求黃世
780F 03/28 17:47
推
DaiRiT
: 知道例子爛就應該知道以洩密的秘密不是秘密有多麼荒謬喔
781F 03/28 17:47
推
ppeng
: 第一次講的跟第二次講的一不一樣是控方要證明,法盲懂嗎
782F 03/28 17:47
→
kmtlikeslave
: 銘去府內報告他第一次不知道的內容
783F 03/28 17:47
→
badwater
: 講不一樣的部份,判無罪是用其他的理由
784F 03/28 17:48
推
hw1
: 文組高潮了 理組法盲小心囉
785F 03/28 17:48
→
Mugen0413
: 馬狗:你以為我讀哈佛法學院 讀出來還會被關???
786F 03/28 17:48
推
Iamtheking
: 馬狗被動收到秘密 無罪這樣啦幹
787F 03/28 17:48
推
DaiRiT
: 這就是歸謬法
788F 03/28 17:48
推
Rabbit19264
: 以射的精液不算精液(延伸 所以沒有通姦這條罪
789F 03/28 17:49
→
badwater
: 已洩密的秘密不算秘密這理由只是其中一部份而已
790F 03/28 17:49
噓
v50503030
: 一堆人連圖都看不懂就在高潮,可笑
791F 03/28 17:49
→
badwater
: 到底看不看得懂中文啦
792F 03/28 17:49
→
dennisgreat
: 綠腦蠢吱廠廠 一罪一刑不是廢話嗎
793F 03/28 17:49
推
TomChu
: 三小?
794F 03/28 17:50
推
kmtlikeslave
: 講什麼洩過就不是秘密,今天馬英九要黃世銘去跟他
795F 03/28 17:50
→
badwater
: ˋ我真的對這群法盲的智商感到非常憂慮
796F 03/28 17:50
→
kmtlikeslave
: 講第二次一樣的內容,那叫做老人痴呆,懂?
797F 03/28 17:50
推
linbasohigh
: 呵呵,那內線交易的內線也不算秘密啦~
798F 03/28 17:50
推
lin900117
: 如果有二審,也判有罪,法律就成了笑話,因為有沒有罪
都找的到理由
799F 03/28 17:50
推
adware
: 笑了,北院
801F 03/28 17:51
推
DaiRiT
: 所以第一次是黃主動講摟? 黃願意承擔罪名的風險也要稟報
802F 03/28 17:51
→
kmtlikeslave
: 馬迷現在想用老闆痴呆護航了
803F 03/28 17:51
推
tttggg
: 你老師卡好,敢問寫這份判決書的法官,是那位老師交你刑法
804F 03/28 17:51
→
colenken
: 垃圾法官再扯啊,反正都賴到黃世銘頭上就好了,補個幹
805F 03/28 17:51
→
tttggg
: 是這樣用的?
806F 03/28 17:51
→
dennisgreat
: 除非能證明兩件事是同一件啊 柯告人就是吃定DPP選民
素質
807F 03/28 17:51
推
Agamemnonk
: 吃屎拉 洩密是指行為上的犯罪好嗎
809F 03/28 17:52
→
Mugen0413
: 柯早就知道無罪了啦 自訴本來在法官眼中就很機掰
810F 03/28 17:52
推
CALLING
: 所以說消滅國民黨是司法改革工作的一環(喂
811F 03/28 17:53
推
hw1
: 那好棒棒文組可以解釋實質影響力這個詞嗎 我法盲懇請解釋
812F 03/28 17:53
→
badwater
: 判決分成abc部份,法盲拿a部份的理由在那高潮個屁哦
813F 03/28 17:53
推
DaiRiT
: 若是老人癡呆那也是教唆洩密吧 因為他忘了
814F 03/28 17:53
推
kmtlikeslave
: 以後違法索要監聽報告,找個替死鬼咬死記者會鬥爭
內容都在電話彙報時講過就好
815F 03/28 17:54
推
Latizhate
: 大哥,放棄在這裡講解吧,沒用的
817F 03/28 17:54
推
mbttar25
: 簡單說就是黃自己洩密,而且找不到馬的教唆證據
818F 03/28 17:56
→
badwater
: 柯是針對第二次洩密自訴,第一次洩密部份是檢察官起訴
819F 03/28 17:56
噓
aitela
: 法官真的都是低能訓練所出來的嗎?
820F 03/28 17:56
→
badwater
: 北院判這件是判第二次洩密部份無罪
821F 03/28 17:56
→
yeh67
: 共諜除罪化
822F 03/28 17:56
→
badwater
: 唉.... 好吧,台灣就讓這群法盲繼續肆虐吧
無知的力量
823F 03/28 17:58
→
bcw1218
: 吃過的小三不是小三,94狂
825F 03/28 17:58
→
badwater
: 希望早日推行陪審團,讓大眾嘗嘗什麼是無知的力量
826F 03/28 17:59
推
natckool
: 臺北地院極度不公正
827F 03/28 17:59
推
mathbookh2o2
: 法官需要智力測驗
828F 03/28 17:59
推
tadshift2
: 已放的屁不是屁
829F 03/28 18:00
推
Latizhate
: 台灣的法治教育太失敗,一般人離法感太遠,這是長久下
來的結果
830F 03/28 18:01
推
scvinx
: 鄉民在跟風黑民進黨之前,有了解到國民黨勢力還有多大嗎?
832F 03/28 18:02
推
ericbest110
: 看吱吱崩潰94爽
833F 03/28 18:02
噓
SYOUNG
: KMT的黨羽無所不在,不愧牠家開的法院養的,善意評論??跟
本智障
834F 03/28 18:02
推
billybbb
: 不愧是臺灣司法 超英趕美指日可待
836F 03/28 18:03
推
mbttar25
: 反正跟著風向酸就對了 ㄏㄏ
837F 03/28 18:06
推
seal998
: 酸民的文盲比較厲害
838F 03/28 18:06
推
sazdj
: 眼前的黑不是黑
839F 03/28 18:07
推
jetalpha
: 中華民國的司法系統,不意外。
840F 03/28 18:07
噓
minicoke
: 講完了 大家都知道 ok
841F 03/28 18:07
噓
osarain
: 北院帶領新風潮
842F 03/28 18:07
推
vQuQv
: 那已售的贓物 還算不算贓物?
843F 03/28 18:07
推
mc2834
: 已露出來的內褲線不是線
844F 03/28 18:08
推
M013
: 吱吱崩潰☺
845F 03/28 18:09
推
kmtlikeslave
: 不知道在跳針什麼,本來就是爭論第二次洩密算不算
馬教唆,推文就是在酸如果洩密內容都一樣還要叫人入
府再呈一次專案報告,建議相信的馬迷帶前總統去檢查
一下腦袋。
846F 03/28 18:09
推
std210429
: 眼前的黑不是黑
850F 03/28 18:09
推
jimmyQQQQ
: 吱吱開大絕:法官法院都是kmt的倫家森77
851F 03/28 18:10
→
badwater
: 以後這就是陪審團的智商水準,慢慢期待
852F 03/28 18:10
推
kmtlikeslave
: 柯建銘證據不足沒人對法院有意見,有意見只有黃世
銘跟馬宣稱兩次專案報告都一樣的真實性
853F 03/28 18:11
推
adjerry
: 這邏輯不意外,但它只少點出"已洩了"
855F 03/28 18:12
→
badwater
: 洩密內容一樣的部份是用標題那理由,不一樣的部份是用
其他理由
856F 03/28 18:12
推
Ghamu
: 看來馬英九露蛋照可以再傳了 以瀉的春光不是秘密
858F 03/28 18:13
噓
dolpy3269
: 一大堆無腦跟風,百年下來的垃圾腐敗早就滲透到各個角
落了,以為投一次票就贏了喔?果然是無腦國民水準
859F 03/28 18:14
→
badwater
: 樓上不會舉例就不要再亂舉了,會被看破手腳
861F 03/28 18:14
推
matt4424
: 驚呆了
862F 03/28 18:16
推
fragmentwing
: 這種時候就不會說以民意判決了
863F 03/28 18:16
噓
dolpy3269
: 一審無罪二審換法官,大水庫理論,在加上這個,護航9.2
整天就裝睡睡過了還要別人舉例ㄏㄏ
864F 03/28 18:17
噓
a6dddd
: 司法院可以全部關起來了
866F 03/28 18:18
推
bruce2248
: 從判決書可以檢驗法官的智商
867F 03/28 18:19
推
shintz
: 已經吃了的食物不算食物,那還要付錢嗎?
868F 03/28 18:19
推
HappyboyEric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869F 03/28 18:19
推
Fice
: 邏輯是正確的啊,吱吱不要崩潰
870F 03/28 18:20
推
ByronX
: 幫吱吱QQ
871F 03/28 18:21
推
ss59418ss
: 同理 偷了已被盜領的錢也不算偷
872F 03/28 18:23
噓
PePePeace
: .....
873F 03/28 18:24
推
HappyboyEric
: 司法改革勢在必行~~
874F 03/28 18:24
推
Ycosmos
: 狂
875F 03/28 18:24
→
diaw
: 文件標定 機密 解密 是經程序處理認定!不會因洩密自動解密!!
876F 03/28 18:24
推
Matsuyama
: what
877F 03/28 18:25
噓
waythecsir
: 沒用過的智商也不算智商
878F 03/28 18:27
噓
eric112
: 法律真會轉彎
879F 03/28 18:27
噓
p1227426
: 文組只會文字遊戲
880F 03/28 18:27
噓
eric112
: 就算dpp立委過半到處都還是kmt的人,你能怎樣
881F 03/28 18:28
→
diaw
: 法官新解 以後秘件有人洩密自動解密 公務人員都不用跑程序了
882F 03/28 18:28
推
DD4
: 神串留名
883F 03/28 18:28
噓
brian21201
: 已被姦過的女性沒有破處
884F 03/28 18:29
噓
erc
: 資進黨這沒用咖洨一堆念法律的還治不了台灣法官 那你們還會什
麼 廢物
885F 03/28 18:29
→
diaw
: 以後秘件公務人員懶得跑程序 記得丟給第三人自動幾密!!!!!!
887F 03/28 18:29
推
jack8298
: 邏輯滿正確的阿
888F 03/28 18:30
推
ZIQQ001
: 這理由太瞎
889F 03/28 18:30
推
lovejamwu
: 法律人真的很棒!果然是當過法務部長.都是自己人!
890F 03/28 18:31
推
HappyboyEric
: 看到有人護航這個判決 就知道邏輯是很重要的。
891F 03/28 18:31
推
eric910005
: 幹 這真的他媽笑死
892F 03/28 18:31
噓
GiantStone
: 第一點讓我笑了
893F 03/28 18:31
推
rainny0
: 這法官再度把文字遊戲提升到一個難以想像的程度
894F 03/28 18:32
推
bbsterence
: 哇~~哈哈 哈哈...
895F 03/28 18:33
噓
domiso
: 在死人身上補一槍不算共犯,當然姦屍也是無罪的
896F 03/28 18:34
推
Sousake
: 神串留名 已秀的下限就沒有下限 無恥法官,沒有下限
897F 03/28 18:34
推
GG88
: 神串留名
898F 03/28 18:35
推
rockday
: 這邏輯…世界奇觀
899F 03/28 18:36
推
jaykill
: 沒有共識的共識 已洩的秘密不是秘密 玩文字遊戲嗎
900F 03/28 18:38
推
seal46825
: 法官政治不正確 準備被鄉民黑了lol
901F 03/28 18:42
→
direxiv
: 已吸的毒不是毒 已強暴的不算強暴 超屌
902F 03/28 18:42
推
felix1017
: 幹兩次就不算性侵的意思?
903F 03/28 18:44
推
kemusi
: 哈!好白吃喔
904F 03/28 18:44
推
eeveelugia2
: 拜託 看到是北院就知道會是這種結果了
905F 03/28 18:44
噓
taiwang8man
: 說一個笑話 司法官
906F 03/28 18:44
推
Sousake
: 現在應該把宗瑞哥放出來阿 已散布的偷拍影片不算秘密啊
907F 03/28 18:45
推
akway
: 哈哈 果然法院是KMT開的 狗屁邏輯都能通
908F 03/28 18:45
→
eeveelugia2
: 所以當初馬被起訴我也沒多爽
909F 03/28 18:45
→
Sousake
: 宗瑞哥果然是無罪的
當初起訴是想一定有罪 但是怎樣罰是看下限 結果沒下限
910F 03/28 18:45
→
felix1017
: 同理拿走被詐騙的錢 扣個贈予稅就沒事了
912F 03/28 18:46
→
Sousake
: 已秀的下限就沒有下限 無恥法官,沒有下限
913F 03/28 18:47
推
kmtlikeslave
: 截圖判決書就講了,馬英九召見黃世銘第二次報告,
當場詢問「哪些人有監聽譯文」、「哪些人只有通聯
紀錄」,阿不就第一次報告都知道?這樣還可以說沒
有倚仗權值教唆洩密?以後教唆洩密都推給屬下以前主
動拿來的但是老人痴呆看不懂忘記了就好,濫用職權主
動詢問監聽細節準備搞鬥爭這樣也能下莊
914F 03/28 18:49
推
vaiking0120
: 已拉的屎不是屎
920F 03/28 18:51
推
dendrimer
: 良心不能當飯吃
921F 03/28 18:51
推
stu10807
: 真的是太屌了
922F 03/28 18:51
噓
ppttpptt
: 這叫完全執政?
923F 03/28 18:52
推
kmtlikeslave
: 內線交易在那問東問西,被抓到就說內餡自己塞給我
的,我沒叫他講,那你問一堆個資是問屁喔?
924F 03/28 18:55
推
diaw
: 以後秘件公務人員懶得跑程序 記得丟給第三人自動解密!!!!!!!
926F 03/28 18:55
推
Bonkon
: 真的是法官沒下限 死的也能說成活的 再掰啊幹
927F 03/28 18:55
推
angel0328
: 已貪的污不是污 已偷的黨產不是黨產
928F 03/28 18:55
推
wei4936677
: 已花的錢不是錢
已生的病不是病
929F 03/28 18:56
推
Sousake
: 宗瑞哥也是為了公益才偷拍的 為什麼要關他??
台灣的滯台支那法官真的很棒
931F 03/28 18:58
噓
blackkeyss
: 第二個人在偷窺就不算偷窺
933F 03/28 19:00
→
dennisgreat
: 如果已被泄露的還算的話 台灣人每個都多少有聽過 全
934F 03/28 19:02
推
Makishi
: 法官的邏輯....
935F 03/28 19:02
→
dennisgreat
: 部要抓去關
936F 03/28 19:02
推
stonecold114
: 遇到angel都可以重新定義
937F 03/28 19:02
推
cloudpart2
: 到底是哪位法官
938F 03/28 19:02
→
dennisgreat
: 有些法律的解釋範圍本來就是被限縮的
939F 03/28 19:03
推
AngelMAyCry
: 幹你娘可恥硬掰全家死光
940F 03/28 19:03
推
kmtlikeslave
: 他"剛好"報告,我"剛好"要問的通聯紀錄,怎麼可以
說我教唆洩密呢?都是巧合,阿扁才有實質影響力好
嗎?
941F 03/28 19:06
→
KOKOLALAMA
: 所以國家機密被知道就不是國家機密,好爽。
944F 03/28 19:07
推
doranako
: 北院無下限,不禁讓人懷疑
945F 03/28 19:08
推
winxp5566
: 傻眼 幹
946F 03/28 19:10
推
JyouItsu
: 神之轉彎
947F 03/28 19:10
→
chanceiam
: 靠北,三小判決。是第一次打炮的概念嗎?
948F 03/28 19:15
推
blauXaoi
: 咦 我看了什麼
949F 03/28 19:18
推
MBubble
: 重新定義秘密
950F 03/28 19:19
推
molsmopuim
: 推這句「被發現的偷窺,不算偷窺。」 超嘲諷XD
951F 03/28 19:19
推
super223351
: 有夠低能
952F 03/28 19:20
推
randolph80
: 北七欸
953F 03/28 19:20
推
chanceiam
: 所以散佈裸照不會妨礙秘密了,因為已經公開了
954F 03/28 19:21
推
dnkofe
: 第一點法官頭腦還好嗎?這是什麼邏輯...
955F 03/28 19:21
推
GanKer
: 天哪~這是什麼鬼理由,司法真的沒有是非曲折之分了!!
956F 03/28 19:22
推
hohohoha
: 能期待公平正義?
957F 03/28 19:22
推
tlsg2
: 笑了
958F 03/28 19:23
噓
fayeeer
: 幹
959F 03/28 19:23
推
chienan
: 有請李茂生開示
960F 03/28 19:24
推
GanKer
: 為什麼我覺得法官有被威脅,才無腦的想出這個,怎麼想都不
961F 03/28 19:25
推
Liaooo
: 推「被發現的偷窺,不算偷窺」這句
962F 03/28 19:25
→
GanKer
: 會通的理由
963F 03/28 19:25
→
ZAPPP
: 只有私法 沒有司法
964F 03/28 19:25
推
Kreen
: 不愧是台灣法律XDDDDD
965F 03/28 19:25
噓
m4tl6
: 厲害…這下“秘密”完全重新定義了!散播謠言、私密影片、
圖片只要不是第一手都沒事了!
966F 03/28 19:25
噓
lemon81824
: 幹...以後殺人不犯法,因為已死的人不算人
968F 03/28 19:25
推
tyifgee
: 轉個彎
969F 03/28 19:26
推
Iamtheking
: 幹你娘 台灣司法
970F 03/28 19:30
推
mayfifth
: 鬼島日常
971F 03/28 19:31
推
pian0214
: 他們都不覺得和最近朴槿惠案相比可笑嗎?
972F 03/28 19:31
噓
laukun
: 鬼邏輯,強姦完的女人丟給你接力幹就不算強姦
973F 03/28 19:31
推
bnb89225
: 不崩潰樓
974F 03/28 19:32
噓
laukun
: 因為已被強姦到沒力,後來上的不用強來,降?
975F 03/28 19:33
推
Sousake
: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陪審制度 因為支那法官沒有下限
976F 03/28 19:34
噓
cmcmcmcm2
: 什麼理由都行 但是這個真的蠢到不行
977F 03/28 19:35
→
itachi0609
: 真是金句 以後秘密趕緊說出去就不是秘密囉
978F 03/28 19:35
推
lin793156
: 被偷拍的照片,被看過以後,再去看就不算犯法就對了
979F 03/28 19:38
推
blacktruth
: 太優質了 鬼島法官推推
980F 03/28 19:39
推
error123
: 北院呵呵
981F 03/28 19:42
推
yu0117
: 已經殺死的人不算殺人
982F 03/28 19:42
推
ak13865
: 這XDDD
983F 03/28 19:42
推
raven44
: 小時不讀書 長大當法官
984F 03/28 19:44
噓
lemon81824
: 所以洩漏商業機密不算洩密囉? 不可能公司內部不知道
吧ZZZ
985F 03/28 19:44
推
fireoldman
: 這樣的話要機密保護法作什麼,一次洩密後就通通解密了
阿,還分一堆機密等級有個屁用阿
987F 03/28 19:46
噓
tnjolin
: 恐龍
989F 03/28 19:48
推
roy2142
: 投共洩密的叛國軍官解套啦
990F 03/28 19:50
→
fireoldman
: 我對A說了秘密,所以我之後對B-Z說的話都不算洩密?是
這個意思嗎?
991F 03/28 19:50
推
randy061
: 幹! 我重新認識法律了! 真他媽的幹!
993F 03/28 19:51
推
roy2142
: 整個國家都不用設機密等級啦哈哈
法院太神啦
994F 03/28 19:53
→
dennisgreat
: 有說對同一人啊 看一下內文
996F 03/28 19:53
推
nutted
: 推 已散佈的裸照不是裸照
997F 03/28 19:54
噓
lemon81824
: 竟然還有人能護航ZZZZ 鬼島真神奇
998F 03/28 19:54
→
crazydj
: 看人崩潰真爽,最近精神科門診會很忙~XDDDDDDD
999F 03/28 19:55
推
roy2142
: 宗瑞哥應該不是國民黨籍吧可憐
1000F 03/28 19:56
推
Ghamu
: 李宗瑞光碟可以廣傳了
1001F 03/28 19:59
→
fireoldman
: 嗯 同一人第二次的確不叫洩密,那第一次要叫什麼?
1002F 03/28 20:01
→
indigostar
: 這個恐龍法官,以後還是恐龍法官
1003F 03/28 20:01
→
pig5938
: 這結果...真他媽的不意外
1004F 03/28 20:03
→
dennisgreat
: 這個案子是只有第二次 爬一下文
這裡一堆跳針 看了很爽XDDD
1005F 03/28 20:03
→
fireoldman
: 只有第二次?所以沒有第一次這種邏輯我沒法理解就是了
1007F 03/28 20:04
→
getwild
: 真是嘆為觀止呀,白痴法官一定有收錢
1008F 03/28 20:05
→
dennisgreat
: 第一次是檢察官的事 這是柯建銘的自訴
1009F 03/28 20:05
→
getwild
: 所以現在散佈網路下載的偷拍影片也不算妨礙秘密囉,法匠
1010F 03/28 20:07
→
dennisgreat
: 樓上可以試看看阿 只會算你一次
1011F 03/28 20:07
推
sangoking
: 已殺死的人不是人 是這概念嗎
1012F 03/28 20:11
→
fireoldman
: 嗯所以多一個人知道的秘密,就不是秘密了,可以轉告
其他人也不會算是洩密
1013F 03/28 20:12
推
lovelive123
: 鬼島法官真優秀 廠廠
1015F 03/28 20:13
推
pistons0604
: 自己人來啦~不愧是KMT開的法院,司法改革笑話一則
1016F 03/28 20:14
推
lemon81824
: 要不要來辦個造樣造句大賽阿...這理由他媽的鬼扯
1017F 03/28 20:16
→
royli
: 聽到的內線不算內線
1018F 03/28 20:16
推
crazyikaros
: 這什麼鬼邏輯
1019F 03/28 20:18
推
seraph01
: 強姦第二次的不算強姦
1020F 03/28 20:19
→
IHD
: 不可質疑你的 自由心證 感謝法官大人開釋
1021F 03/28 20:21
推
kiwi0530
: 什麼法官,念的是中國的刑法概論嗎?
1022F 03/28 20:21
推
mtdas
: 當年周占春被大肆抨擊 怎不見這次的吳勇毅被拿出來說話?
1023F 03/28 20:24
推
btmep
: 難怪在台灣法官大概是信任度最低的職業
1024F 03/28 20:27
推
vykxtoz
: 我只知道已經恐龍的法官還能更恐龍
1025F 03/28 20:29
推
biosphere
: 重新定義洩密,鬼島法官蒸蚌
1026F 03/28 20:29
→
tudou5566
: 已洩的精液不是精液
1027F 03/28 20:31
推
speedup
: 有這種弱智法官 台灣不用中共打過來 自己就會倒了
1028F 03/28 20:32
噓
whitezealman
: 許水德: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1029F 03/28 20:33
推
btmep
: 說個笑話 法官
1030F 03/28 20:34
推
romusutoru
: 司法信任度要歸零啦XDDDDD
1031F 03/28 20:35
推
kerokerott
: XDDDDDD
1032F 03/28 20:37
→
baronterry
: 把精液尻在法官身上,已經洩的精液不是精液
1033F 03/28 20:38
推
gaddafi
: 已受精的卵子 不是受精卵
已受精的卵子 不是受精卵
1034F 03/28 20:38
→
baronterry
: 對同一個法官尻,有
1036F 03/28 20:39
推
gaddafi
: 已死的司法沒有死 鄭捷:已殺的人不是人
已經內射了 不是射精
1037F 03/28 20:40
推
btmep
: 照這邏輯鄭捷也沒殺人不是嗎 人被殺了就不算是人了
1039F 03/28 20:42
推
a66728191
: 沒給錢的嫖妓不是嫖妓
沒有愛的做愛不是做愛
1040F 03/28 20:42
推
gaddafi
: 已搶的錢 不是錢(因為都花光了 等於什麼都沒搶)
1042F 03/28 20:43
推
tokyoto
: 已經被偷的物品再轉售就不是贓物嗎?
1043F 03/28 20:43
→
realbout
: 已經大便的大便不是大便
1044F 03/28 20:45
推
gaddafi
: 鄭捷:已殺的人不是人 我只是砍屍體而已 法院果然KMT開的
1045F 03/28 20:45
推
QQdragon
: 空心菜真的很白爛
1046F 03/28 20:46
推
btmep
: 不太懂這種事為什麼可以怪蔡英文 是要她學馬英九換法官嗎?
1047F 03/28 20:47
推
crazyhoho
: 這樣去夜店撿屍 第二個以後插入可以爽又無罪
1048F 03/28 20:48
推
btmep
: 說的也是 已經被強姦的女人不算是女人的概念?
1049F 03/28 20:49
推
mangobbs
: 國文不錯 我給100分
1050F 03/28 20:52
推
cRossdaRk
: 馬jojo的梗又多一個了
1051F 03/28 20:52
噓
kan8634
: 無言……
1052F 03/28 20:55
推
godchildtw
: 同理:B偷A的錢,C再偷走B偷來的錢,C不算偷錢,無罪
1053F 03/28 20:55
推
subi
: 已擦的洞不算擦
1054F 03/28 20:56
推
PanzerVOR
: 眼前的黑不是黑,你說的白是什麼白~
1055F 03/28 20:56
推
godchildtw
: 砂石車撞倒人之後,再來回輾壓致死,不算殺人
已被強暴的人,再被N個人強暴都不算強暴
1056F 03/28 20:57
→
leo755269
: 所以哪天有人跟共匪洩漏機密不是賣國 因為已經洩漏的
機密不是機密 這樣?
1058F 03/28 21:01
推
gin10791
: 不要那麼大聲讓老人家知道
1060F 03/28 21:05
噓
s540421
: 真好,對同人強暴後再次強暴也不是強暴了
1061F 03/28 21:06
→
gin10791
: 昨夜小樓又東風的東風不是東風
1062F 03/28 21:07
噓
j53815102
: 用過的假鈔再用合法啦 幹你娘
1063F 03/28 21:07
→
gin10791
: 我好文青
1064F 03/28 21:08
噓
bightv19018
: 法官重新定義欸
1065F 03/28 21:09
推
Dante6
: 台灣司法 廠廠
1066F 03/28 21:10
推
vincentkuo
: 這法官說沒有意識形態沒有人能相信
1067F 03/28 21:13
推
Tuscany
: 幹你娘老機掰啦 幹
1068F 03/28 21:14
推
QQdragon
: 司改失敗 空心菜要負最大責任
1069F 03/28 21:18
推
icome
: 文組邏輯真的很棒
1070F 03/28 21:23
噓
akpipnlge
: 自以為很專業逆 不爽去當法官啊
1071F 03/28 21:28
推
ppzz
: 誇張,垃圾法官真的沒辦法制衡嗎?
1072F 03/28 21:31
噓
specialSPE
: 沒救的法院不是法院?
1073F 03/28 21:33
推
AUwalker
: 太屌,共諜全部無罪了還不快申請國賠
1074F 03/28 21:35
噓
ienari
: 說個笑話 台北地院
1075F 03/28 21:37
噓
gaddafi
: 司改又不是一蹴可及 假中立 滾
1076F 03/28 21:39
噓
demonik
: 文組邏輯
1077F 03/28 21:40
推
c7683fh6
: 果然人事都已經喬好了
1078F 03/28 21:41
噓
bobhuang
: 趕快司法攻革啦!處理掉這些恐龍法官!
1079F 03/28 21:50
噓
MisterSmile
: 你中文也太差
1080F 03/28 21:52
推
WLR
: XDD 那發到網路上大家一起看就無罪了
1081F 03/28 21:53
→
oplk
: 早洩的都不算洨
1082F 03/28 21:56
推
fcz973
: 我告訴你一個秘密你不可以跟別人說的同時就已經不是秘密
1083F 03/28 21:57
推
goldflower
: 就說不會有事吧XDDDD
1084F 03/28 21:58
推
sharkimage
: 怎麼辦 我完全聽不懂
1085F 03/28 22:00
推
ghrpjjh6es
: 被殺的人不是人,是遺體 狗屁道理啦!
1086F 03/28 22:08
推
Homepage
: 哈哈,余文翻版
1087F 03/28 22:08
推
hanklun
: 幹你娘
1088F 03/28 22:11
推
pftmax
: 台灣法官真棒
1089F 03/28 22:12
推
wayne040178
: 第一次甲先對乙洩密 乙知道秘密後 乙再請甲洩密乙 第
二次不算洩密?? 乙也不算教唆洩密??
1090F 03/28 22:13
推
uco330
: 已洩的個資不是個資 個資法可以砍了
1092F 03/28 22:13
推
wantorgasm
: 那我轉傳a片為什麼會被告幹
1093F 03/28 22:23
推
otaku5566
: 不給錢就不算嫖 不愧是鬼島的恐龍法官
1094F 03/28 22:27
→
Knudsen
: 蔡英文要多跟馬英九學學怎麼開法院
1095F 03/28 22:27
噓
gunies1111
: 所以強姦不是第一個就無罪了?
1096F 03/28 22:28
→
dowbane
: 已吃的屎不是屎
1097F 03/28 22:28
推
zzzzzken
: 法官想出這個理由一定很得意
1098F 03/28 22:31
推
toliver123
: 所以被散播過的裸照,就不算裸照了??
1099F 03/28 22:31
推
verydolungbe
: 所以只要有人自願洩密 之後再叫他提供所有細節跟進
度的不為罪? 真的是為了馬英九不惜破壞司法到極限
!
1100F 03/28 22:37
推
padfone1
: 我還以為我在joke版
1103F 03/28 22:38
推
qaz0314
: 以後該不會沒有共犯了吧 狂
1104F 03/28 22:41
噓
ECZEMA
: 北七判決啊!
1105F 03/28 22:43
→
rain150148
: 真是什麼說法都有
1106F 03/28 22:44
推
parkblack
: 還蠻正確的吧
1107F 03/28 22:45
噓
panic2012
: 法界就是這樣令人看不起
1108F 03/28 22:49
噓
kramer
: 已收的錢不是贓款 樓下快送我
1109F 03/28 22:49
推
nightjoker
: 臥曹,我還以為是多好的理由XDDDD
1110F 03/28 22:53
推
alert96
: 4樓 XDD
1111F 03/28 23:00
推
btmep
: 自願洩密? 實質影響力咧? 馬沒有影響力為什麼黃會洩密?
1112F 03/28 23:01
推
kemusi
: 這理由實在太棒了!會不會上狂新聞呀!
1113F 03/28 23:02
→
paulin0613
: 這若成判例,以後所有洩密官司引用就可以不敗?
1114F 03/28 23:05
推
koriver
: 幹 講幹話的司法
已射的精液不算精液 幹還是精液啊
1115F 03/28 23:09
推
SHIU0315
: 幹
1117F 03/28 23:12
推
nightjoker
: 已經被犯過的法就不算法律,幹,那要你們這些廢物幹
嘛
1118F 03/28 23:14
推
chinafree
: 這樣也能當法官?
1120F 03/28 23:17
推
shinkiro
: 真噁心的解釋
1121F 03/28 23:22
推
yongx13
: 你先洩,然後我就可以放心大洩特洩了,超爽的啦
1122F 03/28 23:22
噓
lilyriza
: 幹
1123F 03/28 23:27
噓
DornyDragon
: 低能嗎
1124F 03/28 23:27
→
tostcamp
: 認證是秘密,非洩密也?
1125F 03/28 23:30
噓
noreg0095680
: 已爹賽的桃咖 不算桃咖
1126F 03/28 23:32
噓
leo811006
: 以後判已殺的人不是人 是屍體 我也不意外了
1127F 03/28 23:36
推
foolguy
: 台灣司法真是讓人搞不懂呀
1128F 03/28 23:39
噓
leegogo
: 快給我上訴
1129F 03/28 23:40
推
RockManX8
: 我還以為戴假的…
我還後為是假的…
1130F 03/28 23:40
推
satan1212
: 公布的隱私不算隱私XD
1132F 03/28 23:42
噓
sc100200
: 法律已死
1133F 03/28 23:44
推
x1986048
: 記者快來抄啊
1134F 03/28 23:44
推
ctes940008
: 慘
1135F 03/28 23:48
推
billabcddog
: 重新定義洩密
1136F 03/28 23:54
推
maxn86
: 哈哈哈
1137F 03/29 00:00
推
devicer
: 強姦處女這種說法永遠不成立了
1138F 03/29 00:03
推
dodo577
: 太可惡了一定要讓中國國民黨倒光
1139F 03/29 00:12
噓
ez321
: 真是夸张呀
1140F 03/29 00:15
→
darren6492
: 眼前的黑~不是黑
1141F 03/29 00:18
推
HANJIUN
: 這些法官真的是zzzzz
1142F 03/29 00:21
噓
Pegasus170
: 推「被發現的偷窺,不算偷窺」
1143F 03/29 00:24
推
ALDNOAH5566
: 已經收到口袋的不是貪污
1144F 03/29 00:26
→
aska521
: 射完精後再強姦算犯法嗎?
1145F 03/29 00:29
推
Iamtheking
: 挖幹你娘
說個笑話 台灣司法
1146F 03/29 00:40
推
Shadouie
: 已拉出的屎不是屎 法官有沒有考慮吃吃看阿(笑
1148F 03/29 00:45
推
melody52861
: 既然都這樣判了,把KMT黨產都充公啊,反正黨產不再是
黨產了
1149F 03/29 00:56
噓
BreezeMaple
: 一堆沒看懂的
1151F 03/29 01:07
推
hope4ever
: 第二次硬上就不算強暴是吧?
1152F 03/29 01:15
推
t0kyohot
: 已洩的精液不是精液
1153F 03/29 01:20
推
QQDK
: IHD快出來嗆說統治者組說的話 你們這些奴才組就照著信啊
1154F 03/29 01:27
噓
ryan0714123
: 這哪間學店出來的司法官?丟人現眼
1155F 03/29 01:39
推
zenuo
: 理由不意外的好笑 再不做轉型正義真的沒救
1156F 03/29 01:40
→
dogpampam
: 法官無腦造法
1157F 03/29 01:52
推
lemon81824
: 一堆低能在噓沒看內文,卻不討論法官判決說法有多蠢呵
呵
1158F 03/29 01:56
推
ching620
: 被看過的屁股不是屁股
1160F 03/29 02:35
推
t0kyohot
: 所以已經洩漏的女生裸照,再洩漏就是無罪嘍?
1161F 03/29 03:32
推
tsming
: 護航院
1162F 03/29 04:19
推
jas78901
: 講個笑話 鬼島法律人
1163F 03/29 04:49
→
payne
: 實質影響力怎麼現在就不見了
1164F 03/29 05:50
推
munichuihsin
: 台灣什麼時候可請恐龍法官捲舖蓋走路?這和趙高的指
鹿為馬有何差異?
1165F 03/29 06:28
推
Tamama56
: 法院KMT開的
1167F 03/29 07:09
推
chenhunk
: 難怪要司法改革 根本硬要胡扯
1168F 03/29 07:11
推
hohohoha
: 原來這些秘密 大家都知道喔?
1169F 03/29 07:39
噓
Csongs
: 沒有公開就叫秘密 北七法官
1170F 03/29 08:12
推
kiema
: 偵查不公開?改成已開。
1171F 03/29 08:15
推
p2001yvc
: 已洩露之秘密本來就不是秘密.洩密者是黃世銘
1172F 03/29 08:58
推
hiro1221
: 好會凹
1173F 03/29 09:06
→
dakulake
: 馬蛋蛋好噁心
1174F 03/29 10:19
推
ghsu2012
: 司法改革,台灣才有將來
1175F 03/29 10:27
--
→
greenhouse
台灣 03-28 16:31
···
對公眾再陳訴
→
seraph
台灣 03-28 16:32
翻譯:黃世銘=余文
→
yhnmju
台灣 03-28 16:37
姦過一次 就可以大家一齊姦
→
giads51
台灣 03-28 16:39
說個笑話 台灣司法...
→
peacev
台灣 03-28 16:42
系咧供三小...
→
sanjin
台灣 03-28 16:46
哈,是台灣所有的法官都很哈馬是嗎?以洩密的機密就不是機密,讚啦!
瞎
bear6c
台灣 03-28 16:51
所以,被幹過的B,不算強姦?
→
applecgc
台灣 03-28 16:52
後門開一堆 就是為了這種時候 方便自己人用
→
loserjimwu
台灣 03-28 16:57
已洩密的機密就不是機密,((((筆記中
→
fersehen
台灣 03-28 17:01
高級國民黨員是不會坐牢 李慶案詐領案為證
→
Death_note
台灣 03-28 17:03
好奇是那位法官?
→
kingslacking
台灣 03-28 17:05
只要馬英九不親自殺人,任何罪恐龍法官都可以找到理由判他無罪
→
aow579
台灣 03-28 17:05
這樣的判決也好啊,以後的總統愛怎麼洩密就怎麼洩密
→
u9785878
台灣 03-28 17:05
按照這隻恐龍的邏輯…
往後如果牠的妻女被偷拍上網
大家都可以公開播送
反正被公開的秘密就不再算是秘密?
→
lkktcu
台灣 03-28 17:06
阿扁可以申請還他清白了,已經貪過判刑服刑之後,不再能貪,無罪定讞。
→
ASDDA
台灣 03-28 17:07
請大家把D槽外流片在上傳分享吧,法院認證:已外流過的片片再外流不犯法 (是這個意思嗎?)
→
kingfish0730
台灣 03-28 17:11
這個能上狂新聞嗎
這個比大水庫還屌
→
Kirov
台灣 03-28 17:19
唉 不知道北檢起訴的那一件會怎麼判
→
kanami
台灣 03-28 17:24
AS大 等你上傳~~
→
ZC2008
台灣 03-28 17:26
···
很好,但這還不夠,什麽時候把貪汙犯阿扁抓回去繼續關,才是台灣法治勝利之日!
→
greenhouse
台灣 03-28 17:34
···
大水庫翻版
→
SG1
台灣 03-28 17:37
那以後把國家機密洩密後 就不是洩密了,這法官北七?
→
zzding
台灣 03-28 17:45
已經被強奸過的人再被強奸就不算強奸
→
kim73731
台灣 03-28 17:53
重新定義洩密!! 太酷了
→
fatzai
台灣 03-28 17:58
已洩的精液 就是廢物
→
nadal
台灣 03-28 18:22
文件標定 機密 解密 是經程序處理認定!
難道因黃世銘洩密 文件就可不經程序 自動解密嗎!
因法官認為已洩密 自動解密 不是機密 所以馬就沒教唆問題
機密等級文件可到處傳...凸!
很不想戰省籍 但這個唐法官 做的太明顯了..........................
→
ratna0921
台灣 03-28 18:22
刑不上馬英九
→
simon9331
台灣 03-28 18:23
···
智障法棺只會玩繞口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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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runner
台灣 03-28 18:26
是這樣喔....那璩美鳳光碟片可以複製分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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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w73613
台灣 03-28 18:27
381表示:我們已經腦殘過了所以不算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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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1807
台灣 03-28 18:30
已死的司法不是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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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uc
台灣 03-28 18:33
法官慘了,陳公要來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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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k3019
台灣 03-28 18:37
真是忠誠的狗,在主人面前連吠都不敢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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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ericdai
台灣 03-28 18:46
王牌大律師 台灣外掛版 打人一拳已經算打人了 所以可以打人一百拳 砍人一刀已經砍下去了 所以多砍幾刀都沒關係嗎?? 沒把法官 審判長 那堆肉粽串換掉 要把馬弄進去很難 他下台前 早就打點好了一堆"合法不合理"的法 現在的法如果沒有大換血 也只是被這堆混蛋繼續亂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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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sis
台灣 03-28 18:58
這種邏輯可以成立的話 那有人被罵"幹"之後對方被判刑 以後罵他"幹"都無罪才對 因為他已經"幹"過了不算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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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ki
美國 03-28 19:28
不愧是法盲的黃種人.....那雄三就繼續射啦, 反正都洩過密了嘛.....農業就繼續送科技給支那, 反正都送給A公司了, 送給B公司一定沒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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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83120
日本 03-28 19:34
搞笑~那以後散佈個人私密影片的人,除了第一個有罪以外就都無罪啦。甚麼智障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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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rong
台灣 03-28 19:40
重新定義洩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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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mctsmc119
台灣 03-28 19:56
查到法官的名字了:馬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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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ing
台灣 03-28 20:07
馬教唆黃對江洩密==>對馬&黃而言不是秘密,但對江仍是秘密(柯的主張)
法院認證,黃對江報告不算洩漏祕密==>江在黃報告前已知,故不算秘密
故得證==>馬在報告前已將秘密洩漏給江,不應起訴教唆罪而是洩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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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1877890
台灣 03-28 20:07
哈哈哈哈~~猴子們崩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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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hjrr
台灣 03-28 20:27
K畜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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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ssskk
台灣 03-28 20:31
鄭捷只有算一條殺人罪的概念嗎?幹林祖罵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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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9785878
台灣 03-28 20:42
資進黨膽敢繼續裝死放水
不落實司法…等改革?
再讓狗黨餘孽繼續危害我國
下次大選就連資進黨一起推翻!
反正太陽花已經熱身好
隨時可以取代這些無恥的既得利益人渣!
瞎
london
台灣 03-29 00:22
不意外啊!話說,有人覺得意外嗎?有罪才是意外!這就是台灣的司法啊!台灣的司法真的很獨立啊!獨立於一般人民的常識之外,想判誰有罪就有罪!想判誰無罪就無罪!反正亂判也不會有事!這就是當初K黨所建立的「司法」啊!是不知道法律碰到馬英九,就是無罪推定,就是會轉彎!碰到馬英九以外的人,尤其是政敵,就是有罪推定,而且無罪也會變有罪!終身職+高薪 = 養廉?根本就是在養屁!是不知道人心不足,蛇呑象嗎?不會有人會嫌錢太多的!這是人性!任何人都知道「絕對的權力,最後會絕對腐化」,司法人員不就應證這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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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chou
台灣 03-28 21:59
北檢,不意外阿,北檢如果會判馬19有罪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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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chun
台灣 03-28 22:54
早洩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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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sP
英國 03-28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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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障....崩潰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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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12345678
台灣 03-28 23:22
幹 那幹嘛禁看李宗瑞打砲~~還要上門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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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anu5428
台灣 03-28 23:48
洩一次密不夠,那你有洩第二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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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sdus
台灣 03-29 00:10
洩密罪判的不是洩密行為而是洩密對象是否早已知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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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5e
台灣 03-29 00:32
當司法也9.2,那就只剩下武裝革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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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aaron
台灣 03-29 01:54
重新定義洩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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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car
台灣 03-29 07:41
法律要這樣解釋,那下載盜版也不該被告了,有夠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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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godians
台灣 03-29 09:55
說個笑話: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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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oo1qaz
台灣 03-29 11:07
9.2:我們做過中立評論 所以也不算中立...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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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2000tw
台灣 03-29 13:48
總統有這種權利可以審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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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sa39075
台灣 03-29 14:53
阿九早就老神在在了不然她法務部部長幹那麼久是幹假的歐!!早就把自己人都安插好了.怎麼弄都弄不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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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silu
台灣 03-29 23:53
違背隱藏版判例!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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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l815
台灣 03-30 14:40
那我剛吃下肚的飯,不是飯囉....難道這樣法官要判我剛才吃的是屎?!!....法官叫啥,要記起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