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inple ((  ̄ c ̄)y▂ξ)標題 [新聞] 混官拒拆危牆害警被砸死 新北市國賠210時間 Wed Apr 5 14:22:03 2017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混官拒拆危牆害警被砸死 新北市國賠210萬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淡水警分局一名陳姓巡佐4年前在颱風夜下班騎機車回家,不幸遭路邊民宅屋頂掉
落磚牆砸死,新北市政府違建拆除大隊事前雖兩度接獲淡水區公所通知清除危牆,卻堅持
非權責範圍內工作而不處理,最高法院認定政府管理建築的用意之一,就是保障人民生命
、身體與財產安全,新北市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怠忽職守,今判應國賠陳男家人共210萬
元定讞。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3年7月13日凌晨接近3時許,中度颱風蘇力剛從宜蘭登陸不久,
淡水區颳起13級強風,陳男(50歲)從淡水警分局中正派出所下班騎機車回家,經過離派
出所僅約500公尺的新生街1間3層樓公寓,遭屋頂掉落成堆磚頭砸倒,雖被1樓住戶拖出送
醫,仍因顱內出血不治。
檢警調查,該屋2、3樓的邱姓屋主原本在2007年底將房子賣給林姓男子,林男在屋頂搭建
4道磚牆打算加蓋鐵皮屋頂,後因付不出購屋款,雙方於2008年8月解約。由於林男留下屋
頂4道違建磚牆沒拆,陸續掉磚險傷路人,經居民與里長反映,淡水區公所兩度行文檢附
現場照片,通知新北市府違建拆除大隊拆除。
但拆除大隊到場勘查後,認定這4道「危」牆是業主自行拆剩的構造物,不是拆除隊依據
《建築法》與《違章建築管理辦法》所定權責範圍內應拆除的違建,須由業主清理乾淨,
拒絕出工拆除。
陳男母親與妻小共3人不滿,以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為由,提
告向拆除大隊要求國賠共596萬餘元。一審採信拆除大隊抗辯,判陳家全部敗訴。但二審
認為,當年居民與里長透過區公所轉達的陳情,已明白表示「磚塊未完工有倒塌之虞」,
代表這4道「危」牆應屬發生購屋糾紛而「停建」的建築構造物,不是「拆剩」的。
二審並指出,若這樣的「危」牆不算違建,豈非所有因違反《建築法》而被勒令停工未完
成的違建也不算是違建,何況政府管理建築,除了維護市容,更重要的就是保障人民生命
、身體與財產安全。
二審強調,缺乏結構支撐的這4道「危」牆矗立屋頂、危如壘卵,拆除大隊卻不理會區公
所兩度促請拆除,顯然怠忽職守,改判應國賠陳家3人各100萬元精神慰撫金,但扣除3人
已各領取30萬元犯罪被害人補償,拆除大隊只須再支付共210萬元,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
決定讞。
邱男因坐視頂樓「危」牆5年不處理,前年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定
讞,民事部分,一審今年初判決邱男須賠償陳家3人共216萬餘元,可上訴。(黃哲民/台
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405/1091304/
5.備註:
這次終於貼到真
新北市的新聞了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31.50.1
※ 文章代碼(AID): #1Ov8qFZ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1373327.A.8DD.html
推 jyekid: 對照台北市之前那個快速拆除的1F 04/05 14:23
推 gaym19: 柯P不用負責?3F 04/05 14:23
推 f124: 不用叫那些大隊隊員去賠錢嗎5F 04/05 14:23
噓 Allen0315: 剪綵倫不負責 新北市要全國老百姓幫忙擦屁股???6F 04/05 14:23
→ baiya: 柯p:幾個禮拜前 我拆危樓 還被罵圖利廠利 科科科7F 04/05 14:23
推 RLAPH: 早知道不要投柯p了 嗚嗚8F 04/05 14:23
推 snownow: 不過地方政府的拆除大隊,好像限於經費,通常都只拆到不能住人而已,剩下要由屋主自己拆(例如天花板打個大洞)12F 04/05 14:24
推 sorkayi: 雙北市長 柯文哲不用出來負責嗎14F 04/05 14:25
推 Aidrux: 哈哈新北哈哈16F 04/05 14:25
推 delta0521: 但現在民代除了關說緩拆外,另一招就是砍預算砍人讓拆除工作根本進行不了。17F 04/05 1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