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ivan00 (Kivan)標題 [新聞] 阿嬤沒走斑馬線被撞 運將拘役50日時間 Sun Jun 12 12:06:59 2016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阿嬤沒走斑馬線被撞 運將拘役50日
3.完整新聞內文:
林老婦人去年1月5日清晨7點從台北市民權西路、蘭州街口過街,未走斑馬線,遭姚姓計
程車司機撞上,老婦人右閉鎖性股骨粗隆間、左脛骨上端閉鎖性骨折。士林地方法院認為
老婦人「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是車禍主因,而姚未注意車前狀況疏忽是次因,依過失
傷害罪處姚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姚姓司機(27歲)表示,當天早上他從民權西路西往東方向行駛,要左轉蘭州街,1名婦人
從路口東北方欲穿越至西南方,左前車頭撞到了她,他連忙報警自首。
林老婦人骨折至今未痊癒,仍需拐杖或輪椅輔行,生活需人照顧,但法院認定未達重傷害
程度。
法官認為姚案發後停留現場並報警自首,有意願與老婦人和解但金額未達共識,衡量車禍
原因和姚的生活狀況、智識程度後,處他拘役50日,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希望他往
後能注意。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2/175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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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DeJin: ....................5F 06/12 12:07
→ w3160828: 和解金額未達共識 根本是詐領和解金吧10F 06/12 12:08
推 egg781: 無敵的應注意未注意,都給他說就飽啦13F 06/12 12:08
噓 fyer: 三寶16F 06/12 12:12
推 shaliebe: 就算是過失傷害 為啥不能依信賴原則阻卻違法17F 06/12 12:12
推 Fcukman: 因為行人有帝王條款 這條很可怕 根本三寶黃袍加身20F 06/12 12:14
推 smallq: 我覺得法官這樣判已經很不錯了!!21F 06/12 12:17
推 arhuro: 車禍有兩條帝王條款 行人斑馬線 應注意而未注意22F 06/12 12:18
推 Laziest: 80歲以上的老人更可怕,一不小心就骨折、坐輪椅,重傷害阿!23F 06/12 12:19
噓 zxc2027: 沙小應注意未注意 看到就莫名火大25F 06/12 12:25
→ drigo: 這種沒撞死的才麻煩,光照護或要請看護照料全要司機賠,賠得會比直接撞死還多。26F 06/12 12:25
推 peterwu4: 不幸中的大幸了,要是阿嬤一個坐倒骨盆碎掉,這個運將人生就…28F 06/12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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