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Orzer (按☯KMT)標題 [FB] 律師觀點:佳文賞析「陳星聲明稿」時間 Thu May 11 05:39:13 2017
碩恩法律事務所 台南律師 裘佩恩
20 hrs
楊
佳文賞析:「陳星聲明稿」(裘佩恩律師)
大家一起來「佳文賞析」吧!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70510/1115282
裘佩恩/台南碩恩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聲明稿」,此類文體多為表達立場,澄清事實,甚至表明心情,或致歉以息眾恕,或自
白以搏同情。作者當然是聲明者本人,但是縱然聲明者本人國學造詣再高,事涉法律及媒
體專業,常由律師及媒體公關專業人員代筆或修飾後定稿發出。以下茲以近日點閲率最高
的「陳星聲明稿」為例,略為解析,有助於同學研習。
前言及第一點,除了表示歉意及家人已受波及來爭取同情外,主軸在解釋聲明人為何無法
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或面對媒體,以試圖扭轉大眾認為其不敢第一時間出面或需要時間找
專業人士研議之實情。另外否認湮滅證據部分,已經表明即使檢警單位來搜索亦不會有所
收穫了。
第二點是最重要的案情定調,從認識到交往到分手。有師生關係時,剛好無私下往來;已
無師生關係時,沒有法律上利用權勢的問題(《刑法》228條),且林小姐已經北上脫離
父母,又避開法律上和誘罪的情形(《刑法》240條),剛好就開始交往;而交往兩個月
,不至過短被認為是玩弄感情,不至過長被認為沈溺於不正當的關係,兩個月,剛好時間
適中,由家長反對,配偶原諒畫下句點,合情合理。
第三點聲明人則
撇清林小姐16歲之前兩人未交往,表示亦無《刑法》227條的情況。而林
小姐的病情,聲明人則不清楚,表示交往時也不是趁機而入。
第四點表示小説內容不實,時空錯置,要以聲明稿內容認定時間點,不能依小説認定。
第五點則表示聲明人已經準備好面對司法調查,希望媒體不要影響其親友,這部分帶點一
人承擔的悲情,用語精準。
末段最為經典,籍兩位律師由原本「諸多疑慮」到「反覆詰問」、「檢視相關證據」、「
釐清案情」,巧妙的利用了律師的公信力建立出「真相事實」,批評了「輿論公審」。最
後再以「願意承擔」悲情牌收尾,用字遣詞句句到位,實屬佳作。
什麼?你問「律師有公信力嗎?」、「律師不會被當事人騙嗎?」要我回答有點尷尬呢!
律師當然也有可能被當事人騙啊!有時候我也會因為當事人付的律師費比較多,不小心就
被騙了至於事實真相,這又不是判決書,判決書有時都沒有事實真相了,這是「聲明
書」,那有什麼事實真相?同學,就當作「佳文賞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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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
https://goo.gl/uTZN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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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造假的高手,連學位都是假的,聲明書會有個鳥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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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q10242: 要蒐證還是得靠林亦含父母 不然就是要有其他受害者出來3F 05/11 05:41
推 yuhung: 本賞析文好酸XD5F 05/11 05:42
→ q10242: 不然就的確如聲明說的沒有證據 拿他沒辦法 令人髮指又無奈6F 05/11 05:43
推 olaqe: 如果受害人活著 可以主張自己被性侵 今天風向不會這樣7F 05/11 05:43
推 GalLe5566: 講白惹 這就是創作啊 但那群小說辦案的還不是創作8F 05/11 05:44
→ olaqe: 既然選擇死亡 那就是選擇放棄自白的權力 小說沒有證據效力9F 05/11 05:44
推 q10242: 現在只剩下陳興的公司是否有違法來辦他看看11F 05/11 05:45
推 olaqe: 聲明書是片面之詞 小說則是分不清杜撰和事實的片面之詞12F 05/11 05:45
→ Iceballz: 我也要練打狗棒法 學成專打小母狗13F 05/11 05:46
推 q9154336: goooooodatikle15F 05/11 05:48
推 arrenwu: 所以這篇FB文想表達什麼啊? 看不懂16F 05/11 05:48
噓 fuweick: 樓上工讀生?可以不要瘋狂貼一樣連結嗎 有心事不會PO文?= =我說樓樓樓上17F 05/11 05:48
→ sungyu31: 貼連結不行喔 有必要這麼氣喔??19F 05/11 05:49
→ blus: 律師本來就是要打贏關司阿,羨慕寫太好嗎21F 05/11 05:51
→ fuweick: 你有心事那麼悲憤直接PO文好嗎 看不懂你都在推啥22F 05/11 05:51
推 VOLK11: 講好幾遍,能吐嘈的只有林作者父母,我們又不是目擊者23F 05/11 05:51
→ VOLK11: 根據事實改編,哪邊是事實?哪邊是改編?25F 05/11 05:52
推 arrenwu: 應該說他要酸也就算了 問題是什麼也沒酸到26F 05/11 05:52
推 chunglee: 這篇佳文賞析和原聲明書大概都可拿到100分27F 05/11 05:52
→ arrenwu: 不知道他發這篇想表達什麼28F 05/11 05:52
推 q9154336: sentencestar~29F 05/11 05:52
推 jetzake: 小說是創作 小說辦案就是二次創作 記得做著作權申告啊31F 05/11 05:54
→ aljinn: 我比較想知道這位律師以前和以後經手的案件和聲明稿…XD33F 05/11 05:59
推 Nurvay: 製造業辛苦 好不容易趕工出來 很難喬好嗎35F 05/11 06:13
→ RoxanneC: 律師沒名字?醒醒吧!你根本沒律師....37F 05/11 06:20
推 rahim03: 這篇寫很好 也很酸啊 看不懂說沒酸到什麼40F 05/11 06:27
推 EXOLDER: 我覺得重點是這句「有時候我也會因為當事人付的律師費比41F 05/11 06:28
→ snow3804: 這篇連是不是律師寫的都很難說42F 05/11 06:28
→ EXOLDER: 較多,不小心就
被騙了」,應該上色XDDD。43F 05/11 06:28
→ formatted: 裘佩恩是基督徒啊 律師事務所在健康路法院旁45F 05/11 06:28
推 arrenwu: 酸什麼?酸SKT是世界冠軍這樣?48F 05/11 06:31
推 rahim03: 說白一點 這兩個律師既然接的這麼掙扎 發現對陳不利證據時 要不要主動解除委任把證據交出去?
懂的人自然懂啦49F 05/11 06:31
推 rahim03: 沒人期待你律師發現真實 結果寫的自己像法官53F 05/11 06:34
推 mapxu664: 沒酸,但文章寫得不錯,那篇聲明稿是寫的滿好的54F 05/11 06:34
→ rahim03: 既然要當法官 不利證據要不要交出去?56F 05/11 06:34
推 anann: 推57F 05/11 06:35
推 rahim03: 不過聲明稿就已經只拿林生前有利來用 不利就裝死了59F 05/11 06:36
推 lhsieh: 律師也想轉職國文補師了60F 05/11 06:37
推 ims531: 家屬也受壓力了 趕快叫出版社道歉說第一次聲明是出版社立場61F 05/11 06:37
推 rahim03: 時間點不用抓好嗎 都被檢察官約談了 還有其他時間點?64F 05/11 06:39
推 sun0906: 罵律師的好工讀生感覺65F 05/11 06:42
推 wmigrant: 被約談又不一定要發聲明 他是發完聲明才被約談67F 05/11 06:44
→ lhsieh: 不知陳的律師是否有跟出版社"關心"過?68F 05/11 06:45
→ wmigrant: 發聲明前一天還有鄰居出來幫他說話的新聞
整個節奏掌握的很好啊69F 05/11 06:46
→ lhsieh: 出版社聲明時間也很巧阿71F 05/11 06:46
推 bmw3633: 聲明稿之後 我也被長輩關心 快點刪文 根本都喬好了72F 05/11 06:49
推 rahim03: 約談一定有先喬時間的啊 又不可能立刻約立刻到
而且消息多緊 沒人知道 跟其他案件不一樣73F 05/11 06:53
→ tpxtps: 承德一中的三寶歪哥黑箱笑長趙啞鱗早已爽爽退休領18趴 牠在位時有國中部特叫冥屍淋浴淪 自稱被逼迫考上高中部教甄又請假三年當米蟲 還能當教評委挑同事 也有殺人阿嬤公友奠淑鎂害同事喪命 並獲選憂銹員公 更有前扶倒主任狐貍精黃討客兄搞小王害男老師離職 啞鱗笑長遴選搞黑箱 傳位搞世襲階級複製 還不要臉死不認錯 果然遴選教甄詐騙集團 為學校就沒是非 殺人姦淫黑箱後門都OK 笑長趙啞鱗歪哥恆久遠 臭名永留傳 難怪知名笑友腐大性侵"王"有樣學樣 強爆了還有苑長護航 絕對要讓啞鱗18趴領到"死好"75F 05/11 06:55
推 rahim03: 律師為什麼罵不得?美國都一大堆作品在諷刺84F 05/11 06:56
推 juunuon: 佳作的重點在於 寫得好就能帶風向85F 05/11 06:59
推 pony666: 工讀生連反串都懶直接紅 看來薪水真的不高90F 05/11 07:11
→ windgaia: 陳原來是很會寫作文的朋友呢92F 05/11 07:11
推 St10: 太酸了93F 05/11 07:14
噓 avrw: 證據都還在,只是家屬敢不敢拿出來而已,因為證據根本對鄰家不利97F 05/11 07:16
推 tenshouw: 很多工讀生可是把聲明當聖旨開100F 05/11 07:19
→ uniself: 有時因為當事人付得多,不小心就被騙了 XD102F 05/11 07:20
推 dboy1980: 聲明書=不足為信; 小說=關鍵證據;鄉民水準,廠廠104F 05/11 07:25
推 ALENDA: 付的錢比較多不小心被騙了,哈哈 我喜歡這個律師106F 05/11 07:27
→ ferb: 這位律師寫了很多 問題證據呢?
還是這位律師認為她比較喜歡中國的認罪書?
證據啊 大律師107F 05/11 07:29
推 inzags: 這樣也釣到一堆工讀生110F 05/11 07:32
推 lecheck: 厲害
想跟陳學 「人渣力」111F 05/11 07:36
推 serval623: 聲明書=不足為信;邱毅A4=關鍵證據,實質影響力?廠廠113F 05/11 07:39
→ psykl: 這篇佳文賞析和原聲明書大概都可拿到100分+1114F 05/11 07:42
推 btmep: 交往兩個月 自殺三次 進精神病院兩次 寫一本書 最後上吊116F 05/11 07:45
推 R6SSI: 工讀生加油 工讀生都高潮了118F 05/11 07:45
推 JimOBrien: 明白指出了法律是靠證據不是靠正義 所以狼師有恃無恐120F 05/11 07:49
推 JimOBrien: 家長不想告就是因為很難贏 告不贏反而變成幫狼師洗白122F 05/11 07:50
→ iljl: 危機處理案例123F 05/11 07:51
推 eighties: 聲明就是要對我有利啊XDD125F 05/11 07:52
推 miracle1215: 這篇哪裡不酸?而且不止這篇啦 昨晚各台政論一面倒都在罵陳星 沒半個幫陳星講話的 笑死我126F 05/11 07:52
噓 skyexers: 確實啦 不過林父母又不反駁 你能說啥?128F 05/11 07:53
推 arrenwu: 不如你說說看 這邊到底在痠什麼 我還真看不懂
這就好像你被人家打爆了 在那邊說「對啦 你最強啦」129F 05/11 07:53
→ skyexers: 林父母連配合檢方調查都不肯了 期待會有什麼結果 根本131F 05/11 07:54
→ arrenwu: 語氣看起來酸酸的 可是什麼東西都沒酸到132F 05/11 07:54
推 JimOBrien: 補教界就是有心人的化外之地烏托邦 反正沒生女兒就不怕134F 05/11 07:55
→ skyexers: 大絕就是推給鄉民沒女兒之類 你有思考過有女兒的林父母為何如此安靜?135F 05/11 07:55
推 JimOBrien: 一般沒結婚沒小孩的 無感甚至覺得炒新聞都很正常~139F 05/11 07:57
→ miracle1215: 不就是酸他規避了所有法律責任 實屬優文一篇 至於真實性就再說啦141F 05/11 07:57
→ skyexers: 不用在那女兒女兒 你告訴我 林的父母不願提出事證 本案144F 05/11 07:58
推 hyxs0: 工讀生加油145F 05/11 07:58
推 kyrt: 好專業的解析147F 05/11 07:59
→ lianhua: 記得那時候節目也都在罵梁女說149F 05/11 08:03
推 miracle1215: 他的聲明昨晚各台政論都分析過了 跟這篇分析的差不多 看來相信陳星的除了郭冠英以外 都集中在ptt XDD151F 05/11 08:05
推 JimOBrien: 人家犧牲一個女兒放棄控告 希望喚起大家對性侵的重視結果一群人只關心法院認證誰輸誰贏完了當沒事水無痕 科155F 05/11 08:12
→ lianhua: 犧牲了一個女兒 結果連有沒有性侵都沒辦法證實
沒辦法證實的事情是要怎麼重視 講白了更難看而已157F 05/11 08:17
推 JimOBrien: 光是知道會有一堆人用看笑話的心態還敢公開 就值得佩服死無對證的事情太多了 要當作沒看見是你的權利~ 尊重159F 05/11 08:24
推 aaaba: 推jim大,那群人簡直有超然的獨立思考能力161F 05/11 08:25
噓 skyexers: 放棄控告跟放棄聲明 是兩回事 不用混在一起 告不告 跟你要不要反駁對方的聲明 完全無關 不告你也可以出來說陳虎爛阿 偏偏沒有 阿不就剛好很有可能是因為陳說的有幾分屬實?
這事情完全不是死無對證阿 如果真有此事 林父母也知道162F 05/11 08:25
推 Gusteau: 屬實的部分就是檢調來搜也搜不到東西 太誠實給推167F 05/11 08:26
→ skyexers: 阿 為啥不願配合調查?
警察搜不到 林父母還是能到案提供證詞 當人證 結果有嗎?168F 05/11 08:27
推 thomaschion: 工讀生還能領薪水,某些人腦子不知在想什麼,比五毛還不如。171F 05/11 08:28
→ skyexers: 只會喊工讀生的連腦子都沒吧173F 05/11 08:28
推 JimOBrien: 因為司法有其極限? 這不是常識嗎174F 05/11 08:29
→ skyexers: 極限 跟你反不反駁有關?175F 05/11 08:29
→ JimOBrien: 不用剛好很有可能 你要完全相信陳也是你的自由啊XD176F 05/11 08:29
噓 david624: 真的 父母沒反駁能怎麼辦177F 05/11 08:29
→ skyexers: 告不成 就能任意別人侮辱你女兒的清白 連出來反駁都不178F 05/11 08:30
推 alana920: 說的很對阿,這不是陳星自己的聲明,是律師的聲明,如果179F 05/11 08:30
→ alana920: 陳星沒錯,說出實情就好,幹嘛請律師修正聲明稿181F 05/11 08:30
→ skyexers: 我沒相信陳阿 是林父母為啥不反駁 心裡有鬼?182F 05/11 08:30
推 kphuang: 這篇賞析寫得真好184F 05/11 08:33
推 JimOBrien: 就不玩司法這塊 當然不理你啊~ 幹嘛隨你起舞 還反駁咧~頭腦清楚的人不會做無謂的事好嗎XD185F 05/11 08:33
推 photoshark: 這麼假沒人相信,林家出來說什麼我都信,快出來187F 05/11 08:34
推 solsol: 律師有很會鑽漏洞的公信力啦188F 05/11 08:35
→ JimOBrien: 反過來說 陳跟檢察官講清楚就好~ 幹嘛發聲明稿 心理有189F 05/11 08:36
噓 issac: 隱形的律師? 沒名沒姓的律師?190F 05/11 08:37
→ skyexers: 聲明叫無謂的事?這什麼邏輯?然後陳本來就有問題 但是這跟林父母要不要聲明無關 不用一直跳針
現在整個社會都在挺林父母 隨便說 也會一堆人信 這叫無謂的事?192F 05/11 08:40
推 lianhua: 陳有跟檢察官講啊 跟發聲明有啥關係?197F 05/11 08:43
→ lianhua: 不完司法這塊也可以出來反駁對阿 誰說一定要玩?199F 05/11 08:43
推 isscc2014: 只能把焦點擺在標案跟媒體衛福部勾結了200F 05/11 08:44
→ lianhua: 今天陳興的聲明有不對的地方就出來講啊 說他錯又不會被告201F 05/11 08:45
推 a216832: 這篇不算是在罵對方律師 只是用內行人的角度分析給大家看而已 這聲明如此工整完備 可以當作此類案件的聲明例稿202F 05/11 08:46
推 JimOBrien: 所以囉 沒關係的事沒做 可以連結成心理有鬼嗎? XD204F 05/11 08:46
→ lianhua: 一天到晚只會講苦衷苦衷 到底是有多苦衷 我還真不信林父母現在出來講 陳興有膽量找人暗殺他們家勒
什麼叫沒關係的事情沒做?
已經推理到 不發聲明 -> 心裡有鬼 發聲明-> 心裡有鬼
真的是隨便鄉民講 超強邏輯205F 05/11 08:46
推 Irenicus: 這篇文超酸der 看不出來的一定是沒補過國文213F 05/11 08:50
推 Pictor: 這文酸得好216F 05/11 08:56
推 smdf: 推218F 05/11 08:58
推 miracle1215: 昨晚政論還有提到陳星聲明裡的律師連據名都不敢XDDDD219F 05/11 09:00
→ dixieland999: 當初一堆人叫他出來踹共,人家真的發聲明了又要嫌說半天鄉民只是想看自己想看的東西而已...224F 05/11 09:04
推 Moratti: 推律師分析 反觀那個明明是律師稿還不敢署名的髒東西226F 05/11 09:07
推 ioupoiu: 哈哈哈 陳興大勝227F 05/11 09:11
推 rexlin: 推~另外發聲明時間點沒看錯的話是偵訊完後,也應該掌握程度231F 05/11 09:15
推 WLR: 收的錢多被騙XD232F 05/11 09:16
→ rexlin: 安排得很精準233F 05/11 09:16
推 diiky: 哈哈哈~~~原來是賞析阿236F 05/11 09:19
推 Housetobe: 看到前幾樓的低能噓 就知道要推了237F 05/11 09:20
推 nightmarish: 這時候,同學們終於知道學國文還是有派上用場時XDDD238F 05/11 09:21
推 repast: 「有時候我也會因為當事人付的律師費比較多,不小心就被騙了」誠實的律師XD239F 05/11 09:22
推 repast: 嘖嘖工讀生還是一樣多啊 真的辛苦了 希望你們的女兒都能不被右肩喔244F 05/11 09:23
→ fifi0828: 大家都看得出來滿滿滿的法律攻防 究竟是在心虛害怕什麼啊哈哈哈
光明正大的話根本不用寫成這樣 對照其他老師的聲明就更明顯 會笑死246F 05/11 09:24
推 kaitooru: 人說得過,五鬼可不是他說過就過250F 05/11 09:26
推 cwind07: 專業的來酸了 版上一堆連牌的沒有的假法匠都惦惦了253F 05/11 09:35
推 kissross: 公讀牲也是無辜的,不小心就被老闆騙啦254F 05/11 09:36
推 lunaX19: 律師費被騙那也需要上色吧255F 05/11 09:37
沒問題,應讀者要求
推 suckpopo: 八卦版一堆魯蛇只敢打手槍不敢去考法官256F 05/11 09:40
推 miracle1215: 一篇完美規避所有法律責任的聲明會有多少真實性呢??我怕有人看不懂人家文章在酸啥XD258F 05/11 09:43
推 kissross: 鍋罐鶯:是女學生右肩老師的260F 05/11 09:46
推 toyokawa: 一切都只是剛好 無恥至極 輿論批你也是剛好261F 05/11 09:47
推 evagreendye: 可以等其他證人出來打臉 沒有的話 那就是事實了吧263F 05/11 09:48
推 ihsun: 沒有的話 那就是事實??????有些只是沒證據,最好法院判沒罪就表示人一定沒做過265F 05/11 09:57
噓 dichter: 這律師超爛的,什麼叫怎麼那麼剛好267F 05/11 10:04
推 RLH: 綜合得分 甲268F 05/11 10:04
→ dichter: 聲明稿不對涉案疑點辯護是要寫什麼,你會叫你的當事人269F 05/11 10:04
推 Beakhsu: 工讀生們,也許你們年輕,不知道這世界有些錢不能賺270F 05/11 10:04
→ dichter: 寫不利自己的聲明稿嗎?重點是有沒有證據反駁他講的271F 05/11 10:05
推 JimOBrien: 法律說的是無罪推定 有罪要教化 要找正義去別的地方找273F 05/11 10:05
※ 編輯: Orzer (72.43.122.225), 05/11/2017 10:08:10
→ Beakhsu: 幫陳國星這種人操作網路風向,你們的人格就值那點錢?274F 05/11 10:07
推 alladult: 這麼剛剛好完全閃避了所有問題,太巧的事情,就是說謊啊連中4次樂透,只有一種情形,說謊作弊275F 05/11 10:09
推 kissross: 八星八賤,完美切割。公道自在人心278F 05/11 10:13
推 btmep: 就剛剛好滿18歲才交往 交往兩個月就分手 然後自殺三次
進出精神病院兩次 寫了一本書 隔了八九年之後上吊
不過還是有人相信這個聲明稿很正常也很合理280F 05/11 10:15
→ rosemoli: 這律師覺得自己做正確的事 為什像老鼠一樣不敢讓人知道283F 05/11 10:20
推 kiwi0530: 悲哀台灣人,沒人拿它有辦法286F 05/11 10:27
推 rahim03: arren 酸在哪我說的很清楚了 看不懂怪我囉
一般律師沒有人接案還要先自己當法官啦
sky真的好笑 被告可以不用出來因為無罪推定 結果另一邊女兒才死沒多久 不出來就是心虛 哈287F 05/11 10:28
推 wajolihi: 工讀生真累......猛帶風向帶到現在~~~~XD292F 05/11 10:36
推 jerrylin: 你可以寫小說 他當然就可以發聲明稿295F 05/11 10:43
→ Leguan: 為什麼這種錢敢賺296F 05/11 10:46
推 btmep: 他可以發聲明稿 我可以賞析陳先生很會寫作文297F 05/11 10:46
推 grafan: 祝所有工讀生不得好死298F 05/11 10:47
推 ttn1983: 合法事情怪怪的很多299F 05/11 10:48
推 fifi0828: 沒想到台大夜間部作文也寫得不錯 難怪賺這麼多錢錢302F 05/11 10:55
推 nieco: 其他律師都不敢在這時候署名寫言論 哈303F 05/11 10:58
推 dddc: 真的是國文老師 在配上律師根本佳作304F 05/11 10:58
推 Tatsuya72: 精明老練的罪犯從預謀到掩蓋犯行都是一整套精美的手段看不破的賣弄無知或冷眼旁觀,但就算看得破的,也還是305F 05/11 11:00
推 Tatsuya72: 會有懾服於其犯罪之力量緘默不語,甚至推崇暴力的人,真正願意出聲譴責或積極對抗罪惡的人,本就極為稀少。309F 05/11 11:04
推 cubaba: 雖然是偏見 但婚外情男人的嘴真的不可信...312F 05/11 11:13
推 kissross: 確定是婚外情,不是強暴?314F 05/11 11:15
推 cubaba: 婚外情是他自己說的 我基本也是不信啦...315F 05/11 11:18
推 mocca000: 當天看到聲明稿懂了 很心疼林啊317F 05/11 11:34
推 vaibo: 這篇推文的文盲好多~318F 05/11 11:37
推 mopigou: 一二樓帶錯風向,這篇還是爆了322F 05/11 11:56
推 must: 嘉文賞析325F 05/11 12:04
推 loveasy: 為什麼陳星在這個時候發聲明稿328F 05/11 12:23
推 her7913: 推 聲明稿看不出有什麼真相331F 05/11 12:33
推 ET01: 推優質賞析334F 05/11 12:44
推 hyxs0: ..............335F 05/11 12:56
推 vios: pu336F 05/11 12:58
推 MAGODAJAN: 這些法律人,要不要解釋一下法定代理人337F 05/11 13:02
噓 brianson: 看到此基督徒律師就開噓,教會內的就不敢辦338F 05/11 13:15
推 salasaba: 聲明文還是行銷公司代發,這樣是?342F 05/11 13:51
推 curranmath: 其實,他沒做,跟本不需要律師,虧他是國文老師,且學歷造假344F 05/11 13:55
推 StuLeo: 學位都可以造假了,何況是聲明書346F 05/11 14:13
推 dimw: 有表現出立場 但又不會像一般人流於腦補幻想 真是高手348F 05/11 14:58
推 juenren11: 這篇的合夥律師幫蔡主任辯護...350F 05/11 15:25
推 TRUNKSX: 律師:我也是被老闆欺騙....351F 05/11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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