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216832 (a216832)標題 [新聞] 她開庭前閱卷驚見敗訴判決書 真相是這樣時間 Wed Jul 5 21:39:27 2017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她開庭前閱卷驚見敗訴判決書 真相是這樣
3.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莊姓女子因股權糾紛打官司,一審敗訴後提上訴,去年10月到高等法院民事庭閱卷,
赫然發現卷證中竟有一份寫著「上訴駁回」判她敗訴的判決書,認為承審法官謝碧莉還
沒開庭竟「未審先判」,怒控瀆職,但她也因擅自拿走這份「判決書」,反遭告發竊取
文件。
高院今發聲明強調
莊女拿走的所謂「判決書」,其實是謝法官引用「例稿」製作的「備
忘錄」,絕非未審先判。
高院聲明指出,莊女日前向《鏡週刊》投訴後,週刊今以「離譜未開庭就有判決書、高
院法官驚爆未審先判」為標題報導此事,但實情是謝碧莉習慣收案後邊看卷證資料,邊
把雙方當事人的主張、答辯事項、案件爭點及相關法律意見,先放進類似案件的「例稿
」中,當作自己未來開庭或評議時的「備忘錄」,而例稿上面「主文」部分本來就印著
「上訴駁回」,但謝碧莉有用鉛筆註記許多待查事項,也訂了開庭日期,顯示該備忘錄
並非謝的心證,更不是正式判決書,絕非未審先判。
高院行政庭長周盈文說:「該案是合議案件,謝碧莉只是受命法官,另外還有兩名法官
,不是謝法官一個人可以決定判決結果的。」周表示,去年此事發生後,謝碧莉隨即自
行聲請迴避審理莊女的案件,該案目前已由其他法官審理中。
至於這件「例稿惹的禍」是怎麼發生的,周盈文說,謝法官習慣把引用例稿製作的「備
忘錄」夾在卷證中,如果當事人要閱卷,她會先把備忘錄拿出來,再讓當事人閱卷,但
莊女去年10月4日來閱卷時,謝法官剛好休假,書記官直接把整份卷證交給莊女閱卷,才
會發生這樣的烏龍。
周盈文強調,可以理解莊女在開庭前看到印著「上訴駁回」的所謂判決書,心裡一定很
不舒服,但依據閱卷室的監視器畫面,莊女當時並非影印,而是直接把那份備忘錄放進
袋子裡帶走,高院曾請莊女歸還,但她否認有拿走,因此高院函請台北地檢署偵辦莊女
涉犯竊盜、侵占等罪,尚未偵結。
至於莊女向週刊指稱,她控告謝碧莉及書記官瀆職一案,台北地檢署已經以「查無不法
」簽結,對此,高院表示並不知情。至於謝碧莉的備忘錄引發莊女質疑未審先判,是否
有疏失,高院表示,並未因此處罰謝碧莉,但有提醒她以後注意不要再發生這種事。
一位法官告訴記者,確有不少法官習慣引用例稿,減少文書作業時間,例如同樣是槍擊
案,待查事項通常差不多,有些法官就會以先前已經審結的槍擊案判決書,當作「例稿
」,也就是基本的「架子」,然後把目前正在審理案件的具體案情,透過編輯軟體剪貼
置換放進例稿中,作為開庭時的備忘錄,但像謝碧莉這樣不慎被當事人閱卷看到的情形
,確實不妥。
另名法官則說,法官引用例稿的作業習慣,曾鬧過笑話,有法官到同事辦公室串門子,
發現同事在電腦前處理文件,趨前一看竟然是主文寫著「應執行死刑」的判決書,但案
由卻是「竊盜」,當場驚呼:「他偷什麼東西要判到死刑?」同事急忙解釋只是抓了例
稿在整理資料,不是在打正式判決書。(丁牧群/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RJDf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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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henorth: 心證被當事人看到其實也不太好...幫這件法官書記官QQ1F 07/05 21:40
書記官要被電飛惹 幫QQ
推 heartblue: 台灣記者找個有法律背景的朋友問一下都不會?2F 07/05 21:40
推 yannicklatte: %%%%%%%%%%%%%%%%%%%%%%%%%%%%%%%%3F 07/05 21:41
噓 kixer2005: 這種東西都能夾進去卷宗給人閱卷 不幹飛你還有天理嗎5F 07/05 21:42
那要幹也是幹人東西沒收好 而不是未審先判
推 s505015: 我是不覺得這有解釋什麼欸6F 07/05 21:43
→ s505015: 按照之前法官判醫生的判例8F 07/05 21:43
→ s505015: 我們人民不是法律專業 應由法官自行舉證有無未審先判10F 07/05 21:44
→ tentaikanso: 序都沒搞清楚,先罵再說,反正一定有鄉民起閧。
呵呵,上面就一位,高院都說明是看卷的備忘錄了,還未審先判?11F 07/05 21:44
如果是就"沒把文件收好"這件事來說 法官和書記官都有疏忽
要罵這件事 我完全沒意見
但若是就"未審先判"這件事來說 問題出在哪?
推 s505015: 所以備忘錄跟未審先判的關係是?15F 07/05 21:46
→ doggy0919: 監視器都拍到她拿走東西了 還死不認 找記者哭 有什麼用16F 07/05 21:46
莊女以為自己看到的東西是判決書 結果只是備忘錄
把法官的筆記紙當成是公文
→ tentaikanso: 法官看卷先瞭解案情,開庭才能問案搞清楚疑點,只是把備忘記錄在判決書例稿(非正式判決),跟未審先判無關啊...18F 07/05 21:46
推 folkblues: 這種奧客案件誰接誰倒楣,謝法官反倒逃過一劫(不過替書記官QQ)24F 07/05 21:50
→ andy2011: 這就沒書記官事了例稿法官貪方便和卷宗放一起26F 07/05 21:50
→ thenorth: 對法院比較熟悉的就知道這根本沒有什麼意思 可是不懂法律的當事人看了就會覺得哇你未審先判27F 07/05 21:51
→ andy2011: 還是有規定如果法官不在不准相關人士閱卷?30F 07/05 21:51
噓 dahlia7357: 笑了 拿著駁回的稿子當板模 不就是未審先判 不愧文組31F 07/05 21:51
拿例稿來打草稿也不行 你找碴嗎?
司法院也提供了不少書狀範本供民眾下載 給不清楚格式的人用來當板模喔
→ tentaikanso: 有些刑事案件的卷還會有證據在內(小包毒品什麼的),書記官就要先整理,把證據保存好,不是一疊卷就送出去給人翻啊@@32F 07/05 21:52
推 thenorth: 那份草稿之後都可以改啊,隨便點一個例稿而已 ,法官的心證本來就是變動的,而且旁邊寫了一些筆記代表法官還有東西要釐清35F 07/05 21:53
推 folkblues: 所以說除非謝法官很有guts抗責任,不然書記官卷送出去前沒檢查......38F 07/05 21:54
推 thenorth: 我自己偏向書記官沒檢查啦 整件事情就很無言40F 07/05 21:55
推 andy2011: "如果當事人要閱卷,她會先把備忘錄拿出來"
書記官一定要檢查有沒有例稿混在裡面法官何必自己拿41F 07/05 21:56
→ tentaikanso: 那份備忘錄基本就是法官對案件的看法,合理來說是法官要留在自己身邊的,但法官一堆卷宗,都會把相關的43F 07/05 21:59
→ SuperUp: 書記官是不是姓余名文?45F 07/05 22:00
→ tentaikanso: 擺一起,然後書記官整卷是職務內容,看到法官的備忘應該要拿起來46F 07/05 22:00
推 taiki39: 典型看到黑影就開槍~48F 07/05 22:01
→ andy2011: 問題是那就不是什麼物證是根本不該出現的例稿這也要背鍋49F 07/05 22:01
→ jonahlin: 好多巧合喔 不信這套說法有沒有罪啊50F 07/05 22:01
推 nildog: 有接觸法院業務的,就很清楚,其實滿多法官都有例稿或是筆記的~51F 07/05 22:04
推 ciel89: 現在風氣就是不管啦一定是恐龍法官司法黑暗啦 單純想罵吧53F 07/05 22:06
推 askey: 為罵而罵54F 07/05 22:08
推 folkblues: 不知道謝法官是夾在卷內還是放卷外,在卷內的話書記官根本被陰57F 07/05 22:12
推 askey: 抱歉,閱卷前點卷本來就是書記官義務59F 07/05 22:16
推 Pietro: 好多巧合? 那張所謂的判決書本來格式就不對啊
不信沒罪 只是會被嘲笑61F 07/05 22:22
不然要冤枉人嗎?
推 Penny1225: 謝法官好衰,請假在外也中槍,遇到豬隊友了66F 07/05 22:28
推 Pietro: 啊本來就不是未審先判啊67F 07/05 22:28
→ Penny1225: 不過謹慎的法官庭長,會把小筆記放在有顏色文件夾裡68F 07/05 22:30
推 LeftCorner: 開庭前不先做功課難道要腦袋一片空白去開庭??69F 07/05 22:31
→ Penny1225: 開庭前會自己寫筆記備註待查事項的,是認真的法官好嗎真的很混的,就空空的去開庭;黑白來的,就逼和解撤回70F 07/05 22:32
推 CM15: 司法本來就很宗教,知道越多就越破滅72F 07/05 22:32
推 askey: 這哪叫未審先判,就草稿筆記,看完一審卷跟上訴狀,難道不會有想法嗎?73F 07/05 22:33
→ Penny1225: 那當事人傻傻的,遇到認真的法官,竟然還跳出來罵
可見沒遇過超混的、超流氓的、超級黑白來的法官吼?75F 07/05 22:33
推 tentaikanso: 如果是律師拿到那份備忘,一定如獲至寶好嗎,根本可以擬一份完美的答辯狀或訴訟策略...77F 07/05 22:34
→ Penny1225: 雖有很高機率,但不見得。畢竟對造攻防可能會影響結果也是有庭長法官會在宣判前一天,突然推翻自己見解的
強烈推薦法官使用「魔擦筆」寫筆記,別人要影印會消失79F 07/05 22:35
推 askey: 白的被抹黑是不能洗嗎?82F 07/05 22:41
推 tiuseensii: 跟候選人要同時準備當選落選感言一樣啊很奇怪嗎83F 07/05 22:42
推 newholucan: 因為看到判決草稿就去告法官瀆職的人也蠻特別的85F 07/05 22:47
噓 usaku: 理由都給你們講就好了86F 07/05 22:48
如果你有其他意見就說出來
你不說 我也沒辦法幫你說
※ 編輯: a216832 (140.112.73.148), 07/05/2017 23:01:08
推 ImBBCALL: 鏡傳媒蠻智障的啦,之前一堆爭議新聞都就傳媒出來的87F 07/05 23:06
推 GetOutMyWay: 某樓笑死我,拿駁回例稿作memo就叫未審先判,神邏輯89F 07/05 23:08
→ GABA: 上訴駁回但沒有心証......我承認我法盲90F 07/05 23:09
推 lolwtfnow: 例稿寫駁回就高潮?那點到寫死刑的鄉民會什麼反應ㄏㄏ91F 07/05 23:15
推 neverli: 但如果真的只是草稿 那被偷了何必那麼大動作要她還來
草稿不見就自己重寫一份阿92F 07/05 23:16
推 thenorth: 因為那份草稿有法官想處理的爭點 這個不能讓當事人看到94F 07/05 23:18
推 nildog: 而且是合議庭三個法官,什麼時候一個法官就可以下判決書了98F 07/05 23:28
推 fcz973: 沒寫過判決也寫過狀紙,至於都沒寫過只剩一張嘴的ㄏㄏ100F 07/05 23:34
推 nojydia: 哈哈哈好低能的指控101F 07/05 23:39
→ wiydluck: 蠻合理的 拿已經ready的東西修修改改比較快102F 07/05 23:40
推 benex0106: 我就想合議庭是要怎樣未審先判 當其他法官是阿炮哦 果然又是臺灣記者在亂 然後還一堆人起舞 真的是笑死我104F 07/05 23:48
→ stock0907 …
噓 stock0907: 蔣匪餘孽掌控的司法,早就沒人相信了w106F 07/05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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