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h981215 (bAdy)標題 Re: [新聞] 為59元乳品花1萬8驗DNA! 女大生揪賊全民時間 Sun Dec 2 01:36:29 2018
這種垃圾真的一大堆
小弟以前讀蛋捲大學的時候
男宿是兩層樓共用交誼廳的一個冰箱
只要買酒放進去冰
一定馬上被幹走
零食水果放在房間
也都會被室友幹去吃
等到我發現了才會承認
後來我讀112的阿姐
有一次回家氣憤的說
她放在宿舍冰箱的巧克力被幹走
我才驚覺這種人好像一晚還真的不少
真不知道他們小時候是受什麼教育長大的
「不問自取謂之賊」
他媽是有那麼餓喔?
搞得像跟他媽一堆乞丐同住
乞丐至少還不會偷東西
台灣的教育在這方面是不是有點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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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為59元乳品花1萬8驗DNA! 女大生揪賊全民
12-02 01:36 sh981215.
→ cimskp: 因為心存僥倖者的關係.. 法律才能進步阿!5F 12/02 01:39
推 pc0805: 買冰箱自己冰啊6F 12/02 01:40
→ luckdot: 這個容易對付 其實就加一些料
像超商的食品一樣就好7F 12/02 01:40
→ nikewang: 沒試過加瀉藥嗎? 看看誰愛偷吃9F 12/02 01:40
→ luckdot: 不會被告阿 因為是你的東西 不是他的東西11F 12/02 01:41
→ cimskp: 就跟工安會進步是跟發生意外的大小有關是差不多意思12F 12/02 01:41
→ nikewang: 互告而已 偷吃的被告偷竊 加料的被告傷害13F 12/02 01:42
→ Overmind: 你加加看啊,跟摩托車屁股黏圖釘一樣14F 12/02 01:42
→ cimskp: 科技與時俱進,法律也是會慢~慢進化的..15F 12/02 01:42
→ robrob99: 加瀉藥不行 加隻曱甴沒問題 因為無法排除自己跑進去的18F 12/02 01:44
→ silverair: 放自己上鎖的櫃子裡,你要怎麼加藥都沒事,共用冰箱根本就是可預期的你看法官會不會相信你19F 12/02 01:45
→ cimskp: 這麼麻煩幹嘛,放過期品就好.. 這一定不會有事21F 12/02 01:46
→ sh981215: 假如我在上面貼標籤說 內含瀉藥 這樣ok嗎?22F 12/02 01:47
→ cimskp: 放到忘記,然後過期也是很合理的23F 12/02 01:48
推 scottandk: 我也想到上面說的,如果都標明我有加東西呢?24F 12/02 01:48
→ Overmind: 千面人也寫了蠻牛有下毒啊,你說有沒有事?25F 12/02 01:51
推 Shichimiya: 一堆手腳不乾淨的 真的教育失敗==
不知道誰放的東西 也不知道放多久 為什麼敢吃啊 嘔嘔26F 12/02 01:54
推 harvey0487: 馬的操 要用也不講 在那邊直接拿 小偷就是小偷 原文推文檢討被害者的是都沒想過只有偷那一次還是一直都有偷嗎? 偷東西也可以護航喔28F 12/02 02:15
噓 jerrysuper: 瀉藥不會被告,我同事幹過, 助排便而已,何況食物也有壞掉染菌的可能,拿千面人類比邏輯真好= =
乾脆說平時請同事吃東西澇賽都算你責任31F 12/02 02:19
→ SPAEK: 毒藥可能有問題 瀉藥不會 我室友就幹過 說自己便祕需要就好34F 12/02 02:39
推 ewhurst: 阿我就便秘不能吃瀉藥先冰冰箱膩,還有寫內有瀉藥欸35F 12/02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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