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qqq5566 (正義魔人)標題 [新聞] 臉書放話「想殺蔡英文」 屬政治言論不起時間 Mon Apr 24 17:58:16 2017
臉書放話「想殺蔡英文」 屬政治言論不起訴
2017年04月24日 12:32 張穎齊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424002982-260402
臉書放話「想殺蔡英文」 屬政治言論不起訴 - 中時電子報
基隆一名59歲陳姓婦人2月在臉書上留下狂言「想如何把蔡英文給殺了!」對於蔡政府施政感到強烈不滿,還留下「賤人!欺人太甚!」等文字。刑事局在網路上巡邏發現後,請基隆市警局將她移送法辦。經基隆地檢署調查結果,此案屬政治性言論獲不起訴。刑事局檢警在網路上調查到陳婦的留言,認定陳婦涉犯恐嚇罪,隨即函轉基隆市 ...
臉書放話「想殺蔡英文」 檢方不起訴
基隆一名59歲陳姓婦人2月在臉書上留下狂言「想如何把蔡英文給殺了!」對於蔡政府施政
感到強烈不滿,還留下「賤人!欺人太甚!」等文字。刑事局在網路上巡邏發現後,請基隆
市警局將她移送法辦。經基隆地檢署調查結果,此案屬政治性言論獲不起訴。
刑事局檢警在網路上調查到陳婦的留言,認定陳婦涉犯恐嚇罪,隨即函轉基隆市警局將依法
將她送辦。陳婦表示,覺得社會太亂,所有政策都跟原來不符合,整個社會氛圍越來越痛苦
,看到其他人臉書貼文,才會發表此言論。
檢方調查表示,憲政體制下人民若對執政現況不滿,對總統發洩不滿情緒的遣詞用字或有過
度,應視為民主政治下人民發表的政治性言論,非有具體危害元首安危的舉措,不宜動輒以
恐嚇言論視之,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認為,刑法恐嚇罪是指使人心生畏佈為目的,若僅在外揚言加害,並通知到被害人,尚
難構成犯罪。而刑事局發現後直接函轉市警局調查,蔡英文總統並沒有得知此訊息,與恐嚇
罪構成要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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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吱吱 我吃香蕉 c(▔ ω ▔)a 吱吱要來吃香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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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CKCLIN: 如果是想殺馬英九不知道會不會同等標準XD6F 04/24 17:59
推 farsky: 意思就是這是嘴砲7F 04/24 17:59
推 tomx: 網路暴民都是年紀這麼大的嗎?8F 04/24 18:00
推 VOLK11: 以後這種人身攻擊的言論,不起訴,但要罰錢9F 04/24 18:00
推 tonyjs: 綠的當總統,大家就都可以嘴砲囉12F 04/24 18:00
推 moonstrike: 不知道想殺檢察官 罵檢察官賤人是不是也不起訴?16F 04/24 18:01
→ VOLK11: 尤其講打,講殺,增加社會暴戾之氣,不足取17F 04/24 18:01
→ VOLK11: 罵一些語言。不一定要罰錢。19F 04/24 18:01
→ kjdfsap: 之前留言要拿火箭筒的都被抓去關了 這次用殺字眼不用 廠21F 04/24 18:02
→ VOLK11: 但是,講打或講殺,已經有其意念,並不足取22F 04/24 18:02
推 beryll: 反觀 預防性雞鴨24F 04/24 18:02
→ VOLK11: 已經有動作意思表示的言論,不好25F 04/24 18:03
恐嚇馬英九 警逮65歲退休男老師│TVBS新聞網
去年11月中旬,三合一選舉前夕,台北市長馬英九辦公室,曾收到一封恐嚇信件,警方經過2個月偵查,逮捕一名65歲的杜姓嫌犯,而他是一名退休老師。嫌犯落網,台北市長馬英九直說這種事情免不了,市府也因此加強保全。 ...
噓 tv5566: 馬的 太扯了 網路罵人87要罰錢 這個景然沒事27F 04/24 18:03
→ VOLK11: 講打罰五萬,講殺罰十萬
國庫需要尼28F 04/24 18:03
po文恐嚇馬英九 男子緩起訴一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7歲的洪姓男子涉在網路臉書(facebook)上PO文要「馬英九別逼他砍馬頭」等恐嚇文句,台南地檢署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對洪緩起訴1年、罰款3萬元。檢方處分書指出,今年3月24日下午,洪男在台南火車站以手機上網到臉書個人網頁PO文寫「馬英九尼別逼我砍掉尼的馬頭,我比那些政府所謂的暴民,還要火暴,馬英 ...
推 jackjack674: 感覺是起訴罪名是錯的
不過我也想不到有什麼罪可以冠32F 04/24 18:05
噓 ayueh: ㄏㄏㄏ如果這都要起訴的話 那些罵馬英九的吱吱們早就被告到死了35F 04/24 18:06
推 VOLK11: 如果是私訊氣不過亂講,被截圖不算37F 04/24 18:06
推 BOOS0103: 此例一開;大家都可以恐嚇看不順眼的殺他全家了。38F 04/24 18:07
→ VOLK11: 只要發表在公眾領域的言論,不可針對性喊打或喊殺
個人,國家,民族,通通要節制,不行就是不行39F 04/24 18:07
推 sawkuanwoo: 正常,當初開車衝撞總統府的都没事了,網路嘴一下而已41F 04/24 18:09
→ VOLK11: 就算土共要打來,也不可發表爆炸性言論,要戒嚴42F 04/24 18:09
→ VOLK11: 限縮言論自由,因為誰知是不是反串啥隊友,啥科長
少相互刺激。還有和談和避免內亂的機會。44F 04/24 18:10
推 cul287: 檢察官藍的 不解釋46F 04/24 18:11
→ VOLK11: 以後針對國家正副元首,和前任,要立特別法
通通不能針對性喊打或喊殺。否則重罰。
像金三胖本來不想發核彈,結果米國網民說要沙胖子
金三胖一時氣不過,按鈕就按下去惹
兩岸問題也是一樣。言語請節制。
一言以興邦,一言以喪邦。47F 04/24 18:11
推 Ivan1408: 如果指名道姓,基本上就告的成了55F 04/24 18:27
推 VOLK11: 還有針對常民個人,有八加冏式的言論,說要啥光全家
如果發表在公眾領域,或是放送訊息給當事人
當事人要蒐證提告,這一定要罰錢,構成恐嚇
以及公然侮辱58F 04/24 18:32
推 alladult: 恐嚇馬英九,法辦<<520分水嶺>>恐嚇蔡英文,不起訴62F 04/24 18:34
推 werlight: 難怪我推文要幫炸總統府也沒怎樣64F 04/24 18:41
推 ReiFan: 你知道為什麼不構成恐嚇罪嗎?因為此言論根本沒讓本人感到害怕65F 04/24 18:45
推 lovemarch: 臺灣言論真的很自由,如果是新加坡或中國.北韓有這種言論的話……67F 04/24 18:47
po文恐嚇馬英九 男子緩起訴一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7歲的洪姓男子涉在網路臉書(facebook)上PO文要「馬英九別逼他砍馬頭」等恐嚇文句,台南地檢署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對洪緩起訴1年、罰款3萬元。檢方處分書指出,今年3月24日下午,洪男在台南火車站以手機上網到臉書個人網頁PO文寫「馬英九尼別逼我砍掉尼的馬頭,我比那些政府所謂的暴民,還要火暴,馬英 ...
→ max52001: 幹 9.2就是不起訴 你媽的 9.2法官
不是 9.2檢調71F 04/24 18:55
→ s01714: 如果是國民黨出身的總統,下場就不同了73F 04/24 19:00
推 ryuke: 覺青表示:果然要司法改革74F 04/24 19:04
→ fuxdk: 最好 那個恐嚇馬英九的咧75F 04/24 19:05
推 jack0216: 9.2最愛的中國就不能這樣講呢76F 04/24 19:05
推 datro: 雷震表示生錯時代78F 04/24 19:14
→ CYL009: 感謝大法官信心加持79F 04/24 19:18
推 duetobe: 但是公然侮辱是絕對能成立的85F 04/24 21:33
推 diaw: ====檢察官直接不起訴 搓掉耶====
「殺馬英九武力革命」 臉書嗆殺總統遭逮 2014 12/12
揚言刺殺馬英九 緩起訴2年,須從事義務勞務70小時 2011/11/8號召網友殺馬英九女兒被判拘役50天 2010/6/30
嗆殺蔡總統 免訴 連去法院都不用 嗆殺馬 馬上起訴上法院!!!!86F 04/24 23:04
推 kichyo: 某樓竟然想和獨裁國家比 可悲93F 11/07 16:11
推 obdv: 想殺賴皮資方狗95F 11/07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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