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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Keelung
作者 shuqiong (新使用者)
標題 宗教團體於每日凌晨05:40-06:10分製造高分貝噪音,影響住戶睡眠及身心嚴重受損
時間 2016-01-29 Fri. 19:25:07


針對檢舉雲林縣內部分宗教團體於每日凌晨05:40-06:10分製造高分貝噪音,影響住戶睡眠及身心嚴重受損,
學生無法專心參與學測'就學一案.
雲林縣環保局回覆如下(引用101年條文):
1.依據雲林縣政府府環空字第1013614184號公告,公告事項第三項第六點:使用法器從事禱、誦經等活動,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寺廟或教會(堂),不在此限。(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
2.經查該寺廟為登記有案(雲寺登字第395號),有關本案之陳情事項,建議陳情人可逕向警察機關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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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保處-第四科噪音振動管制
回復日期:2016/01/27
處理情形:
 您105年1月23日e-mail敬悉。有關您來信詢問雲林縣宗教團體製造噪音問題,本署說明如下:
一、經查,目前雲林縣政府104年7月20日所公告於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燃放爆竹、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及使用擴音設施
妨害安寧行為的時間、地區或場所,並不包括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寺廟,
及您來信所述使用電力帶動馬達啟動鐘鼓之行為。
PS:所以-只要登記有案之寺廟,不管是學校或醫院附近,都可以亂吵亂放鞭炮...
真是民主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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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自力救濟後-查證如下(所以-)
經查詢環保署公告各縣市噪音管制網站(104年條文):
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學校、圖書館及醫療機構其周圍五十公尺範圍內,全日)  
1.施放高空煙火及爆炸音類之一般爆竹煙火。2.使用擴音設施從事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
今該噪音產生地距離育仁國小僅10公尺,雖國小礙於地方民情及適時資助校園設施情誼-不願也不敢制止任何噪音.
唯本案受害者中亦包含學生,而非學校.學校僅是建築,學生才是噪音受害者,另該噪音產生是於上午06:01分用電力帶動馬達啟動鐘鼓而產生的巨大聲音
是否也算是"法器還是凶器?" 請參考此連結影音: https://youtu.be/jPNRaiLazVQ
對此,雲林環保局更提出-此條文因學校未提出噪音污染故不成立!此等論點,是否與貴署條文內容有所偏移.
如屬實那建請修改條文明白告知人民說:只要學校'醫院沒說噪音污染,就不適用這條文.(問題是:學校指的是校長一人嗎?醫院指的是院長一人嗎)
非無理取鬧(單純請就噪音傷害就足讓人死亡),謹請各位主管能感同身受去體諒噪音受害者在長期睡眠不足下的身心健康.

*首PO勿內射*
響徹雲霄,一大清早就又再次被嚇醒了。
 最新的逼人賤價賣地搬家的方法?真的比傳統暴力方式更厲害。
 應該是有設定"定時器"===因為沒人住裡面&觀察過也沒人走進去。
 時間都很固定:差距約1-2分鐘內。
@雲林縣XX鄉----此團體沒問題(委員會有人出聲說變更時間-降低音量吧!就是不聽)-是一個人的壞心問題
*補充說明:環保局有勸導他們-最新地方自治法規定。時間是:07:00-22:00。但是,醫院&學校50公尺內-24小時禁止。(安裝二道氣密窗及帶耳塞睡覺還是被驚醒....環保局測得:76分貝)
 雲林縣府相關機關現場會勘以後-說:沒有聲音啊!................
環保局處理情形:查證被陳情對象屬實_未查獲行為人或污染情事
 台端您好: 1.依據雲林縣政府府環空字第1013614184號公告,公告事項第三項第六點:使用法器從事禱、誦經等活動,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寺廟或教會(堂),不在此限。(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 2.經查該寺廟為登記有案(雲寺登字第395號),有關本案之陳情事項,建議陳情人可逕向警察機關反應。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51357468329757/797682740363893/?notif_t=like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35&t=4565040&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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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huqiong 時間: 2016-01-29 19: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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