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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8-04 18:22:36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標題 Re: [討論] 徐永明80萬交保
時間 Tue Aug  4 16:13:39 2020


※ 引述《acln0816 ()》之銘言:
: 整理一下記者會關於徐永明的部分
: 以下為記者會發言人的逐字
: -----------------------------------
: 雖然徐先生的犯罪嫌疑也是非常重大
: 但是到目前為止他被公訴檢察官所所指涉犯罪行為
: 事實上只有期約而已
: 事實上到底是不是有收受金錢這部分其實不是很明確
: 那所以可能後續也沒有這個金流的問題
: 而且他被檢察官指涉說有不法行為的時間點
: 跟其他的被告不一樣
: 就是他的時間點非常接近現在
: 所以在查案的方面可能比較不會有那麼的困難
: 所以他的案情的晦暗程度也比較低
: 再衡酌他的行為的輕重程度
: 法官認為說只要能夠交保80萬元
: 就沒有羈押的必要
: 而且會禁止他來跟本件的證人互相勾串

剛剛看了一下記者會

徐永明的罪名是貪汙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

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同條文第二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未遂犯罰之。

以目前掌握的卷證,有期約之事實存在,但尚無掌握金流

到時候就看檢方有沒有找到金流證據

(沒有的話  有可能會不起訴  (板友補充本刑七年以上不得緩起訴) )

訂正一下,要求、期約只要意思到達就算已遂  一開始沒注意



上面是司法的部分

至於政黨政治責任  我是建議

等徐永明說明完,看他怎麼交代卷證上的期約之行為

如果交代不出來,就送紀律委員會除名

這個一樣適用時代力量的時代力量紀律裁決規章 第二條第九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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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46.3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AHYrM5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6528821.A.585.html
meredith001: 柯憐哪 被白嫖還政治死亡1F 08/04 16:14
cyora: 法定刑7年以上是不能緩起訴的2F 08/04 16:14
感謝補充
zeuswell: 這劇本最像昨天有一篇說李要給錢,徐說暫時不用那一篇?3F 08/04 16:15
benqlove: sogo案的發言內容真的兜不攏,還回任真的會酸到爆==4F 08/04 16:15
findwind0826: 可憐 連錢都不想付XDD5F 08/04 16:15
※ 編輯: larusa (114.44.146.34 臺灣), 08/04/2020 16:16:44
Crazyfire: 北檢也說 至於相關金流均在追查釐清中6F 08/04 16:15
Justice5566: 七年以上不可能緩起訴  你法條沒讀熟7F 08/04 16:16
yftsai: 反正有期約,徐永明就掰了8F 08/04 16:16
greedystar1: 如果沒有期約 那麼停權等到無罪就可以恢復了9F 08/04 16:16
acln0816: 政治生命還是已經死亡了啦10F 08/04 16:16
Justice5566: 緩起訴限制最輕本刑三年以上11F 08/04 16:16
sciss1: 三樓說的沒錯12F 08/04 16:17
Justice5566: 有期約就可以定罪了  不需要金流啊13F 08/04 16:17
你是不是沒看記者會
罪名是  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  不罰未遂犯
yftsai: 他也不可能收多少錢,畢竟一個小黨立委,能有什麼影響力14F 08/04 16:17
※ 編輯: larusa (114.44.146.34 臺灣), 08/04/2020 16:18:36
chong17: 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以外的罪,才有緩起訴15F 08/04 16:17
vn509942: 有期約一樣是貪污罪,政治生命結束了16F 08/04 16:17
chong17: 重罪不可能緩起訴17F 08/04 16:18
Neuschwan: 現在期約的要件是完全成立?18F 08/04 16:18
eternal00: 有期約怎麼可能還不起訴19F 08/04 16:18
chinhan1216: 有期約行為政治生涯就辦了啦 沒被關就算他好運了20F 08/04 16:18
acln0816: 一定起訴的啦21F 08/04 16:18
shadow0326: 這條有名的難成罪,最後無罪機率很多,不過會纏訟很久22F 08/04 16:18
book8685: 要不要跟公聽會判斷23F 08/04 16:19
chinhan1216: 我是認為時力可以開閘了24F 08/04 16:19
Neuschwan: 現在頂多是涉入期約,有說是罪證成立? 又還沒判zzz25F 08/04 16:19
shadow0326: 定讞可能都十年後了 到時候時力搞不好都消失了26F 08/04 16:19
book8685: 不然我只是遊說 事成給你錢 要怎樣判斷27F 08/04 16:20
chong17: 有期約就算著手了,有沒有查到金流,差在既遂、未遂28F 08/04 16:20
larusa: 檢察官會起訴爭取時間查金流  也可能是李跟徐有其他交付29F 08/04 16:20
shadow0326: 時力根本沒空慢慢等判決 該砍就要砍了30F 08/04 16:20
Justice5566: 你沒搞懂期約的要件啦  期約就是約好就成罪了31F 08/04 16:20
warchiefdodo: 感覺會灰很久32F 08/04 16:20
Justice5566: 有沒有收錢不是重點33F 08/04 16:20
Robben: 慘34F 08/04 16:20
larusa: 管道沒被發現  這要看檢方掌握的證據到甚麼程度35F 08/04 16:20
book8685: 我沒有跟你這我要你這筆阿36F 08/04 16:20
william7713: 等起訴書吧 我覺得這個會灰很久37F 08/04 16:20
eternal00: 記者會都說犯罪嫌疑重大還跟你不起訴?38F 08/04 16:20
Justice5566: 如果有收錢就是同條後段的收受了39F 08/04 16:20
william7713: 但是我必須要說 他被社會死亡了 媒體吵成這樣40F 08/04 16:20
chong17: 不可能無罪   至少期約事實存在41F 08/04 16:21
vn509942: 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42F 08/04 16:21
castalchen: 「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才不能緩起訴43F 08/04 16:21
castalchen: 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七年以下
castalchen: 並未規定最低本刑
castalchen: 理論上應該可以緩起訴
Justice5566: 不是啊  你法條要件都搞錯  還嗆我耶47F 08/04 16:21
我懂你的意思  是我誤解法條
chinhan1216: 有期約事實還不開 時力還不幹了他才是真傷48F 08/04 16:21
book8685: 可是至少也要有約好啊 徐沒有開口跟你要 也沒約定49F 08/04 16:21
vn509942: 會讓你交保出來,是因為期約事證收線的時間點就在近期50F 08/04 16:21
book8685: 拿錢耶51F 08/04 16:22
castalchen: 期約就是「既遂」了52F 08/04 16:24
castalchen: 至於罰未遂犯的著手時點為何
castalchen: 這個要問刑法專家了
Neuschwan: 有時間點問題55F 08/04 16:24
Neuschwan: 徐近期好像不是立委
castalchen: 連「請求」單方面請求都已經成罪57F 08/04 16:25
castalchen: 難以想像請求未遂是什麼狀況
※ 編輯: larusa (114.44.146.34 臺灣), 08/04/2020 16:26:01
Neuschwan: 如果他之前做的跟所謂的近期的期約無關呢?59F 08/04 16:25
nnkj: 徐永明離開主席職務 就不會有機會讓他回鍋了 噗哧60F 08/04 16:26
vn509942: 發言人,並沒有明確說近期的定義,所以建議等待後續說明61F 08/04 16:26
shadow0326: 過去一大堆有收錢最後無罪的啦 期約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62F 08/04 16:26
Neuschwan: 2020的期約 然後2019的行為? 好像不是這樣的吧63F 08/04 16:27
有罪無罪又是法庭攻防了  看待在野黨黨主席標準應該提高
看到本身道德要求就高的政黨  標準應該更高
※ 編輯: larusa (114.44.146.34 臺灣), 08/04/2020 16:28:19
vn509942: 他所指的近期,是相對於其他涉嫌人是多年來的行為64F 08/04 16:27
shadow0326: 是對價關係 例如藥事法案 牙醫案 纏訟了半天 一堆人收65F 08/04 16:27
shadow0326: 錢 最後判有罪的也就一個邱垂真
vancepeng: 期約只要成立 構成要件就該當了67F 08/04 16:28
Neuschwan: 不是說時間點跟其他人不一樣 是近期了68F 08/04 16:28
[圖]
william7713: 我看有話好說昨天那集 節目來賓說這些案子很難定罪70F 08/04 16:28
william7713: 因為立委的對價關係很難定義
這個要看檢方長期監聽,都聽到些甚麼
然後能不能放在法庭上當證據
castalchen: 是啊 構成要件是「收賄」而不是「收錢」72F 08/04 16:28
castalchen: 正當的收錢當然不是收賄
castalchen: 重點在怎麼拗成正當收錢
nnkj: 時代力量短空長多75F 08/04 16:28
Neuschwan: 是阿 行為人 但行為當時 如果還沒期約呢?76F 08/04 16:29
castalchen: 政治獻金就是一種「正當收錢77F 08/04 16:29
※ 編輯: larusa (114.44.146.34 臺灣), 08/04/2020 16:30:13
Neuschwan: 那些所謂幫李恆隆護航的公聽會 施壓經濟部是什麼時候呢78F 08/04 16:29
forsakesheep: 徐除非完全證明他無罪,不然政治生命真的到這裡為79F 08/04 16:29
forsakesheep: 止了...
castalchen: 借錢也是一種「正當收錢」81F 08/04 16:29
BDG: 就如公務員的職務行為都有不同見解了 何況合議制的立委82F 08/04 16:30
castalchen: 法院應該是要「探求其真意 不拘泥於文字」83F 08/04 16:30
vn509942: 細節要看起訴卷證,不作資訊落差下的過度推論84F 08/04 16:31
pujipuji: 期約未遂既遂不是看不正利益是否交付,而是看雙方受賄85F 08/04 16:32
pujipuji: 意思是否合致及有無對價關係
william7713: 而且台灣判決要很多年啦 他政治生命一定結束了87F 08/04 16:33
castalchen: 是啊 不過這裡就是聊天性質 不然當然等法院判決88F 08/04 16:33
[圖]
findwind0826: 所以期約就已經已遂囉90F 08/04 16:37
※ 編輯: larusa (114.44.146.34 臺灣), 08/04/2020 16:40:23
pv: 問題是 時代力量 從以前就仇視噓噓東  你要證明立場有轉變91F 08/04 16:39
pv: 約定的意思 是本來無 後來有
Justice5566: 兩邊約好就既遂了  跟有沒有實際做事與收錢無關93F 08/04 16:40
larusa: 已訂正94F 08/04 16:41
Neuschwan: 我是認為不見得構成期約,簡單講,如果沒談到錢呢?95F 08/04 16:41
Neuschwan: 事啊 時力本來就一直打噓噓東阿
Neuschwan: 所"涉"犯罪事實為期約 這不是記者會說的?
shadow0326: 只有約好的話效力很低 林益世案就是一個例子98F 08/04 16:43
Neuschwan: 有"涉"等於"成立"?99F 08/04 16:44
shadow0326: 這麼明顯的一刀斃命錄音 至今還在對有無職權行使進行100F 08/04 16:44
shadow0326: 法院攻防
Neuschwan: 拜託 謠言這麼多 你確定錄音的內容是媒體講的?102F 08/04 16:45
vn509942: 謠言滿天飛,媒體隨意放話都不用成本103F 08/04 16:46
Neuschwan: 媒體講甚麼信什麼? zzz104F 08/04 16:46
shadow0326: 蛤 我在講林益世案 你在說什麼105F 08/04 16:47
Neuschwan: 還一刀斃命的錄音哩106F 08/04 16:47
Neuschwan: 了解 抱歉 誤會
Neuschwan: 是阿 你舉得很好 林益世錄音是很明確的
Neuschwan: 但現在所謂媒體釋放監聽的錄音是真的嗎?
Justice5566: 構不構成期約不是你說的算110F 08/04 16:49
Justice5566: 檢方證據有哪些  現階段也沒人會知道
Neuschwan: 那我們也不用過度推論 涉入期約 也不代表成立好嗎?112F 08/04 16:49
Justice5566: 我回期約那段  只是想跟原po說有沒有金流不是重點113F 08/04 16:50
Neuschwan: 我剛才有理解了 期約既遂 沒有未遂的問題114F 08/04 16:50
Neuschwan: 但期約既遂現在也不見得成立吧?
Neuschwan: 其實下一篇已經有講到了 我這邊就先停了
eternal00: 有沒有成立當然法院說的算,現在沒人知道117F 08/0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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