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7-01 18:20:09
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pujipuji ()
標題 Re: [討論] 民眾黨黨員大會之每日更新
時間 Wed Jul  1 17:47:04 2020


※ 引述《TheoEpstein (Cubs)》之銘言:
: 再配上他們這條:
: 「黨部將於即日起,同步進行有效黨員之確認作業,
:   經email及電話查核後,失聯黨員將不再納入黨員名冊。」
: 總之先來刪除黨員,看要砍掉多少活人,剩下可以掌握的人頭黨員就好。
: 接著再來考慮親民黨那種「黨主席指派45%黨代表」的柔性政黨手法吧。

民眾黨要以「電話、Email聯絡不到除名黨員」
聽起來純屬荒謬
要除名黨員(開除黨籍)須要非常嚴謹的程序否則無效


來看一個實際的判決

民進黨台南市議員蔡秋蘭
2014年議長選舉未依照黨團決議亮票
民進黨中評會認定違紀,開除黨籍
蔡秋蘭提起 確認黨籍資格存在之訴
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 民進黨敗訴


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上更一字第 86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21 日

高等法院認為

「按憲法第14條規定人民有結社之自由,旨在保護人民為特定
  目的,以共同之意思組成團體並參與其活動之權利(司法院
  釋字第733號解釋意旨參照), 此包括積極加入社團及消極
  不退出社團的自由,是結社團體會員之加入或退出方式,亦
  在結社自由保障之範圍,必須審慎為之。」


「是人團法第14條、第27條但書第2款、 民法第50條等規範目
  的,乃基於人民團體 (包括政黨法人)對會員 (會員代表)
  所為之除名處分,因屬於完全剝奪人民之結社自由,須嚴格
  要求其決議方法,以保障憲法第14條所賦予人民結社自由之
  權利」


「惟查人民團體(包括政黨法人)對會員(會員代表)所為之除
  名處分,屬於完全剝奪人民之結社自由,須嚴格要求其決議方
  法,以保障憲法第14條所賦予人民結社自由之權利,故黨員之
  除名,須經最高權力機關即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已
  如前述。」



民進黨認為,他們的中評會已經是政黨法第17條所謂
「處理除名處分的專責機構」

但高等法院認為,黨籍之除名茲事體大
是剝奪人民之結社自由,須經黨員大會/全代會決議



連透過中評會開除被認定為不符合程序而無效
民眾黨這種「聯絡不到就除名」更是無稽之談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9.67.119.103 (英國)
※ 文章代碼(AID): #1U_5kQpY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3596826.A.CE2.html
yien: 推噗噗1F 07/01 17:48
iWatch2: 師傅說了算 這就是柯學2F 07/01 17:48
elainakuo: 民眾黨 就不是民主政黨啊 想怎麼幹就怎麼幹3F 07/01 17:48
ERT312: 開除黨籍好難4F 07/01 17:48
nnkj: 這樣看來國民黨被考紀會開除 民進黨被中評會開除的 上法院都5F 07/01 17:50
nnkj: 可以平反 只是要不要上法院而已
nakayamayyt: 黨就沒在怕 等你去告 官司定讞 黨搞不好都不存在了7F 07/01 17:51
larusa: 政黨除非明定的黨務規章有講到開除黨籍,不然事後大多會被8F 07/01 17:52
larusa: 法院打槍
moose01: 這就是柯學10F 07/01 17:53
larusa: 但除非你以後不想在這個黨混了,不然透過司法救濟拿回的11F 07/01 17:53
larusa: 黨籍,發展也有限了。
s81048112: 之前TMD不是才說有找律師 怎麼感覺根本沒找阿????13F 07/01 17:54
s81048112: 越走越非法
larusa: 除了像王金平這種實力雄厚的,還能撈到一次不分區之外15F 07/01 17:54
Delisaac: 傻了嗎,真的這樣判的話,師父剛好可以喊政治迫害啊16F 07/01 17:54
foolfighter 
foolfighter: 幹民眾黨敢剝奪我黨籍我一定告17F 07/01 17:57
jess730612: 雙英粉來推推18F 07/01 17:58
sakuraha: 一個沒有未來可言的政黨當然不怕,就一堆亡命之徒而已19F 07/01 17:58
sakuraha: 嘛
tim2468x: 你不夠柔喔21F 07/01 17:59
abyssa1: 民眾黨掌權派手段跟大同公司派差不多22F 07/01 17:59
bathhouse: 柯市長從以前就是取小利忘大益,民眾黨也只是道具。23F 07/01 17:59
CenaWang 
CenaWang: 法官沒有白色價值24F 07/01 18:00
bathhouse: 這個問題對柯市長只不過是小問題,到時候說政治迫害。25F 07/01 18:00
abyssa1: 等你打完官司都超過2024民眾黨已經解散啦26F 07/01 18:00
TheoEpstein: 你揉性不足27F 07/01 18:00
jess730612: 揉性政黨 翹班摩鐵揉一下是必修技能28F 07/01 18:00
bathhouse: 把民眾黨放一邊去,自己涼快去了。你也拿他沒辦法29F 07/01 18:00
abyssa1: 2014開除黨籍 2019判決無效 這要幹嘛?30F 07/01 18:01
e12518166339: 我就打算不出席,他給我開除我就寫信去鬧XD31F 07/01 18:01
abyssa1: 2020開除失聯黨員 2024民眾黨解散 2025判決開除無效?32F 07/01 18:02
abyssa1: 壁爐大概會嗆你去法院告
liudwan: 柯糞:法院從108年開始就在卡柯!34F 07/01 18:03
sakuraha: 我覺得你直接去大會鬧禁止提案這點不是更嗨35F 07/01 18:03
mynumber55: 揉起來啊36F 07/01 18:03
rbull: 等法院還公道時 柯的總統搞不好都能選兩次了37F 07/01 18:04
padye: 可以改名大同黨了38F 07/01 18:06
CavendishJr: 這要看有沒有出來告,一般路人會提告嗎?39F 07/01 18:07
greedystar1: 很好 除名之後民眾黨跑法院就飽了40F 07/01 18:08
abyssa1: 他這樣開除幾千人應該還是會有人告啦41F 07/01 18:08
greedystar1: 民眾黨可預見有很多他黨的間諜 本來是派去選黨代表42F 07/01 18:10
greedystar1: 現在不能開會就直接用法律戰戳死他們阿
vincentkuo: 推44F 07/01 18:11
Freecoins: 大同黨這個名字很棒!!!45F 07/01 18:12
jess730612: 依照本板柯粉轉柯黑比例 這黨員大會應該很精采46F 07/01 18:13
booksi1: 這就是柯學47F 07/01 18:16

--
※ 看板: HatePolitics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55 
作者 pujipuji 的最新發文:
  • +18 Re: [討論] TMD又用新華社的照片了 - HatePolitics 板
    作者: 129.67.118.127 (英國) 2021-08-03 07:39:15
    這可以說是你們從電腦選字型的角度,造成的思考盲點 如果沿著柯學概念去思考,其實就不難理解 阿北曾經說過,中國大媽都用手機買菜 推崇行動裝置上功能的日新月異 那麼身為柯學的擁護者,作圖當然要用中國的行動 …
    33F 18推
  • +11 Re: [討論] 國防安全研究院 PTT八卦板疫情輿論分析 - HatePolitics 板
    作者: 129.67.116.162 (英國) 2021-07-17 23:51:34
    來畫個重點 這份報告中有一個有趣的cluster分析 有點像我之前針對政黑版主選舉做的那個 研究者針對「發文後15分鐘內,對同一篇文推文」這個特徵 去計算不同帳號間的權重,進一步做出Community …
    31F 14推 3噓
  • +30 Re: [討論] 台北大噴發,真.指揮官是不是被看破手腳 - HatePolitics 板
    作者: 129.67.117.250 (英國) 2021-06-16 16:31:51
    westfour大大這張圖表真是令人長知識了 對照座標軸的左邊(台北)與右邊(桃園) 可以得到以下的換算式 台北的54% = 桃園的10% 台北的49% = 桃園的8.6% 台北的44% = 桃園的7 …
    73F 33推 3噓
  • [爆卦]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誰的疫苗 誰的特權 - Gossiping 板
    作者: 129.67.119.83 (英國) 2021-06-09 23:03:48
    【工會聲明】#誰的疫苗?#誰的特權?#誰在無情?#誰最傲慢? 有關疫苗的公平分配,事涉一線醫護的工作安全與全民的醫療品質,特別近來多則地方 政府分配上的 #道德爭議,工會想在這裡提出幾點質疑。 首先 …
    139F 37推 39噓
  • +24 Re: [新聞] 外銷訂單連13紅 寫最強3月 - HatePolitics 板
    作者: 129.67.119.111 (英國) 2021-04-22 11:51:38
    跟幾位依賴中國仔說明一下 免得你們被打臉打的不明不白 這個資料是「外銷訂單」金額 不是海關的「貨品出口」金額 差別在於 1. 台灣接單海外出貨(三角貿易)的金額,前者計入,後者不計入 2. 台灣廠提供 …
    73F 24推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