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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26 13:47:49
看板 nCoV2019
作者 ptt8592 (明月)
標題 [新聞] 防疫期間散布不實訊息員警 法院判罰20萬
時間 Mon May 25 18:50:29 2020



完整標題:防疫期間散布不實訊息員警 法院判罰20萬元
發稿單位:中央社
發稿時間:2020/05/25 17:48
撰 稿 者:記者吳睿騏/桃園報導
原文連結: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05250233.aspx
防疫期間散布不實訊息員警 法院判罰20萬元 | 社會 | 中央社 CNA
[圖]
桃園市警局八德分局吳姓前警員,因在臉書不實標註人在武漢,並發表「來這邊帶點好料的回去和大家分享」訊息遭起訴,桃園地院審結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判罰新台幣20萬元。 ...

 

最新更新:2020/05/25 17:48
防疫期間散布不實訊息員警 法院判罰20萬元 | 社會 | 中央社 CNA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5日電)桃園市警局八德分局吳姓前警員,因在臉書不實標註人在武漢,並發表「來這邊帶點好料的回去和大家分享」訊息遭起訴,桃園地院審結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判罰新台幣20萬元。

八德分局今天表示,案發後就依法辦理,分局也召開考績委員會,將吳男記一大過並調整服務單位,同時加強輔導考核,若還是不適任警職將予以淘汰,不過他已申請自願退休,並在1月31日生效。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認為,吳男的行為已涉及傳染病防治法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不實訊息罪嫌,日前審結判處20萬元罰金,至於恐嚇公眾罪的部分,則不另諭知無罪。

檢察官調查發現,吳男1月26日在臉書(Facebook)上不實標註自己在湖北省武漢市華南水果批發市場,並發表「來這邊帶點好料的回去和大家分享」訊息,引發網友熱搜並檢舉。

檢察官在偵結後認為,吳男涉犯傳染病防治法的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不實訊息,因此以及刑法恐嚇公眾等罪嫌而提起公訴,也是桃園首起因散播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不實訊息被起訴的案例。(編輯:張銘坤)10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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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9851106: 哇 他是警察當很久喔? 可以自請退休1F 123.192.210.132 台灣 05/25 18:58
yufion: 這個警察之前還虎爛自己是棒球國手,根本2F 36.228.64.1 台灣 05/25 18:59
yufion: 有病
ptt8592: 之前新聞也有報導!4F 114.46.180.239 台灣 05/25 19:03
asuknow: 腦子不知道在想什麼 惟恐天下不亂5F 60.250.140.136 台灣 05/25 19:22
jagdzaku: 垃圾警察6F 219.85.168.155 台灣 05/25 19:23
sameber520: 低級當有趣 便宜他了7F 1.161.118.9 台灣 05/25 19:26
guteres: 奇怪,之前傳血友病童是中國人的怎麼沒事?8F 106.104.179.198 台灣 05/25 20:25
drymartini: 血友病少年的母親不是說過會提告嗎?9F 39.13.39.119 台灣 05/25 22:11
drymartini: 樓上這麼關心的話可以去當事人臉書詢
drymartini: 問進度
hit1003: 扯。真是什麼人都有12F 114.44.171.131 台灣 05/25 23:53
WLR: 這個有印象13F 59.127.250.13 台灣 05/26 00:35
amaranth5566: 有種恍若隔世之感,14F 123.192.46.144 台灣 05/26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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