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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EVA815024 (無聊的宅宅)
標題 一個台裔美國空軍退役上校跟台灣國軍退役軍官針對洪仲丘案的對話(第三部)
時間 2013年08月03日 Sat. PM 01:17:32


x藍 在不幸事件裡,最需要提防的,就是以「同情」某人之名,肆無忌憚對其他人「無情」。這樣的「正義之士」你要當嗎?
22 小時前 ·  讚

x鷹揚 鬼扯!!

違反"軍紀"部分??那麼以此論來說,國軍豈不是一半的都該枉死虐死?尤其是姓范的!!!

等你的孩子被整死,你再寫這種風涼話來自愚吧!!

連基本常識都沒有,就洪算再怎麼錯,也不該死路一條,這是最基本的,連這基本都沒有,你的說法只是屁!!!
22 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 ·  2

x藍 x鷹揚 目的絕不能使手段合法化,我再次強調確實在操兵致死部分犯了嚴重錯誤。而至於范佐憲,如果真如報導所說的欲致洪仲丘無法從事公職,其心可誅!但是其他人呢?也跟范佐憲其心一同?如果是,那大家都該去監獄好好檢討,如果不昰,那我們該怎辦?也許我沒甚麼常識,也許也沒甚麼文化水準,但是在這方面大家不應該多面相去想想?
21 小時前 ·  讚

x腥鐵騎 等你的孩子?你們要不要親身感受一下自己被整的感覺……不用老是拿別人家小孩出氣吧,老一輩說的受罰被打就站挺…這才是男人吧
21 小時前來自簡訊 ·  讚 ·  1

x宣 說真的被整當過兵,這是在世界各國都有的事情,但是身為一個高階軍官,我反對造成實際上的傷害,軍中有法律如果不是認可以退役,但是蓄意謀殺又是一回事;我會出來說話在於台灣軍隊刻意隱藏蓄意謀殺的事實.
訓練不代表可以謀殺,犯法不代表可以隱藏.
如果台灣軍隊認為"謀殺者可以逃過法律,那這就違反軍隊的原則.
13 小時前 ·  讚

x宣 這是一場結構謀殺案,如果不以結構謀殺來進行,說真的沒有人會心服,在美國這是屬於二級謀殺或三級謀殺(依照各州隊於謀殺定義不同而有不同的判定).
結構謀殺就是必須要以整體事件參與者都必須負擔聯合刑事責任,(包含非法招開士官評定委員會發起者施壓者),移交過程包含軍方醫院採取非法程序者(813相關護士.醫師.體檢人員)以及軍方非法核准者(施壓者.相關行政程序主管.部隊負責人)這些都是共謀.
所以兇手不止是被起訴18人,而是至少所有參與者都必須被起訴.
12 小時前 ·  讚

x藍 x宣 你有沒注意到?起訴的18個人裡面,有10個人是禁閉室的所有士官,也就是說那天只要有出現在禁閉室的士官不論是否操課,全部起訴?這是你們的目的?這是你們的正義?這是你們要的法律或者還遠遠不夠?大家都知道洪仲丘家人的眼淚,誰去看看這些沒有發言權的被告家屬,他們的眼淚一樣的鹹?勿枉勿縱,你們只知道"勿縱",那請問基本人權的「罪疑唯輕」、「罪刑法定」、「無罪推定」呢?勿枉呢?不好意思,我知道你是個知識份子,但我還是看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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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宣 我相信我說的很清楚,這是整個容許非法程序的所有經手人必須要負責.
士官平定委員會有幾個?
士官評定委員會並未按照法定程序,非法認定要求送禁閉室他們沒有非法責任?
小隊長(小隊相關秘書處人員).中隊長(中隊相關秘書處人員).大隊長(大隊秘書人員).連隊長(連隊秘書成員)以及軍事行政體系涉及軍官以及士官都必須要負責,因為這是他們經手處理並未發現非法行政程序.
禁閉室並未確認相關人員是否合乎事實,我請問他們不應該負責?
如果他們知道洪仲丘先生是被非法移送,他們並未拒絕,他們不是幫兇?
為什麼他們會適用「罪疑唯輕」、「罪刑法定」、「無罪推定」呢?
他們的疏忽,他們的非法行徑他們的知情不報,導致一個生命死亡,導致軍隊的名譽受損,導致一場政治災難與軍隊的災難.
如果美軍可以做道,如果法軍可以做道,那台灣武裝部隊做不到這就是台灣軍隊的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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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宣 我只能說,這個案件並沒有依照結構謀殺罪處理,紛爭永遠都在.
11小時前 ·  讚

x宣 請記住這是結構謀殺,不是行政疏失,你可以選擇殺幾個基層人員而不去追究其他的謀殺共犯,你可以讓幾個基層人員當做替死鬼,但是你所選擇的只會讓人民相信,台灣軍隊的墮落.
我已經說出問題點在哪,你也可以不承認我的說法,那是你們的問題
我可以繼續當旁觀者,但是身為前軍人我還是跳下來,你可以不聽,問題依然存在而且會更激烈的存在
11小時前 ·  讚

x宣 就像我之前說過的,我們美軍可以跟上司負責人因為有疑慮戰略戰術問題而發生爭執,甚至有其必要性也會直接解除上司的指揮權.
同樣的我們也可以為下屬的錯誤或我們的錯誤負完全責任接受軍事法庭的責任與審判,這就是美軍會被美國人尊敬,而中華民國武裝部隊被人民視為過街老鼠都不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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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宣 身為軍人我們遵守記定的法條,我們接受軍人的守則,是因為我們視榮譽與國家利益為第一生命
11小時前 ·  讚

x藍x陳宣 你繼續做你的旁觀者吧,這段時間我辯論的情況已經太多,從今起我不再為這些制度瑕疵、制度缺陷再做辯論,這方面我累了,從我還願意回你的這些來回,我發現我們尿不到一個壺裡,我認輸!我不再為甚麼軍人"榮譽""責任""義務"那些屁再做回應,因為那些在台灣已經沒有了,我必須承認我原有帶出軍校大門的信仰已然土崩瓦解,在這軍檢的起訴之後,在這人民一片撻伐之後,在我發現原來軍人的生命操縱在那些昏官的筆上後,去他媽的榮譽、去他媽的責任與國家,那些就是以前鬼不鬼人不人的國家主義遺毒,我留在這裡只想為那些被"冤枉"和"冤網"的人,繼續說些該說的話,其他的,跟鬼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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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藍 x宣 你再跟我說那些鬼話,我就讓你知道那些美國沒有的三字經,如何在台灣發揚光大
11小時前 ·  讚

x宣 你可以罵沒關西,但是我還是要說,不說完這是我錯誤.
說真的,我一直以為同樣身為空軍(雖然我們服務國籍不同而且我已經退役了)我認為我們這樣的新興兵種是最好溝通的.
你認為這個事件是"軍事制度的瑕疵與軍事制度缺現.
但是我認為簡單說他們是拿軍法在開玩笑,拿整個軍事制度在開玩笑,而且這個玩笑開大了.
你認為美軍這麼龐大的部隊,沒有所謂的整兵嗎?
我承認一定有,但是我們整兵只限於一般的合理戰技;你不想被歧視,可以你有本是做的比別人更好,你有本事讓自己比其他人更優秀,不想被整你就要拿出實力(要不然就是你有能力挑戰要整你的人贏得尊重"在整個西方軍隊基層,尊重來自於戰技與實力"),所以這就是為什麼華裔會在美軍無法生存,因為華裔不能了解榮譽何在,無法了解在軍中做為你的職業你就要有相應的能力與實力.
但是濫用法條整兵又是一回事.
所以我會把洪仲丘事件歸類於台灣軍對濫用法條來涉及集體制度謀殺.
隊於你的榮譽我只能說你搞錯了.
也可以說這是台灣的軍隊把榮譽搞錯了才會有你這樣的狀況.
他們不是冤枉他們一半以上的人是在付出謀殺的程序責任,這不是制度問題這是
他們在簽名時他們在核定時,他們有沒有正確的去想職務的責任?
A.N:我對於台灣的三字經真的很有興趣(沒聽過).

x宣 TOxx鐵騎:被整過就一定要讓這樣壞的循環延續下去?
如果不是正當的需要的處罰為什麼要接受而不能反抗與辯論?
8小時前 ·  讚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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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EVA815024 時間: 2013-08-03 13:17:32
※ 編輯: EVA815024 時間: 2013-08-03 13:19:04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4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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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andrew1970, giads51 說讚!
1樓 時間: 2013-08-05 06:49:42 (台灣)
  08-05 06:49 TW
真心的認同X宣說的,這麼大的美軍一定也會有整兵的問題,但為什麼他們都沒有像台灣這樣呢?
2樓 時間: 2013-08-05 09:27:50 (台灣)
  08-05 09:27 TW
推X宣,這根本是整個共犯結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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