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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vid75610 ()
標題 [新聞] 陳守煌:特偵公布監聽譯文觸法
時間 Sun Sep  8 18:22:22 2013


1.媒體來源:中央社

陳守煌:特偵公布監聽譯文觸法

2013/09/08 16:53: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今天表示,特偵組簽結立法委員柯
建銘涉貪案,隔天公布監聽譯文觸法。特偵組回應,案子結了就可公布。

特偵組6日上午表示,對柯建銘疑介入關說一起假釋案,涉嫌貪污案簽結,另指出,時任
法務部長曾勇夫、陳守煌涉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違法指示檢察官就柯建銘在全民電
通案遭控背信獲判無罪後,不要上訴,讓柯建銘無罪定讞。特偵組認定曾、陳沒有刑責,
有行政責任,分別函送監察院及送行政評鑑。


陳守煌中午接受電話訪問表示,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規定,通訊監察所得資料不得
提供其他機關、機構、團體或個人,若公務員洩漏或交付監察通訊的秘密資料,最高可處
3年以下徒刑。特偵組在9月5日簽結案件,隔天公布王金平與柯建銘間的監聽譯文,觸犯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陳守煌表示,特偵組是「以刑事調查之名,行行政調查之實」,因為特偵組辦柯建銘疑涉
貪的刑事案件,卻未傳喚柯建銘等人說明,反而調查關說的行政事項,且依照法院組織法
,擁有行政調查應是最高檢察署職權,特偵組應調查重大刑案等。

陳守煌說,特偵組屬於法務部下級單位,只有刑事調查權,發現法務部長有行政疏失,應
函送法務部上級的行政院調查,「那有下級調查上級的道理」。

陳守煌強調,他是以法論事,檢察官應遵守法律規定及了解立法精神,而非漠視法律規定
,傷害他人。

特偵組下午回應指出,案件結案,就沒有偵查不公開的情形,當然可以公布監聽譯文,並
舉例,一起案件起訴,被告律師之後可向法院調卷(含監聽譯文)。

特偵組說,就是怕外界質疑「以刑事調查之名,行行政調查之實」,因此在柯涉貪案認定
為無刑責,僅行政違失,即結束調查並將案件送交監察院等單位,以便後續釐清。
1020908

3.新聞連結: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309080041-1.aspx
陳守煌:特偵公布監聽譯文觸法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即時新聞 CNA NEWS
[圖]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今天表示,特偵組簽結立法委員柯建銘涉貪案,隔天公布監聽譯文觸法。特偵組回應,案子結了就可公布。 | 重點新聞 ...
 



4.備註:

大亂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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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3.96.89
MatheFuck:依法行政1F 09/08 18:22
OoJudyoO:保重2F 09/08 18:23
williams7442:曾勇夫都走了..主子都走了 不退會很被輾過唷3F 09/08 18:23
abc1204:++++馬英九:朕就是王法++++4F 09/08 18:24
Linzoma:司法抓司法 漏洞抓漏洞 = = 特偵組有騜意加持5F 09/08 18:24
greedypeople:就法條來看  應該是不管怎樣都不能公佈吧?6F 09/08 18:24
LeonardoChen:中央社幫解套,公布監聽沒有違法喔7F 09/08 18:24
astr:呵呵,拚這一槍不是大好就大壞8F 09/08 18:24
EqualMan:私法正義9F 09/08 18:24
s72005ming:GG10F 09/08 18:24
astr:笑到最後的不見得是馬冏,看好戲11F 09/08 18:24
borriss:有種起訴特駗蛆啊12F 09/08 18:25
happytiger:辦案子 不用說方來對質  這樣就可以簽結 ?13F 09/08 18:25
Doub1eK:騜即是法14F 09/08 18:25
nightwing:□ [新聞] 洩密給馬英九鬥王金平?特偵組:合乎憲法15F 09/08 18:25
jack:東廠背後有娘娘撐腰 沒在怕啦16F 09/08 18:25
Y1999:猜這個幾天下台17F 09/08 18:25
swatch3484:怎麼感覺特偵組  像是德國秘密警察那種感覺~18F 09/08 18:26
jeromeshih:政治鬥政治 司法互鬥,不知誰會勝出19F 09/08 18:26
EvilPrada:走狗組:違法?  我家馬主子的聖旨才叫做法啦20F 09/08 18:26
swatch3484:專門逞戒 皇下上令的~21F 09/08 18:26
teremy:司法為政治服務,這些人都應該關到天荒地老。22F 09/08 18:26
roundws:騜液特鴆煮-真不虧是神州湘粵名菜!!!!!!23F 09/08 18:27
astr:葉盛茂比阿扁早進去蹲,熱烈期待黃世銘跟水母比照辦理24F 09/08 18:27
garcia:立法院院長背上都插著一把刀了 高檢署檢察長不要想不開啊25F 09/08 18:28
flysonics:==================689繼續無視這篇===================26F 09/08 18:29
RIFF:                  為 了 服 貿    啥 招 都 敢 用27F 09/08 18:29
billybbb:朕 就是法28F 09/08 18:30
MPSSC:看起來馬很急,所以不得不下重手29F 09/08 18:31
MPSSC:以前馬要鬥人也幾乎沒親自跳出來
RIFF:樓上沒錯  因為也不是隨便人都能咬到王金平的31F 09/08 18:33
yuee:準備知所進退,自動請辭了~32F 09/08 18:33
EvilPrada:因為以前他有第一狗將金小刀幫咬啊  現在第一狗將在美國33F 09/08 18:33
EvilPrada:  第二狗將吳育昇這種出來只會被反打  其他小狗如陰萎者
yuee:就地"朕"法35F 09/08 18:35
EvilPrada:流則是根廢物沒兩樣  馬狗他只好親自出手啦36F 09/08 18:35
adm123:被告律師可以閱卷,跟你自己開記者會公布,完全二回事。37F 09/08 18:36
adm123:要不要以後全台灣所有案件結案後都開記者公布?
adm123:你公布譯文的目的,除了幫馬政治打壓,你能找出第二嗎?
roundws:重手、重腳連發,馬根本就是格鬥天王KOF201340F 09/08 18:38
adm123:針對一個不起訴的案件,結案後主動開記者會公布,你找一個41F 09/08 18:39
adm123:例子來看看
yo897689:689無視43F 09/08 18:43
wholmes:他先確定自己能擋下黃世明的追殺再說吧....跳出來講話44F 09/08 18:44
yoshiringo:689無視+145F 09/08 18:44
wholmes:真是找死比較快...都只是把你輕輕函送評議而已了還不知足46F 09/08 18:45
RonaldPan:陳守煌的說法正解啊47F 09/08 18:48
now99:下台才有機會 擊倒螞蝗48F 09/08 18:57
evilvens:快PK啦49F 09/08 19:21
cblin0605:這麼說來 特偵組已經違法在先50F 09/08 19:28
redstone:依法行政是行政體系的事,誰告訴你司法體系要依法了...51F 09/08 19:29
EvilPrada:我想到以前689在對扁案被用非法手段偵辦時  689說過一句52F 09/08 19:35
EvilPrada:經典無比的話「對付陳水扁  不用跟他講法」
colenken:現代東廠54F 09/08 19:42
BeanSaber:大家咬啊咬 咬得好高興55F 09/08 19:43
BUMAS:理由真的是爛透了..講出來都不會不好意思..56F 09/08 20:04
BUMAS:起訴後可以閱卷跟不起訴後公佈監聽內容也可以拉出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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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騜:愛卿 這下不會有人再找你麻煩了!劉政鴻:謝主隆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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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論證據是沒用,是法官會自己幫你喬好證據!水庫理論不就是這樣跑出來!只要當上主席就可以掌握全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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