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1-10 14:52:2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iisoo4u (鬼島津⊕)
標題 [新聞] 無照酒駕撞死人 賠700萬免坐牢
時間 Fri Jan 10 10:40:42 2014


自由

無照酒駕撞死人 賠700萬免坐牢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開賓士車的老闆涉嫌酒駕撞死人,拿出700萬元和解後,被判
緩刑不用坐牢!

從事營造業的老闆李志豐,前年5月7日凌晨,無照酒駕撞死林姓保全員,肇事後,同車的
員工魏楷洺還跳出來頂罪,後來雙方以700萬元和解,被害人妻子表示願意原諒李男,新
北地院因而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李2年徒刑,緩刑5年;魏男則依頂替罪判刑4月,緩刑2
年。


判決指出,前年5月7日凌晨,40餘歲的李男在新北市蘆洲長樂街與友人聚餐喝酒,結束後
開著黑色賓士車離去,凌晨4點多行經三重集賢路時,撞上對向從集賢路左轉吉祥街的林
姓騎士,劇烈撞擊力道當場讓機車彈飛70公尺,導致騎士傷重不治,賓士車頭幾乎撞爛。

警方趕抵,魏男聲稱車是他開的,直到下午,李男才坦言是肇事者。

法院審理時,李、魏均認罪,法官將雙方送調解,李志豐願意賠償700萬元,其中500萬元
匯款一次付清,剩餘200萬元先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者保護協會墊付,李再分期償還。由
於雙方達成和解,被害人妻子具狀表示願意原諒李男,法官詢問對於判決緩刑有無意見,
被害人妻子表示:「無意見」,因而獲判緩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10/today-so7.htm?Slots=So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21.11
defeatshame:原來人命只值700萬1F 01/10 10:41
pttdog: 有錢人能多撞死幾人2F 01/10 10:41
nightwing:有錢能使鬼推磨3F 01/10 10:41
psdcgb:撞死人有人幫忙賠錢還可以分期付款是哪招?4F 01/10 10:42
taimu:營造業...5F 01/10 10:42
tom11725:看來被撞死的那個…6F 01/10 10:42
shine32025:台灣: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7F 01/10 10:42
psdcgb:犯罪被害者保護協會->字義上 應該是保護被害者對吧?8F 01/10 10:43
IndianF4:價錢談攏了9F 01/10 10:43
egg781:那好像是怕肇事者不賠,協會先給你錢,再去跟肇事者追討?10F 01/10 10:43
callmeanswer:因為和解了阿....傻傻der11F 01/10 10:44
ivorysoap 
ivorysoap:和解判緩刑很正常好嗎?這什麼爛新聞12F 01/10 10:44
jyekid:這種還可以判緩刑?!13F 01/10 10:44
QBey:還好有拿到錢  有的更惡劣是和解完錢也不拿出來14F 01/10 10:44
jyekid:找人頂讓被抓包還是判緩刑? 要是普通人就惡性重大15F 01/10 10:44
ivorysoap 
ivorysoap:和解還要坐牢那以後撞死人的會一毛都不賠反正都是要坐牢16F 01/10 10:44
DASHOCK:很多垃圾撞死人也賠不出錢的...還有高雄那個17F 01/10 10:45
egg781:酒駕該死沒錯,被害人有沒有拿到賠償也很重要18F 01/10 10:45
ivorysoap 
ivorysoap:當事人老婆都同意緩刑了鄉民在喊什麼燒19F 01/10 10:46
psdcgb:剛GOOGLE了那協會 雖然是財團法人 但是是受法務部指揮監督20F 01/10 10:47
bbdirty5566 
bbdirty5566:恐龍法官意外嗎?21F 01/10 10:47
egg781:你判他賠700萬+坐牢,他肯定上訴跟你玩到底22F 01/10 10:49
ironct:拿到錢才是真的23F 01/10 10:49
realmd:人命無價是騙小孩子的,700萬已經比行情高很多了24F 01/10 10:56
ofafa:應該先賠完錢 銀貨兩訖後 再抓去坐牢25F 01/10 10:56
realmd:如果賠完錢還要坐牢,以後受害人一毛錢都別想拿到了26F 01/10 10:57
antijustice:法官都嘛給律師面子,讓被告覺得請律師有作用27F 01/10 10:58
bandoll:700萬很多了28F 01/10 10:58
victor0lynn:不然呢?29F 01/10 11:00
akway:總比拿不到錢好30F 01/10 11:00
badkidXD:起碼有誠意賠七百萬~看看那個林克穎~差太多了吧31F 01/10 11:04
anicca:緩刑...他會不會又再度酒駕再撞死一個倒楣人呢....32F 01/10 11:05
mars1985:希望不會有下一個倒楣人33F 01/10 11:08
tsairay:七百萬至少能保障生活34F 01/10 11:13
joke610291:啊都和解了35F 01/10 11:13
shermanqoo:七百萬遠高於行情價,也許得到賠償更重要。36F 01/10 11:15
shermanqoo:沒錢賠抓起來關再久,對家屬來說一點意義都沒有。
godbar:等等....酒駕撞死人才判兩年多?有沒有勇者要喝酒去撞水母?38F 01/10 11:17
egg781:去撞水母有沒有"殺害國家元首罪"?39F 01/10 11:23
jerrylin:22K保全要多久才能賺七百萬 告到法院到時候給你七萬40F 01/10 11:25
d12345631:葉少爺表示.........41F 01/10 11:26
sophia810413:穩定賠償比甚麼都重要42F 01/10 11:26
LoveFood:這樣比較好啊,只有錢是真的,你被關關我屁事43F 01/10 11:26
jerry20717:相較葉少爺 林克穎之下.....44F 01/10 11:30
conshelity:集賢路 路很大條 三重 不意外45F 01/10 11:33
NowQmmmmmmmm:有錢就沒事 沒錢就有事 習慣就好46F 01/10 11:33
shi0520:雖然人命無價但錢還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47F 01/10 11:33
lauto:拿得到錢就好48F 01/10 11:34
arrenwu:這個如果是告訴乃論,都和解了就沒啥好吵了49F 01/10 11:35
radi035:說真的 有誠意解決 錢也賠了 雙方也和解了50F 01/10 11:41
radi035:法官就是照法律判刑而已
kimo0211:有七百萬真的很好了 不然通常兩百以內打死52F 01/10 11:42
judogirl:垃圾人 撞死還叫員工頂罪53F 01/10 11:48
nicoleshen:被害家屬都表示沒意見了 一些人又在扯有錢人的法律54F 01/10 12:08
piging22:員工頂罪可能也拿幾百阿55F 01/10 12:09
IBelieveIAm:人都死了 怎麼可能告訴乃論.........................56F 01/10 12:11
KY1998:有賠不錯了,一堆撞死人沒賠錢的57F 01/10 12:18
flamedevil:大腦版:以後一年撞一個58F 01/10 12:40
earning:雙方和解其他人就閉嘴了59F 01/10 12:44
lbowlbow:酒駕撞死判兩年?60F 01/10 13:03
ewewew:法律就是保護懂法律跟有錢的人啊...意外嗎??61F 01/10 13:05
hkasuka:70公尺也太遠了吧62F 01/10 13:05
mig:撞死人賠700萬;醫死人要賠3000萬,他媽的鬼島63F 01/10 13:16
doordie25:人命只值700萬64F 01/10 13:17
grooving:700萬很賺了 鬼島kmt再執政下去他活一輩子也賺不到700萬65F 01/10 13:27
ru899:人命七百萬很多了 被窮人撞死 最多就強制險兩百萬洗洗睡了66F 01/10 13:42
ru899:家屬很少有guts會選少拿錢 非得對方坐牢不可 也是個悲哀
totogood:真的是價錢談好惹...68F 01/10 13:43
ru899:除非本身死者是富人子女 就像葉少爺同車死掉那個少年69F 01/10 13:43
ru899:賠錢人家富爸爸不屑 葉少爺才會入獄的
ru899:想想你被撞死 家人願不願意少拿五百萬 換肇事者一定要坐牢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692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Lamaxman
作者 miisoo4u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4-01-10 13:35:10 (台灣)
  01-10 13:35 TW
葉少爺直接害死兩人,間接害死一人,共三條性命都只有六年(上訴之後我看只會縮短),700萬小咖啦~~
2樓 時間: 2014-01-10 14:07:19 (台灣)
  01-10 14:07 TW
700萬 一般月薪3萬的上班族 扣掉生活費後 要賺多久 , 更別算車貸 房貸 , 或養父母親
3樓 時間: 2014-01-10 19:03:18 (台灣)
  01-10 19:03 TW
有錢人阿~無照酒駕撞死人700萬... 唉,沒錢撞人是慘兮兮...這就是現實社會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