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y91615 (中)
標題 我開始同情中正一方方了
時間 2014年04月11日 Fri. PM 07:36:24


 他都出來面對了..再魯小他也只能這樣  ..可能大家對馬統的憤怒 沒地方發 就轉移他 ,,,,,大家還是理性一點放他一馬吧

--
※ 作者: ly91615 時間: 2014-04-11 19:36:24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3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8543 
( ̄︶ ̄)b alan1230 說讚! ( ̄︿ ̄)p alvinhung, lhc16888, daylight, sunny_kiwi, kabasa 說瞎!
1樓 時間: 2014-04-11 19:38:42 (台灣)
+1 04-11 19:38 TW
但是他沒說出個所以然阿
只是個小官拉  講不出甚麼    不過他道歉是要在誠意一點啦
2樓 時間: 2014-04-11 19:42:04 (台灣)
  04-11 19:42 TW
把怒氣轉移到歌藍威吧
3樓 時間: 2014-04-11 19:47:19 (台灣)
  04-11 19:47 TW
是要怎麼說出所以然 他也是領薪水的 這樣下去真的不太好...
4樓 時間: 2014-04-11 19:47:40 (台灣)
+1 04-11 19:47 TW
一人一狀 告他就好 他就忙去法院 不用上班 大家對這種公僕 文明點
5樓 時間: 2014-04-11 19:49:22 (台灣)
+7 04-11 19:49 TW
不同情 324王醫師被打抽搐 他有責任 也沒道過歉
6樓 時間: 2014-04-11 19:51:13 (台灣)
-1 04-11 19:51 TW
對阿 這樣他也很可憐的 怒氣要發洩對的地方
7樓 時間: 2014-04-11 19:52:22 (台灣)
  04-11 19:52 TW
危機處理差..搶功搏版面還不夠嗎??..\
8樓 時間: 2014-04-11 19:55:32 (台灣)
+1 04-11 19:55 TW
因先撤兵!   整理隊伍
9樓 時間: 2014-04-11 19:57:56 (台灣)
+1 04-11 19:57 TW
如果拉高層級~~應該會比較好......不然換了一個分局長~~以後還是一樣
10樓 時間: 2014-04-11 19:58:21 (台灣)
+2 04-11 19:58 TW
···
包圍王卓鈞比較實在, 這是馬的走狗
11樓 時間: 2014-04-11 19:58:26 (台灣)
  04-11 19:58 TW
聽說有警察打民眾巴掌還受傷了=  =
12樓 時間: 2014-04-11 20:01:38 (台灣)
  04-11 20:01 TW
···
有種衝進總統府
13樓 時間: 2014-04-11 20:02:11 (台灣)
  04-11 20:02 TW
請錄影起來上傳,會比聽說有用!!!
14樓 時間: 2014-04-11 20:06:02 (台灣)
  04-11 20:06 TW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敢做敢當.出來面對!
15樓 時間: 2014-04-11 20:07:55 (台灣)
  04-11 20:07 TW
就算他是聽上面命令的,但是如果這件事又被鴿子模糊掉焦點了,以後大家都不用有遊行了啦,我們為什麼要放過違憲的人
16樓 時間: 2014-04-11 20:08:25 (台灣)
+2 04-11 20:08 TW
這是違憲也,是多大的事,擺明獨裁
17樓 時間: 2014-04-11 20:12:00 (台灣)
  04-11 20:12 TW
不想潑冷水 , 但是這次的圍警局是逼不得已下的決定嗎? 沒有別種管道了嗎? 還是報復心被有心人利用了呢? 打巴掌的律師出來說沒事了, 帶頭的卻一直告訴大家待會會被驅離....很違合?
希望公投盟的前輩們有人能出面帶領一下, 如果是去溝通的, 總不能一直圍在那裡吧.
18樓 時間: 2014-04-11 20:13:45 (台灣)
  04-11 20:13 TW
至於道歉, 道歉的時候露出OO是常識吧^^
19樓 時間: 2014-04-11 20:14:45 (台灣)
+1 04-11 20:14 TW
其實可以選擇抗命(如果危害民主自由),免留歷史臭名
20樓 時間: 2014-04-11 20:20:08 (台灣)
  04-11 20:20 TW
警察就是威權訓練出來的,腦袋其實差不多
21樓 時間: 2014-04-11 20:29:25 (台灣)
  04-11 20:29 TW
律師是說被打巴掌的學生沒事,不是說完全沒事了,不要模糊焦點,難道你要放任鴿子強姦你的遊行集會自由
22樓 時間: 2014-04-11 20:30:30 (台灣)
  04-11 20:30 TW
不知道現在有沒有人去別的地方路過?
23樓 時間: 2014-04-11 20:33:21 (台灣)
  04-11 20:33 TW
冷靜一點好嗎?社會觀感不是100%支持各位 包圍警局比去堵中夭還不智 很討厭警察 抱歉 他就是一個維持治安的存在 沒推翻現有政權前 他就是繼續存在 台灣3天沒鴿子 治安會如何?立院會如何? 狼早就率團襲擊了
24樓 時間: 2014-04-11 20:35:03 (台灣)
  04-11 20:35 TW
重點是律師說他沒有事,就不要一直咬著這一點,應該是明確自己的訴求,然後確實收穫戰果. 強不強姦不是現在人多或是警官多高階說了算, 既然有律師在現場, 讓他們來協助比較不會失焦 或是被人趁亂抹黑, 我們只擔心這個而已
25樓 時間: 2014-04-11 20:36:43 (台灣)
  04-11 20:36 TW
方仰寧是公然違憲..蔡教授是合法申請的集會.不該被剝奪..
26樓 時間: 2014-04-11 20:44:20 (台灣)
     (編輯過) TW
對啦, 所以不要因為我們這邊太激動而被模糊焦點啦|
弄得好像他是膽小才認錯的一樣
27樓 時間: 2014-04-11 20:37:44 (台灣)
+1 04-11 20:37 TW
其實,我也在想~是不是搞錯目標了?這次事件,他只是個事務官,如果下決策的不是他...幹!那我好像看到有人在後偷笑。
28樓 時間: 2014-04-11 20:44:09 (台灣)
     (編輯過) TW
樓上明察!!
04-11 20:38 TW
alan1230:[自己刪除]
30樓 時間: 2014-04-11 20:40:59 (台灣)
+1 04-11 20:40 TW
話說Good兄有在現場嗎? 可以的話是否方便轉達一下, 新聞說九點會開始驅離喔, 趕快收穫戰果見好就收吧.
31樓 時間: 2014-04-11 20:41:46 (台灣)
  04-11 20:41 TW
沒有的話就...當我沒說吧... Orz
32樓 時間: 2014-04-11 20:47:02 (台灣)
  04-11 20:47 TW
差不多該閃了..但有人在分局牆壁上噴漆...
33樓 時間: 2014-04-11 20:48:29 (台灣)
+1    (編輯過) TW
鴿子是雙面刃 不會被狼公然襲擊多少也要靠他 要說真衝突下去 狼本來就臭的 更臭也沒差 死忠相挺依然 各位哩 學運因為有心人挑起衝突搞臭了 以後...誰支持? 還有 各位手無寸鐵喔
34樓 時間: 2014-04-11 20:59:09 (台灣)
+1 04-11 20:59 TW
剛剛看壹電視的新聞也有看到他出來的畫面
我只是覺得他人出來了  群眾又不讓他說話
他畢竟也只是個領薪水的吧!!  我也不太相信驅不驅離是他可以決定的
都搞不懂群眾在幹嘛  還噴漆的點??
我也認為只是覺得不過是領薪水的  他下不下台根本無所謂....  下台也是換另一個魁儡..
35樓 時間: 2014-04-11 21:01:59 (台灣)
  04-11 21:01 TW
方先生 別養蛋 不然馬先生昇不了你的官
36樓 時間: 2014-04-11 21:09:43 (台灣)
+1 04-11 21:09 TW
...總覺得是陰險的警政署長幹的事,然後要下面的人背!!
37樓 時間: 2014-04-11 21:10:27 (台灣)
+2 04-11 21:10 TW
白狼非法率眾經過立法院叫做路過,公投盟合法申請場地叫做違法,早上被強制驅離,還被限制永世不得上街遊行! 這麼囂張的分局長不下台.此例一開.以後人民的集會遊行權將被剝奪...
38樓 時間: 2014-04-11 21:12:54 (台灣)
+1    (編輯過) TW
問個不相關的  當初沒人考慮路過白狼本部嗎?
39樓 時間: 2014-04-11 21:13:31 (美國)
+4 04-11 21:13 US
老方自甘墮落當鷹犬 以為上面會幫他 公然挑釁群眾 被圍剛好
40樓 時間: 2014-04-11 21:14:34 (台灣)
  04-11 21:14 TW
個人觀點:白狼的問題.是這個爛政府該處理解決才是.加上沒有跨過紅線惹毛到學運..不是嗎??..
41樓 時間: 2014-04-11 21:21:40 (台灣)
     (編輯過) TW
您都說爛政府了 還能期望能處理掉那匹狼嗎?
42樓 時間: 2014-04-11 21:23:36 (台灣)
  04-11 21:23 TW
唉~...台灣人的悲哀...!!!
43樓 時間: 2014-04-11 21:27:21 (台灣)
+2 04-11 21:27 TW
算了 這個火頭上, 講了白講, 
各位記得啊, 不論多大訴求, 目前合法路過上限是四小時左右喔.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