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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11-07 09:36:2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z770808 (z爸)
標題 [新聞] 她隨手拿了1元塑膠袋 代價竟是2千元
時間 Sun Nov  6 15:00:44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她隨手拿了1元塑膠袋 代價竟是2千元

3.完整新聞內文:

家住新北市的郭姓婦人,今年5月在饒河夜市採買了一堆商品後,因沒有手可以再拿東西
,見到店家門口掛著紅白塑膠袋,就隨手拿了1個將手中的物品放入袋中,店家見到後質
問郭婦為何隨意取用沒想到郭婦不認為自己有錯,雙方吵了起來,店家因此控告郭婦涉
嫌竊盜,法官認為塑膠袋雖然僅值1元,但仍是他人財務,不可隨意取用,但考量郭婦事
後坦承犯行並與店家達成和解,因此以竊盜罪判她罰金2000元,緩刑2年。


今年5月26日晚間21時許,55歲的郭姓婦人與家人前往台北市饒河夜市逛街,美食、好康
物品一堆的饒河夜市,讓郭婦買得滿滿2手皆是,郭婦因拿不動、也不好拿,在經過一家
店家前看到門口掛著紅白相間的便宜塑膠袋,心想這家店以前也曾光顧過,拿一個來用應
該沒有問題,就上前隨手取了一個,拿來裝自己的東西。


就在郭婦開心的裝著物品時,被店家發現,追上前質問郭婦為何沒有經過他們的同意,就
隨意取用他們的塑膠袋,沒想到郭婦不僅不道歉,還自認沒錯的與店員吵了起來,店家憤
而報警,警方訊後依竊盜罪移送法辦,由於雙方和解不成,郭婦最後被依竊盜罪起訴。


直到法院開庭審理時,郭婦才認罪並向店家道歉認錯,雙方因而達成和解,法官認為,郭
婦為了貪圖自己的方便,隨手竊取店家價值僅1元的塑膠袋,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的法治
觀念,但考量郭婦坦承犯行、又與店家和解、獲得諒解,因此判她罰金2000元,緩刑2年


有網友看完新聞後認為:「重點是婦人不認錯才會這樣吧!不尊重店家。」也有網友指:
「伸手不打笑臉人,妳今天態度好我想店家不會跟妳計較哪一個塑膠袋。」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G1MB0R
【因小失大】她隨手拿了1元塑膠袋 代價竟是2千元 | 即時新聞 | 20161106 | 蘋果日報
[圖]
(更新:網友意見)家住新北市的郭姓婦人,今年5月在饒河夜市採買了一堆商品後,因沒有手可以再拿東西,見到店家門口掛著紅白塑膠袋,就隨手拿了1個將手中的物品放入袋中,店家見到後質問郭婦為何隨意取用,沒想到 ...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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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tw: 經濟學人?哈 原來加上這四個字 連人名都沒有的就變權威了11/16 14:19
realtw: 我也是經濟學人 我權威嗎
realtw: 台日韓新某經濟學家=全世界=權威
realtw: 知道啊 經濟學人是英國一個小報啊 就是故意留梗啊
realtw: 本來就是酸這個野雞雜誌有沒有權威性 你還較真上了XD
《經濟學人》,創刊自1843年,發行量每周120萬份。2002年時營業額為2.27億英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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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0.218
※ 文章代碼(AID): #1O7jKcKx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8415654.A.53B.html
lolic: 三寶1F 11/06 15:01
Bokolo: 2000,賺到了2F 11/06 15:01
nurais1127 
nurais1127: 檢察官不是遇到這種都直接微罪不舉直接不上訴嗎3F 11/06 15:02
Nagato: XDDDDDDDDDD4F 11/06 15:02
wp972160: 哈哈活該5F 11/06 15:03
mowru: 有點早6F 11/06 15:03
potionx: 應該1元都不到7F 11/06 15:03
howardhope: 我肚子還不餓啦8F 11/06 15:03
shinkaikou: 哈哈 爽!9F 11/06 15:04
NOKIA3210: 是起訴吧,三樓說錯了10F 11/06 15:04
liaon98: 竊盜罪 所以有前科了?11F 11/06 15:05
potionx: 一元的東西也不和解  真的是不懂在想什麼12F 11/06 15:05
nzxc: 死三寶該罰 幹你娘13F 11/06 15:06
iamgaylan: 為啥會起訴啊 有沒有鍵盤檢察官解釋一下14F 11/06 15:06
theeht: 白癡 連道歉都不會 2000實在太少15F 11/06 15:07
e1q3z9c7: 態度太差當然起訴16F 11/06 15:07
liaon98: 那連結下面的留言 還有人說店家惡劣XDDDD17F 11/06 15:07
emperor: 緩刑2年???  一堆的罪有罰到2000倍嗎18F 11/06 15:08
Xras: 死不認錯,怎麼可能給你微罪不起訴…19F 11/06 15:08
kingrichman:  為了塑膠袋背上前科20F 11/06 15:09
kingrichman:  微罪不舉是強國人才適用
chengweirh: 三寶爽嗎?22F 11/06 15:10
pipiispipi: 87三寶 亂拿東西被罰活該23F 11/06 15:11
qxpbyd: 爽24F 11/06 15:11
wasijohn: 200025F 11/06 15:13
pigofwind: 老實說我覺得會被起訴可能跟開偵查庭的時候的態度有關26F 11/06 15:14
c8: 欠吉  就是要被吉一次才會乖27F 11/06 15:14
pigofwind: 不然這種一般來說應該是會微罪不起訴的...28F 11/06 15:15
Skeleton7: BB霜表示:29F 11/06 15:15
doctor75: 一元塑膠袋平常有開發票嗎?30F 11/06 15:16
qazieru: 那個講店家惡劣的果然同樣是三寶....31F 11/06 15:17
KCKCLIN: 爽32F 11/06 15:18
monkeyeden: 本來就活該啊,問一下很難?33F 11/06 15:19
hkcdc: 3寶偷東西34F 11/06 15:19
newstarisme: 活該35F 11/06 15:21
zuzuk: 呵呵繼續理所當然吧,總有天踢到鐵板36F 11/06 15:21
b622llk15: 鬼島日常37F 11/06 15:21
Fiona102: 三寶爽 2000的塑膠袋38F 11/06 15:21
koster: 微罪不舉的前提是認罪 認罪後通常就職權不起訴了39F 11/06 15:23
chivalry70: 死不認錯檢察官當然就辦下去囉~40F 11/06 15:26
BlueBird5566: 北七法官41F 11/06 15:32
Andosinjo: 怎麼有人怪店家?開偵查庭時,檢察官也會看好嗎!42F 11/06 15:32
Blackpepper: 竊盜是公訴罪阿43F 11/06 15:34
ming0q: 哈哈北七 道歉了事的東西44F 11/06 15:35
jardon: 和解 緩刑過後就沒前科了45F 11/06 15:38
light20735: 三寶就是賤46F 11/06 15:40
featherable: 爽47F 11/06 15:41
kissa0924307: 川寶欠教訓48F 11/06 15:42
jackal1842: 人家是女森耶49F 11/06 15:42
sean90330: 三寶:這夜市怎麼這麼沒有人情味?50F 11/06 15:42
Niubert: 店家應該記恨很久了。51F 11/06 15:43
acer758219: 爽 死川寶欠教訓52F 11/06 15:47
lyrics920: 看吧,台灣引以為傲的人情味,造就了方便當隨便的三寶53F 11/06 15:52
PSO: 現在老人都這樣阿,以前長輩教要袋子都要先問過,基本上大部54F 11/06 15:58
PSO: 分店家都會給(除了超商)
PSO: 之前做超商也是看到想說只有一塊就幫忙付了送人帶走,不過看
PSO: 態度啦
PSO: 現在有些老人什麼免費都要拿,發票也要多開,拿去做三小自己
PSO: 去想吧,遇到這種依老賣老的誰想給袋子阿,放屁
eDrifter: 三寶60F 11/06 16:03
cmid05: 告的好61F 11/06 16:03
encorea84459: 三寶日常62F 11/06 16:06
chean1020: 為什麼要緩刑兩年啊?63F 11/06 16:09
Antares: 這絕對是慣犯64F 11/06 16:10
jardon: 蠻浪費司法資源65F 11/06 16:19
lkrichard: 一定很凹,不然店家不會想去吵這一塊錢66F 11/06 16:20
JHGF2468A: 我也來擺些塑膠袋,這投資報酬率好高啊67F 11/06 16:20
nakaru: 法官不食人間煙火68F 11/06 16:20
California: 爽69F 11/06 16:22
jardon: 當下認錯可能就沒事了 愛嘴硬70F 11/06 16:22
jardon: 法官這樣也被批?什麼雕民阿
judogirl: 好歹問一下或是意思一下買個小東西吧 這樣做就是偷竊啊72F 11/06 16:32
clover1211: 奇怪 微罪不舉怎麼不見了73F 11/06 16:42
legendrl: 不告而取謂之"偷"74F 11/06 16:42
xz40903: 新北三寶不意外75F 11/06 16:48
billybbb: 店家把塑膠袋放門口不是本來就是要給顧客自取嗎 ?很多76F 11/06 16:50
billybbb: 店都這樣不是嗎@@?
nakaru: 這審判庭連可罰違法性都忘了78F 11/06 16:51
nakaru: 簡單說就是法匠化
carlos5978: 活該死三寶 占人便宜又理直氣壯80F 11/06 16:58
jay0215: 愛貪小便宜的台灣人 不意外81F 11/06 16:58
murosaora: 哈哈 臭三寶 教訓82F 11/06 17:03
Pttjoe0210: 經濟學人83F 11/06 17:05
Freeven: 哈哈活該哈哈84F 11/06 17:05
vvrr: 是給顧客自取沒錯。可是這篇他是拿別攤的85F 11/06 17:06
vvrr: 只看第一段上色部份真的會誤解。第二段比較清楚
Fireya: 是給顧客自取 不是送給路人隨便拿啊87F 11/06 17:34
boards: 和解就緩刑88F 11/06 17:49
boards: 條件不知為何
genovis: 新北人拜託不要再來台北亂了好不好?90F 11/06 18:00
GAtely: 這某程度就是侵犯了別人的領域,不是錢或小東西的問題91F 11/06 18:05
SHIU0315: ....................92F 11/06 18:22
fff0722: 真的有些人會這樣擅自拿店家的東西都不問的= =93F 11/06 18:26
eemail: 不長眼 就道歉一下 看多少錢 硬要跟人吵94F 11/06 18:30
imirving: ㄘ飽惹95F 11/06 18:35
luoren: 講2000哪有賺 花時間成本打官司應該要求2萬才有賺96F 11/06 19:06
billiomos: 正港三寶97F 11/06 19:23
wwwqoo: 爽98F 11/06 20:04
repression: 活該99F 11/06 20:57
bettybuy: 緩刑根本浪費司法資源100F 11/06 21:03
Henry: 三寶小偷101F 11/06 21:28
tp86fmp0108: 發現推文裡還真的有這種不要臉的乞丐102F 11/06 22:26
beefer6282: 只有我注意到簽名檔嗎 不知道那是啥先估狗一下很困難103F 11/06 22:30
beefer6282: 嗎xdd
t88652: 如果客氣詢問就沒事惹105F 11/07 01:29
fransice7: 三寶106F 11/07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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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11-07 09:59:12 (台灣)
  11-07 09:59 TW
應該是一開始犯後態度不佳,一直到開庭了才道歉,所以還是判...
2樓 時間: 2016-11-07 10:07:35 (台灣)
  11-07 10:07 TW
就順便跟店家買個東西會死嗎?一堆貪小便宜的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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