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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organic0000 (我是破百的胖子)
標題 Re: [問卦] 為何文林苑跟這次被拆的風向差這麼多?
時間 2017-03-05 Sun. 12:03:37


※ 引述《obmij.》之銘言:
: 汝題
: 為什麼文林苑就一堆人挺他們,還有一堆抗議上街頭場面。
: 但這次被拆的風向直接被吹往釘子戶,死要錢之類的。
: 有沒有為什麼平平都是被拆 卻差這麼多的八卦?
: 對了請問各位大大怎麼用簽名檔啊QQ

簡單啊 (前提是你要先大約了解一下什麼是都市更新)

1. 文林苑的案子,王家土地原本不在都市更新範圍裡,話說原本都市更新範圍是包含郭X益大樓,但有錢好說話,郭X益老闆派人

   和建設公司講一講,就把郭X益大樓從都市更新範圍中刪掉啦,但是刪掉後問題出現了,就是更新範圍不符合都市更新條例

   ,所以...... 講白了,建商的想法就是,幹,不把王家畫進來,都更就玩不下去溜,這樣我怎麼海賺一票哩,所以,管它的

   ,去你的王家同不同意,建商我直接就把王家土地畫進來都更範圍,更賤的是我直接把建築設計圖都畫完,然後預售屋全賣

   給不知情的第三人,啥~? 看不懂甚麼是不知情的第三人這句話,講白的,就是後來的買家啦~ 聽說一堆都是投資客 XD!!!

2. 文林苑的問題,還有拆除這點,當初建商拿到的拆除執照,上面寫的拆除範圍根本就沒有士林王家,但是不知道建商怎麼跟台

   北市政府講的,居然可以請得動台北郝郝拆的市府幫忙拆王家,嘿嘿嘿~ 建商超爽的~ (所以後來建商和市府都互踢皮球,說

   責任不是自己該負的,幹~ 真爽的賺錢法,之後就算王家打官司,不用打都知道王家官司輸的機會太大了,因為責任互踢無法

   離清,然後法律說要保護不知情的第三者,也就是購買預售屋的一大堆新住戶,他們是不知情的第三者,所以不能將拆錯究責

   在他們,也就是說設計圖畫好了,已經不能改了,新住戶買都買了,貸款也都貸了,只好請你王家自認倒楣,一起加入都更吧,

   畢竟都更後王家也可以分到房子,也不差啊~ 爽吧~~ 建商超賺的)

3. 回過頭來說這兩天這位釘子戶,情況可是超大的不同啊~ 從新聞影片或是圖片中可以看到,該公寓幾乎只剩他這一戶 (因為,

   大樓塌下的方式已經擺明告訴你其它樓層早就沒住戶了,可以顯見的是可以看出這公寓的都更同意比例早就超過法定規定,所

   以目前是處於都市更新進行中喔~ 因此,建商手上才會有合法的拆除執照,也就是這拆除執照的拆除範圍也包含這位釘子戶的

   房子,但是因為這釘子戶是不同意都更的,所以只要還有人一直待在該房子裡,建商就會因為安全問題而無法進行拆除,看清

   楚,是因為安全問題而不能拆,而不是非法拆除,所以柯P才會說,合法但可以檢討SOP)

老實說,這位釘子戶的開價真得有點高啊~ (仔細看風向,好像沒變吧~ 士林王家是因為被非法拆除,所以網友氣憤,但這次網友

都沒啥反應,可能是因為啊就都合法啊,然後又因為釘子戶開價有點狂,所以......風向??? 我是覺得沒變啦~ 沒得吵就安靜啦~ XD)

PS. 以上言論僅個人觀感,如有造成當事人或是他人觀感不爽,在此先說聲抱歉,望請見諒,謝謝。

--
※ 作者: organic0000 時間: 2017-03-05 12:03:37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7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049 
1樓 時間: 2017-03-05 12:07:12 (台灣)
  03-05 12:07 TW
推!
2樓 時間: 2017-03-05 12:25:47 (台灣)
  03-05 12:25 TW
推2
3樓 時間: 2017-03-05 12:28:43 (台灣)
  03-05 12:28 TW
基本上就是雙方互喊價,一個雙拼戶喊價要一億,建商就乾脆只肯給一間房子的錢三千萬.
4樓 時間: 2017-03-05 12:40:48 (台灣)
  03-05 12:40 TW
好房網也有寫這篇釘子戶的新聞,是說這公寓都更總共有26戶,只剩下他這一戶不同意,言下之意,就是就算是用95%的比例來算,也是通過都市更新同意比例的 (26戶x0.95=24.7戶)。新聞網址如下: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42721156006.html
5樓 時間: 2017-03-05 12:50:56 (台灣)
  03-05 12:50 TW
to organic0000 我記得這位釘子戶是兩戶打通的雙拼戶.
6樓 時間: 2017-03-05 13:09:36 (台灣)
  03-05 13:09 TW
···
就建商跟本沒把對方畫進來後  就該始賣預售屋  然後發現不去在追加拆旁邊別人的房子的話跟本沒錢賺  所以又去惡意的追加旁邊沒經過同意的房子
等到屋主不同意後  才發現事情大條跟本完蛋
才在那邊搞一堆
順序自己整個弄錯
然後才在怪屋主要搞建商
7樓 時間: 2017-03-05 13:12:31 (台灣)
  03-05 13:12 TW
問題應該不是在於是不是雙拼戶,因為在都市更新同意書的表格裡,有一項載明填寫的是建物門牌,如果是雙拼戶,又有經過地政戶政辦理指有一個門牌,那就沒多大的問題,計算還是一樣,25戶x0.95=23.75戶,目前只剩下他這一戶,不管怎麼計算,同意比例還是通過的,如果當真沒有通過比例,那建商從台北市政府拿到的合法拆除執照就是偽造文書了,看起來應該不太可能是偽造文書 (因為比例有通過),說他是雙拼戶的新聞網址如下:http://news.tvbs.com.tw/local/711097
8樓 時間: 2017-03-05 13:17:13 (台灣)
  03-05 13:17 TW
說得好
9樓 時間: 2017-03-05 13:25:37 (台灣)
  03-05 13:25 TW
to a11643大大,現在很多建商都這樣搞啊~ 先賣預售屋,之後再來喬後續的問題,在士林王家也是這樣玩的,但是,不同的是,士林王家他們擁有的是2獨棟的4樓獨棟公寓(2個整棟都是他王家的,所以那2棟都沒有其他住戶,也就沒有其他該棟住戶同意不同意的問題),而這次的釘子戶不同的是,建商有說服他那棟的其他樓層住戶同意都更(也就是住戶同意了,土地也就被畫入都更了,而新聞中的苦主只是這棟裡的其中一位住戶而已),再加上都市更新同意比例又都通過了,所以有點站不住腳啊,就連新聞裡到場的蔡律師也只說,可以告建商毀損和蓄意殺人(前提是要能舉證拆屋前還有人待在裡面,不然有點難告得成),而不是說可以針對都市更新條例來告建商~
10樓 時間: 2017-03-05 13:54:10 (台灣)
  03-05 13:54 TW
終於有懶人包了...這幾天都冷眼看党工在努力洗地都煩死了
11樓 時間: 2017-03-05 14:05:55 (台灣)
  03-05 14:05 TW
to organic0000 我是說釘子戶是雙拼戶,但是建商給的價格只有3000萬.
12樓 時間: 2017-03-05 14:11:41 (台灣)
  03-05 14:11 TW
老實說,新聞中這位苦主說都更利益大,這真的是事實,尤其是住戶少的單純住宅,比如4樓以下的磚造不耐震的矮房(幾乎都超過40年吧),至於為何超級賺~ 我留言中的那個TXXS的新聞中,有位蔡律師,他幾年前曾出版過一本擋人財路的都更書,寫得很不錯,但可惜絕版了,想看的只能去圖書館借,或是二手書店找找 (我手上有3本,一本是剛出版時好奇買的,另外2本是幾年後才想買來當備份書,然後狂找二手書店才買到的),另外還有一本建商營造廠寫的都更書也還可以,作者是胡X良,一樣,想看的可能也只能和上述同方法找書。
13樓 時間: 2017-03-05 14:15:09 (台灣)
+1 03-05 14:15 TW
to darkrise1980大大,價格別想太多,如果你認真看完我寫的推薦看的那都更書,你就會知道為何是這樣的價錢,關鍵字是權利變換、估價師(整個更新範圍新舊估價,而不是單一住戶估價)、共同負擔。好了,不能再多透漏了,再多說就要發表不自殺聲明了 XD
14樓 時間: 2017-03-05 14:30:38 (台灣)
+1 03-05 14:30 TW
忘了說,有新聞裡提到權利價值這四個字,沒錯,權利價值就是根據權利變換算出來的,法源依據是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至於是怎麼算的,麻煩請有興趣的人去看看書或是google囉~ 新聞網址如下: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230040
15樓 時間: 2017-03-05 15:07:17 (台灣)
  03-05 15:07 TW
不是雙併戶 他是5樓有違建
16樓 時間: 2017-03-05 15:56:48 (台灣)
  03-05 15:56 TW
多都更些,可任更多人,房價就下來了
17樓 時間: 2017-03-05 18:47:24 (加拿大)
     (編輯過) CA
如果釘子戶真的是雙拼戶,就會有兩個門牌
18樓 時間: 2017-03-05 18:32:48 (台灣)
+1 03-05 18:32 TW
哈哈~ 我下午偷跑去睡午覺了,醒來後看到有網友留言說該住戶是頂加違建,所以並非雙拼戶。找了一下新聞,的確看到有新聞寫是有4樓+頂加違建的狀況,如果是這樣,頂加部分根本在談權利變換的時候是個大扣分耶~ (因為頂加部分是拿不出建物和土地的所有權狀的啊),因此建商才會這樣估價的啊 (所以嚴格說可能狀況是建商估的是要用3000萬收購他有所有權狀的那一戶吧)。說他是頂加違建的新聞網址如下:http://news.tvbs.com.tw/life/711143
19樓 時間: 2017-03-06 00:56:24 (台灣)
-3 03-06 00:56 TW
寫這麼多都假的,真正原因是,不是車輪黨執政,所以不用挺人民了...懂!?
20樓 時間: 2017-03-06 03:19:10 (台灣)
  03-06 03:19 TW
看了樓上的言論,我只能說這真得是很厲害的觀念啊。看來您才是超凡脫俗的人,可以超凡入聖、超脫一切準則啊,而我,只是庸庸碌碌的尋常俗人而已,所以,我還是乖乖當個守法的俗人就好了。謝謝您的批評與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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