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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kyhigh45 (skyhigh45)
標題 [新聞] 競業禁止限2年 僱主須給半薪補償
時間 Wed Feb 17 02:22: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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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禁止限2年 僱主須給半薪補償

2016年02月17日00:06
農曆年後是轉職旺季,但部分企業在勞工到職時,會簽約要求未來若離職,一定期間內不
得跳槽到同行工作,即「競業禁止條款」,損害勞工權益。勞動部近日公布預告《勞基法
施行細則》,明訂有競業禁止條款的公司,須在競業禁止期間,給勞工離職時月平均工資
的一半作為補償,否則競業禁止無效,最快六月實施。



《勞基法》去年十二月中修法通過,將競業禁止條款等入法,這次預告的施行細則明確規
定,勞資雙方需以書面約定競業禁止條款,期限最長僅二年,競業禁止的區域應以原公司
具體營業的範圍為限,且競業的對象與範圍應明確且確有競爭關係。規定生效後,將有法
律效力,勞動契約中若違反法律無效,但並未訂定罰則。


勞動部官員說,例如有補習班在高雄營業,卻要老師離職後不能到花蓮補習班任職,這不
符合競業禁止的範圍。另細則也規定,約定競業禁止須給勞工一定的補償,補償金額不能
低於勞工離職時月平均工資的一半;另外還要考量補償金額能否維持勞工生活所需、和勞
工所受損失是否相當等要素。


上班族段小姐說,規定不能去別家公司上班,薪水本來就應該比較高,新法律規定合理,
但懷疑最後是不是還是得告上法院才能爭到權益。(唐鎮宇/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0217/796905/
競業禁止限2年 僱主須給半薪補償 | 即時新聞 | 20160217 | 蘋果日報
[圖]
農曆年後是轉職旺季,但部分企業在勞工到職時,會簽約要求未來若離職,一定期間內不得跳槽到同行工作,即「競業禁止條款」,損害勞工權益。勞動部近日公布預告《勞基法施行細則》,明訂有競業禁止條款的公司,須在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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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Jackson: 想到飲料店要簽競業禁止的  笑死1F 02/17 02:24
wasijohn: 幹 真爽2F 02/17 02:24
k10055960: 反正最後拖一拖有跟沒有一樣3F 02/17 02:24
millia62219: 推4F 02/17 02:24
DarkIllusion: 拜託快點實施5F 02/17 02:24
DRIariel: 真的有簽了競業禁止收到錢的人嗎?6F 02/17 02:24
amphiprion: 飲料店真的很扯,可能怕黃金比例洩漏出去吧7F 02/17 02:25
hoe1101: 怕店後面蟑螂照片流出去還比較有可能8F 02/17 02:26
kingrichman:  競業禁止不能無限上綱,應該要以高層為限9F 02/17 02:26
wotupset: 推 亂競一通 校死10F 02/17 02:26
miisoo4u: 飲料店員競業禁止沒效吧 通常要經理人才比較有可能成立11F 02/17 02:27
jojoStar: 競業禁止根本違憲12F 02/17 02:27
kingrichman:  很難講,法規沒寫高層,以後一定員工全簽13F 02/17 02:27
kingrichman:  到最後員工的工作權全都被影響
miisoo4u: 要對一個店員舉證損失 很難啦!  除非老闆有給簽約金15F 02/17 02:29
jis0077: 讚啦16F 02/17 02:30
kenyun: 競業是簽保密用的,是做重要工作的人應保密  而不單指高層17F 02/17 02:30
jojoStar: 沒道理  法律要幫企業護航  鬼島18F 02/17 02:31
pujos: 底層老闆不可能要你簽,別想太多19F 02/17 02:31
pujos: 你想簽還沒門類
kenyun: 台灣多的是慣老闆給員工低職低薪  又要包山包海的21F 02/17 02:33
disappearair: 很多公司所有員工都要簽 ...店員到底要簽什麼啦!!22F 02/17 02:37
kingrichman:  很多公司完全濫用競業,連底層都要簽喔23F 02/17 02:40
facefear: 推24F 02/17 02:43
carlos159357: 我同事曾因此被寄存証信到新公司,而新公司是統O…25F 02/17 02:47
carlos159357: ,做2個月被自願離職…,哦對了,我同事只是個小員
carlos159357: 工…什麼也不知道…
kkksteve: 怎麼感覺選舉完以後,各種機關忽然都懂民意了?28F 02/17 02:51
angel0328: 重要的是要落實啊...29F 02/17 03:03
userpeter: 推!早該做了!30F 02/17 03:04
albb0920: 推 競業禁止應該直接無效就是了31F 02/17 03:10
jay7777777: 未定罰則=先告到你跑法院跑到怕再說32F 02/17 03:27
miketk: 修這法漏洞百出  幹   很多公司獎金佔一半薪水33F 02/17 03:31
miketk: 月薪一半就可祭出競業禁止  意思就是25%年薪 就困死你了
clark2644: 推35F 02/17 03:37
lin793156: 有什麼好困的,總比以前什麼都沒有的好,況且也不會有36F 02/17 04:13
lin793156: 公司願意白花錢困你一輩子
yzfr6: 現在還有這種條款哦38F 02/17 04:18
A07: 政府跟法律就是為保護公司跟財團服務的,小老百姓能怎樣.39F 02/17 04:42
colenken: 大讚40F 02/17 05:06
jk01: 飲料店最會41F 02/17 05:46
verydolungbe: 飲料店必簽,綁死22K台勞用42F 02/17 06:05
demitri: 爽 但是還是在實行率43F 02/17 07:00
saedn: 喔喔!! 好像不錯!??  真能做到嗎?!?!?44F 02/17 07:32
AlleyCats: good job45F 02/17 07:49
Gamelop: 薪資一半?多一半才合理吧,反正給妳半薪綁住兩年46F 02/17 08:18
Gamelop: 好像很划算...
Gamelop: 因為條文沒明確說,要給予原本的薪資...這樣又有模糊空
RADEON9800XT: 跳到別公司也要裝死不懂前公司的東西49F 02/17 08:43
Zeroyeu: 競業禁止是有病的約,應該徹底廢除,幹50F 02/17 08:47
WeAntiTVBS: 部分行業應完全禁止使用競業禁止條款 只要使用就罰51F 02/17 08:48
ab32110: 不錯啊這條52F 02/17 08:53
simata: push53F 02/17 09:25
rayonwu: 推54F 02/17 09:36
magi3Q: 有連實習生都要簽的,幹他媽爛公司55F 02/17 09:44
erick70109: 這樣22k會變33K?56F 02/17 10:00
TauriCrab: 競業條款內找到其他工作呢?57F 02/17 10:09
cmchiu: 才半薪就可以綁人,幹他媽的真的是資方部58F 02/17 10:16
Quickspace: 幹 我拿半薪幹嘛啊 起碼八成薪吧59F 02/17 10:22
h040683: 幹你的 才半薪而已 就可以綁人兩年60F 02/17 14:23
smallz: X公部門一堆官員跳來跳去 怎模都沒有競業條款??61F 02/17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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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gcfans 說讚!
1樓 時間: 2016-02-17 05:55:25 (台灣)
  02-17 05:55 TW
對啊,亂花錢的、亂任用的,亂發包的,亂我心的,魑魅魍魎亂了八年。
2樓 時間: 2016-02-17 07:25:59 (台灣)
  02-17 07:25 TW
沒有罰責是怎樣?
3樓 時間: 2016-02-17 08:14:06 (台灣)
  02-17 08:14 TW
沒有重罰五千嗎!?沒罰則還要勞工提告才能爭取權益,根本雞肋幫不到勞工!!民進黨不把法修好別指望連任!!
4樓 時間: 2016-02-17 08:25:09 (台灣)
  02-17 08:25 TW
因為總統換人了,在不懂民意會死人的
5樓 時間: 2016-02-17 14:19:08 (台灣)
  02-17 14:19 TW
···
勞基法??  可笑  就算有編定好了  也沒資方遵守啊|
南部這邊的工作有90%通通都是違反勞基法的  有用嗎??
月休4天  天天加班 沒有加班費的一堆
政府有在管?  有勞動部??  有勞工局?  不就是都一堆空殼機關嗎??
又在畫大餅了??  
空殼機關的大餅誰會信
6樓 時間: 2016-02-17 18:17:39 (台灣)
  02-17 18:17 TW
...連守衛工務大哥都簽了  厲害的是更多公司都是等你要離職的時候才要你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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