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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8-24 20:33:3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EMPCHOU (chou)
標題 [爆卦] 林奕含閨蜜爆料
時間 Thu Aug 24 19:49:30 2017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未滿30繁體中文字 水桶6個月+退文
這是林奕含的閨蜜在臉書的發文,裡頭有很多新聞沒提到的東西 ,大家看看。
http://i.imgur.com/SkuSFpp.jpg
[圖]
 
http://i.imgur.com/We5v6Qz.jpg
[圖]
 
http://i.imgur.com/HsPHSor.jpg
[圖]
 
http://i.imgur.com/QT4kLps.jpg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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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71.225
※ 文章代碼(AID): #1PdhrCPn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3575372.A.671.html
morichi: 不管 工讀生(翻小說1F 08/24 19:49
Rrrxddd 
Rrrxddd: 是沒東西可以爆了是不是 這幹我屁事2F 08/24 19:50
yayakaka 
yayakaka: 忠貞683T人渣賤狗板橋張順瑋弒父姦母,至今仍然逍遙法外3F 08/24 19:50
Devote: 是4F 08/24 19:50
ionchips: 我比較在意南檢說林父母不願配合調查的事啦5F 08/24 19:51
jason748: 誰相信你阿6F 08/24 19:51
dnzteeqrq: =.=劇情又要翻轉了? 強暴 ?7F 08/24 19:51
eddie5689: 鴨鴨卡卡8F 08/24 19:51
whathefuc: 這也釣得到卡卡9F 08/24 19:51
yayakaka 
yayakaka: <-----怎麼不來爆料張順瑋,讓台灣人都知道這隻人渣敗類10F 08/24 19:51
tony5361627: 出DlC了?!11F 08/24 19:51
Arbin: 這也有鴨鴨卡卡…不過現在是怎樣 我好亂R12F 08/24 19:51
milk7054: 74團幻想文?13F 08/24 19:51
death840922: 留個名14F 08/24 19:51
N5566: 張順瑋你不要亂入15F 08/24 19:51
TyuzuChou: yayakaka張順瑋的哏究竟玩多久了16F 08/24 19:51
baia8053: yayakaka快爆料17F 08/24 19:51
gankgf: 沒興趣18F 08/24 19:52
kixer2005: 啊不就是黑化版的草稿19F 08/24 19:52
brad84622: 過氣了啦20F 08/24 19:52
perlone: 說強暴又沒有證據搞得我好亂啊21F 08/24 19:52
kkjjrtlym: 沒頭沒尾的報掛是怎樣???版主出來洗地好嗎22F 08/24 19:52
g80123: 有證據就提供 不然一直事後543就是見死不救消費而已23F 08/24 19:52
angrybirds11: 設摸時後才有yayakaka的龜蜜爆料 比較想聽24F 08/24 19:53
yulien2226: 這是line備份檔...25F 08/24 19:53
kixer2005: 今天小森  明天小七  後天小森七  大後天小森七七26F 08/24 19:53
killmens2002: Zzz27F 08/24 19:53
eunice456: 唉28F 08/24 19:54
dnzteeqrq: 這是誰的line發的,這個比較重要-.-29F 08/24 19:54
perlone: 台灣性教育這麼失敗 高中生被強暴都不知道要怎麼辦?30F 08/24 19:54
mhfo3035: ZzzzZzz31F 08/24 19:54
deepdish: 不管是不是真的 當成警世文有什麼不好?32F 08/24 19:54
lawrance: 推33F 08/24 19:54
cul287: 唯一支持鴨鴨卡卡爆張順瑋料34F 08/24 19:55
mn435: 如果不是高中友人 說服力還有待加強35F 08/24 19:55
Cishang: ZZZZZzxzzzzzz36F 08/24 19:55
mhfo3035: 還不放棄  74團+U 看你們什麼時候承認錯誤37F 08/24 19:55
MacOSX10: 到底有幾個知道她性生活的龜密38F 08/24 19:55
Myrd718: 鴨卡別亂咬餌啦X D39F 08/24 19:55
mayanino: 我真的覺得有證據就提供,當所有人和物證都和你的認知不40F 08/24 19:55
mirac1e: 74團士氣+10041F 08/24 19:55
yulien2226: 美美的line 林奕含大學好友42F 08/24 19:55
unclefucka: 政大群組早兩小時就有了,感覺很混亂的文字43F 08/24 19:55
mayanino: 同時,要先想看看問題有可能出在哪裡44F 08/24 19:55
lion410202: 如果是真的,那可以開記者會控訴南檢了吧45F 08/24 19:55
wwvvkai: 又是故事 …46F 08/24 19:55
yulien2226: 從政大交流版來的47F 08/24 19:56
dragonne: 警世文...聽起來挺像上次同志自殺被爆是假新聞的說法48F 08/24 19:56
Cishang: 真的 又是故事49F 08/24 19:56
xxxg00w0: 玩夠沒 真的是無損可信證物讓你這樣貼就算?50F 08/24 19:56
Cishang: 所以這一篇就一定是真的 南檢那堆證人全都是說謊的51F 08/24 19:56
etiennechiu: 檢調說所有證人包含所有閨蜜都沒聽她說過被性侵52F 08/24 19:56
kixer2005: 不起訴處分就確定了  管你吵翻了還是確定53F 08/24 19:57
JackTheRippe: 同志自殺假新聞太經典 大家紛紛效法54F 08/24 19:57
kamehameha12: 最好的朋友?他連老公都拋下不管自殺了妳說最好就55F 08/24 19:57
kamehameha12: 最好?
Destiny123: 說真的如果只有這個圖片意義實在太小,就算是本人的57F 08/24 19:57
oijkue: 講重點58F 08/24 19:57
CPer: 快給議員看59F 08/24 19:57
quenquen: 小"杯" 小"森" 下個是小"木木"?60F 08/24 19:57
perlone: 這一定有當證物啦 但是小說強暴不代表真人難定罪61F 08/24 19:57
mhfo3035: 笑死人  休幹四處跟別人說 每天不一樣閨密62F 08/24 19:57
Cishang: 你怎麼不直接貼臉書連結呢63F 08/24 19:57
Destiny123: 聊天紀錄好了,也是以說故事的說法寫成,也沒說當事人64F 08/24 19:57
EngivalLirva: 煩不煩啊 滾啦65F 08/24 19:58
Destiny123: 就是他自己經歷,更沒有指名道姓,以這篇來說概念大66F 08/24 19:58
joe4643: 樓上幾個話說這麼滿倒是案情又翻轉不就囧惹67F 08/24 19:58
xxxg00w0: 現在是多有病 要合理化群體弱智就要持續不停的找戰犯追68F 08/24 19:58
Destiny123: 概等同之後的小說... 基本上毫無證據力啊69F 08/24 19:58
xxxg00w0: 殺 是這樣?有夠噁爛70F 08/24 19:58
chinhan1216: 74團別編故事了啦71F 08/24 19:58
chienk: 內心戲真多   莫名其妙72F 08/24 19:58
CPer: 快拿給議員立委看啊73F 08/24 19:58
yaya: …74F 08/24 19:59
mhfo3035: 翻案?賣鬧阿!拿聖經打手槍洗洗睡比較快啦!75F 08/24 19:59
Cishang: 案情什麼時候有翻轉? 老子從他父母一開始的作為就覺得林76F 08/24 19:59
chinhan1216: 林亦含就是個得不到陳腥的愛而自殺的小三77F 08/24 19:59
mn435: 所以這樣看來沒高中的閨蜜挺她嗎...78F 08/24 19:59
Cishang: 家問題很大了 會覺得翻轉是把小說當聖經的吧79F 08/24 19:59
chienk: 你要不要乾脆指名道姓  想要得到公理  就 講清楚  小森 是80F 08/24 19:59
chienk: 三小喇  還在當小說寫
a3899200: 一直取一堆有的沒的小名 怎麼又多一個小森了?82F 08/24 20:00
pz5202 
pz5202: 南檢河蟹?83F 08/24 20:00
kkjjrtlym: 好啦 幫你寄給南檢了 不用謝了84F 08/24 20:00
Cishang: 說真的臉書怎麼走阿 這篇看起來也是無頭無尾無人的幻想文85F 08/24 20:00
perlone: 小說辦案已經不能定罪 除非有日記或是一槍斃命的證據86F 08/24 20:01
kamehameha12: 補噓 到現在還在寫小說 有夠白癡87F 08/24 20:01
sss1524: 張順瑋的閨蜜鴨鴨卡卡88F 08/24 20:01
Aquari: 三89F 08/24 20:01
mhfo3035: 真的笑破人家包皮  故事一堆 西洋劍VER.2?90F 08/24 20:01
a3899200: 要告人請直接講本名好嗎Zz91F 08/24 20:01
logojuju55: 嗯92F 08/24 20:01
hareluyac: 幹這不是網路小說嗎?又證據喔?93F 08/24 20:01
kps1247: 講清楚好不好94F 08/24 20:01
kixer2005: 失智列車又要出發囉  智能不足的請上車95F 08/24 20:01
j55888819: 低能兒和三寶怎麼都那麼喜歡看小說?96F 08/24 20:02
morphology: 別小看原9.2勢力團97F 08/24 20:02
melody628: 南檢到底在幹嘛 台灣的司法單位讓人完全不敢恭維98F 08/24 20:02
hareluyac: 我乾脆來寫我被水菜麗強暴的小說好了XD99F 08/24 20:02
bear6709: 又要用小說影射什麼了 有證據就拿出來 這樣做很卑劣100F 08/24 20:02
kmtlikeslave: 痾 阿南檢找不到螃蟹喔?101F 08/24 20:02
morphology: 南檢隻字不提......科科102F 08/24 20:02
The5F: 故你媽103F 08/24 20:03
sooyin: 奕含說過,花了七年知道這是姦,這才是重點吧104F 08/24 20:03
waitwind: 如果這些有提供給南檢,但南檢卻隻字未提,有點奇怪...105F 08/24 20:03
asked 
asked: 這是舊約聖經還是新約聖經的外傳?106F 08/24 20:03
bravo: 還有續集?107F 08/24 20:03
b5336789: "我提供的證物證詞,南檢隻字未提"看清楚,這意思就是她108F 08/24 20:03
bear6709: 這一位美美是被傳喚的證人之一 只是沒被採信而已109F 08/24 20:03
funkD: 又要開始編劇囉  那這位怎麼不去南檢作證110F 08/24 20:03
sooyin: 但又如何?人走了。以後大家顧好自己孩子吧111F 08/24 20:04
elle: 這些證據不能被扣住 你一定要記得收好 不要給任何人112F 08/24 20:04
hijkxyzuw: 房思琪書裡講的還不夠嗎113F 08/24 20:04
capitalofz: 無聊死了 我跟你說其實是我指使陳星犯案的妳信不信??114F 08/24 20:04
ohrring: 74邏輯:書商工讀生,要別人相信作者被強暴來賺錢115F 08/24 20:04
mayanino: 如果提供的證物是這件,證詞是FB那篇文章,那我想真的不116F 08/24 20:04
mayanino: 會采信
Mellissa: 也是有可能 錯就在被X沒有去醫院驗傷和報警阿118F 08/24 20:04
sading7: 南檢不起訴書50頁他真的有全看過? 還是只看新聞便說自己119F 08/24 20:04
sading7: 證詞沒被提級?
kmtlikeslave: 等等,s妹妹網路上講老師的事被噓爆那不就小杯,可121F 08/24 20:04
perlone: 這個證物不就是林真人口述的小說  無法定罪啊122F 08/24 20:05
storyo11413: 最大的問題 還是沒解決 沒證人沒證據 故事依然是故事123F 08/24 20:05
kmtlikeslave: 是小杯被認證就是小森啊124F 08/24 20:05
Mellissa: 要幫也幫不了你 養正妹女兒真的費心多了125F 08/24 20:05
eva2255848: 如果有其他被害者出來 就可以知道到底是怎麼樣126F 08/24 20:05
kixer2005: 其實我是金城武  南檢也都沒來問我意見  真的很可惡127F 08/24 20:05
elle: 他不一定這一次被告成 但之後的人會有機會阿128F 08/24 20:05
asked 
asked: 美美有去南檢啊 可是南檢說美美沒提到強暴 現在美美又po li129F 08/24 20:05
asked: 美美有去南檢啊 可是南檢說美美沒提到強暴 現在美美又po li
asked: ne說有強暴? 到底是美美工讀生還是南檢工讀生?
seraph01: 因為這位是大學認識的友人,事件後才接觸不是當事,所以132F 08/24 20:06
kmtlikeslave: 來人啊,還不在再議期間傳被害人學妹133F 08/24 20:06
perlone: 南檢怎麼不去請教三眼烏鴉 他可以VR134F 08/24 20:06
seraph01: 南檢採信從小到大的閨密及高中時期同學135F 08/24 20:06
Mellissa: 就像約會強暴 當下沒告 之後也幾乎認定合意阿136F 08/24 20:06
Cishang: 這一篇是不是美美還不知道勒137F 08/24 20:06
capitalofz: 跟你講個故是叫做證據 笑死138F 08/24 20:06
morphology: 日創社的案子好好辦了沒?139F 08/24 20:06
rrnew: 南檢採信高中同學,但美美的幾乎沒提到140F 08/24 20:07
kmtlikeslave: 南檢吃案囉,騎士團不能亡141F 08/24 20:07
weian18663: 噓某人亂入 + 看不懂喇 一堆代號 不能一次講清楚哦142F 08/24 20:07
deatheo: 所以現在po出來是要帶風向到南檢?143F 08/24 20:07
mhfo3035: 還敢講日創社 廠廠  74團可以在屌一點XDDD144F 08/24 20:07
soria: 真荒謬 檢察官叫你們講話又不講 等人家偵查完又在這邊裝神145F 08/24 20:07
kmtlikeslave: 現在又改口承認18歲了146F 08/24 20:07
soria: 弄鬼147F 08/24 20:07
yuponkimo: 所以政大也要黑掉了嗎148F 08/24 20:08
rrnew: 美美是大學後認識的149F 08/24 20:08
Mellissa: 強暴也要看物證阿 不然台女跟閨密合夥隨便吉 賺翻了150F 08/24 20:08
plumeriaho: 她在臉書不爽的是他有提供資料給南檢但南檢沒提到甚151F 08/24 20:08
plumeriaho: 至做出完全相反的判決
kmtlikeslave: 前面大家在查幾歲發生關係,全部裝死153F 08/24 20:08
color3258: yayakaka大!!!!!!!!!!!!!154F 08/24 20:08
pastor1982: 檢察官如果真要查的話還會在意當事人父母願不願意交155F 08/24 20:08
deatheo: 時空背景對不起來,到底是18還是16歲,如果是18成年了156F 08/24 20:08
bear6709: 南檢也不是不採信 只是美美好像精神方面是需要關注的157F 08/24 20:08
pastor1982: 證物嗎?直接聲請搜索票搜索扣押了,強制性交強制猥158F 08/24 20:08
pastor1982: 褻都是非告訴乃論,根本不需要告訴人的存在,南檢的新
mayanino: 那個大家推文時稍微潤飾一下,她的FB文章看起來真的不太160F 08/24 20:08
pastor1982: 聞稿其實很有趣啦161F 08/24 20:08
perlone: 關鍵證據是林的諮詢紀錄自己說樂於取悅........162F 08/24 20:08
asked 
asked: 我也覺得差不多了 攻擊完父母跟閨蜜 接下來就是攻擊南檢了163F 08/24 20:08
Mellissa: 不起訴書都有說 沒有去醫院驗傷的證據阿164F 08/24 20:08
mayanino: 穩定。165F 08/24 20:08
Cishang: 沒仔細看 還真的女森變18摟 話說回來這幾張圖真的是所謂166F 08/24 20:09
soria: so?有給檢察官就可以當證物喔? 有基本法學概念嗎167F 08/24 20:09
deatheo: 那怎麼不是用強暴而是用根本不存在法律裡的誘姦168F 08/24 20:09
plumeriaho: 遇到這種事情 我覺得身邊親友 尤其是好朋友都會很崩169F 08/24 20:09
Cishang: 的閨蜜爆料? 請教一下臉書怎麼走170F 08/24 20:09
kmtlikeslave: 還要檢察官去比對颱風紀錄,讓林俊憲他們在節目上討171F 08/24 20:09
Mellissa: 非告訴乃論是主動偵辦 不代表一定要起訴阿XD172F 08/24 20:09
kmtlikeslave: 論16歲,嘖嘖173F 08/24 20:09
duo0518: 那美美應該不爽的是其他相反資料的證人"們"174F 08/24 20:09
plumeriaho: 潰175F 08/24 20:10
morphology: 日創社的還是要辦176F 08/24 20:10
Mellissa: 程序其實很站在女方 看李宗瑞留下物證多慘就知177F 08/24 20:10
storyo11413: 又要騙人被打臉= = 後面說詞反反覆覆的誰敢信178F 08/24 20:10
snio2427: 要翻了嗎?179F 08/24 20:10
mhfo3035: 日創那個被判刑才是台灣沒正義了吧?180F 08/24 20:11
ja8256: 這可以當證據?181F 08/24 20:11
Mellissa: 物證和口供弄得起來 男生就鐵GG182F 08/24 20:11
w3160828: 其實是美美被強姦,林帶入自己183F 08/24 20:11
soria: 我怎麼覺得這群人都有病啊 耍弄檢察官184F 08/24 20:11
winter0723: 搞得我好亂啊@@185F 08/24 20:11
delight21: 推186F 08/24 20:11
morphology: 違反性自主本來就知道辦不了的,不起訴偵結意外?187F 08/24 20:11
perlone: 關鍵證據是林的諮詢紀錄自己說樂於取悅........188F 08/24 20:12
lianhua: 美美就是當初帶頭攻擊出版社的那位啊189F 08/24 20:12
happydo: 所以日創社跟補習班繳稅呢190F 08/24 20:12
Mellissa: 所以很多辦案都是看當下阿 走出旅館神情 還有通聯內容191F 08/24 20:13
perlone: 檢方在程序上已經盡力了 就沒有證據怎麼起訴192F 08/24 20:13
kixer2005: 所以現在是電影的結局不滿意可以喊安可重來就對了193F 08/24 20:13
deatheo: 我覺得檢察官沒有瘋掉還真強,壓力一定超大194F 08/24 20:13
Mellissa: 不然事後覺得吃虧 吉人強暴的案例太多195F 08/24 20:13
JugarXE: 這種東西能當證據!?196F 08/24 20:13
Cishang: 哪裡沒有證據不都一堆人證了,只是證據至站在陳星那一邊197F 08/24 20:14
digger5566: 新版小說改18歲ㄏㄏ198F 08/24 20:14
w76530: 小心被傳喚喔199F 08/24 20:14
Mugen0413: 我想起港片"歡樂時光" 除了邏輯天才律師和當事人200F 08/24 20:14
vivera: 仇女的垃圾太多了,不要妄想在這裡得到正義。201F 08/24 20:15
Cishang: 他馬的陳星就沒有強暴林是要怎麼生出證據202F 08/24 20:15
Mellissa: ....人證能全算數那肥宅就賠到脫褲了啦 關係那麼親203F 08/24 20:15
Mugen0413: 沒有人知道真相是什麼 只會留下最後的結果204F 08/24 20:15
XDD: 台灣司法動不了kmt的,你們就死了心吧,誘姦萬歲!205F 08/24 20:15
Cishang: 他馬的還是一堆親朋好友的證詞不是陳星那一方的證人耶206F 08/24 20:16
kmtlikeslave: 我講真的,有這個學妹就去找出來,勿枉勿縱,案子207F 08/24 20:16
kmtlikeslave: 都辦這麼大了,有線索不拿出來給檢察官是共犯嗎?
lamboyoyo: 鄭X廷出來打球啊209F 08/24 20:17
qaz630210: 台灣人死要面子不認錯不是什麼稀有的事,當笑話看就好210F 08/24 20:18
kmtlikeslave: 還是又是根本不知道是誰聽來的? 林的丈夫陪她去法211F 08/24 20:18
deatheo: 我覺得要江國慶案給74團審結果一定跟當初狗官判的一樣212F 08/24 20:18
kmtlikeslave: 律諮商總該知道聽過這號人物吧?213F 08/24 20:18
kixer2005: 大家別逼得這麼緊 小孩子有時候想出出風頭沒想會吃官司214F 08/24 20:18
tony5361627: 可悲,為何當初不拿給檢察官215F 08/24 20:18
gn02118620 
gn02118620: 新版小說變18歲了嗎216F 08/24 20:18
eip937: 風向好亂217F 08/24 20:19
Leika: 高調218F 08/24 20:19
Godhas56: 個版?219F 08/24 20:19
aca2374: 失智列車又要開起,大家抓穩囉220F 08/24 20:20
perlone: 這不就原來故事的精簡版 小說辦案就行不通了221F 08/24 20:20
kixer2005: 14歲=>16歲=>18歲  下一版就20歲了  小女孩長大了\0.0/222F 08/24 20:20
Leika: 調查南檢南院相關人等金流!!223F 08/24 20:20
cancer0708: 有去接受偵訊 卻知情不報 私藏證據  484工讀生?224F 08/24 20:20
kmtlikeslave: 小森=林奕含,那被噓爆的學妹s妹妹,不是小杯文的林225F 08/24 20:21
kmtlikeslave: 奕含又是誰?除了那篇還有哪一篇爆料補習班老師性侵
kmtlikeslave: 被噓爆,把作者找出來阿,24個奕含喔
hitolin: 南檢吃案 還順便羞辱林一番228F 08/24 20:23
mis1114: 依照這篇是有證人或其他受害者,找出來就相信229F 08/24 20:23
seraph01: 因為這跟小說《樂園》不能當證據一樣230F 08/24 20:23
j6u4u4: 當初事件爆發的時候你怎麼沒爆料??231F 08/24 20:23
kmtlikeslave: 要放話請去檢察官那邊講,不要學林父說等社會支持要232F 08/24 20:23
upeo: 有請靈界偵探來處理233F 08/24 20:23
kmtlikeslave: 揭露其他三個受害女,真的辦下去又龜起來沈默234F 08/24 20:23
xxxg00w0: 詛咒動力源還是喪屍感染源235F 08/24 20:24
whitecow: 人家爸爸都沒說話了......236F 08/24 20:24
fantasy0937: 現在最要好的站隊父母 上大學決裂的站隊陳星 後者勝237F 08/24 20:24
soria: 別放話 去找檢察官講 根本瘋了歇斯底里欸238F 08/24 20:25
waitwind: 這個對話紀錄檢方應該知情?只是不知為何沒在記者會提出239F 08/24 20:25
asked 
asked: 我也覺得差不多了 攻擊完父母跟閨蜜 接下來就是攻擊南檢了240F 08/24 20:25
xxxg00w0: 七月半要到了 要不要乾脆叫南檢一起觀落陰辦案算了241F 08/24 20:25
chara117yun: 南檢說的找不到被害人會不會就是這個啊?找不到S的242F 08/24 20:26
chara117yun: 話 這就沒辦法當證據ㄅ
clotilde: 就小說草稿啊 他第一版初戀才貼近事實啊244F 08/24 20:26
wwvvkai: 無法當證據的小說 要提甚麼啦245F 08/24 20:26
xp30402: 幫高調246F 08/24 20:26
ims531: 南檢選擇性採證 不知居心何在247F 08/24 20:26
fishbliss: 這篇我信248F 08/24 20:27
bear6709: 林父母不肯提供證據也不知道居心何在249F 08/24 20:27
kixer2005: 幫高調記者快來抄  我想看失智列車再次被打臉250F 08/24 20:27
Moratti: 日創社不辦 不意外251F 08/24 20:27
mhfo3035: 好不容易可以讓74團繼續失智透透氣  不好嗎?252F 08/24 20:28
mhfo3035: 悶了好幾天了
dragonne: 拿出來萬一十之八九都在怨父母,那時臉要往哪擺254F 08/24 20:28
bear6709: 而且這位美美當初還鬧到寶瓶社長自殺 我是不太敢信拉255F 08/24 20:28
mayanino: 因為美美沒有經過那段時間呀,聽說的證據力會大於實際在256F 08/24 20:28
mayanino: 現場的嗎?
Cishang: 我看了人家講 林家父母認證的龜密只有所謂的世世跟采258F 08/24 20:29
aghgna: 老師不是人 父母也垃圾 她活的太痛苦259F 08/24 20:29
Cishang: 所以這一位跟本就不是林奕含閨蜜 跟74團也沒多大差別260F 08/24 20:29
babyMclaren: 太棒了 我支持真相,南檢快來261F 08/24 20:30
storyo11413: 檢方就查出故事的S妹妹被噓爆就是小杯=林262F 08/24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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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klin1 說讚!
1樓 時間: 2017-08-24 20:56:07 (台灣)
+1    (編輯過) TW
把利用權勢性交罪的範圍延伸到畢業半年,基本上也是符合保護意旨的
本來鄉民多恨法律人,什麼恐龍檢察官,什麼法匠的
一碰到仇女的信仰
就好像檢察官支持了他們的信仰一樣
2樓 時間: 2017-08-24 22:07:16 (台灣)
  08-24 22:07 TW
可是樓上,檢察官都寫了不起訴書了耶,我可不可以說你是仇鄉民信仰啊
3樓 時間: 2017-08-24 23:12:54 (台灣)
+1 08-24 23:12 TW
這個爆料非常符合林網誌上跟書裡面的邏輯
4樓 時間: 2017-08-24 23:13:33 (台灣)
  08-24 23:13 TW
檢察官不起訴是因為證據不足,不代表陳沒有幹過這些壞事
5樓 時間: 2017-08-24 23:13:57 (台灣)
  08-24 23:13 TW
不然陳剛開始時為什麼要閃閃躲躲呢?
6樓 時間: 2017-08-24 23:18:52 (台灣)
  08-24 23:18 TW
林強迫自己去愛上老師,否則太痛苦了.所以閨密眼中看到的是一對情侶
7樓 時間: 2017-08-24 23:20:03 (台灣)
  08-24 23:20 TW
所以檢察官判定合意性交,合意交往.
8樓 時間: 2017-08-24 23:20:46 (台灣)
+1 08-24 23:20 TW
美美提供這些給檢察官,檢察官卻忽略不提,令人匪夷所思
9樓 時間: 2017-08-24 23:31:55 (台灣)
  08-24 23:31 TW
再說,檢察官如果問陳:你有強暴林嗎? 陳會承認嗎 ? 當然不可能承認啊.
10樓 時間: 2017-08-24 23:41:14 (台灣)
  08-24 23:41 TW
林也已經死了,無法跟陳對質
11樓 時間: 2017-08-24 23:41:58 (台灣)
  08-24 23:41 TW
最後變成陳說了算
12樓 時間: 2017-08-25 09:34:58 (台灣)
     (編輯過) TW
我是覺得仇女的兩邊都有啦,當初發不起訴書那天,也是一堆說閨蜜一定想給晨星上之類的崩潰垃圾推文。
13樓 時間: 2017-08-25 15:02:09 (台灣)
  08-25 15:02 TW
又要拿小說當證據?
14樓 時間: 2017-08-26 16:53:44 (台灣)
  08-26 16:53 TW
1.根據檢調公佈的通聯:第一通電話是陳星打的
2.alozo 04-28 16:45(X心補習班不倫爆卦下的留言)
他的事情在我還在念高中補習時就聽過了...那時是...20年前...= =
3.我也去過老師的豪宅,他給了我500元...(Google自己查)
根據以上3點,可以知道,陳星的確有長期刻意勾引女學生!
他已婚,卻長期刻意勾引自己學生,勾久了自然有人上勾,但夜路走多了自然也會碰到鬼! 雖然勾引或誘姦刑法上無罪,但鬧出人命被社會譴責也只是剛好而已。況且,林的上勾,與其當時已有的憂鬱症有無關聯 ,尚且是一個疑問? 以刑法不起訴,就替陳星辯護,也有點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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