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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8-22 09:16:2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reespirittw (之所rrr)
標題 [新聞] 騎走5小時「借用一下」不算偷 機車慣竊無
時間 Thu Aug 22 02:48:26 2019


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騎走5小時「借用一下」不算偷 機車慣竊無罪確定

4.完整新聞內文:
「借用一下」不算偷?彰化縣廖姓慣竊去年3月8日傍晚,偷走謝姓車主的機車,騎了約5
個小時,同日深夜停回原地附近,事後被警方查獲法辦,不料,彰化地院卻認為,沒有經
車主同意,就逕自騎走機車,是「暫時使用」,沒有偷竊的犯意,而判決廖男無罪,彰檢
不服判決上訴,並指廖男騎走機車5小時,損害車主對機車的所有權卻無罪,已違反社會
觀念,不過,台中高分院仍認為,廖男只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3000元以下罰鍰,
不構成刑法的竊盜罪,維持無罪確定。


 廖姓慣竊去年3月8日傍晚,偷走謝姓車主的機車,騎了約5個小時,同日深夜停回原地附
近,事後被警方查獲法辦,彰化地院認為沒有經車主同意,就逕自騎走機車,是「暫時使
用」,沒有偷竊犯意,檢方上訴,台中高分院仍認為,廖男只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
處3000元以下罰鍰,不構成竊盜罪,維持無罪確定。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廖姓慣竊去年3月8日傍晚,偷走謝姓車主的機車,騎了約5個小時,同日深夜停回原地附
近,事後被警方查獲法辦,彰化地院認為沒有經車主同意,就逕自騎走機車,是「暫時使
用」,沒有偷竊犯意,檢方上訴,台中高分院仍認為,廖男只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
處3000元以下罰鍰,不構成竊盜罪,維持無罪確定。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毒品案出獄的廖男,去年3月3日起陸續犯下多起竊案,包括同年月3日凌晨
先偷機車,再騎贓車犯下2起竊案,同日中午被警方查獲,數天後,他又於7日與14日偷兩
家寺廟,另於同年月8日傍晚,於彰化縣永靖火車站前偷機車,晚間9時許,車主發現機車
失竊報警,不料,深夜11時許,警方卻在失竊地點旁找到機車,調閱監視器發現,廖男騎
走機車後約5小時,又把車騎回原地停放。


彰化地院認為廖男持起子等工具行竊,且又是累犯,但於警方查獲時自首,依加重竊盜罪
判處10月,至於偷騎機車部份,則判決無罪,法官可能擔心被輿論責罵為「恐龍」,還特
別強調,這不是第一起「借用」判無罪的案例,臺灣高等法院有1起類似判例,台中高分
院則有4件類似判決,法官並強調,有人主張在刑法竊盜罪中,增修「未得持有人之同意
,擅自使用他人之汽車、航空器或其他動力之交通工具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
千元以下罰金」,但此草案未經立法院通過,基於「罪刑法定」等原則,法官只能判決無
罪。


彰化地檢署上訴二審,指騎走機車5小時卻無罪,抵觸一般社會觀念,另外,廖男消耗汽
油,騎回原地之前,沒有加油或留下油錢,應以竊盜論罪,但台中高分院認為,廖男騎走
機車,目的不是偷汽油,車主的汽油損失,屬於民事賠償,另外,台中高分院強調,社會
秩序維護法第88條第1款,有未經他人許可,擅駛他人的車、船,可處3000元以下罰鍰的
規定,廖男觸犯的是行政罰,而非刑法的竊盜罪,據此維持無罪,全案判決確定,不能再
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31521
騎走5小時「借用一下」不算偷 機車慣竊無罪確定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借用一下」不算偷?彰化縣廖姓慣竊去年3月8日傍晚,偷走謝姓車主的機車,騎了約5個小時,同日深夜停回原地附近,事後被警方查獲法辦,不料,彰化地院卻認為,沒有經車主同意,就逕自騎走機車,是「暫時使用」,沒有偷竊的犯意,而判決廖男無罪,彰檢不服判決上訴,並指廖男騎走機車5小時,損害車主對機車的所有權卻無 ...

 

6.備註:

法官亂象,為何無法根治。

類似事件,每個法官自由心證,

同一類似事件可以一個法官判重刑,另一個法官判無罪。

這也不是很複雜的事件,有可能無法統一判決嗎?

其實判輕重不是重點,而是法官們必須統一啊,

不然人民無所適從,到底是借還是偷,差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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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14.32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TNP7-uS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6413310.A.E1C.html
cattgirl: 板主洗板潮 這沒辦法閱讀1F 42.73.64.143 台灣 08/22 02:49
linlaosure: 這沒強制罪?2F 42.73.235.84 台灣 08/22 02:49
kkb702564: 法官見解 異於常人?3F 223.138.250.74 台灣 08/22 02:50
kamisun: 機車是作案工具,應該要沒收4F 36.227.63.209 台灣 08/22 02:50
cattgirl: 去銀行借錢花花 484無罪?5F 42.73.64.143 台灣 08/22 02:50

照這例子可能是無罪,但會被民事求償,不過民事就賠錢不用坐牢 XD~
※ 編輯: freespirittw (114.26.114.32 臺灣), 08/22/2019 02:52:19
kamisun: 偷機車的目的是為了偷東西不會被抓6F 36.227.63.209 台灣 08/22 02:51
rbull: 法律人白癡起來比神棍還可怕7F 36.229.127.185 台灣 08/22 02:51
cattgirl: 法官大人 自由心證你們敢嘴8F 42.73.64.143 台灣 08/22 02:52
luciffar: 偷車去犯案不用加重 這法律是讀到哪去了9F 111.82.130.120 台灣 08/22 02:52
cattgirl: 民事真的沒錢賠法官也沒皮條10F 42.73.64.143 台灣 08/22 02:54
luciffar: 偷車的目的就是不想被查出來不是嗎?11F 111.82.130.120 台灣 08/22 02:54
luciffar: 偷車的目的當然不是要偷汽油是要犯罪啊
cattgirl: 預謀犯案13F 42.73.64.143 台灣 08/22 02:55
luciffar: 以後會有去警察局偷槍來殺人再放回去14F 111.82.130.120 台灣 08/22 02:55
luciffar: 這種無罪的判例發生也不用意外了
cattgirl: 法官484看犯意 這太扯16F 42.73.64.143 台灣 08/22 02:58
plus203ft: 竊盜要件要據為己有意圖,他就不符17F 49.158.49.162 台灣 08/22 03:05
plus203ft: 以往是偷騎車沒事但是用偷油來辦
jim12441: 使用竊盜根本沒爭議,隨便一個大一法律19F 114.35.210.5 台灣 08/22 03:21
f0960010: 這就是偷啊20F 111.185.138.223 台灣 08/22 03:21
jim12441: 生都會寫21F 114.35.210.5 台灣 08/22 03:21
KJC1004: 法官的雙B要不要借來開一下?22F 1.163.152.232 台灣 08/22 03:25
deltarobot 
deltarobot: 那我借騎一個月被抓到說我借騎而已還23F 123.205.139.25 台灣 08/22 03:29
deltarobot: 沒有要還?
kingdomsss: 沒辦法 在法明確性原則下 這種漏洞般25F 111.252.177.135 台灣 08/22 03:32
kingdomsss: 的判決必然存在 而且為什麼會無罪是主
kingdomsss: 觀要件出了問題 不過鄉民沒有懂那麼多
kingdomsss: 啦XDD
qa1122z: 樓下想跟五樓一起去銀行借錢花花29F 223.141.109.246 台灣 08/22 03:37
robinyu85: 漏洞? 高中公民沒學好喔 使用竊盜本來30F 49.215.146.1 台灣 08/22 03:41
robinyu85: 就沒有刑事問題
robinyu85: 自己去看什麼叫做竊盜罪
robinyu85: 但其實你可以告他偷你的油 損耗你的物
robinyu85: 品
airbear: 法官的懶叫借我烤一下35F 36.237.79.201 台灣 08/22 03:45
power41: 一堆閱讀障礙的36F 220.136.4.195 台灣 08/22 03:51
gunfighter: 文盲看的懂內容嗎 法條還躺在立法院37F 39.9.33.209 台灣 08/22 04:27
gunfighter: 沒過是看不懂喔
gogen: 樓上的思維就是為一般民眾垢病的的法匠思39F 101.136.173.70 台灣 08/22 04:28
gogen: 考
gogen: 誰管什麼法條,根本就是不合邏輯
gogen: 一些法官跟法律學者根本活在自己的世界,與
gogen: 民眾脫節
wheat1130: 超騎而已44F 101.13.233.172 台灣 08/22 04:36
kobe7610: 垃圾法官45F 223.136.203.221 台灣 08/22 04:37
McFc: 樓下法拉利借開一下46F 117.19.236.165 台灣 08/22 04:37
gunfighter: 法律為什麼會跟現實脫節 請拿起電話47F 39.9.33.209 台灣 08/22 04:38
gunfighter: 打給你選區立委 問他到底在衝三小 法
gunfighter: 官是能自創法條哩
gogen: 法律學者,法律系的教育就有問題50F 101.136.173.70 台灣 08/22 04:42
gogen: 看看同婚跟動保法就知道,少數人綁架了多
gogen: 數人的狀況,常常會出現
uc500: 嗚嗚嗚我國的法治教育 看了很難過欸53F 27.246.106.194 台灣 08/22 05:02
uc500: 立法委員是制定法律的 法官是依據立委制訂
uc500: 的法律認事用法 不要立委的鍋都丟給法官喇
soxgo: 這就是假掰的法律人,最後腦袋整組壞了了56F 1.169.101.56 台灣 08/22 05:21
soxgo: 是非對錯的那把尺每次都擺不對位置
Freeven: 幹這樣還無犯意,傻了是不是58F 180.217.172.155 台灣 08/22 05:26
chmartiny: 哪家飛機可以借我一下ㄚ59F 175.96.108.46 台灣 08/22 05:42
mklce: 不問自取,視為賊。60F 49.219.129.27 台灣 08/22 05:54
avinlee2001: 趕快以相同手法偷法官機車 拜託61F 49.216.2.9 台灣 08/22 06:11
nakomone: 不算偷啊但他要負民事責任啊 油錢、機62F 111.71.123.19 台灣 08/22 06:22
nakomone: 車使用之價金、
nakomone: 刑民法拜託你們分清楚行不 他只是刑法
nakomone: 不成罪沒說民法弄不到他啊………
JackeyChen: 就是法匠心態阿!騎車不會用到汽油喔66F 220.134.69.194 台灣 08/22 06:34
JackeyChen: ?你車子都用牽的嗎?使用竊盜根本就
JackeyChen: 是法匠創造出來綁自己適用法律的專有
JackeyChen: 名詞,竊盜者在騎機車當下就是以所有
JackeyChen: 權人的地位在支配那台機車,不能以事
JackeyChen: 後還車來推他只是借車,重點是,他也
JackeyChen: 沒跟人表達借用意思好嗎
JackeyChen: 如果小偷騎到半路,被警察抓到,那算
JackeyChen: 不算竊盜?
aasdqwe: 法盲真可憐75F 1.200.32.226 台灣 08/22 06:48
denyy555: 違反一般認知,還不敢寫法官名字,不知是76F 36.224.242.47 台灣 08/22 06:56
water0202: 智障法官77F 111.83.191.250 台灣 08/22 07:03
ss2121647: 不知是否有借用之意思,應依罪疑唯輕原78F 110.28.4.151 台灣 08/22 07:05
ss2121647: 則,對行為人做最有利判斷
sazabik: 又是彰化的畜生法官,幹彰化法官的妻子五80F 42.76.185.103 台灣 08/22 07:34
sazabik: 個小時後再還給他只要付三千塊茶資?
sanshin: 還好沒偷到法官孫女的三輪車,不然至少十82F 101.13.147.201 台灣 08/22 07:37
sanshin: 年起跳
tasogare: 對法律系是ABC的觀念,然後鄉民想踢破84F 27.52.190.3 台灣 08/22 07:37
tasogare: 這就是投給法律系的人,沒辦法完成鄉民
tasogare: 心中司法改革的原因
b162pnq5: 以後看警車停路邊我也來去借用一下好了87F 111.71.123.45 台灣 08/22 07:40
aadsl: 不要說人民不相信司法,都是自己造成的88F 220.137.90.154 台灣 08/22 07:40
b162pnq5: ,反正民法頂多讓你賠點租金油錢(茶)89F 111.71.123.45 台灣 08/22 07:41
QazBank: 說不管法條的是在開玩笑嗎90F 124.218.51.128 台灣 08/22 07:52
QazBank: 借用警車會有妨害公務的問題吧  你可以
QazBank: 試試
devil0915: 他是被抓前就還了,才可以主張沒有犯93F 39.9.202.7 台灣 08/22 07:53
devil0915: 意
paul1951: 還會怕被罵恐龍喔95F 101.12.225.122 台灣 08/22 08:00
yang57: 株儸紀時代ㄧ堆恐龍    到處晃96F 114.44.152.143 台灣 08/22 08:05
tsming: 三小法官97F 101.12.149.243 台灣 08/22 08:12
ivla8432: 借個2年98F 223.136.103.170 台灣 08/22 08:13
shinobunodok: 你老婆借我五小時應該也不算偷吼?99F 36.236.229.118 台灣 08/22 08:17
golttt: 法官有夠垃圾100F 1.34.229.138 台灣 08/22 08:18
togmogo: 這法官很有問題 到底是誰101F 42.73.193.249 台灣 08/22 08:23
devirnt: 超借102F 42.72.190.216 台灣 08/22 08:31
herro760920: 真的智障恐龍法官103F 111.71.21.246 台灣 08/22 08:38
yoshro: 唸法律的真的很屌,都你在說。104F 114.41.112.105 台灣 08/22 08:38
andyboy0428: 法律人才是社會亂源105F 180.204.208.64 台灣 08/22 08:38
BingLing: 台灣的亂源就是法官106F 60.251.196.233 台灣 08/22 08:40
tlsg2: 請問可以借法官的車來開嗎?107F 223.139.3.178 台灣 08/22 08:40
cage820518: 恐龍法官,我要開你的車108F 180.217.103.186 台灣 08/22 08:42
nightcrow: 法官是誰啦可以公佈一下嗎??109F 140.92.62.180 台灣 08/22 08:43
herro760920: 趕快公開一下,讓大家去借他車開一下110F 111.71.21.246 台灣 08/22 08:46
herro760920: 啦,油錢保養大家願意補貼,這樣多好
winfredx: 被用掉的汽油不是偷?112F 36.226.229.205 台灣 08/22 08:49
RAY1203: 走私變超買,偷車變借騎113F 220.228.146.66 台灣 08/22 08:59
GrowUp: 那我去偷開別人賓利法拉利,還幫他汽油加114F 42.74.162.128 台灣 08/22 09:00
GrowUp: 滿那不是連民事都不用,罰幾千根本賺翻
xa1927: 扯116F 180.217.237.40 台灣 08/22 09:10
SigmaErica: 如果都只能跟法條在審理 那請電腦判案117F 61.222.86.53 台灣 08/22 09:11
SigmaErica: 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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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dbangel 說讚! ( ̄︿ ̄)p sin8143 說瞎!
1樓 時間: 2019-08-22 10:01:35 (台灣)
  08-22 10:01 TW
爛死了!無法接受的判決~
不告而取不是偷?有還不算有犯意?以後社會怎麼教小孩子啊…
2樓 時間: 2019-08-22 18:46:57 (台灣)
  08-22 18:46 TW
以後不用再花幾萬買機車,路上到處借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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