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7-30 09:33:4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標題 Re: [道歉] 道歉聲明
時間 Wed Jul 29 20:11:59 2020


查詢了一陣,系爭案件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3468 號民事案」

┌─────────────────────────────────────┐
│ 文章代碼(AID): #1V8LM69L (NewYork) [ptt.cc] 道歉聲明                     │
道歉聲明 - 看板 NewYork - 批踢踢實業坊
謹遵台中地方法院判決,刊登道歉聲明如下-- 本人唐宛彤於民國106年11月間透過紐約租屋Vicky Lee李小姐安排紐約公寓, 雙方發生租屋糾紛... 聲明全文: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22375   1 7/29 IsRabbit     □ 道歉聲明

是說,當中未敘明包括需要在 Gossiping 板刊登道歉聲明啊?



不管怎樣,全文如下:



主文

被告應移除如附件所示,刊登於臺大PTT實業坊紐約板、被告臉書、背包客棧網頁之貼文。

被告應於附表一所示網頁,以其個人帳號,刊登附表二道歉啟事連續三十日。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
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十分之一,餘由原告負擔。

本判決第三項得假執行;如被告以新臺幣壹拾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部分

按不變更訴訟標的,而補充或更正事實上或法律上之陳述者,非為訴之變更或追加,民事
訴訟法第256條定有明文。原告起訴時之聲明第2項,原請求被告應刊登道歉文。嗣就道歉
文之具體內容為:「本人唐XX於民國106年11月間透過紐約租屋V**** Lee李小姐安排紐
約公寓,因為半夜入住時不滿出租公寓的房東沒有整理,立刻跟在台灣的V**** Lee抱怨
,經整夜溝通後,應允V**** Lee只要在隔日中午請人來打掃即可,但是本人並無遵守承
諾,隨即門戶大開,並在台大PTT紐約版公布這間公寓的完整住址要大家去免費住。又基
於報復及毀謗李小姐之故意,隨即捏造好幾篇「李XX(真實全名)騙了十年臺灣人的錢」
等虛構言論,並在臉書、PTT、背包客棧等各大網站公開李小姐的全名、臉書照片、銀行
帳號、私人電話等個資從106年11月4日開始長達近2年時間的網路霸凌,並提供其個資給
蘋果日報做兩篇不實報導,而這種種原因只為了誹謗及汙衊李小姐,而實際上我唐XX並
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其詐騙任何人,而我也無任何金錢損失。」,並刊登於臺大PTT實業坊
紐約板、被告臉書、背包客棧FTSANY-大紐約地區台灣同學會聯合會、蘋果日報等網站,
期間為1個月。核屬補充事實上之陳述,合先敘明。


貳、實體部分

一、原告主張:被告於106年10月間在臺大PTT實業坊網站上,看見原告所刊登之紐約租屋
訊息後,即透過LINE與原告聯繫紐約租屋訊息,被告告知其欲入住日期是106年11月3日至
同年月19日,雙方談妥價格後,被告於106年10月12日付清租金,且於106年11月3日深夜
入住系爭公寓。然被告入住後,不滿房東未打掃公寓而向原告反應,原告因當時已是美國
紐約半夜,無法請人立即處理,遂提出補償被告美金50元(約新臺幣1500元)之條件,請
被告先自行整理、安頓好當晚,並徵得被告同意,於隔日中午前請人來打掃。惟被告未遵
守承諾,而於隔日中午前即離開系爭公寓,且立即於同日在臺大PTT 實業坊網站上貼出以
下內容:「租了一間房,地址在:333 ,E,.49Stapt2m,NewYork,NY,10016.但我不會住在
裡面,太髒,但很適合拍片,或者任何不怕髒亂、需要遮風避雨的人。聽說打掃阿姨中午
12點之前會來,但我不確定。鑰匙在房間桌上,門沒鎖,租期至11/19/2017 20:00歡迎使
用。有任何問題找李小姐,租房給我的台灣人#一審要十萬以上#只有六萬覺得要盡量花得
值得#真心歡迎需要的人入住可以洗澡睡個覺什麼的」,且門戶大開要大家去免費住。被
告隨後又在其網誌MiaTang、臉書、臺大ptt實業坊、FTSANY-大紐約地區台灣同學會聯合
會網站、背包客棧等至少5個網路平台,公開張貼一篇標題為〔紐約租屋即時報〕詐騙事
件懶人包之文章並到處轉發,亦於紐約期間聯絡紐約蘋果日報記者做採訪,甚至將原告個
資提供予蘋果日報,其中李XX騙了十年台灣人的錢之內容不實,導致大眾對原告為負面
評價及網路霸凌,致原告罹患急性重度憂鬱症,好幾次瀕臨自殺死亡邊緣,目前還在服藥
治療中。為此,請求被告給付妨害名譽之精神慰撫金新臺幣(下同)30萬元、洩漏個資之
精神慰撫金30萬元,及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將原告在倫敦拍攝之照片PO在其臉書上侵害著
作權,請求10萬元之財產上損害賠償;因被告妨害名譽、洩漏個資之行為,導致原告罹患
憂鬱症而無法工作及就醫所造成之精神損害賠償,請求精神慰撫金30萬元。並聲明: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10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
之5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應於臺大PTT實業坊紐約板(https://www.ptt.cc/bbs/NewYork)、被告臉書
、背包客棧(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forumdisplay.php?f=105)、
美洲自助旅行找伴
美國加拿大等美洲國家旅遊找伴 ...

 
FTSANY-大紐約地區台灣同學會聯合會、蘋果日報(香港、台灣兩版),張貼內容為「本
人唐XX於106年11月間透過紐約租屋V**** Lee李小姐安排紐約公寓,因為半夜入住時不
滿出租公寓的房東沒有整理,立刻跟在台灣的V**** Lee抱怨,經整夜溝通後,應允V****
Lee只要在隔日中午請人來打掃即可,但是本人並無遵守承諾,隨即門戶大開,並在台大
PTT紐約版公布這間公寓的完整住址要大家去免費住。又基於報復及毀謗李小姐之故意,
隨即捏造好幾篇『李XX(真實全名)騙了十年臺灣人的錢』等虛構言論,並在臉書、PTT
、背包客棧等各大網站公開李小姐的全名、臉書照片、銀行帳號、私人電話等個資從106
年11月4日開始長達近2年時間的路霸凌,並提供其個資給蘋果日報做兩篇不實報導,而這
種種原因只為了誹謗及汙衊李小姐,而實際上我唐XX並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其詐騙任何人
,而我也無任何金錢損失。」之道歉文。

(三)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則以:被告公開租屋糾紛,其內容均屬事實,且公開之動機非為自身利益,亦無
任何惡意,目的是為讓其他有租屋需求者有所警覺、避免發生糾紛。又原告就兩造糾紛,
於106年間二次報案、對於被告提出告訴,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以106年度偵字第

31215號、107年度偵字第10554號為不起訴處分,而原告不服聲請再議,亦經臺灣高等檢
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以107年度上聲議字第429號處分書駁回再議確定。又依民事訴訟法
之舉證責任分配原則,原告應證明其身心健康受有損害、損害與被告之行為間有相當因果
關係、其所受損害之金額等,然原告提出5份診斷證明書,僅原證3之長庚醫院嘉義分院中
醫內科部林吟霙醫師給予國際疾病分類F322診斷碼,而依世界衛生組織公告之「第十版國
際疾病分類標準(ICD-10)」,非精神專科醫師不得給予精神疾病診斷碼(Fcode)。然原
證3為傳統醫學內科醫師開立之證明書,林吟霙醫師之專長為婦科疾病,且其診斷證明與
原證2之維新醫院精神專科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就診時間重疊、診斷結果相異。且原告未
能證明其就醫與租屋糾紛相關並聲明:(一)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二)如
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免為假執行。


三、兩造不爭執之事項:

(一)原證3、12、13、18之內容為被告所發文刊登批踢踢實業坊紐約版。
(二)原證4、9、15之內容為被告發文刊登於被告所有名稱為「M** Tang」之臉書網頁。
(三)原證14之內容為被告發文刊登於「背包客棧」網站。
(四)原證16、17為被告受蘋果日報採訪之報導。

四、兩造爭執之事項:
(一)原告請求被告給付侵害著作權之損害10萬元、精神慰撫金共90萬元,有無理由?
(二)原告請求被告刊登如民事補充理由狀(一)所載之道歉內容於批踢踢實業坊紐約版、被
告名稱為「M** Tang」之臉書、背包客棧、蘋果日報網站,有無理由?

五、得心證之理由:

(一)原告主張原證3、12、13、18之內容為被告所發文刊登批踢踢實業坊紐約版;原證4、
9、15之內容為被告發文刊登於被告所有名稱為「M** Tang」之臉書網頁;原證14之內容
為被告發文刊登於「背包客棧」網站;原證16、17為被告受蘋果日報採訪之報導;及被告
於106年11月4日抵達美國紐約曼哈頓城49街房屋(下稱系爭房屋)時,其內部髒亂不堪,
且原告於兩造聯絡訊息中亦坦承系爭房屋清潔度不佳,將立即僱用清潔人員打掃,有兩造
LINE訊息內容在卷可憑,且為兩造所不爭執,應堪信為真實。


(二)按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
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著作權法第51條定有明文。原告主張其於臉書所使用之大頭貼
照,為其於大英博物館所拍攝之照片,被告將包含此照片之原告臉書資訊截圖,並至於自
己之臉書網頁,侵害原告之著作權云云。惟依原告自陳,被告將原告臉書資訊截圖之目的
,係為兩造間租屋糾紛發文之用,此由原告所提被告臉書截圖前後資訊可明,且承上所述
,系爭房屋確有環境髒亂不堪、無法入住等情,是被告抗辯使用原告臉書資訊截圖之目的
,是為提醒他人與原告租屋可能產生糾紛,而非為商業目的,屬合理之使用,應屬可採,
依上開規定,原告主張被告侵害其著作權,即非有據。


(三)次按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6條第1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蒐集之特定目
的必要範圍內為之。但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個人資料保護
法第20條第1項第2款定有明文,是被告利用個人資料行為,若未逾自然人蒐集之特定目的
必要範圍,則非法所不許。查原告主張被告未經其同意,利用其包含姓名、電話、銀行帳
號、照片、臉書帳號、LINE對話內容等個人資料,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云云。惟被告
使用原告個人資料之目的,既係為告知他人有關兩造間租屋糾紛,避免他人同蹈此糾紛,
係有特定目的,並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依上開規定,應屬正當。是原告以被告不法利
用其個人資料,請求被告賠償非財產上之損害,洵屬無據。


(四)復按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
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
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
、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
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民法第18條、第184條
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查:


1.言論自由及名譽,均為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旨在促進社會之健全發展,並維護個人
主體性及人格完整性。而言論,可分為「事實陳述」及「意見表達」。「事實陳述」有真
實與否之問題,具可證明性,若行為人所陳述之事實損及他人之社會評價而侵害他人名譽
,且未能證明其為真實,或雖不能證明為真實,且依其所提證據資料,尚不足以認定行為
人已盡其合理查證義務及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者,即具有違法性而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
償責任。而「意見表達」則屬行為人表示自己之見解或立場,屬主觀價值判斷之範疇,無
真實與否可言,行為人對於非可受公評之事,如使用偏激不堪之言詞為意見之表達,即難
認為善意發表適當評論,而具違法性,屬侵害他人之名譽權,應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
任。如發言過程中夾論夾敘,將事實敘述與評論混為一談,在評價言論自由與保障個人名
譽權之考量上,仍應考慮事實之真偽。另名譽有無受損害,應以社會上對個人評價是否貶
損作為判斷之依據,苟其行為足以使他人在社會上之評價受到貶損,不論其為故意或過失

,均可構成侵權行為,且其行為不以廣佈於社會為必要,僅使第三人知悉其事,亦足當之。


2.被告於106年11月4日系爭房屋時,其內部固髒亂不堪、無法入住,原告之給付確有瑕疵
,惟依兩造對話訊息,亦可知因此原告願退還部分費用,亦同意於相當期限內找人打掃,
嗣兩造對於打掃一事雖未能達成合意,仍可看出原告有補正瑕疵給付之舉,尚難認原告有
惡意欺騙被告之情,則被告於臉書、臺大PTT實業坊紐約板及背包客站等不特定人得以共
見共聞之網站,於公布原告資訊後,屢以「騙了十年台灣人的錢」、「騙」、「宰」等用
語,客觀上已足以貶損原告之社會評價,又被告並未舉證原告詐騙臺灣人長達10年,或就
此情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客觀上不能認為其等有相當理由確信所述為真實,依上說明,自
不得解免其等應負侵害名譽權之責任。從而,原告主張名譽權業已受到侵害,應可採信,
被告對原告應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3.按慰藉金之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必要,其核給之標準固與財
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可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
之數額;又非財產上損害之慰撫金數額,究竟若干為適當,應斟酌兩造身分、地位及經濟
狀況,俾為審判之依據(最高法院51年度台上字第223號判決參照)。亦即非財產上損害
賠償,應以實際加害之情形、加害之程度、被害人所受精神上痛苦之程度、賠償權利人之
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綜合判斷之。本院經參酌兩造自陳之學經歷、收入狀況及經濟條件
,並依職權調閱兩造稅務電子閘門資料查詢表(為維護兩造之隱私,爰不就其個資詳予敘
述),併審酌被告之舉造成原告名譽侵害程度非輕等一切情狀,認原告請求精神慰撫金之
數額以10萬元為適當。逾此部分之請求,為無理由。


4.再按名譽被侵害者,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所謂適當之處分,係指該處分在客觀
上足以回復被害人之名譽且屬必要者而言。查被告於臉書、臺大PTT實業坊紐約板、背包
客棧發表上開侵害原告名譽之言論,現仍刊載該等網頁上乙情,未經被告爭執,則原告請
求被告將上開損及原告名譽之言論移除,並於相關網頁上刊載道歉啟事,使瀏覽該頁面之
人得知被告之上開言論係侵害原告名譽權,自有回復原告名譽權之作用,應予准許。惟刊
登道歉啟事之目的,在於回復原告因被告發表如附件所示言論而受損之名譽,而原告請求
被告刊登之如聲明所示道歉內容,包含「基於報復及毀謗李小姐之故意」、「只為了誹謗
及汙衊李小姐」等內容,已逾越回復原告名譽之目的,尚難准許,爰由本院修正如附表二
所示之道歉啟事,並命被告將之刊登於被告臉書、臺大PTT實業坊紐約板、背包客棧網頁
上,作為回復原告名譽之適當處分。至原告請求被告於蘋果日報網站上刊登道歉啟事部分
,查蘋果日報之報導內容非被告所撰擬之文章,是此部分之請求應予駁回。


六、末按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給付無確定期限者,
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
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
同一之效力。民法第229條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又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
,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但約定利息較高者,仍從其約定利率。應付
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5。民法第233條第1
項、第203條亦有明文。原告對被告請求之損害賠償債權,核屬無確定期限之給付,既經
原告提起民事訴訟,且起訴狀繕本已於108年11月18日送達被告,有送達證書在卷可佐,
被告迄未給付,自應負遲延責任。是原告請求被告於108年11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
息百分之5計算之法定遲延利息,自屬有據。


七、綜上所述,原告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移除附件所示之貼文,並於附表一
所示網站以其帳號張貼附表二所示之道歉啟事連續30日,並給付10萬元及自108年11月19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至逾上開範圍之請
求,則無理由,不應准許。


八、本判決所命給付金額在50萬元以下,依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5款規定,應依職
權宣告假執行,原告聲請供擔保准予假執行,僅係促使法院注意,附為敘明。被告就其敗
訴部分,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核無不合,爰酌定相當擔保金額准許之。
至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聲請失所依據,併予駁回。又原告其餘勝訴部分性質上不適宜
假執行,不應准許,亦應駁回。


九、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證據,經核均與結論之判斷,不生影
響,爰不一一詳予論述,附此敘明。

十、訴訟費用負擔及假執行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第389條第1項第5款、第392條第
2項。

附表一:
1.臺大PTT實業坊紐約板(https://www.ptt.cc/bbs/NewYork)。
2.被告臉書。
3.背包客棧(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forumdisplay.php?f=105
美洲自助旅行找伴
美國加拿大等美洲國家旅遊找伴 ...

 

附表二:
道歉啟事:本人唐XX於民國106年11月間透過紐約租屋V**** Lee李小姐安排紐約公寓,
雙方發生租屋糾紛。嗣未經查證,以李小姐騙了十年臺灣人的錢等語,於本人臉書、臺大
PTT實業坊紐約板、背包客棧等網站發文,造成大家對李小姐有所誤解,使李小姐之名譽
嚴重受損,本人謹向李小姐鄭重道歉。


--

淩波不過橫塘路,但目送、芳塵去。錦瑟年華誰與度?
月橋花院、瑣窗朱戶,只有春知處。
飛雲冉冉蘅皋暮,彩筆新題斷腸句。若問閒情都幾許?
一川菸草、滿城風絮,梅子黃時雨。
                  ——【北宋】賀鑄《青玉案・凌波不過橫塘路》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53.18.142 (馬來西亞)
※ 文章代碼(AID): #1V8MUId_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6024722.A.9FF.html
※ 編輯: laptic (60.53.18.142 馬來西亞), 07/29/2020 20:12:28
skyabsence: 還要賠十萬? 好扯1F 07/29 20:14
sx4152: 懶人包在哪裡2F 07/29 20:15
funkD: 阿就沒要求八卦版 硬要來這Po3F 07/29 20:16
Lailungsheng: 利害4F 07/29 20:17
larusa: 能讓人重視這個議題  就是八卦板的價值5F 07/29 20:18
mafeyabob: 八卦是 八卦有妹紙耶6F 07/29 20:19
opprticx: 我不太懂誒!那房子是髒到什麼程度?會氣到這樣!7F 07/29 20:19
laptic: 補充原文位置:#1P_irWge (NewYork)8F 07/29 20:20
Re: [出租]紐約曼哈頓中城49街和第二大道電梯公寓 - 看板 NewYork - 批踢踢實業坊
[圖]

我做了一個懶人包,關於紐約租屋即時報,整個事件的始末。 希望不要再有人被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6.71.251.50
ted01234567: 難得八卦有正妹9F 07/29 20:21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這案有印象 當年鬧很久 被告會輸不EY 心態有問題10F 07/29 20:32
rapnose: 大大每次都認真貼判決書,推。11F 07/29 20:33
allyourshit 
allyourshit: 有病的妹再正都要遠離12F 07/29 20:33
BaJiaJhon: 淑芬出來打球13F 07/29 20:35
purplebfly: 民事糾紛判決後不道歉會怎麼樣??14F 07/29 20:39
spec55959: 我也很好奇不道歉會怎樣15F 07/29 20:43
rockido: 確定後可以強制執行 一直不道歉執行法院可以一直課怠金16F 07/29 20:47
XXXXLINDA: Vicky lee17F 07/29 20:49
XXXXLINDA: https://bit.ly/2CRSa9k
autoallen: 法律還真的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不是保護對的人19F 07/29 20:57
sabrinalll: 不舉證真的只能吞,好奇怪的選擇。20F 07/29 21:41
joe0806441: 不是有貼圖說明有人傳訊息給她?21F 07/29 22:22
somanyee: 一開始V服務不到位又貴,女演員很不爽,把小事鬧大,玩22F 07/29 23:06
somanyee: 太過份被V倒打一靶?
bob79620: 樓上正解24F 07/29 23:24
stanleyqdi: 不道歉 就怠金 管收之類的吧25F 07/30 00:18
Mimmature: 等等 為什麼另一方不用提出房產證明?26F 07/30 00:47
Mimmature: 二房東要經過出租人承諾才能租人吧?
Firmamentee: 感謝判決書28F 07/30 00:55
bicdyueh1212: 推29F 07/30 01:20
schumi7401: 挖靠這樣要10萬 真好賺30F 07/30 01:52
linhsiuwei: 柯南 4 Ni ?31F 07/30 03:18
dogkid: "又被告並未舉證原告詐騙臺灣人長達10年" --- 這部份32F 07/30 03:29
dogkid: 懶人包敘述來看,不是二房東關係.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13 
作者 laptic 的最新發文:
  • +51 [閒聊] 再次跌破二萬 黑特區 - Stock 板
    作者: 175.143.63.2 (馬來西亞) 2024-04-19 12:02:18
    事隔兩天,悲劇又再發生了 漲了 87.87 點,跌回來的幅度卻令人吃驚... 且任誰也沒法預料... 本文不限制 4-5、4-6 系列,但請勿攻擊板友。
    221F 112推 61噓
  • +2 Re: [問卦] 不缺電為啥要漲電價? - Gossiping 板
    作者: 180.74.216.142 (馬來西亞) 2024-04-19 07:12:10
    8F 3推 1噓
  • +285 [討論] [Vtub] Hololive 日間直播單 (1130419) - C_Chat 板
    作者: 180.74.216.142 (馬來西亞) 2024-04-19 06:27:01
    資料來源: 目前進行中 尾丸ポルカ 晨間雜談 本日日間預定實況一覽 06:30 Flayon 秋葉脫物語 1+2 07:00 古石比久 雜談(會員限定) 08:00 Gura 魔物獵人:崛起 森美聲 …
    452F 285推
  • +742 [閒聊] 2024/04/18 盤後閒聊 - Stock 板
    作者: 175.143.63.2 (馬來西亞) 2024-04-18 14:00:01
    台 股 20301.20 ▲ 87.87 (+0.41%) 4484.90億 台指05 20358 ▲169 (+0.84%) 120,074口 櫃買指  250.68 ▲ 0.35 (+0.14% …
    1493F 827推 85噓
  • +852 [閒聊] 2024/04/18 盤中閒聊 - Stock 板
    作者: 175.143.63.2 (馬來西亞) 2024-04-18 08:30:03
    113/04/18台股資訊重點整理,供股民做投資參考 台 股 20213.33 ▲311.37 (+1.56%) 4024.74億 台指04 20238 ▲291 (+1.46%)  73,085口 …
    1492F 929推 77噓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a0987789369 說讚!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