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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7-30 12:25:3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kglobe (nashi)
標題 Re: [問卦] 女生捷運偷拍可以很大方承認?
時間 Thu Jul 30 06:56:13 2020


你這個情況在現場就要直接說「好,我跟你們去警局檢查手機」

並且表明「檢查完後會對那個正義哥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記住員警編號,跟他說「回警局做完筆錄後會到警政署申訴」

至於那個女的就繼續分化他們,跟她說「相信我沒偷拍,大家當作誤會一場」

到這邊那些人差不多會覺得不要自找麻煩了

如果他們還是不罷休,就照上面的程序走

這是署長信箱,點一般陳情,把你的情形寫好寄過去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np?ctNode=12940&mp=1

之前有員警想吃案,我寄完陳情信一段時間之後

那個員警就打電話來道歉了

※ 引述《cherrywo (小木偶)》之銘言:
: 講真的,現在這個社會男女不平等是事實
: 尤其女生只要正一點身材,好一點社會的待遇完全不一樣
: 像肥宅我好幾年前,曾經在搭手扶梯時
: 因為當天在等一個重要的電話,所以將手機拿在手上
: 沒想到搭了兩層樓突然後面有一個帥哥
: 握住我的手,說我偷拍前面正妹的裙底
: 當下眞的是有嚇到,連忙解釋我手機是黑的沒有在偷拍
: 當然正妹和這位正義哥完全不信,一直叫我交出手機給他們檢查
: 說實在的當下很火大,明明沒做為什麼手機要讓你們檢查
: 後來保全和警察都來了
: 警察一來就一臉看你的長相就是一副偷拍的肥宅樣
: 因此警察就好說歹說的表示手機拿出來大家看看
: 看完沒有的話你就可以走拉,不用浪費大家時間
: 當然當時真的有氣到,因此完全不想配合
: 警察一樣就表示,你是現行犯,拿出來大家看看
: 不然就逮捕回警察局,一樣可以檢查你的手機
: 在加上辦你一條妨害公務
: 萬般無奈下我只好拿出手機給他們看
: 當然手機裡什麼都沒有
: 他們看完手機後,就露出一副,你早點拿出來就好阿
: 浪費大家時間阿的表情,一句道歉也沒有的各自離開
: 所以說,男女在這個女權的時代,根本不可能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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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89.99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8VwGqx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6063376.A.D3B.html
BITMajo: 可是最G8的是那個男的啊,怎麼漏掉他了1F 07/30 06:57
第二句就有了啊,表明到警局檢查完順便對他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 編輯: tkglobe (219.85.189.99 臺灣), 07/30/2020 06:59:26
rinatwo: 吃案你要投訴 查案你又要投訴 台灣真的很棒2F 07/30 06:58
rinatwo: 真的是騎驢父子 怎麼辦都有人要說話
警察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硬要檢查我的手機為什麼不能投訴

我是在保障自己的權利
springman: 重點還是要依法行事,吃案本來就應該投訴啊!4F 07/30 06:59
※ 編輯: tkglobe (219.85.189.99 臺灣), 07/30/2020 07:01:34
rinatwo: 阿所以人家依照指控辦案 又有什麼好投訴的?5F 07/30 07:00
springman: 可能因為警察講得太嚴重,如:妨礙公務。6F 07/30 07:01
springman: 這種時候是不是先錄音再說,不然恐怕也會舉證困難。
rinatwo: 反過來 警察說我沒證據 所以不查案 吃案要檢舉8F 07/30 07:02
他們都堅持要到警局檢查了,就順便做筆錄啊

三聯單編號寫進去加速申訴流程 ^_^
YLTYY: (づ′・ω・)づ了解,學起來了9F 07/30 07:02
※ 編輯: tkglobe (219.85.189.99 臺灣), 07/30/2020 07:06:14
RossiBean: 是夠嗆,但一開始就不要做瓜田李下的事就沒這麻煩了10F 07/30 07:06
rinatwo: 被告申訴 然後不小心上了媒體 不知道大眾相信誰诶11F 07/30 07:07
rinatwo: 看看輿論是相信嫌犯 還是相信警察搂
rinatwo: 平民被壓在地上 警察都沒被判執法過當了 顆顆
tkglobe: 他就做了,提供他如何在現場各個擊破的方法14F 07/30 07:08
kaodio: 這教戰手冊我洗番15F 07/30 07:11
tkglobe: rinatwo你太小看警政署直接督下來的力量了,顆顆16F 07/30 07:11
rinatwo: 笑了 所以警察只有跟你道歉 沒有記過查辦?17F 07/30 07:12
rinatwo: 署長信箱我寫夠多了啦 結構性的照樣跟你講官話啦
rinatwo: 署長信箱真這麼有用 就不會有違規停車不取締了
你講到這邊就露餡了啊

違停是「交通類」,不是「一般陳情」

檢舉交通違規者,仍請改回前頁點選「交通類」

不要瞎掰好嗎?
※ 編輯: tkglobe (219.85.189.99 臺灣), 07/30/2020 07:18:15
Alcazer: 吃案查案都被罵 我開始同情警察20F 07/30 07:15
BITMajo: 喔真的,我漏看了21F 07/30 07:16
winiS: 他能查你你能申訴啊,連噓的那位是不是想護短啊22F 07/30 07:17
rinatwo: 這樣叫露餡哦? 腦補 我是申訴打110不來取締23F 07/30 07:19
rinatwo: 半夜打110 打了五通 完全沒來處理
rinatwo: 署長信箱回信 人力有限 遇到違規還是請打110
人家都說交通違規去交通類申訴了

你寫一般陳情申訴違停,他當然回你罐頭回信啊

啊如果你是投訴交通類關我這篇屁事

我這篇在說一般陳情怎麼用
※ 編輯: tkglobe (219.85.189.99 臺灣), 07/30/2020 07:25:49
RossiBean: 如果其他真偷拍的也用這招,那是不是幫助提高逃脫率?26F 07/30 07:20
BITMajo: 其他偷拍用這招?你以為用了這招警察就會忘記檢查手機?27F 07/30 07:21
kaodio: 真偷拍就上警局啊 怕什麼28F 07/30 07:22
henrk: 抓住手應該就構成強制罪,還能再加個傷害罪29F 07/30 07:25
knml: 你要針對的是那個雞巴男吧,罪魁禍首耶30F 07/30 07:25
BITMajo: 過失傷害要驗傷吧,不過對方有對你動手的話就讓他吃這個31F 07/30 07:25
rinatwo: 沒哦 後來又申訴一次 說不是要來聽官話32F 07/30 07:26
rinatwo: 署長信箱才說員警處理有瑕疵 會改進哦
henrk: 而女生可以告妨害名譽,警察那就算了,除非有黨證34F 07/30 07:26
rinatwo: 交通類是檢舉 不是申訴 你是不是看不懂國字?35F 07/30 07:27
tkglobe: 這篇每個人都針對了啊,主要還是在現場讓他們打消念頭36F 07/30 07:27
rinatwo: 各警察機關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網頁37F 07/30 07:27
rinatwo: 你是不是分不清楚什麼是檢舉 什麼是申訴阿???
henrk: 前題是真的沒偷拍,不然就糗了39F 07/30 07:28
rinatwo: 笑死 說我露餡 結果現在抓錯了才在說不同項目 真讚40F 07/30 07:29
我回去看清楚了,你是檢舉違停不來取締才申訴吧

這種我沒試過,不過你這個沒針對哪名員警

他回你那樣算正常的,每個交通類都要他們去督當他們時間太多?

我那個有員警編號有報案三聯單,上面就直接找到負責員警了
※ 編輯: tkglobe (219.85.189.99 臺灣), 07/30/2020 07:36:13
rinatwo: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檢附違規證據檢舉交通違41F 07/30 07:30
rinatwo: 人家是說檢附證據要檢舉違規才去交通類
rinatwo: 露餡了哦 一知半解也要教別人哦 顆顆
jachan: 警察正確的做法,先徵詢可否看手機,不行,直接調監視器44F 07/30 07:34
jachan: ,有偷拍嫌疑,就可查扣手機,只是這樣大家都很麻煩。
touchbird: 直接扣妨礙公務有夠好用46F 07/30 07:38
bluesee: 夠勁47F 07/30 07:38
winiS: 對民眾不麻煩啊,有嫌疑才扣手機,省得在那給台女發神經48F 07/30 07:40
rinatwo: 我還是覺得警察難為 吃案消極那種被幹 被教訓死就算了49F 07/30 07:43
rinatwo: 如果認真辦案 可能稍微過頭也要被申訴 我就覺得難做
rinatwo: 因為這條界線真的不好抓
rinatwo: 大家希望嫌犯不要被縱放 又希望不要侵犯民眾權益
rinatwo: 這兩者真的很難平衡
tryagain24: 某樓好氣:D54F 07/30 07:48
tryagain24: 鴿子真的難為 兩段式抓得很辛苦
winiS: 想低調吧,自已被吃案就不體諒了56F 07/30 07:53
s51007john: 警察真的難當 民眾一堆問題要叫他們處理 然後一邊不滿57F 07/30 07:54
s51007john: 意就會被投訴
rinatwo: 吃案是違法阿 不然收黑錢你也要體諒哦 笑死59F 07/30 07:55
yoyo2008yoyo: 支持投訴60F 07/30 07:55
kidd0: 讚,正解,一般沒確切證據的就容易放棄了61F 07/30 08:05
hawls: ..62F 07/30 08:07
RLAPH: 妨害名譽還是刑事吧 跟交通違規這種行政罰差很多的 刑事打63F 07/30 08:10
RLAPH: 給警政署一定不敢吃案啦
imacexd: 可以喔65F 07/30 08:11
taylor0607: 推66F 07/30 08:17
neo9549005: 某樓崩潰笑死67F 07/30 08:19
winiS: 還有妨礙秘密啊,我課那麼多金在手遊裡被盜了抽不到了警察68F 07/30 08:19
winiS: 負責? PTT的帳密洩漏亂發文被桶警察要賠? 說看就看
winiS: 亂看手機比違停嚴重多了,有臉在那連噓文
y7moremore: 我們臭宅尊嚴的曙光71F 07/30 08:22
winiS: 宅要宅得有尊嚴,台女長那個臉那身材都敢唬爛被偷拍,肥宅72F 07/30 08:23
winiS: 怕啥
z030060374: 大家就不要怕麻煩照正常程序走阿,憑什麼先扣帽子的,74F 07/30 08:24
z030060374:  我騎腳踏車去買東西,我汽車放路旁開車門拿東西,半
z030060374: 夜剛下班路過警察車也只是路過問一下這車我的嗎? 我
z030060374: 說對啊就走啦。誰不知道想釣魚我是不是在偷車,沒做的
z030060374: 事情沒有就沒有阿。行使公權力之前先去搞懂法條不要當
z030060374: 有牌流氓跟住長歪風的法盲好嗎
ted886tw: 強者朋友真的有寫信到警政署申訴,而且效率超好80F 07/30 08:30
DGHG: 不過網路上各種方法 現場遇到了8成都記不起來 一般人騎車遇81F 07/30 08:40
s0450336: 感謝,學起來82F 07/30 08:40
miel: 有成功範例給推83F 07/30 08:41
DGHG: 到警察臨檢 就算你沒酒駕 不是通緝犯 都還是會緊張的84F 07/30 08:41
Hohenzollern: 正義魔人哥不讓他走 也犯了強制罪85F 07/30 08:41
DGHG: 何況是這種當面被指責還被警察當嫌疑犯的 = =86F 07/30 08:42
harrybbs: 警察基層很多愛吃案倒是真的 都說沒什麼大不了的等等 不87F 07/30 08:42
harrybbs: 受理
kingkinggod: 進廚房就不要怕熱啦,想唸個2年警專就出來當警察賺國89F 07/30 08:44
kingkinggod: 家錢就是要承擔有事沒事就被投訴的風險。不然你告訴
kingkinggod: 我哪個行業沒有被投訴的問題?每天閒閒給你在警局泡
kingkinggod: 茶逆?有本事去唸警大出來督下面啊~
TenGaKu1809: 吃案或查案不當都是要檢舉的好嗎?如果真的不想吃檢93F 07/30 08:44
TenGaKu1809: 舉怎麼不好好搞懂法條==
TenGaKu1809: 欸 你自己辦案瑕疵一堆還要別人體諒 你怎麼不去想那
BepHbin: 哇靠有人崩崩ㄝ96F 07/30 08:45
TenGaKu1809: 些不能安心的民眾阿?97F 07/30 08:45
TenGaKu1809: 當你們想用有牌流氓的方式執行公務,還要別人體諒你
TenGaKu1809: 們 什麼道理阿
extrachaos: 幹 支持 垃圾鴿子愛吃案 幹你娘100F 07/30 08:52
qazsedcft 
qazsedcft: http://i.imgur.com/gFZHOOV.jpg101F 07/30 08:53
samkivn963: 警察真可憐,公親變事主,台灣人素質真好102F 07/30 08:56
iamseanli: 推 宅宅就是要懂自保103F 07/30 08:57
Aline05: 讚讚以後也沒人要發聲見義勇為了,事主無辜、但他自己也104F 07/30 09:08
Aline05: 沒有敏感度,他自己也承認從別人角度來看本來就容易受誤
Aline05: 會
notneme159: 讚107F 07/30 09:12
BaGaJohn5566: 推  帶所有人去警局最安全  當下誰講根本都不公平108F 07/30 09:12
power41: 警察有夠可憐109F 07/30 09:23
Semaj543: 男孩紙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110F 07/30 09:33
ringtweety: 不想承擔抓錯人後果 連個道歉都不會 那就別當正義之士111F 07/30 09:40
adiharu: 見義勇為造成誤會就不用道歉嗎112F 07/30 09:51
YHTNIMK: 見義勇為是很好,但是最後發現是誤會那個態度才是讓人火大113F 07/30 09:55
YHTNIMK: 的點
Junticks: 什麼敏感度==拿著手機等電話活該被誤會哦?你乾脆立法禁115F 07/30 10:01
Junticks: 止搭手扶梯不要看手機啊
Junticks: 每個滑手機的都偷拍預備軍?
abbag: 高調一下118F 07/30 10:05
lyenia: 原來警察也會擔心申訴或陳情喔?還以為都是回罐頭訊息,然119F 07/30 10:06
lyenia: 後繼續裝死
chaobii: 垃圾正義哥,真的該告他告到他跪下來磕頭道歉!121F 07/30 10:07
kt00091: 留言頗精彩122F 07/30 10:09
hrih: 所以對"那個正義哥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告的贏?還是不起訴?123F 07/30 10:38
foxey: 推可主張提告 不過警察那邊我覺得不需要做到這種程度就是124F 07/30 11:07
zxcasd328: 我覺得就是正義哥欠原原PO一個道歉這樣125F 07/30 11:12
TZofHES: 推起來,真的是憑什麼要被扣帽子126F 07/30 11:18
logojuju55: 這篇正解127F 07/30 11:35
acd88001: 到底在顆啥== 被誤會還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喔128F 07/30 12:15
tom282f3: 推129F 07/30 12:18
JoJoSonic: 高調,正確做法130F 07/30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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