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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0-01 10:04:2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Eliphalet (高等遊民)
標題 [新聞] 罵21歲女「做酒店」!台北女下班被擄走「
時間 Wed Sep 30 08:14:51 2020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罵21歲女「做酒店」!台北女下班被擄走「狗繩綑綁」…凌虐近1天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4346/d4346342.jpg
[圖]
▲蘇女下班後,被高女等人強擄凌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北28歲高姓女子不滿蘇姓女子辱罵21歲許姓女子「下海」、「做酒店」夥同25歲葉姓、
方姓、胡姓男子將蘇女押走凌虐,並以狗繩綑綁手部、領走提款卡內現金且逼迫簽下4萬
元本票。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妨害自由罪分別判處10月到1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高女不滿蘇女嗆許女「下海」、「作酒店」、「婊子」等話,2018年3月22
日晚間8時到蘇女工作的火鍋店理論,並夥同葉姓、方姓、胡姓男子等待蘇女下班,將蘇
女及其同事強押到租屋處內開始凌虐。


高女在租屋處內要求蘇女道歉被拒,率先甩蘇女巴掌,其他人則以球棒、手腳毆打,甚至
恐嚇「敢報警就埋了」,並以狗繩綑綁蘇女的手、塑膠袋套頭、登山杖打腳等方式凌虐,
最後拿走蘇女的提款卡盜領。


蘇女與女同事被囚禁數小時,直到蘇女以「下海婊子」為名簽下4萬元本票才被釋放,她
也直接前往警局報案求救。對此,高女等人否認犯行,表示僅要求蘇女道歉,沒料想到會
打人、逼簽本票。


法官不採信高女等人說詞,認為高女夥同男子到蘇女上班地點、再以人數優勢擄人,且拘
禁近1天的時間,期間還動手毆打、索取財物,僅許女沒有動手,因此依恐嚇取財罪分別
判高女及葉男1年徒刑、方男1年6月徒刑、胡男1年2月徒刑,許女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929/1821000.htm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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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101.25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Syt_17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1424895.A.047.html
wuyiulin: 酒店水準1F 09/30 08:15
A6 
A6: 酒店真兇2F 09/30 08:15
XXXXBANG: 現在的酒女都這麼派?3F 09/30 08:16
wizardfizban: 那同事也太倒楣了吧.....4F 09/30 08:16
flavorBZ 
flavorBZ: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5F 09/30 08:16
mono5566: 女同事真雖6F 09/30 08:16
iLeyaSin365: 綁成龜甲縛?7F 09/30 08:16
ARCHER2234: 笑死,恐龍法官這樣才判一年8F 09/30 08:16
rainsilver: 判這麼輕 綁人沒罪?9F 09/30 08:16
bruce1119: 8+9日常10F 09/30 08:17
js52666: 蘇是罵許 高是在氣三小?11F 09/30 08:17
ARCHER2234: 這不是綁架了嗎?我記得三還五年起跳啊?12F 09/30 08:17
fox5451: 沒超過1年半的刑期13F 09/30 08:17
kutkin: 就回他我不偷不搶就好啦14F 09/30 08:18
stevetang010: 許女沒教唆犯罪嗎15F 09/30 08:18
xbit: 綑綁play才1年喔....嘿嘿16F 09/30 08:18
kcclasaki: 兇17F 09/30 08:19
markie1234: 一年 ㄏㄏ18F 09/30 08:19
ajim36: 超輕,感謝蔡英文19F 09/30 08:19
wjonz0102: 八大還想洗白啊20F 09/30 08:19
s820912gmail 
s820912gmail: 台女不意外21F 09/30 08:20
y30048: 等等為什麼刑期都這麼輕?22F 09/30 08:21
prettyna: 酒店女的水準 本票還要屬名下海婊子 這要跟誰要23F 09/30 08:21
bluesky2: 呵呵 綁人判不到一年 鬼島法律真可笑24F 09/30 08:21
akway: 台北治安真可怕25F 09/30 08:21
ah937609: 台女口德26F 09/30 08:21
walter41: 好輕哦27F 09/30 08:21
okm11328: 沒超過一年28F 09/30 08:21
bluesky2: 那以後是不是可以綁立委 官員 抓回去凌虐29F 09/30 08:22
bluesky2: 工程橋不好 就把立委 官員綁走 修理一頓
bluesky2: 派兩個小弟頂罪就可以了
sheagia: 擄人勒贖一年半?你娘咧32F 09/30 08:23
alsta2902: 判太輕了33F 09/30 08:23
NTUHandsome: 才一年耶 台灣真是犯罪天堂34F 09/30 08:24
dean1990: 「僅要求蘇女道歉,沒料想到會打人、逼簽本票」三小...35F 09/30 08:25
EeePC901: 同事也太衰....36F 09/30 08:25
ZhouGongJin: 被綁走搶錢居然不是擄人勒索而是妨礙自由與恐嚇取財37F 09/30 08:26
yannicklatte: 怕38F 09/30 08:26
VVizZ: 等一下 下海婊子簽的本票沒用吧39F 09/30 08:27
cka: 也太短40F 09/30 08:27
kutkin: 我都簽金城武41F 09/30 08:28
ABA0525: 盧盧人勒索這麼輕? 謝謝小英又保護壞人42F 09/30 08:28
gk1329: 法官被綁去打要判多久43F 09/30 08:28
chocopoodle: 下海婊子簽本票...44F 09/30 08:28
solsol: 才判一年左右?45F 09/30 08:28
tea517: 同事??46F 09/30 08:29
huckebein12: 有綁螃蟹嗎47F 09/30 08:29
protoss666: 低端份子 不意外48F 09/30 08:29
max60209: 不偷不搶但是會擄49F 09/30 08:29
Misscat16868: 現在吸毒殺人不是無罪?這是蘇女嘴秋愛嗆活該死好,50F 09/30 08:29
Misscat16868: 還是一群人渣垃圾聽不得實話揪眾霸凌?這群人再説
Misscat16868: 我是為你好難道我會害你大家會怎麼看?畜牲改不了吃
Misscat16868: 屎?
psy792: 這種沒判10年以上 根本在鼓勵綁票54F 09/30 08:30
shiaobau: 強盜 擄人 勒贖 這個不是最高到死刑的嗎? 現在不到2年55F 09/30 08:30
NoManInCar: 搞成這樣只判一年 太扯了56F 09/30 08:30
drcula: 強盜凌虐,判1年???偉哉,恐龍57F 09/30 08:31
protoss666: 智障 根本沒辦法兌現的支票 沒唸書就是這樣58F 09/30 08:31
max60209: 法律人本想依法公正 但....59F 09/30 08:31
a7788783: 高女蘇女許女,葉男方男胡男,斷句斷好啊,看得姆薩薩60F 09/30 08:32
greensaru: 好輕61F 09/30 08:32
hutten: 就這樣???62F 09/30 08:32
whiteskin: 話唬爛被拆穿,可以加重刑責嗎?尤其是太智障的言論!63F 09/30 08:37
mjj90138: 四萬也要簽本票 ??? 89就是垃圾不意外喇64F 09/30 08:37
kt040: 看文章是高女帶頭耶 結果高女只判一年 其他男人還判比較重65F 09/30 08:38
tomwdc: 可教化66F 09/30 08:38
kt040: 當女的這麼爽喔 帶頭找人犯罪還判得比男人輕 請問這樣對嗎67F 09/30 08:39
zxcvbnmnbvcx: 謝謝台灣法匠讓我知道 只要不偷拍性愛影片68F 09/30 08:39
zxcvbnmnbvcx: 在台灣不管犯什麼罪 只要裝悔意都是小罪
iam0718: 沒強姦殺人算可教化吧70F 09/30 08:41
feiren5566: 真台女臭婊71F 09/30 08:41
simata: 一年? 司法已死72F 09/30 08:41
RandyOrlando: 擄人只判這樣是三小73F 09/30 08:42
albert071519: 台灣法官水準74F 09/30 08:45
qoo60606: 許女沒動手也要判10月喔?75F 09/30 08:45
Jacky18182: 真恐龍法官76F 09/30 08:46
WLR: 連同事都擄走是在衝三小77F 09/30 08:48
lulumii: 一年? 法律人當作當兵喔78F 09/30 08:52
grandwar: 酒店婊子79F 09/30 08:53
reppoc: 綁到法官女兒看看會不會只判一年80F 09/30 08:56
g3sg1: 全都兩年以下 真的犯罪天堂耶幹81F 09/30 08:56
gghowdaoh: 是乾女同事什麼事...82F 09/30 08:58
wangzenfu: 母豬台女不意外83F 09/30 08:58
XDSS: 下海婊子!?本票無效84F 09/30 08:58
rererere147: 下海婊子為名簽本票 這能領?85F 09/30 08:59
phix: 才一年 過太爽86F 09/30 08:59
HAYABUSA1207: 綁架凌虐才判1年????87F 09/30 08:59
marinsky: 擄人勒索一年哈哈88F 09/30 09:00
somefatguy: 同事衰洨89F 09/30 09:00
dmezspk: 台北女孩的日常90F 09/30 09:01
alex01: 肯定酒店91F 09/30 09:02
diiky: 等等~~搶劫只用妨礙自由的罪而已喔92F 09/30 09:02
hubert0619: 嘴秋也是有代價的……93F 09/30 09:04
vi000246: 恐嚇取財?? 怎麼不是強盜94F 09/30 09:04
romeie06: 就下海啊    害怕別人講 婊子想立牌坊歐95F 09/30 09:04
jjop5761571: 這讓我想起希洽版的說台灣治安好 ㄏ96F 09/30 09:05
JAY711230: 呵呵 才1年半,果然是綠共政府最愛的垃圾97F 09/30 09:05
keepwild: 台灣司法根本笑話,也判太輕98F 09/30 09:07
scdavinci: 一年會不會太誇張 這種人渣一年是度假吧99F 09/30 09:07
schumi7401: 這樣才判一年多監獄滿了嗎100F 09/30 09:08
kenny890429: 台北女孩的日常XD101F 09/30 09:09
jc789789w: 同事表示:幹102F 09/30 09:09
puller: 我法盲,綁走凌虐拿錢判不到兩年,偉哉寶島103F 09/30 09:09
propofol316: 酒店水準 還怕人家講104F 09/30 09:10
fidic1643: 酒店不意外105F 09/30 09:13
taurus512: 這樣只有妨害自由而已嗎?明明很多可以用106F 09/30 09:14
yudofu: 證明罵得對啊,怎麼啦?107F 09/30 09:15
cmbyts: 內文明明就有寫,這只是恐嚇取財的部分,其他罪還沒判108F 09/30 09:16
ptckimo: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109F 09/30 09:16
coffee112: 下次看你還敢不敢講 QQ110F 09/30 09:17
BaRanKa: 都是一些夜間工作者在互相低端 何必勒= =111F 09/30 09:20
fireforce: 一年而已 WTF112F 09/30 09:20
TellthEtRee: 判太重會變成...變相鼓勵撕票吧113F 09/30 09:20
CFfisher: 這樣才一年 台灣犯罪天堂114F 09/30 09:22
nightone1022: 智商堪憂,同事衰小115F 09/30 09:22
jack250802: 綁人毆打判1年 大家怎麼看116F 09/30 09:24
best0811: 一年 笑死117F 09/30 09:25
QhenQi: 台女 進去當兵好不好 只會用鮑魚講話是不是118F 09/30 09:25
smt3457: 才判1年,偉哉鬼島119F 09/30 09:27
Arthur0209: 可憐的同事120F 09/30 09:32
shirleyA: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沒事酸人家幹嘛 坦白說是自找的121F 09/30 09:33
wayaba: 聽說台灣人自誇治安好捏 臉皮可當坦克裝甲系列+1 不會臉122F 09/30 09:34
wayaba: 紅的民族
ziso: 拿"下海婊子"名字簽本票是要找誰兌現啦..這啥智商啊?124F 09/30 09:35
MK47: 再嘴賤啊 就是喜歡亂噴人 遇到硬的了厚XDD125F 09/30 09:35
wayaba: 台灣法官已經快要達到烏干達水準了 台灣之光啊126F 09/30 09:35
anaydh: 還準備本票?  看來是慣犯127F 09/30 09:37
vipgk2002: 沒死才判一年 死了大概跟竹東哪個一樣..多人殺一人感覺128F 09/30 09:37
vipgk2002: 罪刑沒這麼重
s8800892000: 擄人勒贖1年 小英司改成功130F 09/30 09:37
nelso: 綁架擄人這樣輕判?法律是改了喔?131F 09/30 09:38
wailman: 覺得判太輕QQ132F 09/30 09:39
dnek: cp值真高,法匠應許的私刑社會133F 09/30 09:39
notbed: 擄人凌辱只要一年 好像挺划算的134F 09/30 09:42
dead1305: 檢察官起訴有問題吧??就像你告竊佔跟侵占 差別在一開135F 09/30 09:42
dead1305: 始有沒有授權
su72amd: 擄人勒贖還毆打,居然都沒超過兩年,今天如果被害人是權137F 09/30 09:42
su72amd: 貴,判決還會一樣嗎
cado0824: 明明就有寫這只有一條罪= =139F 09/30 09:43
charmshy186: 低端日常/笑話是 不偷不搶140F 09/30 09:43
a216034: 低端人種的日常141F 09/30 09:47
fanatic2000: 小英司改成功 政績+1142F 09/30 09:49
chuanglk: 蔡英文政績+1~台灣變成犯罪者天堂143F 09/30 09:52
houjay: 這種台女老了之後都站在哪裡?144F 09/30 09:52
seal998: 被綁的如果是權貴,檢察官就會用精準的法條起訴了啦145F 09/30 09:52
Adam6613: 台女相輕  台男噁心  嘔嘔嘔146F 09/30 09:54
Hiara: 一年...147F 09/30 09:54
leoz69927: 判超少的根本鼓勵人家綁架148F 09/30 09:57
fantacliff: 本票才簽40000是要幹嘛149F 09/30 09:58
pinklolipop: 他下次不敢了150F 09/30 10:02
ambitious: 才一年  真棒的法律151F 09/30 10:02
sin31429: 以前擄人勒索唯ㄧ死刑152F 09/30 10:04
IFeelSoAlive: 講真的如果出來再犯判案法官敢同罪嗎153F 09/30 10:05
a0211166: 台灣法律真的棒 犯罪都這樣判154F 09/30 10:06
IFeelSoAlive: 判一個恐嚇取財是三小155F 09/30 10:07
rosydark: 判太輕了吧156F 09/30 10:09
eririlover: 哈哈 判一年 果然是台灣法匠157F 09/30 10:09
man1935049: 這樣才有台灣價值158F 09/30 10:09
ass812882: 就做酒店啊連行為都像159F 09/30 10:13
windalso: 果然作風海派呢160F 09/30 10:13
hallow: 台灣真是犯罪天堂 幹你娘161F 09/30 10:15
elec1141: 台女不意外162F 09/30 10:22
lovelive123: 鬼島的法律 真的很棒163F 09/30 10:22
notneme159: 酒店仔綁架擄人只要關1年多而已啊164F 09/30 10:25
snownow: 這居然算恐嚇取財??不是應該集團強盜嗎?刑度差了十萬八千165F 09/30 10:29
shaman5566: 一年不到欸 司法改革大成功166F 09/30 10:30
aquaticplant: 一年划算值得投資167F 09/30 10:38
dick01411: 專業8+9不知道得逞幾次了168F 09/30 10:38
a6321678: 同事...?然後才判那麼輕..?169F 09/30 10:38
lockchad: 這個刑期是不是都可以繳錢免關?170F 09/30 10:40
jacy840708: 記者中文是多差 文章打成這樣...171F 09/30 10:40
kunkka: 這樣子才一年???那她同事是活該倒楣???172F 09/30 10:41
ScarYao: 1年   真的超棒耶173F 09/30 10:42
holdallnight: 幫同事QQ174F 09/30 10:43
kunkka: 把人用狗繩綁起來凌虐就罰這樣CP值也太高了吧175F 09/30 10:45
snas: 一年感覺根本沒有嚇阻力176F 09/30 10:46
bowen5566: 簽下海婊子的本票可以兌現嗎??177F 09/30 10:47
KevinOConnor: 把人綁起來再領走提款卡所有錢不算強盜罪??178F 09/30 10:49
KevinOConnor: 喔還三人結夥 算加重強盜
jaydenkoo: sod都是真的180F 09/30 10:50
omoideomoi: 怎麼沒報同事後來怎麼樣了181F 09/30 10:50
s555666: 台北市是不是取代台中市了?182F 09/30 10:50
GN5566: 法盲又來了183F 09/30 10:52
kattte: 21歲的肉體很吸引人唷184F 09/30 10:54
bightv19018: 酒店這麼兇好怕185F 09/30 10:59
lookptt: 酒店臭了嗎?186F 09/30 11:02
rock0747: 台女嘴巴典範187F 09/30 11:11
s942816: 這個綁人又搶錢,強盜都不只了188F 09/30 11:18
SY082022: 判好輕...難怪一堆人敢做壞事189F 09/30 11:22
e24983143: 判太輕了吧法匠190F 09/30 11:28
metal521: 歡迎世界各國來台灣犯罪191F 09/30 11:33
baigyatsh: 刑法328條不是五年以上嗎192F 09/30 11:33
mozaiwen: 判這麼輕?只判恐嚇取財?強制、傷害呢?193F 09/30 11:33
HANAXALICE 
HANAXALICE: 台北外省人194F 09/30 11:33
joeyyy: 一年?195F 09/30 11:34
zark07222: 嘴再賤啊啊!活該196F 09/30 11:35
twlicn: 擄人一年欸197F 09/30 11:44
johnny010111: 才一年 出來會不會再犯啊 好恐怖198F 09/30 11:48
herro0610: 這樣四萬本票還要付嗎?199F 09/30 11:48
wulaw5566: 真的是酒店水準200F 09/30 11:52
bbbing: 八加囧互相傷害吧201F 09/30 11:52
ab2904335621: 本票不用202F 09/30 11:53
zx930217: 一年笑死203F 09/30 11:55
DickCowBoy: 這行為就是婊子啊下賤爛穴會做的204F 09/30 11:57
twlicn: 小時候有學過擄人是超級重罪欸 所以這是司改功勞嗎205F 09/30 11:57
winteryoyo: 明年出來就埋了206F 09/30 11:59
ninet: 關半年就出來了207F 09/30 12:00
jhunter: 一年  偉哉鬼島208F 09/30 12:03
yacheng10: 這樣才1年?209F 09/30 12:11
q22w: 「沒料想到打人」這什麼說法......?210F 09/30 12:12
yongguo: 同事還蠻倒楣的...別人口業他來受211F 09/30 12:21
shakeM: 不偷不搶但會痛毆212F 09/30 12:22
oldman315: 啥時換法官小孩被抓去凌辱? 看到時候判幾年213F 09/30 12:22
vicdecx: 等等 這刑責也太輕 看看其他的214F 09/30 12:24
vicdecx: 看來是鼓勵犯罪 看誰不爽我就嘿嘿 搞不好輕點易科
Tawara: 同事:幹216F 09/30 12:26
k945: 恐嚇 傷人 妨礙自由 才一年 台灣好棒棒217F 09/30 12:34
killerken: 擄人甚麼時候變1年了?218F 09/30 12:36
myizumi: 判這麼輕219F 09/30 12:55
NiKuKuO: 一年是三小  而且他同事...XD?220F 09/30 12:56
jjomj666: 八大超驕傲…但你不能說?? XD221F 09/30 12:58
charro: 這一年? 緩刑半年又出來了?222F 09/30 13:04
psycho420: 都沒人幫同事QQ223F 09/30 13:11
qaz12453: 台男別沒事參加女人的紛爭 要好好保護自己224F 09/30 13:16
orzorza3r: 綁票判一年XDD 以後大家都私刑225F 09/30 13:43
giyi130: 哈爛226F 09/30 13:44
aaaa8247: 真輕。一定很有台灣價值227F 09/30 13:46
royal523: 派餒228F 09/30 13:53
new8gi: 哇塞,綁人,盜領,傷害才一年多,不愧是犯罪天堂229F 09/30 14:08
Chrysan0924: 台灣司法真是笑話230F 09/30 14:12
hoohjoe: 是檢察官只告了恐嚇取財還是法院判其他無罪?231F 09/30 14:27
mudee: 會綁架人還劫財的  根本就只是找個理由施暴而已232F 09/30 15:08
mudee: 台北8+9 太妹也蠻多的  怎麼平常一堆貼南部標籤?
AioTakumi: 真的就酒店水準啊234F 09/30 15:16
rockest: 喔喔 你各位要捆綁凌虐一個人只要付出一年欸235F 09/30 15:24
rockest: 真他媽有夠划算欸
takenostand: 逼簽本票的部分無罪?237F 09/30 15:35
c24253994: 派238F 09/30 15:37
lance8537: 幹你娘這種直接抓去比地下擂台拉239F 09/30 16:24
cloud0829: 判這麼輕240F 09/30 16:35
bbqsandwich: 才一年,扯241F 09/30 16:39
offstage: 原來捆綁法官只有判一年242F 09/30 16:52
offstage: 蠻划算的
connell12654: 才一年多 鬼島法律 笑死244F 09/30 17:16
CTUST: 實務上擄人勒贖要向第三人要錢才成立 向當事人僅恐嚇取財或245F 09/30 17:58
CTUST: 強盜
plane1110: 如果是律師被塑膠袋套頭 搞不好就判殺人未遂了247F 09/30 18:31
skyirisation: 4萬是有什麼好簽本票的...票太多嗎?248F 09/30 18:50
hamel: 判超輕249F 09/30 19:24
hamel: 我是法官直接判死形
vo5566: 這樣才1年???251F 09/30 19:59
Wall62: 好瞎252F 09/30 20:02
picasa226: 社會安全網?253F 09/30 20:17
thkkedu: 輕輕放下才是正義化身254F 09/30 20:50
lv01132519: …被罵的那個沒動手,結果旁人喊燒喊到自己做牢,智商255F 09/30 21:10
lv01132519: ?
tbes: 有夠輕,出來再綁一次...257F 09/30 22:05
linyotsuki: 一年???這次沒死人下次就死人了才一年?258F 09/30 22:50
cosmite: 判太輕了吧259F 10/01 00:01
benza: 犯罪就會被抓,這群惡人是白痴嗎260F 10/01 00:55
icantsay: 真輕261F 10/01 01:01
fthufccqpk: 許女有參與嗎?為啥也被判 最雖的就是同事262F 10/01 01:55
uysnhoj: 刑度真輕263F 10/01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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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9-30 08:38:15 (台灣)
  09-30 08:38 TW
刑期也太輕了吧
然後無辜女童是真雖小
2樓 時間: 2020-09-30 08:38:58 (台灣)
  09-30 08:38 TW
這個應該不只恐嚇取財了吧,算強盜了吧
3樓 時間: 2020-09-30 08:46:26 (台灣)
  09-30 08:46 TW
四萬元本票是可以做什麼
4樓 時間: 2020-09-30 08:51:30 (台灣)
  09-30 08:51 TW
8+9日常~
5樓 時間: 2020-09-30 08:53:45 (台灣)
  09-30 08:53 TW
心生恐懼而交付財物是恐嚇取財,暴力奪取才是強盜......
6樓 時間: 2020-09-30 08:57:03 (台灣)
  09-30 08:57 TW
恩恩
7樓 時間: 2020-09-30 10:31:20 (台灣)
  09-30 10:31 TW
高女在租屋處內要求蘇女道歉被拒,率先甩蘇女巴掌,其他人則以球棒、手腳毆打,甚至
恐嚇「敢報警就埋了」,並以狗繩綑綁蘇女的手、塑膠袋套頭、登山杖打腳等方式凌虐,
最後拿走蘇女的提款卡盜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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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這個行為就是強盜了
8樓 時間: 2020-09-30 11:38:13 (台灣)
  09-30 11:38 TW
W大,你那行裏都打了~~甚至恐嚇「敢報警就埋了.......所以,是用恐嚇的手段丫,暴力脅迫跟暴力奪取是二碼子事,刑責是不同的...
9樓 時間: 2020-09-30 11:43:54 (台灣)
  09-30 11:43 TW
有興趣的可以去看偷跟竊的差別....也很有趣!
10樓 時間: 2020-09-30 13:49:41 (台灣)
  09-30 13:49 TW
那個 ..... 強盜  跟  偷竊  是不同的事情喔
我貼的內文中,明確有((毆打被害人))的犯罪行為,這邊被害者已經被毆打甚至無法有任何反抗行為 (被綑綁+塑膠套頭+登山杖毆打) ,所以基本上已經達到強盜取財的程度了。
刑法上強盜罪的定義是: 第 328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 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 徒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犯強盜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 傷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強盜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328 另外給你看法律網說明的強盜取財跟恐嚇取財的差別 判斷依據:被害人意志自由受壓迫的程度
恐嚇取財罪與強盜取財罪的差別在於,行為人的強制行為造成被害人「意志自由受到壓迫的程度」。也就是說,被害人受到威逼後,如果還可能行使其他選擇進行抵抗,意志自由受到壓迫的程度較低,是恐嚇取財[4];假如被害人受到壓迫後,意思自由已經完全喪失,不可能行使其他選擇進行抵抗,便是強盜取財罪[5]。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540
11樓 時間: 2020-09-30 13:50:36 (台灣)
  09-30 13:50 TW
本案件的被害者已經是處於人身受到禁制且有生命危險,並且無法有任何其他有效的對外求救管道,這樣早就不是恐嚇的程度了
12樓 時間: 2020-09-30 13:51:37 (台灣)
  09-30 13:51 TW
···
而強盜罪的基本刑是 5 年以上的重罪
13樓 時間: 2020-09-30 20:21:49 (台灣)
  09-30 20:21 TW
法官女兒哪天吃火鍋被綁走,不知道是不是也判一年而已
14樓 時間: 2020-09-30 20:28:13 (台灣)
+1 09-30 20:28 TW
我敢保証,法官判下來一定是恐嚇取財的你放心~~~~~哈哈哈!
15樓 時間: 2020-09-30 23:04:48 (台灣)
  09-30 23:04 TW
台灣就一堆想辦法幫罪犯減刑或是免刑的法官阿 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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