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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0-09 23:19:1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loz (醉)
標題 Re: [新聞] 「經濟毒瘤三倍券」害萬物漲?法官護言
時間 Thu Oct  8 15:38:17 2020


言論自由是鄭南榕還是朕難容



釋字第 509 號

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

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

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


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

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




言論自由當然不是毫無節制的

但是,你說說看。這樣一篇文章,對公共利益有什麼危害?

尤其對於政治性話題,本來就有更高程度的保障

就算是社維法本身,構成要件也是寫的清清楚楚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現在檢警在移送的時候是不是都自動忽略了後面這個構成要件阿?




結果是


違反《社維法》63條第5款的部分,民進黨上任前5年(100~104),每年僅約10案,且經過

審理後沒有受罰案件。但是今年1到7月已經移送272案;還有去年的151案。根據法院判決

結果,今年已經審理的265件中186件不罰,佔了7成,去年146件有109件不罰,佔7成5。




七成左右的無罪欸



我不會要求像日本那樣變態啦99.9%的起訴定罪率

但是25%-30%的定罪率根本是搞笑吧!!!!!!!

明顯的就是以濫訴來威嚇人民閉嘴

造成寒蟬效應之後

就沒有人敢罵政府

自然民進黨就

文成武德,仁義英明,中興聖教,澤被蒼生,千秋萬載,一統江湖了~



綠共就是綠共!!

※ 引述《kinmenGD (台北省錢一哥)》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賴郁薇/高雄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經濟毒瘤三倍券」害萬物漲?法官護言論自由判不罰他
: 4.完整新聞內文:
: 中央發放振興三倍券,高雄市李姓男子卻立刻唱衰「經濟毒瘤三倍券」,發文提到連鎖量
: 販全聯麵條從88元調漲為99元、漲幅11%,影射三倍券導致「萬物皆漲」,遭警方依違反
: 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但橋頭簡易庭認為,政府發放三倍券屬公共政策,可受社會公評,
: 判李不罰,可抗告。
: 李男今年7月26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從7月20日起萬物皆漲,在全聯1600公克麵條88元,
: 7月20日被改標籤為99元,漲幅11%,......,當廠商收到三倍捲之後無法馬上存入銀行變
: 現金」,炮火猛轟「經濟毒瘤三倍券」。警方認為,李男涉嫌散播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
: 寧,將他依社維法送辦。
: 李男坦承發文,並未多加辯解。橋頭簡易庭審理,認為李發文內容涉及振興三倍券使用、
: 辨識等,對公共政策發表意見及評價,仍應屬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遑論公共政策本即
: 應開放人民討論,凝聚共識,李稱不上故意捏造不實謠言。
: 簡易庭法官再查,新聞曾報導全聯店員說詞,「1600公克麵條價格一直是99元」,經濟部
: 中小企業中小企業處曾發新聞稿澄清,「金融機構7/23開始振興三倍券兌付便利再擴及攤
: 商、農漁民、運將、民宿到自營作業者皆可兌領」;多方管道釋疑,法官認為,李男發文
: 應不至於造成大眾畏懼、恐慌而影響公共安寧。
: 綜合考量後,橋頭簡易庭判李男不罰,可抗告。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reurl.cc/XkZ5m0
: 6.備註:
: 哈哈哈哈哈
: 那一波
: 到底移送了多少人啊
: 下面是9月的
: https://i.imgur.com/AETtYdn.jpg
: 給你錢花 還在那邊唧唧歪歪的
: 不移送處理怎顯政府治國有方是不是 是不是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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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0.138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Vi7hvi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2142699.A.E6C.html
A80211ab: 那句就是隨法官自由心證 說你影響社會就是影響社會1F 10/08 15:39
tetani: 現在推文都要很小心 以前馬英九執政 推文狂酸都不擔心2F 10/08 15:39
Chen73: 綠共的話你還能發文3F 10/08 15:40
呵呵~比紅共好一點你就很驕傲了阿~~~綠共~
※ 編輯: floz (118.167.10.138 臺灣), 10/08/2020 15:41:27
Submicromete: 給你言論自由 但不保證言論後的自由 原本是嗆支那4F 10/08 15:40
Submicromete: 用的 現在看起來還真諷刺
tetani: "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可以翻譯成"足以影響dpp之選情"6F 10/08 15:41
quite: 綠妹紅共7F 10/08 15:42
waiting0801: 幫補血8F 10/08 15:42
su4vu6: 7成左右無罪怎麼會有威嚇的功能==?9F 10/08 15:43

呵呵~~你被移送一次就知道了~~

你是裝睡呢~還是叫不醒

tetani: 移送就足以威嚇了 大家看到會被移送 還有幾個人感說話?10F 10/08 15:44
※ 編輯: floz (118.167.10.138 臺灣), 10/08/2020 15:46:57
darkholy: 中華民國憲法還是很棒的,結果執政的人很爛11F 10/08 15:46
laladiladi: 臺灣人又不是美國人 聽到被告就會怕了齁12F 10/08 15:46
Paul0807: 笑死 樓樓上是認真的嗎 我不定你罪喔 只是你家人同事都13F 10/08 15:46
Paul0807: 知道你被警察抓了  真的沒有威嚇
kinmenGD: 垃圾冥禁洞15F 10/08 15:48
bonjourchen: 幫補血 小心被吉16F 10/08 15:48
su4vu6: 我是相信法律派的 沒被定罪都是無罪17F 10/08 15:49
對~但是濫訴就可以搞死你~所以也不在乎你無罪~
※ 編輯: floz (118.167.10.138 臺灣), 10/08/2020 15:50:49
scarbywind: 跑法院跑警局幾天就不見了,濫告者有賠工作損失嗎18F 10/08 15:50
scarbywind: 直接罰個幾百還比較省事
kudo0930: 最會告人的政府20F 10/08 15:55
LAWfOREVER: 817明智的選擇21F 10/08 16:10
djboy: 綠共 不意外22F 10/08 16:12
miture 
miture: 綠共仔四處檢討不同意見的人還沾沾自喜23F 10/08 16:15
hackfox: 綠共少拿你還可以發文護航啦,數字在那邊無視是蝦子逆?24F 10/08 16:27
chaige: 你要投國迷黨?25F 10/08 16:30
Kennyq: 綠共綠衛兵不是雙標就是批鬥,學中共學的有模有樣26F 10/08 16:40
shamus2007: 10案變270案以上,是要向北韓還是中共看齊?27F 10/08 16:50
KennethC: 諧音有笑28F 10/08 17:04
denyy555: 蔡難容29F 10/08 18:49
mrfreud: su4幾歲阿?笑死30F 10/08 19:15
kt040: 我已經會害怕了 所以都要問問 會不會被告~~ 綠色以後不投了31F 10/08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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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darkrise1980 說讚! ( ̄︿ ̄)p giads51 說瞎!
1樓 時間: 2020-10-09 02:45:20 (台灣)
-1 10-09 02:45 TW
可受社會公評??? 那個公評的標準的哪啊?
2樓 時間: 2020-10-09 03:12:08 (台灣)
-1 10-09 03:12 TW
何謂「可受公評之事」?
另外何為「可受公評之事」?應依事件的性質及其與社會公眾的關係而定,而依不同的時空背景,可能都會有不同的判斷結果,但可以肯定的是「所指摘之事實須與公眾議題相關」方可受公評,故純屬個人之私事則當然非屬可受公評之事。
3樓 時間: 2020-10-09 04:31:36 (台灣)
-1 10-09 04:31 TW
李男用造謠來公評喔? 可以這樣喔?
新聞曾報導全聯店員說詞,「1600公克麵條價格一直是99元」
然後用可受公評判無罪? XDDDD
可受公評的標準 看法官心情喔?
4樓 時間: 2020-10-09 06:34:39 (台灣)
-1 10-09 06:34 TW
李男用造謠來公評喔?
他公評的主體是振興三倍券這件事,法院判決也說是涉及振興三倍券使用,
誰跟你說造謠是公評主體,看不懂判決文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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