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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0-14 12:48:0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eni302 (鏡花水月號)
標題 Re: [新聞] 台中13期挖到「千年遺址」!建商傻眼...
時間 Wed Oct 14 10:24:56 2020


※ 引述《zakijudelo (Zack)》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柯沛辰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台中13期挖到「千年遺址」!建商傻眼...竟要多賠3億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當土地開發碰上考古遺址,這下真的頭痛了。台中市13期重劃區,有建商近日挖出距今上千
: 年的麻糍埔遺址、番婆庄遺址,除了得立即停止開發,導致工程延宕,還得額外負擔試掘、
: 搶救及鑑定等費用,初估近3億元,讓建商傻眼直呼「太不合理了」。
: 台中13期市地重劃區約229公頃,建商原先計畫2015年基礎建設並完工配地,怎料期間碰上
: 文資法第35條修正,規定「政府機關在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時,應先調查工程地區是否有
: 古蹟歷史建物遺址」,竟真的挖出距今1700年的麻糍埔、番婆庄遺址。
: 台中文化資產審議保護委員會得知後,要求建商停工、搶救遺址。如此一來,不僅影響公共
: 設施工程,還要進行大面積都市計劃變更,其中光建商試掘探勘就花了3200萬元,若算上後
: 續搶救、鑑定遺址等費用,開發商得負擔近3億元,更遑論開發時程將延宕多年。
: 全國商總不動產委員會理事長賴正鎰認為,保護文化資產固然重要,但既然是公共財,文化
: 部、立法院應邀產官學三方共辦公聽會,一同來檢視、檢討相關文資法令,不應無限上綱要
: 求建商全部買單,理應由政府全權負責,或限制開發的搶救時間應縮短在2年內,不能一拖
: 就是5、6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bit.ly/34Sq8o2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政府再不打房嘛
: 祖先們看不下去出來幫你打了啦
: 最好那塊地永遠不能動工
: 讓那些建商倒一倒最好
: 今日最爽新聞



賴正鎰當然會出來喊話

有著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的頭銜 並且為鄉林建設的董事長

對於建商的不滿與無奈一定能感同身受


畢竟賴正鎰提倡要讓房市回歸市場機制的人

也認同花敬群反對囤房稅的觀點

現在台中13期的建商除了要負擔3億多元的搶救鑑定遺址費用

更重要的是 工程將會延宕多年

因此賴正鎰提出不應無限上綱要求建商負擔相關費用 應由政府全權負責

或限制搶救時限在2年內 不要拖好幾年

無疑就是不想負擔費用 這種額外的支出

更在乎工期的被迫延宕 攸關收入的問題

是個很替建商著想的男人


賴正鎰提倡房市回歸市場機制時

就提出持有稅過重 讓成本提高

可能會轉嫁給消費者 使房價降不下來

也提到外籍人士在台賣房時 須繳高達35%的稅

嚴重影響外籍人士投資台灣房市的意願 其中包含中國人


因此賴正鎰認同花敬群次長的看法

https://i.imgur.com/zInroFm.jpg
[圖]

反對囤房稅並且應鬆綁包含中國人在內的外籍人士在台灣買賣房屋的限制

讓消費者買房時不用負擔額外的稅負

鼓勵國外的資金流入台灣房市

共同提高國內購屋的需求性

同時減少建商手中閒置的空房 更能降低囤房的狀況

進而解決市場供需失衡的問題

帶動整個資金流動 成為經濟的火車頭


行政院近期也規劃開放更多外籍移工投入營造

解決國內營造業缺工問題

也能讓更多低價勞工投入營建 降低成本

在房價不變的情況下 提高建商的獲利

花敬群彷彿不斷幫建商們開源與節流

恰好與賴正鎰相互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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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VXc5w7i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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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xon: 就事論事,建商為什麼要付錢給古蹟維護1F 10/14 10:28
xixixxiixxii: 投資有風險,這不就是遇到風險了?2F 10/14 10:31
tml7415 
tml7415: 就建商挖壞的 = = 不用賠喔?3F 10/14 10:31
tml7415: 你路上把人車給撞壞 不用賠嗎?
tml7415: 建商人為/天然公安意外導致人事物毀損延宕 不用賠嗎?
do12367: 建商哪會知道地下有古蹟,我是建商我也覺得莫名奇妙6F 10/14 10:39
z01050906: 我比較好奇,你真要建商吞,以後看到全都裝死挖爆吧?7F 10/14 10:39
z01050906:  或土地變相直接充公這感覺也是有點過激?
magicrecluse: 就事論事,挖到古蹟由建商承擔成本也太衰9F 10/14 10:39
magicrecluse: 這樣以後誰要上報,直接挖光水泥粉飾太平

這個問題去年有台中議員提出

台中文資處回覆 考量民眾權益 該處今年5月24日函文建議文化部修正相關法規

文化部於6月6日函復確認現行相關法規並無疑義 允諾於後續修法時再行研議

2019 11/12 挖到遺址地主負擔考古試挖費用 議員:政府坐享其成
※ 編輯: weni302 (114.136.212.91 臺灣), 10/14/2020 10:46:16
rx1342: 那些家裡被當古蹟的也是被迫自己花錢維護阿,建商跟一般人11F 10/14 10:42
rx1342: 承受相同待遇不是剛好而已
rx1342: 反正文資工作者只要出張嘴就好
epicurus: 不然不要蓋阿 古蹟就是古蹟 挖壞賠錢小事 怎麼沒抓去關14F 10/14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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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dbangel 說讚! ( ̄︿ ̄)p ntt12369 說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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