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0-14 06:56:0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iger911 (胖虎)
標題 [新聞] 夜店殺警案拖6年還在審 劉芯彤已是2孩子
時間 Tue Oct 13 08:40:22 2020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黃哲民

3.完整新聞標題:夜店殺警案拖6年還在審 劉芯彤已是2孩子的媽

4.完整新聞內文:
涉犯2014年北市夜店殺警案的富二代曾威豪與妻子劉芯彤,二審被依聚眾鬥毆致死罪各判
刑10年與9年,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傳訊曾男等7名被告訊問是否延長限制
出境、出海,劉女的律師指劉女沒指揮聚眾、沒吆喝打人,「只是1個跟著男友進進出出
,愛哭愛跟路的小女生(台語)!」還表示劉女今年5月為曾男生了第2胎,沒有逃亡可能
,希望能解除限制出境。


曾男與劉女則表示,目前沒有出國計畫說尊重法院裁定。公訴檢察官和被害人薛貞國的遺
孀黃嘉鳳,均請求延長被告限制出境、出海期限,法官諭知評議後裁定,下周將開庭勘驗
案發時的夜店監視畫面。


北市夜店殺警案發生於2014年9月14日凌晨1時許,曾威豪(33歲)與當時仍為女友的劉芯
彤(27歲)不甘前1晚在北市信義區ATT4FUN大樓裡的夜店「SPARK」被安管人員趕走,於
是透過黑幫份子蕭叡鴻藉由通訊軟體群組糾集70多人重返夜店尋仇,與安管人員發生2波
衝突。



時任轄區北市信義警分局偵查佐薛貞國(38歲)當天休假,接到路過現場的同事莊瑞源(
45歲)通知,趕來擠入人群聽完曾、蕭等人與安管人員的談判後,責罵曾男等人「在我管
區鬧什麼」、「衝三小」(台語)等語,並起腳踹踢曾男等人,引爆第3波衝突。


薛男不敵圍毆,被人群一路拳打腳踢拖到1樓門外騎樓,更慘遭多人持紅絨柱、鋁棒重擊
頭胸,傷重不治。檢警事後不斷搜捕,共查獲74人到案,包含5名少年。最高院去年(
2019年)3月判決蕭男等57名成年犯各2月到13年徒刑定讞,曾、劉等9人被發回高院更一
審,其中被告樊豪失聯至今,律師屢次陳報找不到樊豪。


由於本案偵審至今已6年,但更一審多名被告不斷聲請勘驗案發時夜店內的監視畫面,想
佐證自己沒動手毆打或僅輕打、輕踢薛男非要害部位,甚至有被告以臨時發燒為由請假,
或以律師另有案件衝庭等藉口,要求順延已排定的勘驗庭期,法官曾當庭爆氣表明:「你
們是不是想要拖過8年,符合《速審法》(指減刑)規定!這個案子我絕對不會拖過8年!


曾男與劉女在二審期間結婚,劉女2016年8月生下1個女娃,2人允賠薛家共650萬元和解,
分期支付中,但曾男在更一審被訊問是否跟本案受傷的偵查佐莊瑞源和解時,一度失控連
說2遍:「我家快破產了!」隨即向法官道歉:「自己情緒不穩定。」黃嘉鳳不滿更一審
被告有人仍聲稱僅在場助勢、沒動手打薛或殺害薛,激動痛批:「你們怎能那麼殘忍!摸
著良心承認錯誤,很難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1012/R6SJHDIKPFEMXAWWSF4KH5OATE/
夜店殺警案拖6年還在審 劉芯彤已是2孩子的媽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圖]
涉犯2014年北市夜店殺警案的富二代曾威豪與妻子劉芯彤,二審被依聚眾鬥毆致死罪各判刑10年與9年,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傳訊曾男等7名被告訊問是否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劉女的律師指劉女沒指揮聚眾、沒吆喝打人,「只是1個跟著男友進進出出,愛哭愛跟路的小女生(台語)!」還... ...

 

6.備註:
殺人都不用被關,還可以嘿咻生小孩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0.79.149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XFTu1p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2549624.A.073.html
cake10414: 司法改革成功1F 10/13 08:41
CMPunk: 司法改革 呵呵2F 10/13 08:41
headcase: 文組律師真不簡單 難怪生兒子沒屁眼3F 10/13 08:42
Leesanity: 司法改革   改到罪犯有空中出兩次4F 10/13 08:42
NTULioner: 司法改革 讚5F 10/13 08:42
wayaba: 台灣司法追趕烏干達系列+16F 10/13 08:43
DeepNOIR: 哎7F 10/13 08:43
koromo1991: 快了快了剩兩年8F 10/13 08:43
mxr: 小英司法改革政績9F 10/13 08:43
Anyotw: 閒著也是閒著,來一發好了10F 10/13 08:43
iam0718: 法律人的善良11F 10/13 08:43
qsccft123: 增產報國 有悔意12F 10/13 08:43
derrick1220: 有錢判生 無錢判死 橫批: 以拖待變13F 10/13 08:43
neil136: 菜政府政績+114F 10/13 08:43
loby1234: 小英政績+115F 10/13 08:43
Nikon610: 台灣法律 倍感信心16F 10/13 08:43
iam0718: 法官當庭爆氣那段感覺是記者自己家的 都能說寫作文了17F 10/13 08:44
dly: 墨西哥化———台灣未來最佳寫照18F 10/13 08:44
rockiey: 法律系根本是笑話19F 10/13 08:45
ABA0525: 有政府 殺人犯就安心20F 10/13 08:46
zukidelko: 司法改革有感21F 10/13 08:46
kid725: 菜英文政績22F 10/13 08:48
BRANFORD: 有錢真好 富二代真好23F 10/13 08:50
tinco0605: 司法改革成功24F 10/13 08:51
timeaftime: 台灣司法就是個笑話25F 10/13 08:51
deann 
deann: 司法超有效率 林益世 小孩都生了才執行26F 10/13 08:52
baiya: 2024司法改革 政件之一27F 10/13 08:52
redbeanbread: 司法改革 廠廠 社會安全網 廠廠28F 10/13 08:54
garybawbaw: 反正能拖就拖 沒事時就來嘿咻一下29F 10/13 08:56
scdavinci: 小英政績+1 抗中保台30F 10/13 08:56
duduchiau: 拖過8年 減刑剛剛好31F 10/13 08:56
haha7456: 有錢判生 鬼島日常32F 10/13 08:56
kid725: 富二代殺人怎麼會有罪呢 菜英文萬歲33F 10/13 08:58
pearlsally: 垃圾34F 10/13 08:58
sturmpionier: 台灣價值35F 10/13 08:59
greenday0827: 沒有逃亡可能幹嘛解除限制出境 乖乖待國內36F 10/13 08:59
qaz223gy: 司法改革37F 10/13 09:00
abcd575: 這件事情有抗中保台重要?38F 10/13 09:05
jocabyu: 一堆左膠在那邊諷司法改革,自己去改看看啊,一張嘴最厲39F 10/13 09:05
jocabyu: 害
max60209: 現在這種時期還想出國....說不是逃亡誰相信41F 10/13 09:08
ironaxe: 小孩現在四歲,剛好這兩年要面對父母入監,妳兩人的報應42F 10/13 09:09
whiteflora6: 嘶髮改格 嘻嘻43F 10/13 09:14
Hydra2563: 母豬國就是讚44F 10/13 09:15
littlepogi: 司改成功45F 10/13 09:17
littlepogi: 本來就是難事 以前幹嘛整天該該叫 真的要做又無能
littlepogi: DPP還要嘴巴上硬凹成功 這不是自作孽嗎
BigDick56: 司法改革是改這樣的喔?48F 10/13 09:18
eugene31431: 8+9 2.049F 10/13 09:19
Busufu: 還敢生啊 可憐哪小孩成長至少十年看不到爸媽喔50F 10/13 09:21
skuderic: 笑死 台灣司法 殺了人 還可以逍遙51F 10/13 09:25
demangel: 聽說趙O銘案也還沒審完的樣子…52F 10/13 09:29
asukaseen: 司法改革呢53F 10/13 09:29
kukuyo: 祝他倆出門被砂石車全部撞死54F 10/13 09:32
YqYq5566: 蔡政府司法真正義55F 10/13 09:36
Taiwanotoko: 警察你們看到了嘛?下次就先開槍殺光就對了56F 10/13 09:41
reil: 審到小女生變歐巴桑57F 10/13 09:41
birdy590: 現在解除限制出境是想幹嘛?58F 10/13 09:43
pnsboy: 法律仔看到有錢人就轉彎跪舔59F 10/13 09:44
grayplace: 讚讚,有法律跟沒法律一樣,只要懂法律就好玩60F 10/13 09:44
fantacliff: 2020的大選現在來看整個台灣根本都智障61F 10/13 09:46
Rsew: 真是笑死人 司法62F 10/13 09:59
waythecsir: 你家快破產 生兩個小孩 爽爽過63F 10/13 09:59
cityhunter04: 樓上一堆崩潰的酸民,這件事到底跟司法改革有什麼64F 10/13 10:02
cityhunter04: 關係?
damnbear: 幹你娘 垃圾還能生小孩 兩個垃圾最好趕快去死一死66F 10/13 10:04
loby1234: 古代律法是殺人償命,現在的民進黨政府67F 10/13 10:05
je321654: 國民黨還比較厲害(?68F 10/13 10:08
Jaroz: 再審個10年啦69F 10/13 10:08
jk01: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司法改革,讚70F 10/13 10:14
applewarm: 六年過去了,這麼嚴重的案子,加害人卻還能裝可憐過好71F 10/13 10:25
applewarm: 日子
leo3258: 改革政績73F 10/13 10:28
wetor: 破產都可以生兩個  外面工作的當大法師大賢者74F 10/13 10:50
ling801: 一堆這種的 拿小孩救自己75F 10/13 11:13
ling801: 快破產還生小孩
ling801: 浪費社會資源
karta018: 法官爆氣完 法庭有沒有哄堂大笑?78F 10/13 11:16
karta018: 曾嫌應該寄全家福照片給法官,謝謝你,我們過得很幸福喔
karta018: >.^
ararar: 真棒 跟某黨貪污的一樣 也生了小孩81F 10/13 11:23
davidbright: ...82F 10/13 11:32
skyprayer: 司法改革成果83F 10/13 11:40
waterandcool: 650萬就破產還叫富二代ㄚ84F 10/13 11:54
YAUN: 一群智障要闡述這案件跟司法改革的關係85F 10/13 12:01
MK47: 司法改革成功 笑死文組左膠支持殺警86F 10/13 12:11
RAY1203: 司法改革成功! 殺警六年沒事還生兩個87F 10/13 12:13
slimu0001: 林益世也一樣回去幹老婆生小孩88F 10/13 12:28
npcxx: 原來還能護航這件事與司法改革無關啊!89F 10/13 12:34
CozyLife: 有種殺人 出包改當龜孫子 好秋條喔90F 10/13 12:35
doubleyellow: 台灣司法就是個笑話91F 10/13 12:43
whhw: 進去關大概也能過爽爽92F 10/13 12:48
flyqoo: 小英司法改革就是這樣,殺警可以慢慢磨,兇手都生出小孩惹93F 10/13 13:13
sameber520: 不是快破產?反正都殺人了自己小孩殺了省開銷阿94F 10/13 13:27
khone: 全部都判死刑 會很難嗎?95F 10/13 15:22
adamacon: 台灣司法蒸蚌96F 10/13 16:38
sai2100sai: 這到底有什麼好拖的97F 10/13 18:05
bbflisky: Yay!98F 10/13 20:06
SteveDX: 交配大師99F 10/13 22:19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2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179 
作者 tiger911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zerou86, a0987789369 說讚! ( ̄︿ ̄)p tcblow2001, Vaclav_Havel, cgala86 說瞎!
1樓 時間: 2020-10-13 10:53:49 (台灣)
  10-13 10:53 TW
笑死 台灣司法 殺了人 還可以逍遙
2樓 時間: 2020-10-13 11:20:08 (台灣)
  10-13 11:20 TW
誰叫這警察不是檯面上一堆狗官的親人
3樓 時間: 2020-10-13 11:32:06 (台灣)
  10-13 11:32 TW
為何不效仿美國關押到判刑確定?或者提高保證金?
4樓 時間: 2020-10-13 11:34:06 (台灣)
  10-13 11:34 TW
···
民進黨讚啦!
5樓 時間: 2020-10-13 11:45:20 (台灣)
  10-13 11:45 TW
有錢真好
6樓 時間: 2020-10-13 11:45:51 (台灣)
  10-13 11:45 TW
民進黨政府還不硬起來,這種可以帶輿論來提高聲望的案件,不出聲相助一下,民進黨國民黨還在睡?
7樓 時間: 2020-10-13 11:47:01 (台灣)
     (編輯過) TW
有錢連關都不用還能生小孩 沒錢早進去了 台灣司法民主以來還是沒變阿 法律是用來保護有錢人的
8樓 時間: 2020-10-13 11:55:14 (台灣)
  10-13 11:55 TW
最高法院最喜歡當好人,判太重都會發回更審,判無罪最高法院我猜應該就不會有意見了。
9樓 時間: 2020-10-13 12:01:15 (台灣)
  10-13 12:01 TW
林益世生幾個小孩了?
10樓 時間: 2020-10-13 12:16:40 (台灣)
  10-13 12:16 TW
司法改革???  笑話  果然是選舉口號
11樓 時間: 2020-10-13 14:08:52 (台灣)
  10-13 14:08 TW
···
曾威豪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10年。(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
劉芯彤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9年。(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
蕭叡鴻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累犯,處有期徒刑13年。(駁回上訴)
石雨倫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7年2月。(駁回上訴)
李聿鈞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8年。(駁回上訴)
林宥承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8年。(駁回上訴)
萬少丞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8年8個月。(駁回上訴)
王培安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8年8個月。(駁回上訴)
易寶宏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9年。(駁回上訴)
周譽騰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累犯,處有期徒刑12年。(駁回上訴)
陳致霖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9年。(不受理)
郭士均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11年。(駁回上訴)
游家樺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11年。(駁回上訴)
苟桓銘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12年。(駁回上訴)
張博安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8年。(駁回上訴)
王卓涵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7年2個月。(駁回上訴)
王俊傑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累犯,處有期徒刑7年4個月。 (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
李岳澤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7年5個月。(駁回上訴)
奚國翔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7年4個月。(駁回上訴)
李俊賢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7年。 (駁回上訴)
許淳凱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13年。(駁回上訴)
張程翔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10年。(駁回上訴)
張福生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
周柏諺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12年8個月。(駁回上訴)
樊豪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累犯,處有期徒刑8年4個月。(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
張嘉恩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7年。(駁回上訴)
李俊傑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7年2個月。(駁回上訴)
葉品成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
林璟叡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7個月。(駁回上訴)
邱宇玄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10年8個月。(駁回上訴)
洪翊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累犯,處有期徒刑11年。(駁回上訴)
張家瑋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12年。(駁回上訴)
曾威瑾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10年。(駁回上訴)
張繼誠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
陳建宇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駁回上訴)
廖嘉俊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駁回上訴)
劉瀚陽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10年2個月。(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
柯俊廷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駁回上訴)
林立凡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9年。(駁回上訴)
莊乃泓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王思凱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10年2個月。(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
羅翊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7個月。(駁回上訴)
虞孝鴻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張世偉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廖嘉隆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陳宥均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洪家偉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洪家寶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薛豐庭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張晉祐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陳柏翰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7個月。(駁回上訴)
陳俊宇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馬奉孝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羅皓皓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張誌洋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吳元德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董玉堂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7個月。(駁回上訴)
周柏融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黃皓瑜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駁回上訴)
黃飛達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徐建軒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7個月。(駁回上訴)
石亞倫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邱一剛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陳威宇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2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劉志傑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7個月。(駁回上訴)
陳麒安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鄭森文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7個月。(駁回上訴)
陳羿諼
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助勢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駁回上訴)
12樓 時間: 2020-10-13 14:10:42 (台灣)
  10-13 14:10 TW
···
主嫌就竹聯和堂的  新聞不敢提??
13樓 時間: 2020-10-13 14:13:19 (香港)
  10-13 14:13 HK
···
這不就小英要的司法改革嗎?
14樓 時間: 2020-10-13 14:41:44 (台灣)
  10-13 14:41 TW
鬼島幾十年殺騙偷搶亂一堆,這些垃圾一堆還不是由垃圾治理下的成果,人家菲律賓自從杜特蒂上任,治安比鬼島還太多太多了..台彎價值真是可悲的口號.幹垃圾.
15樓 時間: 2020-10-13 15:05:39 (台灣)
+1 10-13 15:05 TW
蔡英文喊的司法改革與居住正義呢? 爛政府
16樓 時間: 2020-10-13 15:21:20 (台灣)
  10-13 15:21 TW
很意外嗎? 有錢玩法律 沒錢被法律玩
17樓 時間: 2020-10-13 19:13:57 (菲律賓)
  10-13 19:13 PH
2個孩子應該是福建福清人幫忙生的
18樓 時間: 2020-10-13 19:57:16 (台灣)
  10-13 19:57 TW
無能的司法制度。改哪裡去了?六年判不出一個東西,這些人都可以去死了
19樓 時間: 2020-10-13 20:54:44 (台灣)
  10-13 20:54 TW
這個   孩子的爸爸....恩~~~
20樓 時間: 2020-10-13 21:03:05 (台灣)
  10-13 21:03 TW
效率還真好~
如果是宋朝的包大人 一天就破案了
21樓 時間: 2020-10-13 21:21:43 (台灣)
  10-13 21:21 TW
律師:不要讓剛出生的小孩沒了爸媽
22樓 時間: 2020-10-14 00:51:02 (台灣)
  10-14 00:51 TW
做夢夢到的 水很深 有人查過這便衣鴿背景嗎 一組人馬4人 查查? 沒有深仇大恨斷人財路在台灣會搞到這樣?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