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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0-23 20:15:5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lash1104 (安西老爹)
標題 Re: [問卦] 檢察官警告:公開田XX姓名 恐罰2-10萬
時間 Fri Oct 23 10:19:13 2020


※ 引述《lunli924 (餛飩)》之銘言:
: http://i.imgur.com/tFt5wlX.jpg
: 各位肥宅鄉民自行決定
: 你是要被罰10萬  還是要被關兩年
: 希望各位好自為之  記得
: 禍從口出  不該說的  不要亂說........
應該主張的是兒少法第六十九條

第 69 條
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下列兒童及少年不
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
一、遭受第四十九條或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行為。
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三、為否認子女之訴、收養事件、親權行使、負擔事件或監護權之選定、
    酌定、改定事件之當事人或關係人。
----------------------------------------------------------------
四、為刑事案件、少年保護事件之當事人或被害人。
----------------------------------------------------------------
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所製作必須公開之文書,除前項第三款或其他法律特
別規定之情形外,亦不得揭露足以識別前項兒童及少年身分之資訊。
除前二項以外之任何人亦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第
一項兒童及少年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
第一、二項如係為增進兒童及少年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且經行政機關邀
集相關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
認為有公開之必要,不在此限。


田姓少年應該算當事人

另,兒少法第八十九條

第 89 條
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三項、第五十三條第五項、第五十四條第五項、第六十
六條第二項或第六十九條第三項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
萬元以下罰鍰。


就是二萬以上十萬以下。
大家很生氣我知道,但是不必要為了這種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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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61.86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aZsZ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3419555.A.5BE.html
laba5566: 聖傑出來打球1F 10/23 10:19
joker7788996: 出來打球喔2F 10/23 10:20
rapnose: 對。3F 10/23 10:20
devilscry: 那是人嗎??4F 10/23 10:21
kis16488: 同個名字的人那麼多,他又知道我說他了喔5F 10/23 10:22
magamanzero: 正當理由...因為爸爸? XD6F 10/23 10:22
ch333: 你比那檢查官還專業 給推7F 10/23 10:22
謝謝
lolic: 講田伯光是人渣賤狗強姦犯總可以吧8F 10/23 10:24
gay7788: 你比較適合當檢察官9F 10/23 10:24
lolic: 叫金庸來告我啊10F 10/23 10:25
iam0718: 想講沒關係 要扯同名 這邊不是法院啦11F 10/23 10:25
douxid: 有錢判生,沒錢也判生,一點風骨都沒有12F 10/23 10:26
vowpool: 這裡不是法院你就讓他講啊 管那麼多13F 10/23 10:28
沒有要管,只是認為這樣不值得
romeie06: 田伯光就田畜生啊  看到那邊氣到不行14F 10/23 10:30
johnship: 未成年可教化的口交強姦犯  這樣嗎?!15F 10/23 10:33
有關係就沒關係,我相信這是大家氣憤的原因
※ 編輯: slash1104 (59.127.61.86 臺灣), 10/23/2020 10:35:29
MB32ptt: 如果發音相同但字不同還會被告嗎?16F 10/23 10:39
yuou1256: 10/31是卍勝傑17F 10/23 10:44
Lydia66: 樓上XDDD18F 10/23 10:45
tn00371115: 到底 誰是聖傑啊?19F 10/23 10:55
imApig: 勝結打球你當球20F 10/23 11:17
dkprotecter: 推你,但我覺得檢察官沒有看不懂法條的可能,應該是21F 10/23 11:21
dkprotecter: 記者亂問亂引用...
bbat: 想用一杯牛奶把你灌醉!23F 10/23 12:08
MangoGTE: 我都聽李聖傑24F 10/23 12:31
super10000: 應該是記者的問題+125F 10/23 13:13
aarzbrv: 89不是還要配上「而無正當理由」要件嗎?26F 10/23 13:50
MysterySW: 所以批踢踢鄉民是媒體 還是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被這約束?27F 10/23 14:50
edc3: #強暴 #強姦 #性侵 #田勝傑 #田裕彰之子 #旭光高中 #南投28F 10/23 17:24
edc3: #田裕彰 #田勝傑之父 #警察 #草屯分局 #南投 #快刪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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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c3: #李慶義 #檢察官 #台中高分檢 #法律仔 #法匠 #恐嚇 #護航
edc3: 【BONUS】來看看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李慶義的奇葩言論:
edc3: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852532
edc3: 找到一則關於檢察官「李慶義」涉嫌包庇嫌犯跟滅證的舊聞,34F 10/23 17:29
edc3: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人^^
edc3: https://digital.jrf.org.tw/records/b026-069
檢察官吳文忠常照倫李慶義涉嫌包庇許革非盜賣數仟萬元扣押物另涉滅失承辦卷証--陳明光主任檢察  —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圖]
《大眾申訴公正時報》總編輯紀榮豐、發行人沈朝江因受人委託刊登法院煙滅證據之廣告啟事,竟遭法官羅禮政判決有罪。(《大眾申訴公正時報》,1998年3月24日,第1版:本報平反專輯) ...

 
q1685000: 媒體不是很會抄 中天快來啊 洗名聲阿37F 10/23 19:44
plane1110: 第89條沒有寫第69條第四項的罰則啊...還是我漏看了??38F 10/23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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