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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1-09 08:40:2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ello456 (好無聊......)
標題 [新聞] 拾金不昧反被告侵占 男子氣炸、好心沒好
時間 Sun Nov  8 14:19:42 2020


1.媒體來源:
民視


2.記者署名:
林俊明、張可倫 台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拾金不昧反被告侵占 男子氣炸、好心沒好報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一名男子日前在火車站附近撿到一個皮夾,他立刻拿到派出所,不過事後卻被告知,
皮夾失主對他提告侵占,讓他非常不滿,認為好心沒好報,目前警方正積極調閱監視器,
釐清事發經過。


監視畫面,黑衣男子手裡拿著皮夾,走進洗手間,不過這個皮夾其實是他剛剛在路上撿到
的,他從洗手間出來,把皮夾拿到派出所,但不久後他卻收到警局通知,被皮夾失主提告
侵占,讓他氣得在臉書發文,還有人敢做好事嗎?


民眾表示,「我會覺得說好像做好事,結果被雷公劈到的感覺」。

原本拾金不昧卻被誤以為侵佔,讓這名網友沒辦法接受,車站經常有人遺失皮夾,車站人
員也收過不少,如果裡頭沒有證件,聯絡不到當事人更是難處理。車站人員表示,「沒有
證件我們會遺留在這裡,經過半年後,限定時間內沒有人來領,我們就會把他繳回國庫」


鐵路警察局台南分駐所所長薛峻承則表示,尊重報案人報案的權利。皮夾不見了,失主非
常緊張,直接到警局報案侵佔,但撿到皮夾的男子卻覺得被冤枉,目前警方調閱監視器,
釐清皮夾掉落的時間和位置。


律師江信賢提醒,「手機全程做錄影,因為有時候這些物品也不見得是遺失物,或許是一
個違禁品,我們去碰它,恐怕會惹上麻煩」,民眾好心卻惹禍上身,律師建議,如果在路
上撿到遺失物,最好當下錄影,除了方便警方查證,也能避免糾紛。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0B07U09M1
拾金不昧反被告侵占 男子氣炸、好心沒好報-民視新聞網
[圖]
台南一名男子日前在火車站附近撿到一個皮夾,他立刻拿到派出所,不過事後卻被告知,皮夾失主對他提告侵占,讓他非常不滿,認為好心沒好報,目前警方正積極調閱監視器,釐清事發經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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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25.203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fuu0fG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4816384.A.A50.html
a240daniel: 又是台南 要獨立了沒?1F 11/08 14:20
su4vu6: 行人紀錄器 大家記得開2F 11/08 14:20
belucky: 現在都別撿了  讓小偷偷走就好  嘻嘻3F 11/08 14:20
spirit119: 這台男是鄉民,有上來發文4F 11/08 14:20
sy031653: 聽說是詐騙集團最近的釣魚法~0元魚餌~5F 11/08 14:21
LienFong: 鬼島最美的風景XDD6F 11/08 14:21
belion: 全程錄影會有多大的效果...?7F 11/08 14:21
em4: 又是台南 上次不是新市撿到筆電被告侵占8F 11/08 14:21
AustinRivers: 別撿了 之前有個妻離子散的...9F 11/08 14:22
jimli: 繼續這樣搞 以後丟東西就別指望找回來10F 11/08 14:22
cyc92261: 好啊~那以後大家在路上看到遺失物當冥婚紅包就好,裝作11F 11/08 14:22
cyc92261: 沒看到or叫環保局處理
pchunters: 應該直接把皮包踢進水溝13F 11/08 14:23
rony98: 難怪現在一般人看到別人跌倒車禍什麼的都不太敢去幫忙了14F 11/08 14:23
belion: call 警方來撿好了..15F 11/08 14:23
HELLDIVER: 我看到路上有人倒地 連靠近都不會靠近16F 11/08 14:24
Fino5566: 拾金不昧 被告有罪17F 11/08 14:25
AustinRivers: 載孕妻車禍「1屍2命」 癌夫悲慟難承受…隨老婆腳18F 11/08 14:25
canson: 台灣人真的就是中國人。19F 11/08 14:25
AustinRivers: 步也走了20F 11/08 14:25
sid3: 搞不好把錢拿走了才送警局誰知道21F 11/08 14:27
HELLDIVER: 肯定是支那賤畜共產黨國人來台灣的結果22F 11/08 14:28
Workforme: 現在東西掉了都直接報侵佔 不是報遺失了喔?23F 11/08 14:29
fallheart: 路不拾遺24F 11/08 14:29
jjjjjjs: 別撿 錢被拿走 你就被告了25F 11/08 14:29
NTJL: 皮夾掉 直接報案侵占??? 這是釣魚嗎26F 11/08 14:30
AaronWang: 孔子教過:路不拾遺這句話不是講假的27F 11/08 14:30
fp737: 上次那個是在南科吧?28F 11/08 14:30
a85316: 台灣法匠只會保護殺人犯和訟棍啦29F 11/08 14:31
a85316: 立個反誣告法或善意條款這麼難嗎?
jjjjjjs: 重點是 裡面東西有少 就會被告31F 11/08 14:31
NTJL: 這種新聞造就更多的社會冷漠32F 11/08 14:32
alex09730561: 直接扔馬桶吧33F 11/08 14:32
jay111101: 錄影是有屁用喔!誰知道你是不是先把錢抽起來才開始錄34F 11/08 14:34
jay111101: 影
belucky: 這種救善心人士的新聞很好阿   做好事被告才是幹到爆吧36F 11/08 14:34
inshadow: 讓遊民撿去發大財37F 11/08 14:35
Argyris: 踢進水溝就好38F 11/08 14:36
NTJL: 以後看到皮夾 踢遠一點好了 反正不要撿39F 11/08 14:36
ra88872: 現在看到都馬不撿,心情差就踢進水溝。40F 11/08 14:36
PS110061: 這樣誰想撿阿41F 11/08 14:37
excercang: 給他告,反告他誣告42F 11/08 14:37
ra88872: 沒水溝踢到路中間給車壓到爛也爽。43F 11/08 14:37
ff20: 告訴我們不用撿 亂丟更好44F 11/08 14:39
f731227: 不減,要怪就怪這些告人的45F 11/08 14:41
kmshy: 錄影有個屌用 全部幹光在錄不就好46F 11/08 14:42
error123: 少現金也許是上個人撿走丟掉的47F 11/08 14:42
mozozo: 傻眼 最好偷完錢還會拿去警局 亂告48F 11/08 14:43
jay111101: 本來就不應該撿,你撿了原本掉的人反而更難找,一堆智49F 11/08 14:43
jay111101: 障自以為好心其實是反效果
matlab1106: 跟對岸一個樣啊 扶老人變成炫富行為51F 11/08 14:43
tsairay: 不要撿最好,真的52F 11/08 14:45
biobirst: 哈哈53F 11/08 14:45
joke3547: 以後看到直接踹走54F 11/08 14:46
movieghost: 不要碰啊 在車站就去跟站方講 讓他們去處理55F 11/08 14:46
cutearia: 本來就不該撿56F 11/08 14:51
AioTakumi: 人禽味 嘴三小57F 11/08 14:55
azukinana: 人性就是如此噁心58F 11/08 14:56
lought1234: 最好就不要撿了,誰在跟你錄影啊59F 11/08 14:59
lyt40: 放在原地最好60F 11/08 15:01
hate56: 不要撿就好了阿61F 11/08 15:01
hate56: 不怕撿了被別人要求冥婚嗎
reyes2222: 可能是錢被拿走後,皮夾放在原地63F 11/08 15:11
reyes2222: 什麼撿了更難找,這些好心人撿起是怕被別人偷走,就是
reyes2222: 怪想幫忙的人就是了
oneIneed: 這算無對象誣告了吧!明知是自己丟失還報侵佔66F 11/08 15:15
VVii: 台南女67F 11/08 15:21
solsol: 皮夾掉可以直接告侵占,台灣這警局服務態度這麼VIP?68F 11/08 15:24
m4365: 台灣日常69F 11/08 15:24
reyes2222: 皮夾掉了直接告侵占?撿到的人是中陷阱卡了?這也成?70F 11/08 15:25
reyes2222: 真的不合理,東西掉了直接到警局告侵占...
racheel: 直接報侵佔跟釣魚有什麼兩樣?72F 11/08 15:29
rogergon: 留在原處就好,拿進廁所那段沒辦法解釋73F 11/08 15:29
cth5566: 什麼台灣日常,這明明是台南日常74F 11/08 15:31
chith: 這是釣魚吧75F 11/08 15:33
israelii: 那下次就直接侵佔好了,反正不管拿不拿都會被告76F 11/08 15:39
asdf159000: 台灣最美的風景?77F 11/08 15:40
dream0131: 就是因為有這種人,在台灣越來越少人會想做好事78F 11/08 15:47
lslayer: 以後走在路上也要準備紀錄器錄影了嗎?79F 11/08 16:10
dddc: 以後看到就往旁邊踢80F 11/08 16:22
jennifer4551: 為什麼丟皮夾不是報遺失?81F 11/08 16:40
Freeven: 告他誣告啊82F 11/08 16:41
daye2012: 我上次撿到了一個錢包, 裡面有錢,直接丟派出所,不留83F 11/08 16:41
daye2012: 任何資料
as1100: 以後撿到直接丟垃圾桶,隨手做環保85F 11/08 16:42
Leika: 撿到警局無妨 但不要留資料86F 11/08 16:43
wucrhow: 不留資料他要告還是會叫警察想辦法找你出來吧87F 11/08 17:58
mrloscar: 10%請求88F 11/08 18:04
holyjj: 所以我都不撿讓別人撿89F 11/08 18:09
aken59420: 台南日常90F 11/08 18:15
jajoy: 幹嘛雞婆呢 如果是我一定裝沒看到91F 11/08 18:16
s1011282: 就是怕發生這種事,所以路上的東西不要亂檢~92F 11/08 18:55
dnek: 這年頭本來就不該當好心人,錄影有個屁用93F 11/08 18:56
ewolf: 不要撿東西就好,很多人掉東西都會尋原路回去找94F 11/08 19:12
npsi: 現在這個社會還是先自保吧95F 11/08 19:23
orzorza3r: 北七才撿 都幾次新聞了96F 11/08 19:39
r5e97nk63: 沒證據是誣告97F 11/08 19:51
blaukatze: 誰要錄影啊,白痴,好心別撿就好了98F 11/08 20:44
Addidas: 理他去死 之前那個筆電失主自己弄丟的一樣被告不是嗎99F 11/08 21:15
Addidas: 路不拾遺、瓜田李下 古早先人的教誨不是說假的不理就沒事
lujou: 丟地上不就好了101F 11/08 21:34
cp296633: 老鼠屎 林北皮夾不見想到的也不是錢 是證件和卡102F 11/09 00:30
k5a: 我的確因為這樣 看到手機皮夾都不檢103F 11/09 04:39
nicayoung: 反告誣告不會喔104F 11/09 05:55
TIGERxDRAGON: 哈哈哈哈然後錄影又要被告什麼?105F 11/09 07:38
TIGERxDRAGON: 建議以後直接尿在皮夾上面,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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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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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simon7220 說讚!
1樓 時間: 2020-11-08 15:02:31 (台灣)
  11-08 15:02 TW
律師建議,如果在路上撿到遺失物,最好當下錄影,除了方便警方查證,也能避免糾紛。
2樓 時間: 2020-11-08 17:31:39 (台灣)
  11-08 17:31 TW
台灣被清統治時
拾金不昧會由地方政府上報朝廷
這是集權統治、民風不佳的地區 為矯正偏差的社會價值觀 而有的鼓勵措施
本身是美德 也是法治社會的象徵 但終究不是義務
有句話說「瓜田李下」 就是強調避嫌之道
看到遺失物,先110詢問,留個錄音記錄、再把拾取到送遺失物櫃檯的過程全錄影
感覺神經質,但至少有個防範
有的失主防備心重 「好心給雷親」也是可能的
3樓 時間: 2020-11-09 07:48:38 (台灣)
  11-09 07:48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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爐渣市住爐渣人, 怎麼會感到意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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