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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1-17 09:43:0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iiek (戳到你痛處了嗎?)
標題 Re: [新聞] 永春都更完工!氣派大樓對比淒涼釘子戶…
時間 Mon Nov 16 12:47:26 2020


※ 引述《togs (雙標達人)》之銘言:
: ※ 引述《palindromes ()》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gwcZNe5.jpg
: : 看一下資料
: : 彭家也只有公寓1、2樓
: : 又不是整棟都他的
: : 而且3、4樓公寓現在也是建商的
: : 建商還直接把廣告放在外牆
: : 改天要是彭家想重建
: : 建商還不搞你...

: 其實光看新聞還蠻令人感到欣慰
: 表示台灣還是很尊重個人抉擇的。
: 不會因為建商要蓋、民眾就一定要賣掉自己的土地或房子
: 最終達成這個結果,
: 看上去是雙輸:
: 釘子戶: 各方面或方向被擋到
: 建商: 釘子戶那部份成為減價或買方的考量點 (相較於沒有釘子戶的情況下扣分不少)
: 但仔細去想,其實釘子戶老闆沒莫名被消失等等 (很多過往案例住戶被弄等等)
: 表示蝦米還是能在鯨魚間生存。
: 至於到底是不是釘子戶<愛錢>或<單純不想賣>什麼的
: 那就留著讓人去猜測就好。
: 至少整體而言我覺得算是民主的象徵之一、釘子戶擁有部分自主權
: (本文跟政黨無關)
: 其他制度什麼的釘子戶大概就掰了
: 話說那個釘子戶是不是賣了也此生和來生都不用工作了?


看到台灣有人有這種想法真是厲害

居然說這種當門神卡住所有老舊建築都更的做法叫"台灣很民主"
屬於公共安全群體利益的都市更新
就為了少數幾戶卡住這樣對嗎?

今天只有一戶你還能跳過他
那請問哪天一個建築基地 北東一戶 南一戶 西南一戶 三戶拒絕都更
那建築基地要出現梯田型?ㄇ型?ㄈ型?U型?各種幾何圖形?

居然還以這種現象洋洋得意地說 "台灣好民主" "民主的象徵"
真是笑掉人家大牙

如果30年大樓要都更 12樓一戶不同意 阿難道還能讓他懸空?

這種公共利益的都更 我覺得取得90~95%住戶都簽下同意書
再經過一兩次審議 確定沒有損及不同意戶的利益之後
就該強制遷出這些不同意戶
哪能容許你一人意見 損害附近幾十戶上百戶的權益
那同意戶都白癡就對了? 看你不同意戶當小丑表演?


附近幾十戶幾百戶都忍受不了環境髒亂 建築安全可慮 生活品質降低

90% 甚至99%住戶都簽下去
就因為你一戶各種因素不同意拖累大家?
跳過你都更已經很仁慈了
按照都市美觀一致性和群眾利益這種早該強制執行拆除

稱這樣叫民主的象徵真讓人歎為觀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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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1.128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iWHXRE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5502049.A.6CE.html
fufufugogogo: 樓下會噓你共產黨1F 11/16 12:48
SteveYoung: 本篇正解,觀念正確2F 11/16 12:49
oldmangoes: 847思維啊3F 11/16 12:49
cawba: 其實中國也是繞過釘子戶重蓋房子 跟我想像中會強拆差很多4F 11/16 12:49
oldmangoes: 8175F 11/16 12:49
MilkTeaMan: 好 你用那個屋主角度再發一篇6F 11/16 12:50
cawba: 除非是要蓋公共建設可以強拆 像永春這樣老舊都更得也是繞過7F 11/16 12:50
jt13: 少數服從多數 何況這是90啪的絕對多數,那麼以民主為榮哪選8F 11/16 12:51
jt13: 總統怎不100%都同意才算贏,幫釘子戶講話你怎不幫川普講話
zong780405: 憲法保障財產權阿~~10F 11/16 12:53
kinghtt: 台北市後來要求住戶先內部有同意書再協助找建商估價11F 11/16 12:54
IBIZA: 憲法保障財產權不是只有特定人才保障  共有財產要處分 12F 11/16 12:54
kinghtt: 就是避免永春的狀況一再發生13F 11/16 12:54
IBIZA: 都有法定比例的14F 11/16 12:54
IBIZA: 都更概要要立案本來就要有一定比例同意, 這不是臺北市要求
kinghtt: 永春的屋主當初提的條件建商都有答應,是他自己反悔加價16F 11/16 12:55
IBIZA: 以前都更條例要求是1/10, 文林苑事件釋憲後改1/217F 11/16 12:55
linjoe0913: 原來要強拆啊...精闢18F 11/16 12:56
DustToDust: 台灣就笑話 不過也好啦19F 11/16 12:57
kinghtt: 做法不同,以前的都更案是建商自己跟部份住戶配合開會20F 11/16 12:59
kinghtt: 一戶戶拿同意書收產權,後面就會遇到釘子戶卡關
sdiaa: 老店面可以出租賺一筆 新房子又不會分一樓店面給他當包租公22F 11/16 13:00
niko0202: 台式民主啦~尊重一下歷史情感; 滿街破爛早該拆了23F 11/16 13:00
kinghtt: 現在是要住戶自己先內部談到沒有釘子戶再找建商估價24F 11/16 13:01
kinghtt: 永春建商原本是有要分一樓店面給釘子戶哦…
IBIZA: 沒有這種事啦 都市計畫就是分 劃定->概要->事業計畫26F 11/16 13:02
IBIZA: 劃定只要當地所有權人(必須有房也有地)一人以上提出, 經審
IBIZA: 查合乎都更原則就可以
louise13: 綠共出來直接推倒樓房阿,共產黨的本質就是這樣不要裝了29F 11/16 13:03
IBIZA: 概要要一半所有權人同意, 事業計畫要3/5人數2/3面積同意30F 11/16 13:04
louise13: 整天假借公眾利益,公眾個屁,永春都更一坪賣多少?31F 11/16 13:04
louise13: 永春附近的住戶是可以一坪10萬直接買來續住永春?
hsian5134: 不對齊的都更痕跡在韓國也蠻多的,醜是醜了點,但這裡33F 11/16 13:05
hsian5134: 是都更住宅,不是公共或交通建設,有什麼理由需要強行
louise13: 一群外來的死乞丐共產黨整天想要揮舞公眾利益大旗炒高35F 11/16 13:06
hsian5134: 統一呢?36F 11/16 13:06
louise13: 房價,趕走原住戶37F 11/16 13:06
IBIZA: 都更原則是住戶自己拿回房子, 是趕走誰了?38F 11/16 13:07
IBIZA: louise13根本就不懂亂講話
TomChu: 抓到了 你是共產黨40F 11/16 13:10
lain2002 
lain2002: 連最不尊重私有產權的中國都會繞過釘子戶蓋大樓了41F 11/16 13:16
lain2002: 覺青卻很愛徵收別人的房子,真看不出誰才是共產黨
vera0204:                   看 牙 醫 要 先 預 約43F 11/16 13:17
toshizo: 覺得同意戶70%就可以了44F 11/16 13:29
reil: 釘子戶不要合理只要更多45F 11/16 13:30
reil: 把多數人當塑膠唯我獨尊的心態
after1: 誰來判定沒有損及不同意戶的利益??47F 11/16 13:35
IBIZA: 真的不服可以上法院啊48F 11/16 13:36
apocalypses: 一邊靠杯中華民國美學的建築一邊不準都更 笑死49F 11/16 13:38
sdbb: QQ50F 11/16 13:47
daye2012: 中國都繞過釘子戶蓋高速公路,台灣還要更野蠻嗎?51F 11/16 13:51
jasonpig: 其實增立法增加老屋的持有成本就好了,不同意都更的要52F 11/16 14:16
jasonpig: 支付全棟成本
jasonpig: 30年以上的房子抽個老屋稅之類的
yannjiunlin: 都更要百分之百真的是很蠢~覺得八成就可以了55F 11/16 14:22
dydyboy: 澎擁有的那棟4層建物的2戶,同意戶無法到九成以上。56F 11/16 14:42
iamstrapless: 我國房屋本來就有使用年限的 老屋真的應該放寬57F 11/16 14:46
jackietom: 早就說共產黨好了58F 11/16 14:48
peterandwolf: 某L在鬼扯什麼東西59F 11/16 14:53
asd45674100: 正確60F 11/16 15:02
cityhunter04: 民主國家本來就這樣,不然幹嘛要考公辦都更?61F 11/16 15:21
pojohn: 很多人搞錯了,多數決不叫公共利益,私人財產沒有在多數決62F 11/16 15:41
pojohn: 的
shitboy: 認同64F 11/16 15:42
LBruce: 住宅土地這種東西 沒有絕對的永久持有的 過太爽 太礙眼的65F 11/16 15:57
LBruce: 都是會被修理 國家機器介入是必要的
LBruce: 地主太多 人民太苦 就會叫你減租 或政府買來再租 房子其實
LBruce: 也是不能亂蓋的 蓋太醜就幹你娘炸爆
IBIZA: 私人財產哪會沒有在多數決的, 你買公司股票, 公司決策要不69F 11/16 16:22
IBIZA: 要多數決? 你持分土地, 土地67%可處分
IBIZA: 基本上共有物都是佔有67%就可以單獨處分
pojohn: 是嗎?那釘子戶的建物權狀和土地權狀都是共有的嗎,?72F 11/16 20:37
pojohn: 你的機車汽車等私人財產也能多數決嗎?
raku: 憲法再讀一遍?74F 11/17 01:17
IBIZA: pojohn 公寓土地權狀當然是共有的, 你有沒有買過房子?75F 11/17 09:16
IBIZA: 機車汽車如果是多人持有, 當然也是多數決
IBIZA: 民法就規定 67%的權利, 就可以決定共有物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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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darkrise1980, APPLEWALK, Runner 說瞎!
1樓 時間: 2020-11-17 03:21:00 (台灣)
  11-17 03:21 TW
本篇正解,觀念正確
2樓 時間: 2020-11-17 04:50:07 (台灣)
+1 11-17 04:50 TW
又要耕者有其田.還是要鬥地主?
人家的房子憑甚麼要多數決.在少子話的現在.你老婆要不要多數決?
3樓 時間: 2020-11-17 17:21:16 (台灣)
  11-17 17:21 TW
那你不要處理啊 放個50年還是100年好了 如何? 或者是哪天房子真的承受不起了 就你家那一戶特別空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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