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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48692003 (s48692003)
標題 [政治] 內政部法辦警政署長 蘇貞昌:覺得不適任
時間 Sat Mar 28 12:21:38 2020


※ 政治爆卦、新聞請用政治當標題。

※ 嚴禁以問卦、轉錄方式偷渡政治

※ 政治文一天限制兩篇。

※非新聞類以下可自行刪除
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趙容萱

3.完整新聞標題:內政部法辦警政署長 蘇貞昌:覺得不適任應該來告訴我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酒廠,了解防疫酒精生產狀況。蘇貞昌對內政部以警政署長陳家欽處理警方人事案涉
及偽造文書,將陳家欽函送法辦一事,說這件事他「心頭很沈重」,部長把署長移送法辦
是從來沒有的事,也是重大的事,但過去這段時間,從來沒有跟他講;國人一定看不懂「
為什麼要這樣亂?」他昨天特別交待陳家欽,在疫情嚴峻的此時此刻,帶著員警做好防疫
和治安,並坦然面對。


內政部以警政署長陳家欽處理警方人事案涉及偽造文書,正式將陳家欽函送台北地檢署,
檢方分他案後,又以內政部函送程序不完備為由,將退回原機關再行詳查;這是史上首次
發生內政部法辦警政署長、卻遭檢方退案事件,涉警察人事權等民進黨派系之爭,引爆政
壇震撼彈。


蘇貞昌說,部長把署長移送法辦是從來沒有的事,也是重大的事,如果部長覺得署長不適
任,應該來告訴我。部長若覺得署長不適任,也可以把署長拉下來,也可以調整職務,但
過去這段時間,從來沒有跟我講,直到署長被送法辦的當天晚間八時多,打電話給辦公室
主任,說是「忙,忘了打電話向院長報告」,竟然是這樣理由,第二天傳簡訊來說,是「
不要蹈黃世銘洩密案的覆轍」,所以認為未宜向上級長官報告。


蘇貞昌指出,他特別找法律專家研究,政風人員所屬廉政公署,組織法明訂,政風人員不
是檢察官,也不是司法警察(官),沒有司法調查權,沒有警察調查權,政風人員只是做
行政調查,不是刑事偵查,沒有偵查不公開的事情,看昨天內政部聲明「政風一條鞭」,
這已是第三次改口。


蘇貞昌說,當疫情嚴峻的此時此刻,國人一定看不懂「為什麼要這樣亂?」一定也不樂見
這樣亂,他昨天特別要警政署長來,特別交待,在在疫情嚴峻的此時此刻,好好帶著七萬
多名員警做好防疫和治安,第二是坦然面對,「你的長官這樣處理,且已進入司法,也只
有坦然面對」,用司法程序來明你的清白、對錯5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L37gOL

6.備註:
請問第四段在說什麼??

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第2條第1項: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
四、貪瀆或相關犯罪之調查及處理。

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第2條第2項:
「本署執行前項第四款所定貪瀆或相關犯罪調查職務之人員,其為薦任職以
上人員者,視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二百三十條之司法警察官
;其為委任職人員者,視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之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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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08.213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Vj3KC8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5369300.A.308.html
batt0909: 呃,這事是犯罪,要關的好嗎1F 03/28 12:22
batt0909: 想私下喬阿
asd0112: 現在是有犯法 誰在跟你不適任啦~~~~~3F 03/28 12:22
AKAHOSHI: 共三小 犯還在偵辦是要到處講喔4F 03/28 12:22
outdowave: 犯罪了還要告訴你這騙神仔????5F 03/28 12:22
asd0112: 騙神又騙人 還想喬代誌喔6F 03/28 12:23
chihchingho: 其實正解是要找廉政官7F 03/28 12:23
karta1363946: 你覺得不適任你要先講8F 03/28 12:23
STi2011: 好大的官啊9F 03/28 12:23
AustinRivers: 他都已經涉嫌犯法了.....大律師在說什麼10F 03/28 12:23
rustic5566: 你不行你要先講啊11F 03/28 12:23
AustinRivers: 這什麼適不適任的迷糊賬12F 03/28 12:24
hanklee: 自己人沒有犯不犯罪的問題13F 03/28 12:25
cypress626: 蘇:只有我說不適任才是不適任14F 03/28 12:25
STi2011: 犯法x 不適任o15F 03/28 12:25
nntw: 找你喬喔 你選都選不上耍大牌?16F 03/28 12:26
Alphaz: 解決發現問題的人?17F 03/28 12:26
AlianF: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18F 03/28 12:26
mmes: 光頭凌駕19F 03/28 12:27
Alphaz: 還真的要維穩☺20F 03/28 12:27
scoop: 連神明都騙21F 03/28 12:29
s860134: 台大法律系畢業,律師考試通過,從政多年後就變法盲22F 03/28 12:29
anoreader: 好笑的是 部長跟院長聽說都是律師厚?!23F 03/28 12:30
wailman: 偽造文書很在政府單位感覺微妙24F 03/28 12:32
GoogleTalk: 中共五毛帶風向囉,因為是在中國哦25F 03/28 12:33
kasim15: 推 負責任的政府26F 03/28 12:34
damingli90: 到底為啥要跟光頭講? 違法就是辦阿 管你跟誰的阿27F 03/28 12:34
utuyuy: 光頭不要亂講話 哪有亂?就謝系跟菊系翻臉 拿底下人開刀練28F 03/28 12:34
utuyuy: 練手而已 就這麼簡單
skywinner: 不適任歸不適任 犯法歸犯法 兩碼事好嗎30F 03/28 12:34
GoogleTalk: 內政部函送耶 五毛要帶風向說是搓湯圓31F 03/28 12:35
vowpool: 覺得不適任跟有犯罪嫌疑是不一樣的吧32F 03/28 12:35
GoogleTalk: 看推文 我還以為是檢方送辦 蘇搓湯圓33F 03/28 12:36
GoogleTalk: 中共五毛別當台灣是中國 別裝傻裝看不懂
skywinner: 支持跟院長報告 這樣如果以後kmt再執政也可以照樣搞 蟑35F 03/28 12:38
skywinner: 螂一定也覺得ok
GoogleTalk: 中共五毛要黑陳時中 黑不了 改黑張上淳37F 03/28 12:38
utuyuy: 上面的人都沒點頭 誰敢辦啊?當然是找個理由退回啊 司法38F 03/28 12:39
utuyuy: 改革改的不錯~
wugi: 行政凌駕司法40F 03/28 12:39
olaqe: 權限不同 沒需要院長去任命部底下的署長吧41F 03/28 12:39
GoogleTalk: 又有五毛要帶風向 把內政部=檢方 送辦42F 03/28 12:39
GoogleTalk: 以為跟馬英九一樣喔 頗呵
downgoon: 政治鬥爭日常而已,難道還真以為是要維護人事秩序嗎?44F 03/28 12:40
NTULioner: 別再護航啦 綠蟑螂45F 03/28 12:41
wugi: 有沒犯罪居然由部長院長喬?46F 03/28 12:41
NTULioner: id用google卻不會google 可憐哪47F 03/28 12:41
utuyuy: 光頭的意思就是署長適不適用 要開除或任命要經過他啦48F 03/28 12:42
rocit: 恃寵而驕 倚功萎過 有功之人講話都比較臭49F 03/28 12:42
GoogleTalk: 你內部調查 不是檢調單位 不跟老闆講,結果黨內 在野50F 03/28 12:42
z2wen 
z2wen: 告訴你有用何須移送法辦?51F 03/28 12:42
GoogleTalk: 一看就說是內鬥52F 03/28 12:42
GoogleTalk: 徐國勇真的太好笑了 這傢伙還能當內政部長?
NTULioner: 叫google的id先去Google吧 一直亂講54F 03/28 12:43
utuyuy: 那隻就蟑螂啦 怕人討論拼命在那邊抹五毛五毛 急的都快哭了55F 03/28 12:46
o030291469: 只要是民進黨的犯法都沒關係啦56F 03/28 12:46
yyc210: 既然這樣 要政風幹嘛 冗員喔57F 03/28 12:52
em4: 蘇院長又要霸氣震怒58F 03/28 12:52
gzliu 
gzliu: 警察中的警察?早該廢除所有督察體系,把權力給廉政署59F 03/28 13:28
gzliu: 政風專責,才不會只打蒼蠅不打老虎
oo0: 辦死他61F 03/28 13:52
raku: DPP派系內鬥吧?62F 03/28 14:21
raku: 政風移送給檢調也是行之有年...
powererr: 官大學問大 我說了算 講這麼高調也太噁心64F 03/28 15:04
powererr: 院長:違法的事情 我沒有說違法能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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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3-29 07:41:24 (台灣)
  03-29 07:41 TW
部長把署長送法辦,這真的該跟院長報告,部長是收到檢舉函由政風處受理查案,從人事處了解署長用人確實有問題,但政風處也真是怪為什麼不問當事人。雖有疫情但520要到了,即時法院目前不受理,520署長也不會續任了,部長目的也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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