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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3-28 17:38:0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標題 [新聞] 可憐吶!小三想分手 人夫竟提供通姦證據給原配告她
時間 Sat Mar 28 16:54:31 2020


※新聞內容含有政治人物、政府機關類、政治族群類請以[政治]為分類,違者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編輯非記者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可憐吶!小三想分手 人夫竟提供通姦證據給原配告她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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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3/28/phpoTTaZ3.jpg
[圖]
 
台中地院認定翁女侵害原配權益,判決應賠償20萬元。(資料照)


2020-03-28 16:11:53

台中市翁姓女子與已婚陳姓男同事交往1年餘,想分手時,陳男卻一再糾纏,翁女控告陳
男妨害自由等罪名,檢方通通不起訴,更糟的是,懷恨在心的陳男,把跟翁女發生性關係
的證據,全部提供給原配,讓原配控告翁女索賠100萬元,法院審理時,翁女否認與陳男
有染,原配卻拿出翁女與陳男的簡訊,包括翁女自責「我就出軌,就是小三」,希望陳男
不要說出兩人在公司茶水間、會議室發生關係等細節,台中地院據此認定,翁女侵害原配
權益,判決應賠償20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男的原配指控,翁女在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與其夫陳男發生多次性關
係,陳男在2018年6月向原配坦白,還詳細描述雙方發生性關係的時間與地點,並提供與
翁女之間的簡訊對話,給原配當證據,控告翁女索求損害賠償100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時,翁女否認兩人有染,她答辯說,陳男是她的同事,對她熱烈追求,她拒
絕並控告陳男妨害自由罪(不起訴),還向公司反映被陳男騷擾,陳男記申誡兩次,懷恨
在心而污衊她,陳男出庭作證說,翁女告他妨害自由罪,他的原配得知後,他只能向原配
坦白出軌。


法官勘驗翁女與陳男的對話,陳男在2017年底,傳訊息告訴翁女,「我準備跟我太太坦承
,我這2、3年來跟妳的感情關係」,翁女答覆說,「倫理道德一直讓我很掙扎」、「這是
我一生做過最壞最差勁的事」,以及「我就是出軌、就是小三,就是第三者破壞人家的感
情」,另外,翁女還希望陳男,不要說出兩人發生幾次性關係,以及在公司(會議室與茶
水間)發生關係等細節。


法官認為,上述對話足以證明兩人通姦,翁女侵害陳男原配的權益,但索賠100萬元太高
,判決翁女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15829
可憐吶!小三想分手 人夫竟提供通姦證據給原配告她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台中市翁姓女子與已婚陳姓男同事交往1年餘,想分手時,陳男卻一再糾纏,翁女控告陳男妨害自由等罪名,檢方通通不起訴,更糟的是,懷恨在心的陳男,把跟翁女發生性關係的證據,全部提供給原配,讓原配控告翁女索賠100萬元,法院審理時,翁女否認與陳男有染,原配卻拿出翁女與陳男的簡訊,包括翁女自責「我就出軌,就是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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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
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
蛾兒雪柳黃金縷,笑語盈盈暗香去。
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宋】辛棄疾《青玉案・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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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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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ohikaru: 幹 這廢物65F 03/28 17:18
tntbear: 片呢?我還沒上車66F 03/28 17:18
mokumi: 覺得要修 再怎樣都是有結婚的人責任比較大 修成怎樣都只67F 03/28 17:19
wrbdnombd: 台男反打一波....68F 03/28 17:19
vanadiu: 爽69F 03/28 17:19
momomom: 呵呵 台男70F 03/28 17:19
mokumi: 能告自己的老婆或老公。之前也看過新聞是顛倒過來。男的71F 03/28 17:19
mokumi: 很不會賺錢 老婆出去亂搞都先裝不知情 之後告外面的男人
mokumi:  再原諒老婆 沒多久就家庭年收百萬了,而且女的出來對男
mokumi: 生拋媚眼得手的更快 如果兩個低端台男女聯手更是所向披靡
errorr: 所以說通姦罪存在,就該一起告,或只告一人就告配偶才對75F 03/28 17:19
errorr: 啊!這種就擺明給爛人利用
cx3373: 最沒用的男人就是這一位吧!不管是小聲還是那位垃圾的男的77F 03/28 17:20
cx3373: 雙方都有問題如果只針對小三我覺得太扯了
max2604: 有幹到又有得拿,計畫通欸79F 03/28 17:21
eDrifter: 進階版仙人跳可考慮這招80F 03/28 17:22
avrw: 台灣母豬就是賤81F 03/28 17:22
MaBumblerQQ 
MaBumblerQQ: 下賤破台女 勾搭人夫 活該82F 03/28 17:22
apcr1115: 法盲鄉民最愛的通姦罪83F 03/28 17:24
lisasa: 通姦罪就是個笑話84F 03/28 17:24
whiteluna: 根本該強制一起告不准撤 現在法律完全笑話 鼓勵仙人跳85F 03/28 17:26
REDF: 通姦罪就是下等人才有的法律86F 03/28 17:27
eDrifter: 這不是告通姦罪吧 是侵害配偶權益 民事87F 03/28 17:27
opencat: 第一次看到女的被仙人跳88F 03/28 17:28
bribe8911: 希望維持通姦罪的大都是女人喔89F 03/28 17:29
snowsdream: 建議看起訴書90F 03/28 17:30
yam30336: 為什麼女人都不告老公啊?91F 03/28 17:30
kamayer: 台男賤啊 元配也是賤骨頭92F 03/28 17:32
artning: 這元配不告老公怎麼回事,蓄意令人支持通姦除罪化93F 03/28 17:33
vipgk2002: 可憐啊 被玩完又被討錢94F 03/28 17:33
eDrifter: 這事 元配就該逆襲 這官司打贏 接著訴請離婚 要求贍養費95F 03/28 17:34
aiweisen: 仙人跳96F 03/28 17:34
pipiayin: 就是這樣才要除罪化........97F 03/28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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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3-28 19:10:04 (台灣)
     (編輯過) TW
台灣有數百萬個家庭,而法官所審理的案例,比起這些家庭是極端少數案例,這法條是象徵意義,最少這數百萬的家庭是安穩,不能因少數案例,全部要毀掉重練,為什麼7成以上的人會反對
2樓 時間: 2020-03-28 18:50:24 (台灣)
     (編輯過) TW
很多人詬病的是為什麼男性不用罰,當然要罰,公平原則,但不是全部毀掉重練,這不符合比例原則,這是社會動盪,這是需要有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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