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4-07 11:20:4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ubuxo (媽咪)
標題 [新聞] 華山分屍陳柏謙「逃死」二審逆轉判無期徒
時間 Tue Apr  7 10:34:46 2020


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楊佩琪

3.完整新聞標題:
華山分屍陳柏謙「逃死」 二審逆轉判無期徒刑

4.完整新聞內文:
震驚社會的華山分屍命案,兇嫌陳伯謙一審被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等罪,判處死刑
。案經上訴二審,陳伯謙依舊咬定兇手是另一名叫做Eric的男子,還說自己被人以20萬「
買兇」處理掉,但法官傳喚該名男子出庭,確認並非陳伯謙所指。高等法院6日宣判,陳
伯謙逆轉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陳伯謙到了二審,依舊堅持人不是他殺的。

宣判前,高等法院詢問陳伯謙是否到庭聽判,陳伯謙拒絕,死者高姓女子的家屬則到庭,
並在律師陪同下,對判決結果回應。

陳伯謙被控於2018年6月,在位於華山大草原上的「野居草堂」內,性侵被害高姓女子,
因高女反抗,陳伯謙徒手掐死高女後,將屍體藏在草堂內的綠色塑膠箱內,又怕被發現,
持漁刀將高女屍體分屍13塊,分裝成7袋,運往陽明山上沿途丟棄。其中,高女的左側乳
頭及下陰部,被陳伯謙割下,製作成標本,藏在其大同區住處內。


一審陳伯謙翻供,表示是名叫Eric的男子指使他協助殺人,Eric還威脅若他說出去,將會
對他的家人不利。不過法官不採信這樣的說法。

加上陳伯謙曾在看守所會客時,曾告訴友人「看看能不能出一本書,賺個一桶金,應該會
很紅,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讓法官認為毫無悔意,一審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
罪判決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毀壞屍體罪、遺棄屍體罪判決4年6個月、竊盜罪判決10個月
,合併執行死刑。


二審審理期間,陳伯謙依舊堅持兇手不是他,並指出Eric姓陳,手上有一只G-Shock手錶
可以證明。這次法官乾脆要求陳伯謙畫下陳姓男子的長相,與警方提供的照片進行比對後
,傳喚該名陳姓男子出庭,但證詞根本與陳伯謙所述的不符。


家屬另對陳伯謙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求償1500萬元。委任律師痛批陳伯謙毫無悔意、沒有
誠意,甚至編造「幽靈共犯」。陳伯謙的委任律師則認為求償無理,因為陳伯謙僅有幫助
分屍及棄屍,若家屬認可這部分,才願意協商賠償。況且已傳出有人花20萬元要「處理」
陳伯謙,顯示其人身及妻兒的安危已受到威脅。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pse.is/RA46U
華山分屍陳柏謙「逃死」 二審逆轉判無期徒刑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圖]
震驚社會的華山分屍命案,兇嫌陳伯謙一審被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等罪,判處死刑。案經上訴二審,陳伯謙依舊咬定兇手是另一名叫做Eric的男子,還說自己被人以20萬「買兇」處理掉,但法官傳喚該名男子出庭,確認並非陳伯謙所指。高等法院6日宣判,判決陳伯謙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

 

6.備註: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38.108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Y-RB80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6226891.A.200.html
推 cheetahspeed: 阿北政績+11F 04/07 10:35
噓 kenny1300175: ........2F 04/07 10:35
推 pytzog: 台灣法官真是菩薩心腸3F 04/07 10:35
推 milkyway168: 殺一人真的不會死4F 04/07 10:35
→ OBassO: 台灣法官5F 04/07 10:36
噓 bamama56: 垃圾法官6F 04/07 10:36
推 mopepe5566: 垃圾綠共黨7F 04/07 10:36
推 qazzxc12351: 死不認錯可教化 讚讚讚8F 04/07 10:36
推 duece0927: 果然嗆法官才是判死的關鍵嗎9F 04/07 10:36
→ dragonne: 司改政績+110F 04/07 10:36
→ wwvvkai: 可教化11F 04/07 10:36
→ bkebke: 殺一個人的公式就這樣 很意外嗎12F 04/07 10:36
→ ash9911911: 說謊無悔意還是能死刑變無期徒刑 台灣法官厲害了13F 04/07 10:36
→ talrasha: E14F 04/07 10:36
噓 bingchuan: 唯一死刑15F 04/07 10:36
推 clydebbman: 今天又想槍斃誰了嗎 ?16F 04/07 10:36
噓 light20735: 分屍可教化...嗯...17F 04/07 10:37
→ derrick1220: 法官: 又不是分屍我女兒 嘻嘻18F 04/07 10:37
→ milkyway168: 都到分屍了,還有教化可能?教化分解豬肉嗎?19F 04/07 10:37
→ talrasha: 歐盟又要譴責台灣了20F 04/07 10:37
→ whitefox: 有台灣價值無罪21F 04/07 10:37
推 blue0627: 罪犯王國22F 04/07 10:37
推 gamania5972: 臺灣法官真的很噁心23F 04/07 10:38
推 KaiManSo: 北部人好可怕24F 04/07 10:38
推 gay7788: 小英政績+125F 04/07 10:38
推 Beanoodle: 台灣司改真棒26F 04/07 10:38
→ abobstar: 不意外 只有法律人跟其他人兩種人27F 04/07 10:38
噓 s155260: 關20幾年就自由了28F 04/07 10:38
噓 itoennn: 法匠:不是我親戚?無期徒刑 下一位~29F 04/07 10:38
推 chunzheng: 無期徒刑就是25年有期徒刑啊30F 04/07 10:38
→ whitefox: 年輕犯案者通常會輕判,可教化=會生小孩嗎31F 04/07 10:38
噓 f230072828: 這樣判的原因好像是故意扯說有共犯32F 04/07 10:38
→ s155260: 還好不是分屍到法官女兒 不然被槍斃33F 04/07 10:38
噓 ddeny0324tw: 厲害 這樣都能無期 法官價值34F 04/07 10:39
→ f230072828: 不能太快巴他幹掉35F 04/07 10:39
噓 polyman73: 臺灣政績+136F 04/07 10:39
噓 shpongle: 綠共執政  哪個法官誰敢判死阿37F 04/07 10:39
→ whitefox: 前幾天槍斃那個58歲了,所以是不可教化囉38F 04/07 10:39
推 marineone: 新店那件隨機殺人 我看也很難死刑39F 04/07 10:40
→ tmacor1: 笑死 司法改革 這政府還真是人渣救星40F 04/07 10:40
噓 kiwi03: 做標本不符合兩公約嚴重犯罪41F 04/07 10:40
推 headsheads: 幹扯謊還無期42F 04/07 10:40
→ MJJ: 所以這個Eric陳是??他的另一個人格?43F 04/07 10:40
噓 kinghtt: 二審法官憑哪點改判無期...死的不是法律人就沒事44F 04/07 10:41
推 achun1212: 台灣的無期徒刑根本是笑話45F 04/07 10:41
噓 cloudyoyo: 小英政績+146F 04/07 10:42
→ eipduolc: 這個也應該死一死,還誤導辦案人員47F 04/07 10:42
推 libraghost: 這次連逃死刑的理由都不寫了 真狂48F 04/07 10:42
推 noreg0393933: 鬥陣俱樂部?49F 04/07 10:42
噓 h965715: 先不管是不是他殺的,這件事噁心到爆50F 04/07 10:42
推 mynewid: 沒有罵法官都ok的51F 04/07 10:43
噓 VVizZ: 台灣有這種法官難怪殺人犯都不怕52F 04/07 10:43
→ bkebke: 兩公約後 殺一人死刑的有誰? 撞死律師那個?53F 04/07 10:43
噓 siloin: 要放人就快放,別再浪費公帑54F 04/07 10:44
推 asters: 20萬你就殺?55F 04/07 10:49
→ wangno77: 吠死:退出法務小組!(大勝利~)56F 04/07 10:49
推 snas: 做成標本......這種瘋子57F 04/07 10:49
推 kerodo: 幹。。逆轉的點哪?可教化點在哪?58F 04/07 10:50
→ kerodo: 法官良心又在哪?
推 tinystudio: 鬼島的日常60F 04/07 10:50
推 Gavatzky: 蔡政府表示司改成果很滿意61F 04/07 10:51
噓 color3258: 跳脫框架吸毒仔野青眾 野外個屁62F 04/07 10:51
推 a77774444: 台灣的司法最大問題就是沒有事後課責制度,大打司法獨63F 04/07 10:52
→ a77774444: 立造就司法獨裁和濫判,放出來的罪犯如果出事治安動蕩
→ a77774444: 最後也是警察揹黑鍋和扛
噓 Sunblacktea: 鬼島法律66F 04/07 10:52
推 widec: 他很會唬濫阿 本來就一定不會死刑67F 04/07 10:53
推 color3258: 把死者部位搞成標本還不判死68F 04/07 10:53
推 a77774444: 絕對權力+不受民意監督+無需事後課責+沒有體制外監督+69F 04/07 10:57
→ a77774444: 身份地位保障=無敵
→ bkebke: 法官自己是一個群體 不會讓人挑戰他們的 看陳師孟不就知71F 04/07 10:58
推 veryGY: 法官真棒 台灣變殺人魔天堂72F 04/07 10:58
噓 lovechetty: 呵呵73F 04/07 11:00
噓 o324range: 再這樣下去 殺人魔自傳也許會變台灣特產74F 04/07 11:02
噓 mjonask: 這人真的噁75F 04/07 11:02
推 historyway: 這案例要是早個15年發生,早就判死76F 04/07 11:02
推 chris590: 可教化。下一個77F 04/07 11:02
噓 a00049g: 司法改革真棒78F 04/07 11:03
→ april4966: 這也可教化啊,哇,好棒棒喔79F 04/07 11:05
推 wuheroin: 台男可教化80F 04/07 11:05
推 qmaper: 可教化 法官帶回家慢慢教化81F 04/07 11:06
→ mioaria: 法官心證82F 04/07 11:07
噓 kmshy: 司法改革政績+183F 04/07 11:08
→ CannonLake: 沒有駡法官 可教化84F 04/07 11:08
噓 wuu831: 太扯了吧85F 04/07 11:08
推 dragonjj: 幹 為什麼這種的可以逃死?媽的86F 04/07 11:08
→ hikaru77613: 還沒定讞哦,定讞的話又多一項免死,分屍87F 04/07 11:11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4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132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p dbangel, JosephC0227, tarbo888, tcblow2001, leon999su 說瞎!
1樓 時間: 2020-04-07 11:30:05 (台灣)
→
  04-07 11:30 TW
垃圾智障法官!說謊還可以被輕判?這是在判三小?
2樓 時間: 2020-04-07 11:34:36 (台灣)
→
  04-07 11:34 TW
如果是捐錢買兇殺法官,應該是輕鬆破億。
3樓 時間: 2020-04-07 12:07:03 (台灣)
讚
  04-07 12:07 TW
原來推給虛擬人物就能逃死,謝謝法官,又學到一招了
4樓 時間: 2020-04-07 12:56:37 (台灣)
→
  04-07 12:56 TW
留在法院教化好嗎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