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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4-18 14:25:2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標題 [新聞] 家中只剩1杯牛奶、4顆櫻桃 女兒獨留病母在家死亡獲判無罪
時間 Sat Apr 18 12:36:00 2020


※新聞內容含有政治人物、政府機關類、政治族群類請以[政治]為分類,違者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編輯非記者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家中只剩1杯牛奶、4顆櫻桃 女兒獨留病母在家死亡獲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4/18/3137816_1_1.jpg
[圖]
 
高雄李姓女子被控放任病母在家,卻只留1杯牛奶、4顆櫻桃,害母親慘死家中。示意圖。
(本報資料照)


2020-04-18 12:06:51

高雄李姓女子身體不適向警求援,警方協助她就醫住院後,6天後李女出院返家,卻發現
病母早已在家中氣絕身亡,檢警認為李女消極放任病母在家裡承受病痛,也拒醫院社工前
去關心,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她起訴,但高雄地院審理時,認為李女當時病重無法清楚表意
識,因此判她無罪。


判決指出,2018年7月20日,與女兒同住的陳姓老婦倒垃圾時跌倒,導致不良於行,食慾
也不佳,只能臥床無法起身行走;同月26日,李女因身體不適,向母親說要出去看醫生,
但她剛出家門就頭暈,無法自行前往醫院,於是她轉向家裡附近的派出所求助,由警方協
助她送醫。


李女到院後發高繞,被診斷出肺炎,須留院治療,李女6天後出院返家,驚見母親已死在
家裡;檢警獲報展開調查,相驗解剖查出,陳婦因十二指腸潰傷導致消化道出血,引發低
血容性休克死亡,發現李女住院時,家中只剩下1杯牛奶、4顆櫻桃。


檢方認為,陳婦不良於行,無法外出覓食,但李女卻沒有沒對醫師或外界表達母親情況,
還拒絕社工拿鑰匙去她家探視,認定李女消極放任病母在家裡承受病痛死去,依過失致死
罪嫌將她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女否認犯行,直說自己生病後意識狀態混亂,且媽媽怕陌生人,她當
時只想要自己趕快回家,沒想到一住就是6天,且她住院第4天時意識恢復,向醫生說要出
院,但醫生不准,隔天她仍燒著高燒,但她向護理人員說出母親的情況,才終於獲准出院
,沒想到已發生憾事。


合議庭根據醫院提供的資料及證人等證據,認定李女入院後因病言語能力不佳、意識狀態
混亂、遲鈍、反覆發燒、無法自理生活,但她狀況好轉時,確實有向外界求援,並非疏於
照顧母親,因此難以苛以過失致死之罪責,判她無罪,全案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37816
家中只剩1杯牛奶、4顆櫻桃 女兒獨留病母在家死亡獲判無罪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高雄李姓女子身體不適向警求援,警方協助她就醫住院後,6天後李女出院返家,卻發現病母早已在家中氣絕身亡,檢警認為李女消極放任病母在家裡承受病痛,也拒醫院社工前去關心,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她起訴,但高雄地院審理時,認為李女當時病重無法清楚表意識,因此判她無罪。判決指出,2018年7月20日,與女兒同住的陳姓 ...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節錄部分判決理由說明,以茲補充:

(刊載於高雄地方法院 108 年易字第 296 號刑事判決)

再按刑法上之「過失不純正不作為犯」,係結合不作為犯與過失犯二者,以「作為義務」
與「注意義務」分別當成不作為犯與過失犯之核心概念。「作為義務」其法源依據主要係
依刑法第15條第1 項規定:「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
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乃以行為人是否具有「保證人地位」來判斷其在法
律上有無防止犯罪結果發生之義務,進而確認是否應將法益侵害歸責予行為人之不作為。
又構成保證人地位之法律理由,並不以法律設有明文規定之義務為限,所謂保證義務之內
涵係指保護他人法益之規範,該規範非以成文者為限,並應包含社會共同生活所公認之行
為準則。而「注意義務」其法源依據主要來自同法第14條第1 項規定:「行為人雖非故意
,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係以社會共同生活領域中之
各種安全或注意規則,來檢視行為人有無注意不讓法益侵害發生之義務,進而決定其行為
應否成立過失犯。是上述兩種義務法源依據不同,處理問題領域亦有異,或有重合交錯之
情形,惟於概念上不應將「作為義務」與「注意義務」相互混淆,而不能以行為人一有違
反「作為義務」即認違背「注意義務」。換言之,保證人地位僅是行為人「作為義務」之
理由,無法直接從保證人地位導出「作為義務」之內容。至行為人是否違反「注意義務」
仍應以行為人在客觀上得否預見並避免法益侵害結果為其要件。非謂行為人一經立於保證
人地位,即應課予杜絕所有可能發生一切危害結果之絕對責任,仍應以依日常生活經驗有
預見可能,且於事實上具防止避免之可能性,亦即須以該結果之發生,係可歸責於保證人
之過失不作為,方得論以過失不純正不作為犯(最高法院107 年度台上字第4276號判決意
旨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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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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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Teacher: 窮人悲歌1F 04/18 12:36
kid1a2b3c4d: 我不信2F 04/18 12:37
Behind4: 這明明是社福的疏失吧?3F 04/18 12:37
Kurisu: 悲歌..4F 04/18 12:37
joinptt: 這還判刑的話,就會變要大家一開始就別孝親5F 04/18 12:40
love1987817: 也好啦 反正這下彼此都解脫了6F 04/18 12:41
movieghost: 可是她拒絕社工去探視7F 04/18 12:42
gginin007: 她是因為意識不清而拒絕的啊8F 04/18 12:43
Behind4: 家長也會拒絕小孩安置呀 還不是強制安置9F 04/18 12:44
Behind4: 住在醫院 怎麼在家拒絕 明明就社福不夠機警
edward0811: 安樂死早點合法,照顧很累遲早都殺人11F 04/18 12:45
Lolipero: nmsl12F 04/18 12:45
Gibye5566: 都是艱苦人QQ13F 04/18 12:46
EfiwymsiAros: 慘14F 04/18 12:46
abian: 慘..15F 04/18 12:48
darkholy: 窮人真的不要生小孩來製造問題16F 04/18 12:48
jerrylin: 檢警是吃飽沒事幹喔  這種事情也要起訴17F 04/18 12:50
jerrylin: 拜託黑道去抓一抓好ㄇ
elainakuo: 悲歌19F 04/18 12:50
Behind4: 在家病死的是媽媽? 不要亂生媽媽20F 04/18 12:51
jk01: 安樂死不合法,只會更多窮人悲歌21F 04/18 12:52
xsexyx: 她媽媽不能自己打119求救嗎?22F 04/18 12:52
dostey 
dostey: 月開發國家 小家庭越多 這種悲劇會越多23F 04/18 12:52
s9234032: 這沒檢方擋掉也蠻怪的24F 04/18 12:54
CCNK: 社福問題 病人照顧病人怎麼問責25F 04/18 12:55
bakasensei: 監察院可以去彈劾檢察官嗎 連常識都沒有26F 04/18 12:56
octopus4406: 唉 艱苦人27F 04/18 12:58
gn01642884: 幫QQ28F 04/18 12:58
raku: 檢方官僚起訴啊...怕責任29F 04/18 13:01
no1361: 好可憐30F 04/18 13:06
peterwu4: 這就悲劇啊… 高雄…有位韓總不是說莫忘世上苦人多…31F 04/18 13:07
peterwu4: 2018七月…韓總還沒當選…七月的時候聲望還很低…
WarIII: 檢察官也為難啊 不起訴 這也是人命啊 沒有任何人有錯 ㄐ33F 04/18 13:10
WarIII: ㄧㄡㄅ窮人悲歌
wewants: 老婦倒垃圾跌倒不良於行 手是不能打電話求救逆35F 04/18 13:10
TigraBoy: 樓上根本笑話,是與社會脫節逆36F 04/18 13:20
Beanoodle: 豪小根本想讓母親死37F 04/18 13:29
WD640G 
WD640G: 我認同法院 無罪38F 04/18 13:38
oiolo: 唉39F 04/18 13:41
jeff52: 應該不是故意的40F 04/18 13:57
lingz1024: 這明明可以講卻不講...41F 04/18 14:03
slashlin: 發大財市不意外42F 04/18 14:06
olalo: 這篇一堆鍵盤推文晉惠帝何不食肉糜43F 04/18 14:15
memosore: 都肺炎住院了,是在起訴三小44F 04/18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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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4-18 14:57:11 (台灣)
  04-18 14:57 TW
與病弱長輩相依為命
ㄧ旦換自己病倒
真的很辛苦
大概病昏了 而且住院真的容易時間錯亂 長期獨自照顧家人的 總有「沒關係,我自己就可以」的習慣,而拒絕他人協助
加上老母不良於行 就算留滿食物,老母未必能處理 要拜託社工 病人自己都昏迷怎麼辦 家中鑰匙可以輕易交出去嗎 這種應該傾向自己趕回去吧
難說算不算過失 但整件事蠻悲劇的 家裡剩那點吃食 也許平時也不容易吧
2樓 時間: 2020-04-18 14:58:08 (台灣)
  04-18 14:58 TW
自己都肺炎住院意識不清了還要被起訴?我看以後沒人想奉養老父母在家了
3樓 時間: 2020-04-18 15:01:19 (台灣)
  04-18 15:01 TW
社工人員在他住院當天怎麼沒有作為
4樓 時間: 2020-04-18 15:51:05 (台灣)
  04-18 15:51 TW
南無阿彌陀佛
5樓 時間: 2020-04-18 20:52:07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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