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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oceanplus (plus++)
標題 [新聞] 張淑晶狀告房客拿到8萬7千 法官判房客免
時間 Mon Apr 20 17:00:48 2020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39650
張淑晶狀告房客拿到8萬7千 法官判房客免登報道歉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去年炒得沸沸揚揚的房東張淑晶坑殺房客案,張淑晶一審被判5年6個月徒刑,其中一名阮姓女房客遭張淑晶「追殺」,該名女房客原本跟張淑晶「約定」承租套房,並預付訂金1萬2500元,豈料後來得知遇到大名鼎鼎的「張淑晶」,後悔退租,張淑晶將阮女一狀告到法院,要求付餘款8萬7500元,並在四大報對她登報道歉。該案 ...

 

自由時報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


張淑晶狀告房客拿到8萬7千 法官判房客免登報道歉


去年炒得沸沸揚揚的房東張淑晶坑殺房客案,張淑晶一審被判5年6個月徒刑,其中一名阮

姓女房客遭張淑晶「追殺」,該名女房客原本跟張淑晶「約定」承租套房,並預付訂金1

萬2500元,豈料後來得知遇到大名鼎鼎的「張淑晶」,後悔退租,張淑晶將阮女一狀告到

法院,要求付餘款8萬7500元,並在四大報對她登報道歉。


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今判決阮女應付餘款8萬7500元給張淑晶,但不用登報道歉。


張淑晶被控從2013年起,利用套房出租、簽約設局等多種方式坑殺房客,被媒體踢爆後,

仍低價承租新北市5間房屋,重修隔間、裝潢後當起二房東,並對外宣稱全新裝潢、水泥

隔間,但事實上卻是用劣質材料隔成套房,以月租9500元不等分租給學生、社會新鮮人、

單親媽媽等人。


檢方介入偵辦,發現她在出租房屋過程中,除了隱匿租約不利條款、帶看非租屋房等方式

,誘騙房客簽約;等發生糾紛後,她立即開口討違約金,不給錢她就提告,其中在新北市

的部分新北地院認定共78人受害,去年4月認定她違返詐欺罪,判刑8年2月。



而張淑晶事後也告一名目前設籍於彰化縣的阮姓女房客。判決書指出,阮女於去年7月1日

透過租屋網,租下張淑晶一間位於台北市的套房,雙方透過LINE約定每月租金1萬2500元

,阮女預付首月訂金1萬2500元,取得房卡,進入所租房間卻發現裡面還有人,阮女不想

租,但張淑晶說:「這名房客,今天到期,妳今晚可先睡另一間。」



判決書指出,阮女勉強答應後,出去購物後返回租屋處,卻見有1名男性房客持鐵棒敲擊1

樓越南籍房客之房門,阮女感到很害怕,要求退租,張淑晶說「這種事很平常」,她不同

意退租,雙方鬧到警察局,在警局阮女才得知張淑晶就是跟多名房客鬧得不可開交的「新

聞人物」,阮女覺得自己可能跟其它受害者一樣,因此更堅決不想租。



事後阮女向媒體投訴,指稱自己也受張淑晶坑殺,她認為兩造沒有寫成文字契約,因此這

段租賃關係無效。


但張淑晶向法官說,雙方已透過LINE做成約定,因此契約有效,所以從去年7月1日至2月

底(訴訟進行日)為止共8個月,阮女需付給她10萬元租金,此外她認定,阮女透過媒體

對她的名譽造成傷害,因此必須在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中國時報登報道歉。


法官表示,租賃契約為諾成契約,僅需雙方意思表示合致即已成立,不以簽訂書面契約為


成立要件,兩造既已口頭約定以每月1萬2500元租賃關係,等於雙方合意租約成立,因此

阮女扣除已付1萬2500元訂金,還須付8萬7500元。



張淑晶主張其名譽權遭被告侵害,法官表示,被告向記者所陳述的事情,並非全然無據,

且媒體在報導時亦有尋求平衡,因此阮女沒有必要於四大報做登報道歉。







正義也許遲到,但總是會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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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UdMJ2oU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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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rxddd 
Rrrxddd: 怎麼還有她的事1F 04/20 17:01
※ 編輯: oceanplus (111.83.182.147 臺灣), 04/20/2020 17:01:17
noreg0393933: 還是要給錢啊,幹2F 04/20 17:01
cdmlin: 名字有晶的3F 04/20 17:01
zsp9081a: 屁啦 這種正義只來了半條腿,是殘了吧4F 04/20 17:02
sank: 正義沒有遲到,是沒有來好嗎,張淑晶沒再怕跑法院的5F 04/20 17:02
gn0331: 看合約啊~法盲笑死6F 04/20 17:02
amei30321: how dare you7F 04/20 17:03
powyo: 台灣瑞典少女8F 04/20 17:03
junior1006: 她搞錯東西啊...... 那個租賃本來不會因為沒有文字就9F 04/20 17:03
zapzone: 祝她得武漢肺炎10F 04/20 17:03
zsp9081a: 是說拿棍子敲門不能拿來抵抗合約作成嗎?11F 04/20 17:03
cidcheng: 所以其實租賃的部分法院是判張淑晶贏的12F 04/20 17:03
ghghfftjack: 自己答應了。法官想幫也幫不了13F 04/20 17:03
junior1006: 她往合約內容不實的方向才會有用14F 04/20 17:04
junior1006: 頂多
sexygnome: 提前退租為什麼還要付這麼多?16F 04/20 17:05
jetaime851: 怎麼還沒被關啊17F 04/20 17:05
zsp9081a: 估計合約要求吧18F 04/20 17:05
elfria: 房客要提前退租,屋主不同意。。可以不同意嗎???19F 04/20 17:06
elfria: 房客要提前退租,屋主不同意。。可以不同意嗎???
baiya: 提前退租也不行喔21F 04/20 17:06
elfria: 我一直以為提前退租最多賠一部份押金而已。。。22F 04/20 17:06
v19791119: 還需付QQ23F 04/20 17:06
Anvec: 不合理吧 Line 裡面有說一次租要租多久嗎24F 04/20 17:06
zsp9081a: 可以啊,按照合約跑25F 04/20 17:07
BlacKlonely: 怎麼搞都不用坐牢的優質房東26F 04/20 17:07
junior1006: 這要看他們合約怎麼寫27F 04/20 17:07
Anvec: 如果沒有說 退租是合理的吧28F 04/20 17:07
elfria: 估計應該是定型化契約之前,屋主隨便加了一堆奇奇怪怪條款29F 04/20 17:07
Anvec: 沒有書面合約 只有line30F 04/20 17:07
elfria: 現在應該是一律照定型化契約31F 04/20 17:08
steelheart3: 正義會到?你確定張淑晶每一件坑殺房客都有吐回去?32F 04/20 17:08
steelheart3: 可能正義會來吧 但絕對不是透過法律
elfria: 對喔...只有line..這樣隨時能退吧?34F 04/20 17:08
ffffaaaatttt: 因為不給退阿,到判決出來為止,都還是要她付35F 04/20 17:08
solsol: 這官司房客輸了啊   標題還寫的跟贏一樣36F 04/20 17:08
elfria: 這要不要上訴?  除非真的住了4個月,不然不致於要賠錢37F 04/20 17:08
allan0926: 遇到這種房東也蠻衰的38F 04/20 17:09
rei196: 必勝必勝正義必勝39F 04/20 17:09
zsp9081a: 因為不知道line的完整內容,不知道他們到底是到了那種40F 04/20 17:09
applebg: 台灣法官哈哈哈41F 04/20 17:09
zsp9081a: 程度42F 04/20 17:09
Anvec: 法院的算法是租房日到開庭日 我覺得這不合理43F 04/20 17:09
Anvec: 法院的算法沒有合約可以依循 但代表應該沒講租約期間吧
sexygnome: 喔~被告看來沒主張退租,只就契約不成立答辯吧45F 04/20 17:10
Tattoo: 恐龍法官46F 04/20 17:10
eternalecho: 合約條文有利於房東 房客沒看清楚就簽名47F 04/20 17:10
jiaching: 這咖怎麼到現在都還沒被關48F 04/20 17:10
junior1006: 這個會輸完全沒辦法 抗辯合約非書面無效不可能贏49F 04/20 17:10
SiFox: 恐怕是沒看合約就簽下去,這案沒啥好爭議的50F 04/20 17:12
kenryu: 這種事很平常51F 04/20 17:13
dodoyo0216: 房間裡面還有前租客,這樣契約還能成立?52F 04/20 17:14
linhsiuwei: 法匠53F 04/20 17:14
elfria: 問題是沒合約。。只是line上面的對話就成立的54F 04/20 17:14
pinjose: 感覺不合理啊,退租不是最多扣押金?55F 04/20 17:15
reyes2222: 有入住?這不是最多算違約賠押金就好?56F 04/20 17:15
cindycincia: 不懂法律的打民事很吃虧....法院也不太鳥你怎麼打57F 04/20 17:16
reyes2222: 判刑關了嗎?好奇58F 04/20 17:16
itoennn: 她怎麼還沒死啊59F 04/20 17:17
cindycincia: 他是說租賃契約無效也就是溯及既往自始無效....當然60F 04/20 17:17
cindycincia: 會輸
sdyy: 超慘62F 04/20 17:18
fs700527: 1463F 04/20 17:19
elfria: 感覺如果有律師的話,有可能會贏。。。64F 04/20 17:20
torukumato: 不是跑去惡靈古堡7客串了嗎 怎麼又出現了65F 04/20 17:20
pavacana: 這個女的只要每天收租然後打官司就好66F 04/20 17:20
elfria: 是說租屋人沒有律師幫忙,主張的東西又不合規定67F 04/20 17:20
sdyy: 通常提前退不就賠兩個月租金 這要賠8個月也太扯68F 04/20 17:20
mopigou: 判刑還在外面趴趴造,難怪都不會怕69F 04/20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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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AS2000 說瞎!
1樓 時間: 2020-04-20 17:41:10 (台灣)
  04-20 17:41 TW
押金不就最多2個月,哪裡來8萬多?
2樓 時間: 2020-04-20 17:41:35 (台灣)
  04-20 17:41 TW
主要是簽約了吧,結果反而沒保障到自己....
3樓 時間: 2020-04-20 17:58:34 (台灣)
  04-20 17:58 TW
原來想退租還不行耶  這麼可怕喔  可能是簽了不能臨時退租的條款吧  不然只要繳違約金不就好了?
4樓 時間: 2020-04-20 20:01:42 (台灣)
  04-20 20:01 TW
公布一下LINE上面的寫的是啥??  怎麼會沒有正式合約就LINE上面的對話就可以當作合約?????????
5樓 時間: 2020-04-20 22:31:55 (台灣)
  04-20 22:31 TW
張的存在真是在搧所謂公平正義的巴掌
6樓 時間: 2020-04-21 09:31:09 (台灣)
  04-21 09:31 TW
沒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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