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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03 09:39:4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nasha2 (蝴蝶效應 六度分隔理論)
標題 [新聞] 英國兇手很少抗辯精神障礙 原因曝光
時間 Sat May  2 21:58:44 2020


2020/05/02 中時電子報 丁世傑

嘉義地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表示,鄭嫌自2001年起到奇美醫院精神科門診,2010年被診
斷罹患思覺失調症,2017年2月3日看診後即失聯,案發當天鄭嫌的行蹤有嚴重的妄想,處
於思覺失調症發病狀態,與台鐵列車長爭執時,語無倫次,精神狀態極不穩定,不能辨識
及理解自己的行為。


洪裕翔說,法官考量鄭嫌缺乏病識感,有長期就醫必要,依刑法第87條規定,令鄭嫌強制
就醫5年,是法定監護期間最高上限。

此判決一出,舉國譁然,不但質疑醫師鑑定報告、也認為法院似非受鑑定報告所拘束不可
,且被告尚可買票坐火車,何來欠缺辨識能力?民代、學者則認為社會安全網未發揮功效
,包括被告強制就醫年限5年,較外國為短。


法官協會就建議借鏡於英國制度,以精神障礙作為抗辯事由,實務上極為罕見,因一旦抗
辯成功,依該國制度,被告被長期甚至終身監禁在精神醫院的可能性極大,反觀台灣被告
一旦因精神障礙而被輕判或無罪,仍能交保在外,沒有完整的精神醫院體系得以無縫接軌
此方面的社會安全環節。


換言之,如果被告抗辯患有精神疾病,即使為法院所採認,亦應修法,把強制就醫年限延
長。

美國已故總統雷根於1981年3月30日被刺,法院判定兇手辛克利精神失常罪名不成立,送
精神病醫院治療,一治療就是35年,直到2016年始獲釋。

https://tinyurl.com/y76lmz4z
英國兇手很少抗辯精神障礙 原因曝光 - 政治 - 中時電子報
[圖]
鄭姓凶嫌持刀刺死執勤的鐵路警察李承翰被判無罪,判決的理由是法官合議認為鄭嫌有長期精神疾病,因中斷就醫吃藥,在搭火車時急性發病,精神極度不穩定,嚴重影響認知及理解能力,依判法第19條規定判無罪。嘉義地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表示,鄭嫌自2001年起到奇美醫院精神科門診,2010年被診斷罹患思覺失調症,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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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asha2 (114.25.188.120 臺灣), 05/02/2020 21:59:10
aggressorX: 送醫治療三十五年 可以1F 05/02 21:59
abadjoke: 那種才叫社會安全網 台灣法狗只會玩半套2F 05/02 22:00
CODDDD: 送治療不就間接被關3F 05/02 22:00
apple00: 我覺得精神病患直接切除腦前葉就好 不用關啦4F 05/02 22:00
deepinheart: 就說這才是問題關鍵點...5F 05/02 22:01
heavensun: 因為在病院關更久6F 05/02 22:01
heavensun: 會拿刀砍人4重大精神病  要關到治療好 才會放出來
babuza: 推 不過這次疫情不知道有沒有燒到這種戒護單位8F 05/02 22:02
derrick1220: 那案子雷根除了重傷另外還死了一個人 Jodie Foster因9F 05/02 22:03
derrick1220: 此得了嚴重憂鬱症
pizzafan: +1  炎上  法界濫學歐美  自以為高11F 05/02 22:03
giaour 
giaour: 去跟蔡阿姨講啊12F 05/02 22:06
heavensun: 台灣常常學歐美學1半13F 05/02 22:07
sazdj: 那等執政黨修法呀 不過中時不可信 殺警案大概要和諧了14F 05/02 22:11
chosenone: 鄉民就不要高潮了,這裡舉的英國美國都是陪審團制國家15F 05/02 22:12
chosenone: 陪審團制被台灣司法界批成什麼樣子是沒看過嗎?
ed123123: 都抓去當兵就好了17F 05/02 22:17
tprktpps: 反觀台灣18F 05/02 22:21
allenshair: 陪審團被台灣法界批?你台灣法界很重要?19F 05/02 22:21
a71085: 關精神病院能關35年我也相信應該沒裝20F 05/02 22:22
allenshair: 人家英美就是世界強國 不借鏡他的做法不然你要參考柬21F 05/02 22:23
allenshair: 埔寨?
imsphzzz: 民進黨立委哪時候要修法?23F 05/02 22:25
Markbas: 關35年很可以,得到治療,社會大眾也安心24F 05/02 22:30
dnek: 智障法官寫一些配合按時吃藥的條件就覺得安全了,還有學徒25F 05/02 22:32
dnek: 們幫捧,一群弱智
beving: 聽到要關35年應該精神狀態就立馬恢復了27F 05/02 22:33
Chengwow: 法律舔28F 05/02 22:33
solsol: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相信蔡英文   相信法律人29F 05/02 22:36
Asato163: 就是該把強制就醫的時間拉高,不然根本學半條30F 05/02 22:40
Asato163: *學半套
ponkd: 為何要養這種人渣35年? 過要一堆人保護管理他?32F 05/02 22:41
heat0204: 老是學半套 唸書只學會呼嚨人33F 05/02 22:43
heat0204: 因為法律人說不可以殺啊
verydolungbe: 被告:35年? 誰說我瘋了 我很正常的35F 05/02 22:44
jajoy: 幹 想到飛越杜鵑窩 本來沒瘋最後瘋了36F 05/02 22:45
jajoy: 台灣應該效法
lovejamwu: 本來就應該這樣.精神病如果不能判死.那就該終生治療38F 05/02 22:47
rogergon: 這種會殺人的精神病患,要強制送醫直至無再犯之虞39F 05/02 22:48
rogergon: 不能醫好就該與社會永久隔離,免得又有受害者
pullpower: 真瘋殺人關到老沒問題,假瘋殺人一樣也關到老啦,關到41F 05/02 22:49
pullpower: 他跟著瘋
Jeff1987: 這才是正確的法律阿...DPP在睡嗎??43F 05/02 22:52
rogergon: 明明就無教化可能44F 05/02 22:52
julia3361:45F 05/02 22:56
Arthur818: 我管你有沒有精神病 一律槍決啦46F 05/02 22:57
Arthur818: 不修法 執政跟立法的都被砍一砍
Arthur818: 可*叫*化
paintfor: 應該強制就醫住院一輩子49F 05/02 23:01
amou1030: 看魔鬼終結者就知道了50F 05/02 23:03
amou1030: 惹毛醫生一輩子就不用出來了
KJC1004: 鬼島就愛這半套啊52F 05/02 23:08
DanJill: 精神病如果不能治癒,就該終生與社會隔離53F 05/02 23:12
fv: 你各位繳稅繳健保養個殺人犯啊 法律人的愛54F 05/02 23:16
qwe04687: 推55F 05/02 23:18
red2010: 廢死團體出來講話啊56F 05/02 23:26
adslk6212: 很好啊 精神病不是患者的錯 但治不好就別出來害人了57F 05/02 23:30
nasha2: 都會殺人了 送醫治療5年 就會好?????58F 05/02 23:32
gene51604: DPP立委要做事了嗎?59F 05/02 23:33
figgy: 這可以60F 05/02 23:38
garcia: 又要修法了喔 ^_^61F 05/02 23:40
Windk610i: 罪名不成立可以上色嗎 鄉民不是平常最愛捧美國法   美62F 05/02 23:40
Windk610i: 國陪審好棒棒
mo42: DPP修法精神病犯關35年以上阿 怎麼不敢?64F 05/02 23:42
tpegioe: 台灣有多少精神疾病專業醫院?英國制度短時間無法移植,65F 05/02 23:52
tpegioe: 即使立意良善
aioloslin: 這個方式還不錯,就醫不分真假67F 05/03 00:01
abbag: 推…68F 05/03 00:10
wr: 總有些白癡拿國外有這條法律 所以台灣有也很正常來辯護69F 05/03 00:17
wr: 根本沒考慮台灣有沒有足夠的配套方案能支援這樣的法條
wr: 說真的 抄半套還不如不要抄 搞到現在這樣不倫不類
a3eimyy: 就應該這樣,沒病坐牢有病強制住院,而且還要勞動換取醫72F 05/03 00:29
a3eimyy: 療費用
renee4: 推74F 05/03 00:34
ilovebig99: 也是,送進精神病院好好的治75F 05/03 00:37
tokyoto: 要蓋就快蓋 現在民氣可用阻力會比較小76F 05/03 00:42
BIGNOSER: 在精神病院住35年 住到死 不准假釋    帥唷77F 05/03 00:49
Tiesna0730: 左膠、覺青、SJW:把精神病人關在醫院治療有違人權森7778F 05/03 00:53
Tiesna0730: 喔
mrlidong: 有教化可能80F 05/03 01:11
sosad0128: 不管是不是終身監禁,本來就應該把以精神病做抗辯理由81F 05/03 01:13
sosad0128: 的犯人管制到完全沒有再犯疑慮才能放出來
Vincent8026: 支持這樣改83F 05/03 01:14
wailman: 送去精神病院35年覺得可以+184F 05/03 01:15
ymuit: 推..台灣是學半套 但必須要有完善的 不會導致現在越來越多85F 05/03 01:16
ymuit: 的人犯法常用同一招來想逃避 這樣不行
nakayamayyt: 沒有法官申請這個釋憲啊 治療有上限年數就是智障87F 05/03 01:18
MJ23: 強制就醫年限5年哪個左膠亂改的88F 05/03 01:19
MJ23: 一堆在那說延長強制就醫跟被關沒兩樣真的頗呵
semind: 就把他養起來好了,這種人最愛砍溫拿,溫拿絕對值這個錢90F 05/03 01:29
semind: 哪些瘋起來砍兩個以上,那關起來就太划算了
jerrylin: 神經病不判死刑那就精神病院關到死啊92F 05/03 01:33
jerrylin: 當初五年上限是哪個智障定的
other9343: 就說根本零配套的問題 台灣老愛跟國外學半套搞得不倫94F 05/03 01:34
jerrylin: 改成關到死他說不定馬上就說我沒有精神病了95F 05/03 01:34
other9343: 不類 上位者多點現實感可以嗎96F 05/03 01:34
frank00427: 台灣先進多了,5年就能治好,超越英美97F 05/03 01:38
raku: 在英國住精神病院可能比住監獄還慘98F 05/03 01:45
inshadow: 台灣學國外都只學半套 政客再拿回來魔改 倒楣94百姓99F 05/03 01:46
gamania5972: 臺灣真的爛爆100F 05/03 01:47
xhung: 民進黨完全執政 快修法啊 5年變35年啊101F 05/03 01:47
gamania5972: 每年都在考察,錢都進自己口袋102F 05/03 01:48
afu4869: 對啊 是嫌犯有病還不吃藥 憑什麼無罪103F 05/03 01:48
pinjose: 這篇內文哪裡在講英國?莫名其妙的標題104F 05/03 01:48
pinjose: 有啦,有三行,但比例也太小了
armay: 雷根又沒死,扯這是要護航歐106F 05/03 01:53
ALENDA: 不關精神病院治療幾十年,不然送到司法官宿舍?107F 05/03 01:53
a1len: 想用精神病逃死,就判在精神病院治療不能出來才合理108F 05/03 01:53
gukyo: 噓標題 整天在曝光是在曝三小109F 05/03 01:58
LoveFood: 台灣學人精神病無罪 但人家是有治療配套111F 05/03 02:36
denyy555: 看來要有精神病患者刺殺總統,台灣才會修法了吧112F 05/03 02:38
evevt: 結論就是精神思覺失調無罪可以 不過要拉長強制就醫年限 可113F 05/03 02:41
evevt: 接受
gukyo: 有炸街改管的車經過我就會想揍人砸車,484該去找醫生拿證明115F 05/03 02:43
lwei781: Arkham116F 05/03 02:57
ss5010593: 支持送精神病院治療30年117F 05/03 03:12
liwmewmew: 既然有危險甚至殺人,就應該治療到老死118F 05/03 03:46
barton50195: 這樣我同意不用死刑119F 05/03 04:03
MJ23: 台灣左膠的確是半瓶水 廢死也好 處理精神病犯案也好120F 05/03 05:28
MJ23: 只會一半 不會相關配套措施 左膠誤國 可憐哪
MJ23: 就醫年限可以依危險程度來分級 如有必要可以延長 這才是
MJ23: 解決之道
gotohikaru: 人家是原本判10年的 進去變判定好了才能出來變一輩子124F 05/03 07:20
fuhshuenn: 白癡嘛 我幹嘛花稅金養你出來等死125F 05/03 07:56
aphrodite98: 可以126F 05/03 08:38
losage: 本來精神病患就是要呆在病院啊。淦診斷的出來又不讓他進127F 05/03 08:59
losage: 去病院呆是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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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Sifox, JosephC0227, sin8143, Uggyy, leon999su, klin1 共 6 個人 說讚!
1樓 時間: 2020-05-02 23:50:50 (台灣)
  05-02 23:50 TW
廢死賤畜聯盟的垃圾只想把所有犯罪者放到外面逍遙自在,然後有什麼風吹草動就嚇得趕快搬家,嘿嘿
2樓 時間: 2020-05-02 23:51:24 (台灣)
+1 05-02 23:51 TW
送醫治療一輩子,可以接受。
3樓 時間: 2020-05-02 23:57:15 (台灣)
  05-02 23:57 TW
醫療資源誰要付呢 台灣還有健保制度呢有沒有納入考慮 一堆有爭議的問題 到時候又會浮現
4樓 時間: 2020-05-03 00:11:16 (台灣)
+2 05-03 00:11 TW
台灣的司法非改不可,107年錄取人員平均年齡25.46歲,天啊!這多可怕,這些人保證是,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撲在書本上,才有辦法考得上,但也是有父母全力照顧,不用煩惱雜事,只要負責努力讀書就好,所以也有人可能是媽寶,結果他們可以來決定人民生死,真的是開玩笑,三權的立法行政是依照民意選出,獨獨掌握司法的法官,是用考試的方式選取,審判過程及結果也是由少數人來決定,簡直是莫名其妙,既然我們是以自己是民主國家自豪,沒有理由採半套式民主,司法制度也應該民主化,法官檢察官民選,重要案件採陪審制。
5樓 時間: 2020-05-03 00:15:45 (台灣)
  05-03 00:15 TW
治療好後應該立即槍斃。
反正都治療好了,當然要贖罪啦
6樓 時間: 2020-05-03 01:55:53 (台灣)
  05-03 01:55 TW
思慮失調患者看起來不止被告一個人
誰保證法官有按時服藥?
7樓 時間: 2020-05-03 04:12:07 (台灣)
  05-03 04:12 TW
台灣五年
8樓 時間: 2020-05-03 04:16:42 (台灣)
  05-03 04:16 TW
要不強制就醫可以  不服藥等同惡意殺人論就可以了  吃藥其實可以控制得很好
9樓 時間: 2020-05-03 05:23:03 (台灣)
  05-03 05:23 TW
推35年!
10樓 時間: 2020-05-03 06:57:21 (台灣)
  05-03 06:57 TW
瘋子跟瘋子關一起 可以讓他更瘋
11樓 時間: 2020-05-03 07:28:21 (台灣)
     (編輯過) TW
推強制就醫  而且病人康復於否要從嚴 停藥會發作就必須繼續治療
12樓 時間: 2020-05-03 08:48:06 (台灣)
  05-03 08:48 TW
可是台灣的那群雜種只喜歡玩他們喜歡的阿,他們有廢除死刑耶!我們學好學滿,但他們的配套措施呢? 完全一副乾我們屁事
13樓 時間: 2020-05-03 09:41:18 (越南)
  05-03 09:41 VN
強制治療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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