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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5-28 12:36: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fulita (唯我成幸)
標題 [新聞] 通姦除罪化釋憲 大法官明有「進步性宣示
時間 Thu May 28 10:38:16 202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李欣芳

3.完整新聞標題:
通姦除罪化釋憲 大法官明有「進步性宣示」

4.完整新聞內文:
刑法通姦罪是否除罪化,引發各界高度關切與議論,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先前審理妨害家庭
案,認為通姦罪有違憲疑義,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釋憲結果將於本週五出爐,消息
人士昨指出,大法官週五將對通姦罪是否除罪化有「進步性的宣示」,通姦罪除罪化機率
不小。


通姦除罪化機率不小

大法官4月間召開通姦除罪化言詞辯論庭,針對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
但書(可單獨對配偶撤告),只告第三者是否違反比例原則進行討論,由於18年前大法官
554號解釋已宣告「合憲」,法務部認為尚無需變更;聲請方則主張748號同婚解釋後,婚
姻價值更迭,應變更解釋為「違憲」。


3年前的司改國是會議第5分組第6次會議,曾決議通姦除罪化,建議廢通姦罪,以免造成
壓迫女性實質不平等。由於通姦罪是否除罪化的呼聲已久,大法官本週五的釋憲結果,是
否與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會議結論吻合,備受關注。


不過,通姦除罪化也引發反對聲浪,愛家公投曾發表聲明指出,依大法官554號解釋,通
姦罪有「增強人民對婚姻尊重及維護婚姻與家庭制度」的功用,也是社會生活之基本規範
,因此為保護弱勢及下一代,通姦不能除罪化。


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第5分組第6次會議曾決議,建議廢止通姦罪。分組會議委員認為,通
姦罪於性別平權意識尚未發展、台灣性平法制多有缺漏的年代,具保護弱勢配偶功能;但
台灣現今已有家庭暴力防治法與性侵害防治法,於民法親屬編內,夫妻財產制、離婚有責
與破綻主義、子女監護,都已符合性別主流化標準,以子女最佳利益為親權行使依歸。以
國家刑罰權介入私人關係通姦罪,委員們認為目前存在正當性已屬薄弱。


消息人士昨表示,大法官會議週五的釋憲結果,將有進步性的宣示。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75797
通姦除罪化釋憲 大法官明有「進步性宣示」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刑法通姦罪是否除罪化,引發各界高度關切與議論,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先前審理妨害家庭案,認為通姦罪有違憲疑義,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釋憲結果將於本週五出爐,消息人士昨指出,大法官週五將對通姦罪是否除罪化有「進步性的宣示」,通姦罪除罪化機率不小。通姦除罪化機率不小 ...

 

6.備註:
大法官釋憲結果在明天下午四點會公佈,
到時候會有網路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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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cutt (典)                                        10/14/10 19:36:15 Thu
你妹妹能幹 我妹妹也能幹 大家的妹妹都能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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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16.148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poGRCS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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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taining: 竹科眾 帽子準備了1F 05/28 10:39
vy8824: 母豬台女,性解放團體,洋腸要集體開趴慶祝啦2F 05/28 10:39
ARCHER2234: 綠光登頂3F 05/28 10:39
yyc1217: 還是可以用民法求償4F 05/28 10:39
ARCHER2234: 法官們的妻子先來嗎?5F 05/28 10:39
ThreekRoger: 一開搞不清楚狀況的又要開始亂酸了6F 05/28 10:40
mikebb: 連韓國都廢止了 台灣不曉得再撐什麼7F 05/28 10:40
Addidas: 不就司法院都說違憲 就法務部說合憲 在那邊僵持不下嗎8F 05/28 10:40
BlackBass: 情感方面的事 是人的自由權利 法律不能剝奪9F 05/28 10:40
kougousei: 本來就不該用刑法辦10F 05/28 10:40
magamanzero: 民法求償喔...恩....XDDDD11F 05/28 10:40
deann 
deann: 要進步了 從同婚合法化後 現在新的要通姦合法化12F 05/28 10:40
kaodio: 林小三的遺願終於要實現了13F 05/28 10:41
jixiang: 還有民法能求償14F 05/28 10:41
ARCHER2234: 明明應該是不能單告一方才對15F 05/28 10:41
SigmundFreud: 建議直接廢除婚姻制,不需要簽約了16F 05/28 10:41
deann 
deann: 情感的事情是思想自由 但通姦是涉及性自主的問題XD17F 05/28 10:41
yyc1217: 法務部有擔任反對方的義務 同婚時也是18F 05/28 10:41
kreuzritter: 睡到法官家屬可能就要被抄家了19F 05/28 10:41
hot3965359: 先建立公訴離婚律師20F 05/28 10:41
magamanzero: 改成不能單方比較合理21F 05/28 10:41
SigmundFreud: 至於保單想給誰受益就給誰受益22F 05/28 10:41
ams9: 一般民法那個賠償金額 真的少到笑死人23F 05/28 10:41
ams9: 根本就是對原配的再次羞辱 看到還能走民法的意見就想笑
magamanzero: 配套沒有的情況下 改這個 只是對婚姻的惡意而已25F 05/28 10:42
vy8824: 笑死,一堆人說什麼有民法,等你民法修到合理再說吧!民26F 05/28 10:42
vy8824: 法罰的根本不痛不癢,犧牲的往往還不是被背叛者的權利
目前最常見的情況就是以刑逼民了,
通姦除罪化後就是讓你不能以刑逼民而是直接用民事告而已。
scarbywind: 講的好像刑法會賠給你一樣28F 05/28 10:43
wolve: 女性服兵役要不要有進步性宣示??29F 05/28 10:43
nikewang: 用刑事追訴通姦也沒意義 現在幾乎能易科罰金不會坐牢30F 05/28 10:43
wungla: 拜託不要亂了31F 05/28 10:43
scarbywind: 這麼討厭被背叛不會自己在立私契嗎XD32F 05/28 10:43
deann 
deann: 通姦除罪化以後 民法求償的難度就更高了XD33F 05/28 10:43
gsm60kimo: 甲由也會有通姦的問題捏34F 05/28 10:43
nikewang: 而且別幻想什麼讓人家背前科很爽 自我滿足而已啦XD35F 05/28 10:44
magamanzero: 刑法會阿 至少賠的機率會高很多 很多 很多....36F 05/28 10:44
刑法不是賠給你而是賠給國家喔。
scarbywind: 國家還要幫你的感情擦屁股?37F 05/28 10:44
※ 編輯: ifulita (114.44.116.148 臺灣), 05/28/2020 10:45:46
yyc1217: 配偶外遇 被犧牲的是元配的什麼權利?38F 05/28 10:44
deann 
deann: 為什麼一直扯通姦是拘束人的感情呢?39F 05/28 10:44
jojojen: de又在給古美門這個名字丟臉了==40F 05/28 10:44
SigmundFreud: 立私契咧,實務上有多少人跟你立私契41F 05/28 10:44
ams9: 如果問題在判太輕 那該做的是加重 最少關幾年 而非除罪42F 05/28 10:44
deann 
deann: 貞操權阿 單一性交對象之限制43F 05/28 10:45
swgun: 說民法求償的我看看你以後能拿到多少錢44F 05/28 10:45
yyc1217: 結婚時直接訂定外遇罰則不就好了 一次一百萬之類的45F 05/28 10:45
hosen: 透過刑法,以刑逼和,還能拿回一些錢46F 05/28 10:45
vy8824: 笑死樓上真的一堆...嘻嘻47F 05/28 10:45
hwinlife: 現在求償之所以有用是因為以刑逼民48F 05/28 10:45
SigmundFreud: 國家是維持婚姻制度存在的必要性,誰跟你個人感情49F 05/28 10:45
andyab: 講的好像男性不會通姦一樣50F 05/28 10:46
abcgo: 刑法 哪有賠償被害人的處分?51F 05/28 10:46
hosen: 純用民法,背叛的一方往往是經濟能力強勢的一方,打官司52F 05/28 10:46
scarbywind: 他們是說已刑逼民吧53F 05/28 10:46
scarbywind: 基本上就是拿國家的資源幫自己擦屁股
hosen: 當然有錢的一方贏的機率比較大55F 05/28 10:46
deann 
deann: 你沒聽過以刑逼民喔XD56F 05/28 10:47
scarbywind: 幹 那你和解還不是拿錢去砸 有差逆57F 05/28 10:47
swgun: 支持除罪方最愛講的理由是刑法不該維繫婚姻 可是真正怨偶58F 05/28 10:47
swgun: 離不掉的原因是財產制 根本不是通姦罪
hosen: 民法提  的一方還得拿出保證金,自己舉證60F 05/28 10:48
vy8824: 到底多少人高中公民課在睡覺,以刑逼民都忘光?61F 05/28 10:48
scarbywind: 蝦 怨偶打離婚乾通姦闢室62F 05/28 10:48
scarbywind: 自己的私事還又用公共資源去搞定講得很爽
magamanzero: 沒錯 雖然實務上 通常判下來都是幾個月換成錢錢64F 05/28 10:49
magamanzero: 但你至少有個刑事壓在那裏  至於上面說私事...
distellable: 你可以找不會背叛你的另一半66F 05/28 10:50
magamanzero: 那就很有問題了 ...67F 05/28 10:50
婚姻不是私事不然會是什麼事?
公事?
w3951: 鄉民法學就是這樣啦 用刑法來求償的 其他法盲不懂就閉嘴68F 05/28 10:50
kaodio: 早就說法律人最愛吃自助餐 明明現實上以刑逼明是常態 現在69F 05/28 10:50
magamanzero: 正確的說 你認為婚姻是什麼?70F 05/28 10:50
kaodio: 要除罪了 不敢承認本來就該分開 笑屎倫71F 05/28 10:51
magamanzero: 婚姻從來就不是單純的兩人感情問題72F 05/28 10:51
※ 編輯: ifulita (114.44.116.148 臺灣), 05/28/2020 10:52:14
hosen: 白癡,法院是主持正義,當弱勢者被強勢者欺壓,還說關我屁73F 05/28 10:51
scarbywind: 婚姻通篇就在民法就民法阿74F 05/28 10:51
scarbywind: 整天想白嫖司法資源
hosen: 事,那刑法廢掉算了76F 05/28 10:52
distellable: 期望用刑法阻止另一半出軌是很可悲的事77F 05/28 10:52
magamanzero: 不過每個人對婚姻見解不同是可以理解78F 05/28 10:52
kaodio: 不知道這招是參考什麼法系的 有米有法律人要幫法盲解釋79F 05/28 10:52
iam0718: 個人感情用刑法80F 05/28 10:52
scarbywind: 他是認為婚姻的維繫跟社會秩序有些關係吧81F 05/28 10:52
yyc1217: 如果限制配偶與他人性交是簽下結婚契約時獲得的權利 那違82F 05/28 10:53
magamanzero: 你認為婚姻就兩人感情 就私事阿 但我認為不是83F 05/28 10:53
yyc1217: 約的賠償金額應該也在結婚契約上寫明才對84F 05/28 10:53
scarbywind: 反正等明天吧 講再多也沒用 一直你覺得我覺得繞圈85F 05/28 10:54
magamanzero: 這才正常吧 法庭上也是一堆你覺得我覺得 XDD86F 05/28 10:54
scarbywind: 你覺得有關也要說依據吧..87F 05/28 10:55
scarbywind: 還是私人感情算私事也要說明
magamanzero: s板友幫我說了阿 社會秩序維護阿89F 05/28 10:56
婚姻不是私事而是維護社會秩序???
※ 編輯: ifulita (114.44.116.148 臺灣), 05/28/2020 10:57:36
scarbywind: 哪個時代了還有人認為私人情愛可以連接社會秩序90F 05/28 10:57
magamanzero: XD 看錯ID 簡單來說 婚姻雙方建構家庭91F 05/28 10:57
scarbywind: 婚前都幹到爽了難道就有秩序唷92F 05/28 10:57
magamanzero: 外遇影響的就不是只有這兩人 而是整家庭93F 05/28 10:57
scarbywind: 整個家庭也不就當事人們.. 還是你要說小孩?94F 05/28 10:58
magamanzero: 當你外遇的成本降低 婚姻強勢的一方會去壓迫弱的95F 05/28 10:58
scarbywind: 那也是離婚官司時自己去分吧96F 05/28 10:59
magamanzero: 這樣家庭結構會容易失衡97F 05/28 10:59
scarbywind: 而且婚姻本身是雙方合意的事情,跟一般適用刑法的例子98F 05/28 11:00
magamanzero: 當整個社會都出現這種現象 第一個影響就是小孩99F 05/28 11:00
scarbywind: ex 殺人 偷竊 差不少100F 05/28 11:00
magamanzero: 例如單親家庭的增加 乃至於青少年問題101F 05/28 11:00
yyc1217: 那我們應該禁止離婚才對102F 05/28 11:01
magamanzero: 不過你們要說 這都有對應的方式可以解決也說得過去103F 05/28 11:01
scarbywind: 單親問題很少跟經濟強勢掛勾吧..104F 05/28 11:01
chuikov: 這年代還在通姦,過時了105F 05/28 11:02
magamanzero: 只是可以的話 我個人覺得能維持還是盡量吧106F 05/28 11:02
k1400: @hosen: 白癡,法院是主持正義107F 05/28 11:02
k1400: 他講的這句話就真的有點白癡了
magamanzero: 單親問題和來源很雜  但經濟強勢是有關的109F 05/28 11:05
magamanzero: 有個例子 男方常在外地做工 家裡交給女方照顧
magamanzero: 後來男的外遇了想離婚  女的不肯
yzvr: 那個m開頭的知道有哪些國家有通姦罪嗎?維護社會秩序?我還112F 05/28 11:08
yzvr: 保衛宇宙和平哩,笑死人
m303lover: 是不是又釣出一堆不識字不念書的低端人114F 05/28 11:08
m303lover: 本來不不該放在刑法裡 還是可以用民法求償
scarbywind: 你要說這樣的經濟強勢可以打通離婚官司嗎?116F 05/28 11:10
magamanzero: 但因為 男方是強勢者 之後女生過得很辛苦 終究離婚117F 05/28 11:11
scarbywind: 這種例子 先不說女方不想離  離了要嘛監護權跟強勢方118F 05/28 11:11
scarbywind: 要嘛 贍養部分還是強勢方分擔吧?
magamanzero: 男方不想要小孩判給女方  於是這樣又多一個單親家庭120F 05/28 11:12
bolten: 在證據力的問題,刑法要舉證性器交合才有能罰,民法只需121F 05/28 11:12
scarbywind: 應要說的話跟會"成為"問題的還是有段落差122F 05/28 11:12
bolten: 有曖昧證據例如簡訊就能提告。123F 05/28 11:12
magamanzero: 贍養費麻 聽說是三天打魚兩天賽網 所以我們才會出現124F 05/28 11:13
bolten: 全部歸成民事,不見得吃虧的是弱勢。刑事要構成通姦,實在125F 05/28 11:13
bolten: 太困難了,當警察都吃飽沒事做,在幫你抓猴。
而且刑法通姦罪還有一個問題,
那就是限一男一男,
男男或女女搞外遇都告不成刑法通姦罪。
※ 編輯: ifulita (114.44.116.148 臺灣), 05/28/2020 11:15:19
scarbywind: 那退一步來說,那個強勢也跟你說的用法律成本逼退對方127F 05/28 11:14
scarbywind: 扯不上邊吧
bolten: 民事只要有曖昧簡訊或是不合常理的動作,都可以認定有侵害129F 05/28 11:15
bolten: 配偶權。
magamanzero: 對懂法律的來說是扯不上 但一般人都是法盲阿 XD131F 05/28 11:16
magamanzero: 有沒有通姦罪 心理上還是有差的
richjf: 是除刑法  民法要告就自己找律師133F 05/28 11:19
nrxadsl: 讚134F 05/28 11:21
TWkiller: 推,終於要正常民事處理了135F 05/28 11:21
TWkiller: 台灣一堆婚姻要靠通姦罪維繫的離一離算了
CORSA: 通姦罪一但除罪 民法也得被迫修改也得跟著除責化了137F 05/28 11:27
CORSA: 民事上的婚姻外性行為也得因刑法除罪化也得認定不構成侵權
現在只是要讓通姦回歸民事,
誰告訴你除罪就連民事都完全沒事了?
※ 編輯: ifulita (114.44.116.148 臺灣), 05/28/2020 11:31:20
CORSA: 以後離婚就得是雙方協商 不能再以「婚姻外性行為」訴請離婚139F 05/28 11:31
CORSA: 問題是當刑事除罪後 要求民事修改一併除責的聲浪也會增高
講的好像目前有人要求民事也要除責似的。
magamanzero: 要說的話 除罪化後 離婚的成本會不會變得過於廉價141F 05/28 11:33
magamanzero: 導致強勢方不爽就想離婚
CORSA: 以後就是當弱勢方堅持不簽字 強勢方也只能繼續強勢下去而已143F 05/28 11:34
magamanzero: 以私事的觀點來說 當然是你不爽 想離就離阿144F 05/28 11:34
magamanzero: 但我是不想看到這種情況就是
sincere77: 法盲護家盟崩潰,沒有通姦罪他們不知道怎麼維持家庭146F 05/28 11:35
CORSA: 而以後是偷吃方堅持不簽字 被綠方要訴請離婚也不能訴請了147F 05/28 11:35
pcx127: 看到一堆智障推文,真心為台灣法學教育感到悲哀148F 05/28 11:35
TWkiller: 沒有通姦罪他們不知道要怎麼結婚了吧149F 05/28 11:35
※ 編輯: ifulita (114.44.116.148 臺灣), 05/28/2020 11:37:41
CORSA: 回m大 以後就是只要有一方堅持不簽字就是離不了 成本不低150F 05/28 11:37
scarbywind: 通姦根不想離也沒關係吧...151F 05/28 11:37
scarbywind: 本來就是非合意就很麻煩,再說通姦基本上證據也是都要
scarbywind: 自己搞
CORSA: 民事跟著刑事除罪化一除責的聲音本來就不小 還真以為沒有?!154F 05/28 11:39
scarbywind: 唯一好的好處真的就節省法律成本跟已刑逼民而已155F 05/28 11:39
scarbywind: 民事本來就沒罪這種東西吧 貞操權我就不知惹
Ratalie: 怎麼會覺得刑事除罪不會影響到民事阿157F 05/28 11:40
RockManX8: 刑法確實不太合理158F 05/28 11:40
scarbywind: 我只說不影響婚姻的存續而已啊159F 05/28 11:40
kaodio: 請不要剝奪鴿子合法抓姦的樂趣好嗎160F 05/28 11:41
CORSA: 而且還有另一個問題是 通姦除罪化了 那重婚要不要除罪?!161F 05/28 11:43
magamanzero: 我也只是提出一個想法 改或不改 重點是要有保障162F 05/28 11:49
magamanzero: 雙薪家庭 兩邊都有收入 或許贍養費不是那麼關鍵
magamanzero: 但對於離婚的弱勢方 還帶有小孩 真的是沒有活不下去
magamanzero: 更不用說還要花錢找律師去討錢
thaleschou: 幫判不下去的法官解套166F 05/28 11:51
CORSA: 其實這也很簡單 就堅持不簽字就好 不簽字就有「配偶」保障167F 05/28 11:52
CORSA: 要離婚就得提高離婚條件 條件滿足不了就只能繼續加碼
magamanzero: 但強勢方如果鐵了心選小三 那弱勢方會很難過日子169F 05/28 11:54
GGINDOWBOW: 台女們終於可以正大光明收集小秘密了170F 05/28 11:55
applez: 民法的配偶權也一併宣告違憲吧  不然怎麼通姦呢171F 05/28 12:05
hahaha021225: 新竹的各位坐穩了,往後人生路上皺摺不斷172F 05/28 12:16
TF00207374: 妨礙名譽什麼時候廢刑事173F 05/28 12:20
scarbywind: 沒有活不下去或執行不到那應該不是通姦罪的問題..174F 05/28 12:25
sincere77: 樓上以台灣的立法院,難喔175F 05/28 12:26
sincere77: *樓樓上
scarbywind: 而是法官本身判決跟法院執行程序的問題吧?177F 05/28 12:26
scarbywind: 還有法扶制度的落實,程序正常化本來就是應該努力的方
scarbywind: 向  而不是扭曲一些是情趣粉飾太平
scarbywind:                         事情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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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0-05-28 15:47:3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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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個人的想法解釋憲法去侵害人權反民主是極端惡行,和港版國安法一樣,同屬侵害人權反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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