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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2-11 19:02:3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yearth (sysearth)
標題 [問卦] 酒駕撞死人 不算故意殺人這什麼理論?
時間 Fri Dec 11 13:05:16 2020





請問一下

喝酒的人 明知喝酒開車會有撞死人的可能


知道某件事有可能會發生,但這件事發生他也容忍、接受



偏偏法匠就愛解釋成

喝酒的人 只有酒駕的故意 沒有殺人故意



酒駕撞死人 不算故意殺人這什麼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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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37.242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qluE9G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7663118.A.250.html
cattgirl: 因為立委也酒駕阿1F 12/11 13:05
GivemeApen: 你錯了 真的有法官判殺人2F 12/11 13:06
ccyaztfe: 闖紅燈算不算故意殺人?3F 12/11 13:06
cloudccw: 闖紅燈 超速也都有撞死人的可能喔 開車就有撞死人的可能4F 12/11 13:06
testone: 有黨證的話,那就是被撞死的錯,出門幹嘛5F 12/11 13:06
GoalBased: 你是不是文組的 看起來邏輯不太好6F 12/11 13:06
andye215: 這種事情是看背景的,沒有標準7F 12/11 13:06
qa1122z: 我問你,撞死貓狗有罪嗎?8F 12/11 13:07
wiston1419: 因為他們確信自己不會撞死人9F 12/11 13:07
DustToDust: 知覺失調10F 12/11 13:07
Linlosehow: 超買也不算走私阿 大驚小怪?11F 12/11 13:08
agn0000099: 照你這樣推 那也不用酒駕罪了 酒駕都直接用殺人未遂處12F 12/11 13:08
agn0000099: 理不就好了
e1q3z9c7: 不確定故意14F 12/11 13:08
rossihsu: 市場常態理論呀15F 12/11 13:09
linhsiuwei: 酒駕又闖紅燈呢?16F 12/11 13:09
sushi11: 立委權能17F 12/11 13:10
minizuko: 汽機車違停全部都用殺人未遂抓起來 明知道有人可能會18F 12/11 13:10
ksk0516: 酒駕撞死人是常態吧,沒事兒19F 12/11 13:10
wugi: 思覺失調啦20F 12/11 13:10
shepherddd: 我知道酒駕很可惡但你客觀的去想 確實他本意並不是想21F 12/11 13:11
shepherddd: 殺人 對吧 不要什麼都法匠法匠..
minizuko: 因為閃避發生意外甚至死亡還這麼做 是殺人故意23F 12/11 13:11
blackkeyss: 理組別來亂24F 12/11 13:11
kilm665: 只要死人就是 故意?25F 12/11 13:11
lpbrother: 只要死人就算故意,這樣台灣會有大量的殺人犯26F 12/11 13:11
ee8iqp7x: 你這邏輯可以套用在:任何不遵守規定,導致傷亡發生的27F 12/11 13:12
ee8iqp7x: 情況
lain2002 
lain2002: 法官說沒故意就沒故意、法盲閉嘴29F 12/11 13:12
forgiver: 等法律人被撞死再來修法30F 12/11 13:12
acs81046: 酒駕不代表他有意要殺人啊31F 12/11 13:13
minizuko: 對了~還有你走路沒走在人行道 走在馬路上也是違規喔32F 12/11 13:13
JJJZZs: 4%又在吵33F 12/11 13:13
minizuko: 你應該也知道走在馬路上機車要閃你吧 所以走在馬路34F 12/11 13:14
minizuko: 就是殺人未遂
seabox: 原po就說撞死人了 還扯違停 什麼殺人未遂之類的36F 12/11 13:15
waijr: 如果這樣說得通 那喝酒強姦也不算故意強姦37F 12/11 13:15
seabox: 笑了 那些是害死人了嗎38F 12/11 13:16
elenar: 邏輯加油好嗎39F 12/11 13:16
seabox: 真的 喝酒性侵可以判過失性侵就好嗎40F 12/11 13:17
vowpool: 立委設身處地的著想41F 12/11 13:18
AioTakumi: 能理解你的論調 但同理 走個路都能出事的三寶是不是該42F 12/11 13:19
AioTakumi: 拘禁起來褫奪出門的權力
sking: 風險問題 沒有酒駕就一定撞死人44F 12/11 13:19
minizuko: 他自己要扯殺人故意 發生結果就既遂 沒結果就未遂 懂?45F 12/11 13:19
ioupoiu: 你他媽的哪有故意46F 12/11 13:20
cat5672: 米國有些州算是二級謀殺 二級是什麼意思我就不太清楚47F 12/11 13:20
cat5672: 台灣的話 比起法官 應該還是立委自己也要酒駕的關係
HcrnyDragen: 喝酒後壯膽 才好撞49F 12/11 13:21
HcrnyDragen:  喝酒後失智 不知道在開車
HcrnyDragen: 直接禁酒就好了
Luwan: 口可口可52F 12/11 13:21
k47100014: 如果你太大隻,酒醉走在路上把人撞死,算故意殺人嗎53F 12/11 13:22
minizuko: 還有閃違停的死亡車禍沒看過呀?真的要多關心一下社會說54F 12/11 13:24
sincere77: 不用跟法盲認真,他們個個都覺得自己邏輯比法律系教授55F 12/11 13:25
sincere77: 還要好
b2305911: 法律人說的故意不是你想像中的那種故意57F 12/11 13:26
seabox: 閃違停死掉的 我也支持違停的重罪阿58F 12/11 13:26
seabox: 過失根本呵呵
sheepK: 看顏色60F 12/11 13:27
ultraccs: 如果酒駕+闖紅燈+超速 又撞死人 應該要判故意殺人61F 12/11 13:28
k47100014: 樓上我覺得就算沒酒駕,也應該是故意殺人62F 12/11 13:29
k47100014: 闖紅燈+超速 很明顯可以預見如果剛好有車經過會被他撞
seabox: 樓上的案子 法律人會說本意不是殺人^^64F 12/11 13:30
kevabc1: 因為他酒駕的目的不是故意撞死人...這種問題拿來問? 笑死65F 12/11 13:30
minizuko: 哈~竟然故意的標準是用有沒有發生結果XDDDD66F 12/11 13:31
linhsiuwei: 你問韓賜村啊67F 12/11 13:32
seabox: 本來就應該看結果了68F 12/11 13:33
seabox: 故不故意本來就不重要了 看結果 跟惡不惡劣
seabox: 當然法律還是看故不故意
echochrome: 每個殺人的目的都說不是要殺人只是要給教訓71F 12/11 13:37
ali210: 主觀犯意的判斷不可能切割出來不處理啦,沒那麼簡單72F 12/11 13:38
echochrome: 宣導這麼久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這不是故意嗎73F 12/11 13:38
minizuko: 那行人違規走在馬路上 騎士閃避摔死 行人是不是殺人?74F 12/11 13:39
minizuko: 用你的看結果理論來說明吧
aisitelu: 玩文字遊戲而已拉 沒百分百機率撞到人 都不算故意76F 12/11 13:42
SuperDPP: 照你的邏輯 所有犯法的都可以判故意殺人 你確定這樣OK?77F 12/11 13:42
suntex: 所以社會同意酒駕該死但法律沒辦法處理 認定酒駕故意殺人78F 12/11 13:42
suntex: 會牽扯到很廣的層面
Holymaker: 啊闖紅燈撞死也是故意殺人囉  超速也是囉  你說的幾乎80F 12/11 13:43
Holymaker: 可以套用在任何交通違規欸XDDD
echochrome: 最大黨可以立專法了是否?82F 12/11 13:44
aisitelu: 美國有時候酒駕撞到人會判殺人阿 看法律怎麼玩而已83F 12/11 13:44
asdf70044: 因為是常態 民眾也覺得ok84F 12/11 13:45
echochrome: 對呀 闖紅燈撞死就故意的 某議員該被判刑才是85F 12/11 13:45
aisitelu: 就算拿刀砍人也不一定殺人阿 傷害 過失 都有86F 12/11 13:46
taiwancom: 保險不賠87F 12/11 13:47
hosen: 一堆法盲說人法盲,酒駕的解釋早已經改了88F 12/11 13:53
hosen: 最早的法律,酒駕不僅不用加重還是無罪或減輕,因為喝酒沒
hosen: 辦法控制,無犯意
hosen: 後來酒駕越來越嚴重,就改變解釋;喝酒這件事是你可以控制
hosen: 的,喝酒還故意開車,你已經觸犯路不確定故意殺人意圖
hosen: 就是二級謀殺罪
yan1979: 開車沒有危險駕駛 就沒有殺人過失或故意 操 就是有智障要94F 12/11 14:05
yan1979: 幫垃圾酒駕護航
ccccccccccc: 原來台灣有二級謀殺啊 真是長知識了96F 12/11 14:09
minizuko: 修法是針對酒駕的加重結果處理 什麼時候台灣有酒駕是97F 12/11 14:17
minizuko: 二級謀殺的規定了 不知道哪來的勇氣敢公開說人是法盲XD
outnow5566: 邏輯...99F 12/11 14:23
sunsand: 只要死刑就該算故意100F 12/11 14:48
KIOA: 因為無行為能力啊101F 12/11 14:51
winiS: 不小心倒酒不小心喝乾、不小心開車門不小心坐定、不小心102F 12/11 15:07
winiS: 插鑰匙不小心發動,不小心向前走不小心吼哩系…台灣司法
jessicaabc99: 跟無行為能力?,明明就是因無殺人故意,亂扯104F 12/11 15:47
bnn: 酒駕撞死法律人就是蓄意 懂?105F 12/11 16:19
k5253XLMz: 逼車不也都用過失傷害過失致死 垃圾法律垃圾國家106F 12/11 17:36
forbake1: 法官說不算就不算107F 12/11 17:48
k80393: 你看南部議員就知道…108F 12/11 18:44
oneIneed: 開車就有可能死人,不用喝酒109F 12/11 18:50
oneIneed: 你的說法太容易被駁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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